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ONLY vsm manual whole.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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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ONLYvsmmanualwhole

部分A目录清单

部分A目录清单

部分B分类清单

部分1安全标准指令

1.1安全职责

1.2应急情况标准指令

1.3船舶人员安全

1.4安全保护设备

1.5消防和安全巡查

1.6引水梯

1.7救生艇

1.8船舶汽笛

 

部分2船舶安全

2.1海上安全

2.2港口安全

2.3安全演习和训练

2.4安全设备

2.5SOLAS要求

2.6机舱防火

2.7安全工作规章

部分3进入封闭空间

3.1概要

3.2通风程序

3.3警惕缺氧

3.4进入程序–安全检查

3.5非气体自由进入

部分4灭火原则

4.1概要4.2火灾三要素

4.3火灾种类

4.4火灾种类和处理火灾的办法

4.5灭火原理和固定设备

4.6机舱火灾

4.7储备室和房间火灾

4.8封闭空间和二氧化碳灭火.

 

部分B:

分类清单

VSM手册和所有控制文件归SHINLINESDNBHD版权所有,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或借到其他非SHINLINE人员使用.

副本编号接收者

1SHINLINE办事处

2Master,SHINLINE3

3Master,SHINLINE4

4Master,SHINLINE5

5Master,SHINLINE6

6Master,SHINLINE8

1.安全标准指令

船舶安全手册(VSM)对安全和船舶有效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包括安全程序和指示.

VSM还包括船长和船舶安全委员会训练船员使用的训练材料,安全指导和信息.

 

1.1安全职责

船长对安全完全负责.轮机长是船舶安全指定的人员(VSO).

船长任命船舶安全委员会执行安全.轮机长在安全委员会中就职.

大副和二副是安全委员会的永久成员.

三副,电报员和大厨将被任命为成员.

至少三个月举行一次安全委员会议(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会议议程应遵守VSM附则1.1.

轮机长准备安全委员会议摘要.

在SMR会议或无论何时需要改进,安全委员会要向船长报告并就有关船舶安全提出建议.

安全委员会职责如下:

1.训练船员应对各种应急情况.

2.在演习中审核每个应急计划的实行和进行必要改进.

3.确保维护保养和检查救生和消防设备.

4.执行安全操作和演习,抽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5.调查人员伤亡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安全委员会应做如下记录:

1.救生艇和消防演习报告.

2.安全委员会议摘要.

船长应确保准备集合清单并保持更新.清单必须由船长签字.还应包括放艇和消防地点.

每一次开航船员有变动时,三副要对集合明细清单更新并由船长批准.

船长应确保所有船员了解各自应急职责并在应急演习中审核.

1.2应急情况标准指令

一旦发生应急情况:

船长要在驾驶台指导所有部门处理应急情况.

在驾驶台的驾驶员应经常监测和标注船位并通知船长.

电报员在电报间保持通讯,适用于非-GMDSS船舶.

轮机长应确保在应急过程中电力和动力充足.

其他所有高级船员和低级船员向应急集合地点报到.

大副和大管轮领导甲板和机舱部门调查火灾或损坏范围.大副向船长报告发生什么以及接下来的情况.

该小组应立即采取行动抑制火情或控制损坏.该组人员应在应急情况中采取适当的设备如灭火服,呼吸器(SCBA),太平斧,救生索和安全灯.

一旦机舱起火,大管轮领导进行灭火或处理机舱应急情况.

二副根据船长指示领导餐厅人员在甲板乘船地点准备救生艇上其他的食物/水/毛毯并准备发动.

如果有人员伤亡,这一组还提供急救和担架.

所有小组负责人应携带对讲机并与船长保持联系.

1.3船舶人员安全

在工作中每一次发生的事故,事实上都是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如果分析事故原因,可以发现包含以下一个或多个因素:

1.错误使用设备.

2.工作中粗心大意.

3.没有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4.与工作组中人员缺乏合作和/或通讯.

5.缺乏恰当的指导和/或培训.

6.没有预料到发生事故的状况或情形

记住所有的事故,包括受伤,受害,肢体伤残和死亡.

