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养猪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式稿环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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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1项目由来
**,于2005年搬迁新建,系由林万容先生投资兴建,其位于****镇上甲村,距**区13公里,是一个从事种猪、仔猪、商品猪生产,服务于“菜篮子”工程的农业企业。
公司占地面积110亩,总投资32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00万元,目前达存栏生猪7000头、年出栏生猪18000头的规模,公司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产品已获农业部、福建省农业厅“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省环境局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殖技术示范基地、**重要的副食品基地、2006-2007年度三明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被列为省控城市无公害生猪基地。
近年来,我国现代化集约养猪场的生产方式发展迅速,虽然这种集中饲养方式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优点,但是同时也带来畜粪和冲栏废水的高度集中,若未能对其进行有效治理,势必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且造成可利用的能源物质(畜粪)的大量流失,从而降低了经济效益。
因此在发展养殖的同时也要重视实施污水、污物的治理与利用,这才更符合生态养殖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因此公司拟增加投资1750万元扩大规模,扩建后项目年存栏量为13000头,出栏生猪3万头,沼气发电120kw,集中供气600户,沼液管道9万米,供给竹林,果林、菜地4800亩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年11月29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规定,**养猪厂扩建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于2009年1月10日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承担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所在接受委托后,组织科研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在充分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和主要评价内容,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有关环评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养殖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供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2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1.2.1评价目的
项目的施工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拟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达到以下目的:
1、通过对该扩建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艺路线进行分析,明确污染源和可能产生的污染因素,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掌握该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确定拟扩建项目影响环境的要素和主要保护目标;
2、通过扩建前项目工程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结合扩建工程污染分析的结果,预测扩建工程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3、根据扩建工程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评价的结果,对扩建工程的工艺方案和所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论证和评述,提出进一步控制污染,减缓和消除不利影响的替代方案和对策建议。
4、根据上述评价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明确给出项目选址可行性结论。
5、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在评价工作中贯彻“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基本原则。
1.2.2评价原则
本评价坚持整体性、区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以及可持续发展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力求做到:
1、评价工作总的原则是“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污染预防”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通过工程分析,核算扩建前后建设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削减量”及“排放量”情况;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及有可能会产生的环保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并在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评的明确结论。
3、充分利用近年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编制依据
1.3.1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5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年1月;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10月;
(14)《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1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9号令2001年5月);
(16)《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2年5月;
(1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2001年12月19日);
(18)《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海域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3]530号)。
(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
(2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2001年12月。
(21)《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5月;
(2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
(23)《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监〔2009〕8号),2009年3月。
1.3.2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3.3环境保护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1.3.4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40号2005.12);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1.3.5其他技术文件
(1)《**年出栏生猪3万头生态养殖及沼气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1月;
(2)《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委托书》,**,2009年2月;
(3)《****兴养殖场扩建项目投资备案表》,闽发改备[2009]CD3011号。
1.4评价方法
1、污染源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具体情况和类比同类项目情况进行污染源分析。
环境现状评价:
2、主要采用现场勘察、进行必要的现场监测,并进行数据统计,对环境现状进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
采用数学模型、类比实测等技术方法,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的达标可行性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环保措施及建议。
1.5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的确定
1.5.1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规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评价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以及当地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确定。
通过对建设项目初步分析,选择H2S及氨为废气主要污染物,根据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的规定的公式计算H2S及氨的等标排放量,其等标排放量计算结果见表1-1,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见表1-2。
表1-1大气评价等级判别参数
污染物名称
单位时间排放量
kg/h
空气质量标准
mg/m3
等标排放量
m3/h
H2S
0.36
0.01
3.6×107
NH3
1.806
0.20
9.03×106
表1-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
地形Pi
Pi≥2.5×109
2.5×108≤Pi<2.5×109
Pi<2.5×108
复杂地形
一
二
三
平原
二
三
三
本项目处于丘陵地区,属于复杂地形,由表1-1可知,Pi﹤2.5×108,按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拟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的评价级别,同时考虑评价区内的地形多为丘陵。
因此选取以拟扩建项目为中心,边长4km区域为大气评价范围。
3、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确定为H2S和氨;预测分析因子确定为H2S和氨。
1.5.2水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中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主要依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规模的要求确定。
本项目对养殖场的污水实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总污水产生量为207.5t/d,经红泥塑料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全部用于竹林、蔬菜及农田灌溉。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水体污染物主要为CODCr、BOD5、SS及动植物油等。
外排废水进入白沙溪,最后流入益溪。
从水域的规划功能来看,白沙溪为地表水Ⅲ类功能区,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根据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划分原则,本项目的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评价范围:
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流域白沙溪排污口上游100m到下游20000m范围。
3、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确定为PH、COD、NH3-N、SS、BOD5、粪大肠菌群数;预测评价因子确定为COD。
1.5.3声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生产特点,本次评价对项目周边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并进行项目设备噪声排放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根据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有关声环境评价等级划分基本原则,新扩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属中型,项目地处**镇上甲村,声环境属1类标准地区,其受影响人口较少,新建前后的噪声级影响很小(在3dB(A)以内)。
因此,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
2、评价范围:
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厂界及周围噪声敏感点。
3、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确定为机械噪声及猪叫声;预测评价因子确定为机械噪声及猪叫声。
1.5.4风险评价
对照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A.1中表1《物质危险性标准》及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本项目沼气池产生的沼气为易燃物质(临界量(生产场所1t即1050m3,贮存区10t即10500m3))。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日产沼气约539.4m3,其贮存罐最大贮存容量为270m3,其小于生产场所和贮存区的临界量,其环境风险评价确定为二级。
1.6环境评价标准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