驾驶员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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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驾驶员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一、引言
在影响交通安全的人、车、路各因素中,人是主体,是最主要的因素。
根据国内外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人为过失造成的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90%以上。
造成人为过失的原因很多,有驾驶技术不良、车辆机件失灵、行人突然横穿公路、道路条件不好、气候状况恶劣、交通管理不善等。
本人认为,最主要原因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安全生产意识强不强,直接关系能否安全生产。
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的养成,一方面靠驾驶员的自身学习,另一方面靠管理者的教育培养。
运输安全生产,简单说,就是为了使运输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道路交通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意识是人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以下称安全意识),就是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通过对各种交通因素的感知,在头脑里自觉反映而采取的以确保安全为主的各种操作和措施。
安全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培养驾驶员的这种自觉反应意识。
二、驾驶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工作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基于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的,完全靠驾驶员的自觉是不够的,必须要开展一些强制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对于企业来说,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要形成长效机制。
驾驶员安全教育要教育些什么呢?
我认为,应包括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汽车结构原理、性能、驾驶技术教育。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教育
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意志,是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是对驾驶员最基本、最起码的约束和要求,驾驶员必须无条件遵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及企业实际,为规范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而制定的具体规范和措施。
驾驶员一旦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极有可能造成事故,损害人身财产安全。
所以,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应当以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为主。
结合我们运输企业实际,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教育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内容上:
(1).国家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2).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运政等行业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规范性制度、办法、措施。
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活动时,要避免照本宣科,要在学习条文的同时,举一些驾驶员身边的事例、熟知的事例,使活动生动具体,达到预定的目的和效果,通过学习教育,可以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法规意识、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职业道德教育
道德是不成文的法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
各行各业都有各自职业道德要求和特点。
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行车过程中是否遵纪守法,如果我们机动车驾驶员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后果将会不堪设想,将会给国家、企业、家庭带来不应有的影响和损失。
提高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其树立三个意识,即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驾驶员的工作,是通过车辆运送乘客和货物,是一种服务性工作,需要讲究服务意识,要尊客爱货,把乘客当亲人,视货物为珍宝。
作为驾驶员来说,安全行车是头等大事,它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也关系到自己和他人家庭的幸福,要通过教育,使驾驶员时刻警记安全。
学法、懂法、守法,用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这是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行车的重要保证。
职业道德教育中,还要弘扬敬业、见义勇为和救死扶伤这三种精神,培养驾驶员具备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素质。
3.汽车结构原理、性能、驾驶技术的教育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家培养驾驶员机制由专门的技校按照学年制培养改变为社会培训考核,由于学习时间比技校大大缩短,造成驾驶员对汽车结构、原理、性能及正确驾驶操作技能不够深知熟练,加之驾驶员,特别是部分驾驶员文化素质偏低,给交通运输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技术教育。
技术水平是安全驾驶的基础,技术教育的目的就是努力提高驾驶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在汽车结构原理、性能、驾驶技术教育过程中,要把重点放在以下内容上:
车辆结构原理;车辆维护、修理知识;日常检查项目和重点、故障排除技巧;汽车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恶劣气候、道路交通条件安全驾驶技术;安全驾驶心理培养;在不同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节油等。
三、安全教育的方法
根据驾驶员流动性大、分散、时间不固定的工作特点,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要不拘时间、不拘地点、不拘形式适时开展。
本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的形式进行了归纳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会议形式。
这种形式用于集中学习、讲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传达文件精神,职业道德,汽车结构、性能,安全驾驶技术,应急处理技巧等。
2.讨论形式。
该形式可用于事故案例分析总结,汲取经验教训,借前车之鉴,杜绝同类事故。
3.问答形式。
通过实际问题,促使驾驶员思考,起到考核和加深印象的作用,增强教育与安全行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竞赛形式。
利用竞赛,调动驾驶员学习进取心,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5.演讲形式。
驾驶员书写和演讲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思考学习的过程,其他驾驶员在听取演讲的过程中,能产生一种共鸣的效果,能广泛的汲取他人经验弥补自己的不足,有利于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6.观看视频形式。
通过大量简单、易懂、直观的反面警示和正面教育,促使驾驶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7.黑板报形式。
通过定期刊出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和本单位的规定、通报,使驾驶员在“不经意”间接受学习教育。
8.“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是全国性的集中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的安全活动,具有范围广,力度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月促年的突出特点。
9.图片展览形式。
通过形象、直观的事故照片、漫画方式宣传行车安全。
10.书法艺术形式。
将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精辟论点、警句等通过书法等艺术形式进行交流或作为座右铭。
11.张贴和悬挂安全标语形式。
这种形式可以有效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整体安全意识。
12.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广告形式。
通过现代媒介,滚动播出生动、形象的公益广告、形势,普及安全文化和知识。
13.手机短信、GPS短信形式。
利用短信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
14.出车前交待的形式。
出车前,根据行车路线的长度、任务要求、道路条件、气候特点、车辆特点、驾驶员性格等,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15.表彰先进和惩处违法、违规、肇事形式。
对安全驾驶、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素质高的先进驾驶员进行表彰,对违法、违规、肇事驾驶员进行惩处,能有效的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心。
16.报刊、杂志和安全宣传单形式。
通过这些形式,可以提高驾驶员的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
其他安全宣传教育形式,譬如事故现场教育形式,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在安全管理和教育中,要“宁当恶人,不当罪人”,要做“婆婆嘴”,要耐心细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
四、结束语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行车安全事故,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拓宽思路,采取措施,不断加强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为运输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国务院