为了完成工作,管理人员应提前给每条船舶准备相关的安全防护设备.船长还应在所有船员中培养安全意识

另外,大副和轮机长还应该:

1.认真安排工作.

2.对可能发生伤害的地方引起注意.

3.在每项工作中保持警惕.

4.坚持使用安全保护设备.

船长应通过现场检查,演习和简介确保所有人员时常提高警惕和正确训练.

当有人在工作中出现不安全行为时,必须立即纠正并提高对危害的关注.

并提出缺陷报告(NCN)交由安全委员会给予高度注意.

1.4安全保护设备

公司应提供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护目镜,保听觉护设备和手套.

船长和轮机长应根据商船安全操作规则(COSWP)确保所有人员合理使用安全保护设备.

当发现有人违背时应提出缺陷并由安全委员会给予高度重视.

若再有违反者应根据商船法令1952/1960处理.

在工作中所有船员有职责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当发现可能发生不安全或如果在进行特殊作业时有不安全行为时,有责任立即报告.

1.5消防和安全巡查

船长应确保值班人员在生活区每2小时进行消防巡查.

当完成消防巡查后应向值班驾驶员(OOW)报告并记录到航海日志中.

当船舶人员起床走动时在白天工作时间不必要进行巡查.

1.6引水梯

为了引水员上下船舶,船长应确保引水梯和登船设备符合SOLAS第V章,规则17

1.7救生艇

救生艇维护保养间隔不应超过强制执行的十二个月.船长应确保执行如下

船长应在到期前一个月计划保养救生艇.

根据SOLAS修正1986,救生艇保养在船旗国允许下可以延期到五个月.

如果必要对救生艇保养延期,船长应采取如下程序:

1.船长应对救生艇及其静力释放装置进行人员外观检查.

2.检查结果满意,记录到航海日志和正式日志中.

3.将外观检查满足要求情况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向TS提出救生艇保养延期建议并记录到相关日志中.

公司应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向船旗国出示救生艇证书副件以获得延期.

如果在维护完救生艇后发现有任何附加的强制性内容,船长必须按照厂商/服务人员指示确保强制性内容的执行.

1.8船舶汽笛

船舶汽笛是安全设备的一部分并且必须一直保持工作正常

船长和轮机长应确保:

1.在航行期间,对汽笛持续供应空气/蒸汽/电力,使之保持在可用状态.

2.在航行期间,在没有违反1974国际避碰规则的情况下,每天中午试验汽笛.

3.测试离港设备时,在不违反港口规定情况下试验汽笛.

2.船舶安全

2.1海上安全

除了可靠的航行和良好的了望,海上安全需要保持货物的有效装载和通风,经常检查绑扎,锚泊设备,缆绳,通风设备,水密门等.

还需要仔细维护所有为船舶和人员提供安全的设备.这些设备应一直保持随时可用状态.

除了以上所说,在海上和港口应按规定时间测量所有舱柜.测量结果应记录到每日的航海日志中.

任何测量结果的异常都应立即报告给船长或轮机长.

定期检查(尤其在恶劣天气)前甲板仓库和锚链舱,确保未通过弹簧盖板和舱盖,漏泄的卷筒管、未固牢的水密门或通气孔发生浸水。

如果必要,船舶须进入恶劣天气水域检查恶劣气候条件下的损坏情况

 

2.2在港安全

在港时所有船舶人员要对货物操作,实施维修,加油,上备件等保持高度警惕.

船舶所有人员要确保所有安全设备合理使用并保持随时可用.

应使用舱底水泵试验货舱排水管系.如果发现管路有任何损坏或堵塞,或不能抽吸舱底水,立即进行修理.

向装卸工,代理,港口官员等提供安全通道.日落后应对货物操作处进行额外照明(如果必要).向货舱进口提供充分照明,如舱盖/垂直梯处

 

2.3安全演习与训练

应急演习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并且如果时间和条件许可应每两星期进行一次.

每条救生艇都应当由指定操作人员释放并且在弃船演习过程中应至少每三个月下水并发动一次.

