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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文之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篇一:

故乡鲁迅读后感】

故乡鲁迅读后感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

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

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

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

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

书的封面上说:

“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

”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

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和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

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和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

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和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篇二:

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

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

是贫穷?

还是?

?

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

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

可是,当闰土和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

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

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

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

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

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

是懦弱?

是卑怯?

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

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

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

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

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

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

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

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

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

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和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和穷的不同。

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

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

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和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和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

“老爷。

”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

“迅哥儿!

”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

让人费解。

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

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

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

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

“闰土哥!

”而闰土默不吭声。

之后,又喊了一声:

“老爷!

”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

走他们的路。

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

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

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篇三:

鲁迅故乡读后感】

鲁迅《故乡》读后感

小说《故乡》的研究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研究者一般将《故乡》作为当年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将关注点集中在闰土身上,通过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对比,鲁迅纵向地展示了社会的历史性,对于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了深刻的展现和探索。

在传统评论中的基本问题首先存在于对于少年闰土的叙述的评论解释: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摸一把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对于这一段描写的解释,典型地有如下引文:

“小说追想过去,不是引导人们沉缅过去,而是引导人们正视现实。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现实,是残酷地毁掉一切诗和美,制造惨绝人寰的悲剧的。

在苦难生活中煎熬了二十年的闰土,已经失去了少年时候的勇敢、聪明、纯朴、真挚的性格,已经埋葬了西瓜地上手捏钢叉的小英雄形象。

当他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经仿佛石像一般,脸上刻满皱纹,连最深的愁苦也不能使这些皱纹动一动。

他用增长了一倍的身材去承担生活的重担,他已经向尊尊卑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低下了头。

他向准备搬家进京的老朋友所要的杂物,暗示了他的人生,也暗示了他的信仰:

长桌、椅子、抬评、草灰,说明他默默负起愈益沉重的家累,把行将榨干的血汗继续榨到土地上去;香炉、烛台,说明他在血汗人士的同时,希望灵魂升天,人世幸福求之不得转而向神鬼世界寻求灵魂的安慰。

小说采取类似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把少年闰土和饱尝艰辛的中年闰土这两组镜头有机地组接起来,产生了一种连贯、呼应、对比、暗示的综合效果,深刻地显示了这位勤苦农民的悲剧命运和他灵魂中令人震栗的变化,使人惊心动魄地体味到:

多子,饥荒,苛捐,兵,匪,官绅,把闰土磨难成一个木偶人了。

闰土的形象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的出色画像,茹苦含辛,质实勤恳,如大地一般厚重,如大地一般生产食粮,如大地一般任人践踏。

他是用来作为作者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表象的。

作者追思往昔、谛视当今,是为了探索未来。

他希望下一代‘应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他对此忧心如焚,疑虑重重,但是作为先驱者,他深刻地揭示人生哲理,教导人们脚踏实地地开拓未来: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11]尽管评论者已经注意到了对于少年闰土的描写是诗化的,“恋乡之情,往往令人把故乡诗化,而故乡的一切诗、一切美,都收在这幅人和自然交融的神异的画面上了。

”也还是将这段描写当作和中年闰土的对比来研究,并从中概括出对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未来的题旨。

其实,我们应该回到文本,小说在开头,人物“我”已经说得很明白: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

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

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

仿佛也就如此。

于是我自己解释说:

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故乡只是“我”心目中的故乡,也就是我记忆中回忆的故乡。

记忆的东西,尤其是在回忆中出现的东西能否当作“真”的东西,我们说不能。

从叙事学上讲,有个底本和述本的关系,底本的东西被叙述时,总是被叙述主体加工的,“我”的童年事情进入述本的微乎其微;从心理学讲,被我们记忆住的东西也总是和情感态度联系在一起的,而回忆更是受到当前的语

境的影响,当前语境中主体的处境产生出对于记忆进行筛选的动机和指令,因此,对于一个主体的回忆,重要的不是他讲了什么,而是他为什么要讲,是他所讲的东西对于他的意义,这就是说,回顾性的追述,主要的不是事实的,而是意义的价值的。

小说中的“我”已经体认到这一方面的原因。

从后面的叙述可知,“我”的回故乡是专为别它而来: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

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

?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

?

?

?

