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文化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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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文化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指南
附件:
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示范工地创建指南
(一)申报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原则上主体5层以下)申报,提交以下资料:
1、封面、目录(市级见附件1-1、省级见附件2-1);
2、《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一式四份(市级见附件1-2、省级见附件2-2);
3、施工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4、项目经理、总监岗位证书一份(复印件);
5、创建省、市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份(原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份(复印件);
7、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出具的开工阶段(5层以下)考核评分表(原件);
8、创示范工地施工现场照片(含大门、围挡、洗车台及沉淀池、五牌一图、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导向牌、宣传栏、出入口道路硬化、安全标语、消防设施、场地硬化及绿化、警示标志、厕所、浴室、饮用水供应处、施工、监理办公场所、工人住宿场所、食堂、垃圾池、“四口”临边防护措施等部位)。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入文件夹,报市建设局工程管理科。
(二)审查
工程管理科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并发给“福建省(或龙岩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牌。
(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工程要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向省住建厅备案。
)
(三)、创建
(1)参建单位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图集》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做好创建工作。
(2)当地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动态考核,对工程进行第二次(主体阶段)、第三次等(装修阶段)评分。
(对于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工程,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在评分后5个工作内将参选工程的评分结果登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上报参选工程评分汇总表。
)
(四)评选
1、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报送到工程管理科(每年12月1日—15日受理评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申报表》一式四份(市级见附件1-3、省级见附件2-3)。
(2)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第2次(主体阶段)和第3次等(装修阶段)考核评分表。
(3)反映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光盘(PPT文件)一份。
2、对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市建设局于每年的12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工程给予发文表彰。
对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市建设局在收齐资料后报省厅评审。
附件1-1:
龙岩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
报
资
料
申报工程: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时间:
年月日
1、《龙岩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一式四份及《龙岩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申报表》一式四份;
2、施工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3、项目经理、总监岗位证书一份(复印件);
4、创建市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份(原件);
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份(复印件);
6、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出具的考核评分表(第1次为开工阶段既5层以下阶段;第2次为主体五层以上施工阶段;第3次为装修阶段);
7、创示范工地施工现场照片(含大门、围挡、洗车台及沉淀池、五牌一图、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导向牌、宣传栏、出入口道路硬化、安全标语、消防设施、场地硬化及绿化、警示标志、厕所、浴室、饮用水供应处、施工、监理办公场所、工人住宿场所、食堂、垃圾池、“四口”临边防护措施、脚手架、材料堆放、工程完工后效果图等);
8、反映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光盘(PPT文件)一份;
(注:
黑体字部分待工程完工后补送)
附件1-2:
龙岩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创建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龙岩市建设局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
施工许可证
号码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号码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项目专职
安全员
岗位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总监理
工程师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市管项目为市安全监督站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四份:
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县(区、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各一份。
附件1-3:
龙岩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评选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年月日
龙岩市建设局
项目名称
形象进度
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
施工许可证
号码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
可证书号码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项目专职
安全员
岗位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总监理
工程师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安全监督机构
监督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创建示范工地所采取的措施及成果(可另附):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县(区、市)建设局意见(市管项目为市安全监督站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年月日
市建设局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
施工单位、县(区、市)建设局(或市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局各一份。
附件2-1: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
报
资
料
申报工程: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时间:
年月日
1、《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申报表》一式四份;
2、施工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3、项目经理、总监岗位证书一份(复印件);
4、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份(原件);
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份(复印件);
6、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出具的考核评分表(第1次为开工阶段既5层以下阶段;第2次为主体五层以上施工阶段;第3次为装修阶段);
7、创示范工地施工现场照片(含大门、围挡、洗车台及沉淀池、五牌一图、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导向牌、宣传栏、出入口道路硬化、安全标语、消防设施、场地硬化及绿化、警示标志、厕所、浴室、饮用水供应处、施工、监理办公场所、工人住宿场所、食堂、垃圾池、“四口”临边防护措施、脚手架、材料堆放、工程完工后效果图等);
8、反映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光盘(PPT文件)一份
(注:
黑体字部分待工程完工后补送)
附件2-2: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创建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
施工许可证
号码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号码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项目专职
安全员
岗位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总监理
工程师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市管项目为市安全监督站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四份:
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管项目为一式三份。
附件2-3: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评选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年月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目名称
形象进度
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
施工许可证
号码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
可证书号码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项目专职
安全员
岗位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总监理
工程师
资格证书
号码
联系电话
安全监督机构
监督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创建示范工地所采取的措施及成果(可另附):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市管项目为市安全监督站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审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四份:
施工单位、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一份;市管项目为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