在演习过程中,船长应假想进行应急演练.应根据VEM中定义的进行各种演习并在安全范围内进行行之有效的演习.

这有助于提高工作小组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应急情况的能力.

救生艇不能作为其他用途随意使用.

当救生艇降落到艇甲板以下时,主机停车并稳定船舶.

在宽广和空旷的海域,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应急舵演习

每次进行演习后适当的记录到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正式日志中.

VSM附则2.1是协助船长进行各种演习和训练的指导.船长应确保清单中的训练程序按照计划月份执行.

所有演习的事宜/时间/采取的行动/结果等都应记录到车钟记录薄中.每次演习结束三副应完成救生艇/消防/防污染演习报告并由船长签字.(记录保留在船上)

 

2.4安全设备

2.4.1消防设备(FFA)

大副和轮机长对船长负责,各部门的所有FFA设备应一直保持可用和在良好的状态.

三副直接对大副负责并保养和有效维护所有甲板,餐厅和住所的所有FFA设备.并应确保所有便携式灭火器可用.

大管轮直接对轮机长负责并保养和有效维护固定灭火系统和所有机舱部门/机器处所的FFA设备.

固定灭火系统包括位于货舱和机舱的二氧化碳系统或其它闭式系统

所有的灭火水龙带和喷嘴应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压力试验

 

2.4.2救生设备(LSA)

大副对船长负责并维持所有LSA设备的良好状况.

三副直接对大副负责并保养和有效维护所有LSA设备.

所有LSA设备应根据法定要求进行维护.并一直保持在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

所有船舶人员都有责任向部门领导报告安全设备的缺陷.若可行高级船员应立即整改。

.

 

2.4.3维护便携式灭火器和压缩空气瓶

根据VSM附则3.1末尾部分指导对便携式灭火器和压缩空气瓶进行维护.

 

2.5SOLAS要求

船长应确保船舶遵守可行的SOLAS规则,船上特殊的管理规则表示如下:

2.5.1规则52–船上维护指导

船上维护救生设备的指导应清晰,易懂,并且每个设备应适当的包括如下内容:

1.按规则19.7要求进行检查的使用清单

2.维修和保养指导

3.定期维护时间表

4.推荐滑油的加注点图表

5.可替换部分的清单

6.备件清单

7.检查和维护记录日志

规则19.7是每月检查:

检查救生设备,包括每月对救生艇设备按照规则52.1进行检查以确保它们在良好的状态.检查报告记录到航海日志中.

 

2.5.2SOLAS标记

船长应确保关于LSA上的SOLAS标记准确.这些标记应由船级社在完整期限/年度安全设备检验时检查。

.

 

2.6机舱防火

下列是用于指导机舱防火

2.6.1介绍

根据以往经验我们知道易燃物质和火源的结合是机舱起火的主要原因.易燃物质包括各种油类等如燃油,滑油或液压油.而电力设备的塑料材料也可能引起火灾发生.

有很多种潜在的着火源并不在表面,如排气管和蒸汽管、过热的机器或由于电力设备短路或操作开关引起打火等.

其它常见的着火源还包括与人类行为有关,如抽烟,焊接和摩擦.

2.6.2机舱火灾成因

1.日常错误操作机舱设备,如漏油或软管破损.

2.缺少充分清洁在两方面增加了火灾隐患

I.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多情况下是由于人类行为引起的,因为到处都有以漏泄油/沉积油形式存在的可燃物质.

ii.不洁净的机舱导致了由电力开关或面板引起的火灾扩散至整个机舱,因为到处都有以漏泄油/沉积油形式存在的可燃物质.

2.6.3减小火灾危险的措施

船舶所有人员都应维护和保持清洁.

在日常清洁或定期维护发生可燃液体泄漏时,应安排人员尽早清洁以防止液体流向其它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

 

2.6.4机舱设备缺陷

这部分包括处理机舱各种由于缺少正确维护或不恰当操作引起的缺陷.