?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

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

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聚族而居的老屋”在当年也是当地的大家族,曾经风光过,享过自己的尊荣的吧。

祖上的事情“我”没有说,但是父亲时的景况是约略提到:

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

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

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那就是说在他父亲时代,同辈的各派各支能承办祭祀的有三十家之多,那确是当地一大家族的了。

可是,到“我”这一辈,家族败落,以致他这一支连聚族而聚的老屋也保不住,不得不易姓了,甚至要等卖了老屋的钱去添置家具,所以“我”的别故乡就是要从故乡连根拔去,从此故乡没有这一家了。

中国人作后辈的要有出息,有出息的要光宗耀祖,要衣锦还乡,要重修祖坟,因此小说中的“我”的实在是愧对先人的不肖子孙,他的回故乡心绪能够好吗?

正因此杨二嫂是那么令他讨厌:

“?

?

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

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

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

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

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

”杨二嫂却不知趣,偏偏那壶不开提那壶,难怪引得我讨厌而得到一个两脚圆规的雅号。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研究中,研究者运用叙述学进行解读,注意到小说中“我”的存在和小说的内在情感,这是一个进步,下面的叙述概括了第二个阶段对于《故乡》的最新研究水平:

“离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模式,也称为“归乡”模式。

在这一模式的小说中,?

《故乡》?

叙述者在讲述他人的故事(?

闰土的故事,?

)的同时,也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两者互相渗透、影响,构成了一个复调。

《故乡》的叙事是从“我”“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说起的,(a)作者显然采取了横截面的写法,将完整的人生历程的第一阶段“离去”推到了后景。

小说虚写了这样一个“我过去的故事”:

当年被“聚族而居”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农村社会所挤压,“我”不得不离本乡、“逃异地”,到现代都市“寻求别样”的出路。

二十年过去,依然在为生活而“辛苦辗转”,却失去了精神的家园。

(b)此番归来,正是为了寻梦:

那“时时记得的故乡”不过是心象世界里的幻影。

因此,整篇小说所写的其实是“我”的一个心理过程:

“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的现实图画逐渐取代那想象中理想化了的“神奇的图画”,“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由“十分清楚”而变得“模糊”。

而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景和现实的剥离。

“我”由希望而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

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篷船,终于篷船”的圆圈)。

[12]

这段论述中有(a、)、(b)两点尚有讨论余地。

(a)讲“我”是受到挤压而逃异地寻求别样的出路的。

这一对于小说文本的概括显然脱离了文本自身的描写,评论者显然引用了《〈呐喊〉自序》中的语言和其它鲁迅的自传材料,但是叙述人“我”并不就是鲁迅,这是叙述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我们不划清这个界限,将使评论变成儿戏:

哪些小说中的“我”是鲁迅,哪些不是呢?

(b)寻故乡和别故乡的模式问题。

这个模式在鲁迅小说中是存在的,在这篇小说中也有故乡问题,但是这里的故乡是具体的,不能离开具体的情节而作任意的哲学的、思想的概括。

《故乡》里的故乡其实有三个层次:

一个是自然的故乡,一个是我的故乡——它具体为一个大家族的过去和现在,第三是社会的故乡,具体为杨二嫂和闰土。

在二十世纪的作家的小说中表现出浓厚传统情感的作品并不少,而这些作品往往也正是最能拨动当代中国读者的心弦的。

比如巴金的《憩园》中“我”关于“园”的叙事。

小说中叙述了三个家庭的园的故事:

“我”的已经失掉的园,杨家小孩对于失掉的园的叙述,正在上演的姚国栋家的园的故事。

自然的故乡构成了“我”叙述的背景和基调,在这个背景上,“我”的家族的过去和现在及“我”因此而生的感触(“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构成“我”的叙述的一个伤感的调子,在这个伤感的调子下,闰土的今昔之变(闰土的昔日的小英雄和今天的“辛苦麻木而生活”)、杨二嫂的今昔之变(昔日的豆腐西施和今天的两脚圆规,“辛苦恣睢”的生活)和“我”的家族故事构成复调,而最后归结到对于故乡的别离的感伤(“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这里的“老屋”不是时间久远之屋,而是祖上遗留之老屋),不过,叙述人并没有沉缅在对于往昔的伤感中,而是在最后有所升华,由对于自己家族兴衰的伤感升华到对于童年朋友人生的感慨,升华到对人和人关系的感慨,升华到对于所有人生的感慨和对于未来的美好的希望、祝福、勉励:

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

?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

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

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

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

我想:

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没有这样一个结尾,小说的品格将会低得多吧。

传统的决裂?

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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