安委会办公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05月04日13:
17:
12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必须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日召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同时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黄明指出,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整治道路客运隐患和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在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保持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交通事故由高发到遏制并逐年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持续明显减少。
但是,我国道路交通发展快、问题多、压力大,安全形势的不确定性与问题的多发性并存,一些基础性、源头性问题尚未解决,如一些道路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车辆整体安全性能不高,“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突出等。
今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还暴露出旅游客车、农村客运、高速公路、非营运客车管理薄弱等方面的问题。
各地公安机关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严格执法、严格管理上狠下功夫。
严格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严把驾驶人考试关,5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必须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严把机动车检验关,坚持每月对客货运车辆检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严把企业和单位安全监管关,6月底前,要对所有客货运企业和有车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排查,签订安全责任状,严格责任倒查。
严格路面巡逻检查,以客货运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车、校车为重点,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严格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驾驶人违法行为在路面电子显示屏上实时公布;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拦截、现场处罚,每月检查客货运车辆GPS记录,每月清理客货运驾驶人违法记分。
黄明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源头监管,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
积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定期研判分析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排查梳理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源头性问题、基础性问题。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事故预防源头治理措施,扎实开展好“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切实加强源头治理。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事故责任倒查和问题整改,凡是因为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公开营运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车辆生产厂家、驾驶人培训驾校以及考试发证的车辆管理所,加强社会监督,推动问题整改。
公安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
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2012年10月1日起,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二、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内容。
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目为50道题,考试时间半小时,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
考试题库全国统一,各总队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特点,增加10%的地方题库。
结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不同时期交通违法行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考试题库。
三、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
车辆管理所核发驾驶证时,要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
要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
四、实行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
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并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
2012年6月底前,总队要完成全省(区、市)考试场地和设备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暂停考试业务。
要建立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实现对本省(区、市)全部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实时视频、音频监控,对考试系统参数、评判数据实时监管和异常数据自动报警。
总队要每月对异常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异地互检、集中暗访,及时核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五、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
大中队要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
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
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六、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
大中队或者车辆管理所每年要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
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
大中队要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参加审验,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或者学校暂停营运。
七、开展驾驶人手机短信安全提示。
健全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微博、QQ等发布平台,及时向驾驶人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
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每周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辖区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即时编发警示教育短信。
车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办理业务时,要逐一采集、核实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手机号码、地址,及时更新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
八、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结合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假牌假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严格执行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规定,加大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
每月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记录的监控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九、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前教育制度。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依法予以处罚,并按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记分,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
十、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
支队要每月分析汇编本辖区交通事故案例,总队要每季度汇编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案例。
支队要每月将事故案例通报运输企业、驾校、学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驾驶人培训考试、日常教育及审验教育的重要内容。
大中队和车辆管理所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同时依托驾校、运输企业、汽车品牌专卖店等社会资源,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举办文明交通主题活动。
十一、开展交通事故联合调查分析研判。