1.高压油管防护层.这些缺陷包括如下种类:

i.部分防护层缺乏或防护层损坏

ii.防护层松弛或末端附件缺陷.

iii.泄放布置的缺陷.

2.排气管,蒸汽管的绝缘层.一般缺陷是:

i.部缺少分绝热层,法兰部分或在必要维修过程中除掉了部分绝热层.

ii.由于缺少或钢板损坏使油浸入绝热层.

3.防油、水泄漏的电力设备绝缘层

设备开关操作打火可能点燃浸入油类的电力设备(油类喷淋最可能发生点燃).水浸入可能导致电路短路以及绝缘或其他种类的塑料材料的点燃.船舶人员应特别注意法兰边缘漏泄处的迹象,管路腐蚀和机器设备的泄漏有可能与电力设备相接触

 

2.6.5对于机舱设备的船舶人员职责

注意在油系统使用的软管.高压软管由于震动可能导致软管破损,尤其是在设备末端的位置.

向燃油锅炉供应燃油广泛的使用的软管.当发现它的情况恶化时,应更换或至少临时修复.

坏掉的或松开的油管接头应立即修复以免发生进一步损坏.

轮机长有责任确保机舱保持干净清洁的状态.

一旦发现地板表面有油泄漏,或者机器漏油,或者油漆面有油层,或者存在火灾隐患如堆积的破布或其他类似材料或舱底水表面存在油层,应对其进行合理的清洁.

 

2.7安全工作章程

船长和轮机长应确保所有船员遵守船舶安全工作规程,防止发生事故:

 

1.在甲板和机舱进行特殊工作时应正确操作和配备安全设备,如工作裤,手套,安全鞋,护眼罩,防尘面具,焊接眼镜/防护物和耳罩.当在运动部件机器旁工作时,工作服不应宽松,口袋不应掏出等.

甲板,应一直戴安全帽.;机舱,当进行机器检查和进行对头部有危险和/或可能有掉落物体的工作时应戴安全帽.

2.避免在起重机或吊车工作时在下面站立和行走.

3.避免在敞开的没有围栏的货舱周围走动.在高处或舷外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

4.不要倚靠在不安全的围栏或护栏上.

 

5.至少有两个船员进行固定/松开引水梯操作,.如果引水梯的设计需要更多甲板人员安全固定/松开时,船长应增派船员.每次引水员使用引水梯上下船之前,负责的驾驶员必须对其进行检查.

6.所有甲板设备和机器在使用前都应检查以确保安全运转.

7.在停泊/起锚时,应小心操作钢索和缆绳.

8.在手动起重和搬运过程中,应遵守安全工作规章程序(COSWP)进行操作.起升时,采取蹲伏姿势,膝盖弯曲并直背以保证腿做功—保持下颚缩拢

9.保持走廊干净和无油.

10.需要进行热加工时,确保安全操作和服从VSM表格2.1的热加工清单.在这部分末尾附上表格副本.

11.所有边缘锋利的工具在使用完后都应保存在各自的存储箱中.

12.要密切注意你的工作,不要试图找捷径.瞬间的过失或缺少注意力都可能导致事故.如果设备不能合理操作,保护自己免受可能的伤害.

13.在进行体力工作时,如果感觉疲劳应停止工作.

14.人员进入封闭空间前,应完全遵守VSM部分3的“进入封闭空间”指导清单.

15.使用恰当的工具.

16.当拆除机器前,确保系统和设备完全关闭.

17.进行维护和修理前,关闭电源并挂上“警告牌”.

 

18.当操作公共设备时,确保与其他部门的相关人员同步/合作.

19.根据制造商建议或用户指南操作设备.

20.确保机器的保护设备,防护门和防护盖在合适位置.

21.禁止接触旋转部件.

22.时刻紧记附近有其他人员工作可能受到飞起/掉落的工具或有毒气体影响.

23.LSA/FFA–知道它们的位置和操作.

24.在冬季应穿戴适当的保暖服防止患肺炎或体温降低.

25.不应过分依赖自动,经常进行手动检查.

26.在进行危险类工作前,如高空作业,停泊,部件检查等,轮机长和大管轮要对工作的前期准备和过程中可能的情况进行全面讨论.

27.船员应积极阅读公司提供的“商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3.进入封闭空间

3.1概要

所有船员应知道在双底舱,淡水舱,干隔舱,空舱和类似封闭空间可能存在有毒气体或缺氧.船长应在负责驾驶员通过适当设备和仪器检测证明没有有毒气体和不缺氧后,才允许人员进入封闭空间.

除非严格遵守这部分的防范规定,否则进入封闭空间如首尖舱和尾尖舱,双底舱是危险的.

如果怀疑缺氧,应按照这部分描述的进行计划,批准和执行后,才可以许可进入.

 

3.2通风程序

允许进入封闭空间前必须进行自然或强制通风.

允许进入封闭空间前,封闭空间必须进行至少36小时通风.

允许进入封闭空间前,对封闭空间按照这部分进行测试并采取防范措施.

 

3.3缺氧防范

怀疑缺养的空间:

1.封闭了很长时间.

2.没有充分通风.

3.注入co2进行灭火.

4.最近有火灾发生在这里.

除非进行了至少36小时的通风和在空气中有21%的氧气含量,才可以进入.

 

3.4进入程序–安全检查

如果可行,必须获得大副或轮机长许可后方可以进入封闭空间.

封闭空间包括压载舱,空舱,干隔舱,油舱,淡水舱等,这些可能含有对人体有危害的有毒气体或缺氧.

在进入前,大副或轮机长应完全遵守VSM清单3.1并由船长批准.

防范措施:

1.在入口附近要有氧气呼吸设备(SCBA).

2.所有入口包括应急出口都应保持打开.

3.尽可能打开相关开口,提供通风和照明.

4.利用VHF无线电建立通讯系统.

5.一旦发生应急情况,出口附近人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驾驶员(O.O.W)或者其他相关驾驶员.

 

3.5非气体自由进入

一旦发生应急情况应立即进行救援.由于这些原因,大副或轮机长应亲自监督进入.明确行动计划和申请下列程序:

1.必须提前制定行动计划并由船长批准.

2.如果可能提供持续通风.

3.所有人员进入必须穿戴SCBA设备.

4.进入前建立良好和清晰的通讯系统.

5.留有充足的人员在封闭空间外面.

6.进入人数要尽量少.

7.第一行动是疏散伤员.

 

4.灭火原则

4.1概要

通过燃烧和非燃烧产物散出的气体发生爆炸.所有正常的物质通过燃烧散发出气体(即使没有充分加热)并且气体温度完全达到所要求的燃点.

低于燃点的产物向周围散发大量的易燃气体,而其他高于燃点的物质提供气体爆炸所需要的热.

如果气体被点燃,将释放更多的热量增加物质温度,导致更多气体释放来帮助燃烧.

一些物质的燃点是:

柴油71°c(160°F)

燃油82°c(180°F)

除非气体处在最低燃烧极限(L.F.L)和最高燃烧极限(U.F.L)否则将不能点燃.混合物低于L.F.L不能点燃,而高于U.F.L亦不易燃烧.

如果没有充分的空气,易燃气体和空气混合物不能达到燃烧范围.

氧气在空气中含量为20.8%,如果发生火灾,在火灾周围的氧气含量将降低,火焰由于越来越少的氧气将变淡,但是如果有空气进入将继续燃烧.

如果环境中氧气含量低于11%火灾将不能持续

 

4.2火灾三角形

如果燃烧,必须有三个要素:

1.氧气

2.热量

3.可燃物质

火灾发生还有第四个要素叫做“proposes”.这是一个特殊的化学过程,需要用窒息性灭火材料灭火.(碳的卤化物和干粉)

有四种方法来阻止燃烧:

1.降低可燃物温度到燃点以下.

2.使空气中氧气含量低于11%.

3.隔离可燃物本身,或者如果是液体,消除进一步供给的可燃物.

4.使用窒息性灭火材料灭火如干粉.