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全面分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驾驶行为、路面管控及企业源头监管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每月通报车管、路面、宣传等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地市车辆管理所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总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省级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部门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建立事故、路面、车管、宣传等部门参加的交通事故会商研判机制,支队每月要召开一次交通事故会商研判例会,及时总结分析事故教训。
十二、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
支队要每月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建立考试员考试质量和路面执法管理考核制度,加强驾驶人考试和路面执法监管。
总队要对各支队3年内驾龄驾驶人考试质量和路面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对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加强明查暗访,每季度通报排名。
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建立考试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制度。
支队要在互联网、报纸等建立驾驶考试培训质量发布平台,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
每月公布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要每月集中清理一次教练员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记满12分的,除要求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外,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议取消教练员资格。
要每季度对驾校负责人、教练员进行一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
十四、落实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
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2012年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其他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应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实现身份的唯一性确认,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
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
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十五、建立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商制度。
要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每月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
对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大队或者车辆管理所要出具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的证明,并建立“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
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源头动态管理,通过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实时监督纠正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十六、开展安全文明驾驶人和驾校评选活动。
结合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会同文明办、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要制定完善具体评选方案,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表彰奖励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强典型事迹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意识。
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文明驾校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培训要求落实到位、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所培训驾驶人违法事故率低、社会群众反响好的优秀驾校,并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表彰。
十七、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教育。
总队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发动群众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监督举报。
要充分发挥汽车品牌专卖店、机动车交易市场、驾驶员协会、汽车俱乐部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驾驶经验交流体验、文明自驾出行等活动,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文明交通教育引导。
除文中有明确规定外,其他工作措施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全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严格路面执法管控、强化警示教育、严格责任追究等工作,使驾驶人交通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根据部局《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
一是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
总队出台大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培训考试意见。
各地要抓紧完善改造现有大中型货车考场,2012年10月1日起,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
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
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6月1日前,各地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
在许昌、济源实行科目三自动化考试的基础上,6月1日前,郑州、新乡、焦作要实现科目三自动化考试,其他省辖市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减少人为考试因素。
二是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
组织人员编制考试题库,增加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6月30日前完成。
三是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工作。
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各支队每周要随机抽选不少于10%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建立回访记录和台帐。
四是对驾驶人考试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管。
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并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
6月底前,总队将完成考试场地和设备验收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暂停考试业务。
总队建立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实现全省全部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实时视频、音频监控,对考试系统参数、评判数据实时监管和异常数据自动报警。
支队也要建立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固定专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处置违规考试。
所有考试员上岗时均要配带音像执法仪。
总队、支队每月对异常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异地互检、集中暗访,及时核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五是建立考试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制度。
支队在互联网、报纸等建立驾驶考试培训质量发布平台,每月公布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公布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
每月公布辖区内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合格率等信息,实行驾校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每月集中清理一次教练员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记满12分的,除要求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外,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议取消教练员资格。
每季度对驾校负责人、教练员进行一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
六是落实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
推广应用计时计程培训管理系统,计时培训系统必须具备指纹识别、照片、视频、GPS及车辆运行信息自动采集存储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考试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凡不符合培训要求的,车管部门一律不受理考试申请,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确保训练学时和里程的双落实。
(二)严格路面执法管控,全面落实交通违法周巡查、月清分。
一是根据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
二是加大对酒后、假牌假证、超速、超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