4.3火灾种类

种类物质灭火方式

等级A纤维冷却到低于燃点

等级B油类隔离氧气

等级C气体/化学品化学品/隔离氧气

等级D金属隔离氧气/冷却

等级E有关电类的隔离氧气

4.4火灾种类和处理火灾的方法

4.4.1“A”类火灾

包括纤维材料燃烧–木材,纸张和布料.

在低于周围温度时,A类材料不能释放出燃烧的气体,因为A类材料的燃点相对较低.必须对木材和纸张进行加热到一XX以上才能达到燃点发生燃烧,必须提供必要的点火源.

固体材料如木材,纸张和布料由于有相对较低的燃点,可以通过冷却降低到燃点以下来阻止继续释放气体和停止燃烧.

因此,灭A类物质的火灾最好的办法是使用水来喷射.

水比其他物质更能快速吸收热量.对于灭A类物质的火灾是非常适合的并且不受量的限制.

当使用大量水来进行灭A类物质的火灾时,能喷射到物质表面,迅速降低热量和将物质冷却到达燃点以下.

如果需要从火灾中救援灭火人员可以进行大角度喷射并且可以安全和有效的近距离灭火.

水喷头用于扑灭不能到达处的火灾或者需要强力冲散可燃物质的火灾如货舱底处.时使用。

 

4.4.2“B”类火灾

包括液体燃烧–油类化学品

油类有很大范围的燃点.船舶上相关的从-40°c

(-50°F)到65.5°(150°F)都有分布.

如果水温在5°c到35°c之间,油类通过水喷射或其他办法不能使其温度冷却到燃点–40°c(-50°F)以下

虽然大量的低燃点的油类可能通过有效的水喷射包围,但是通过水来减轻和消灭这种油类火灾是无用的.

然而,对于高燃点的油类通过喷射水是可能灭火的,但是需要使用技巧和条件.柴油的燃点在43°C(110°F)和以上,燃油的燃点在65°C(150°F),能通过在油表面的快速喷射消灭火灾.

通过隔绝氧气如表面覆盖泡沫被认为是最好的灭油类火的方法,在燃烧的油类上面形成覆盖层.

泡沫的优点是能使用在难以喷射的流动的油类表面进行灭火作业.

扩散的炮沫可以直接对准壁面或喷射到燃烧的油类的表面.

使用水喷射对B类火灾的消灭速度经常不是很明显.

使用炮沫灭火需要有耐心并需持久工作.具报道有50%的机舱火灾由于缺少耐心和持久性而过早放弃

B类火灾可以通过使用窒息性物质如化学品来进行灭火.它的缺点是火灾如果没完全熄灭可能复燃.在进行灭火时这种方法最有效但是必须同时使用泡沫和喷水冷却.

 

4.4.3“C”类火灾

化学品火灾/气体

许多化学品有比火灾更大的危害,对健康造成更大的危险.当对付火灾包括化学品或火灾附近的其他物品时首先考虑的是船舶人员的安全.

船舶人员必须穿戴SCBA设备和防护服并且最大限度的避免吸入化学蒸气.

当处理火灾包括化学品时必须考虑下列因素:

1.有些化学品可以溶解到水中并造成易燃的情况

2.化学品溶解到水中可能破坏泡沫,使得后者失效.

3.有些废物加热能释放出有毒蒸气.

4.有些化学品有很低的自燃点可能导致再次燃烧.

然而,可能使用喷水来处理很多化学品火灾.船上水是很容易利用的灭火物质.火灾产物可能溶于水,可以通过喷水来成功灭火.

然而,在那种情况下使用大量的水是至关重要的.

一般情况下不使用喷水灭液体火灾.

 

气体火灾

可使用的灭火方式是通过阻止气体蔓延,并且冷却所有加热的壁面.

4.4.4“D”类火灾

对于D类或金属火灾,灭火通常使用特殊的方法.使用喷水来灭D类火灾.

 

4.4.5“E”类火灾

通常,电火灾都是由于短路导致电火灾,可以通过使用接地来防止电火灾.

形成的电能可能使有些易燃物质和点火源接触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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