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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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曲靖市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曲靖市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一、前言
1应急救援方针、原则、目标、对象及预案适用范围
1.1应急救援方针
1.2应急救援原则
1.3应急救援目标
1.4应急救援对象
1.5应急救援范围
二、概述
1政策声明
2编制目的
3编制依据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构框图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构图
6《事故[换行]应急救援预案》响应程序流程图
三、应急救援相关机构及职责
1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3外部应急协作组职责
2.4现场医疗组职责
2.5物资保障组职责
2.6矿山救护组职责
2.7治安保卫组职责
2.8技术组职责
2.9新闻发布组职责
2.10通讯保障组职责
四、相关程序文件
(一)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程序
1.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程序流程图
1.4职责
1.5工作步骤
(二)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程序
2.1目的
2.2适用范围
2.3工作流程图
2.4职责
2.5工作步骤
(三)基本程序
1接警、报警程序
1.1职责
1.2工作流程图
1.3工作步骤
2通讯保障程序
2.1职责
2.2工作流程图
2.3工作步骤
3应急医疗救援程序
3.1职责
3.2工作流程图
3.3工作步骤
4恢复程序
4.1职责
4.2工作流程图
4.3工作步骤
(四)各种重、特大事故应急程序
1重、特大瓦斯事故应急程序
1.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引用标准
1.4基本情况
1.5职责
1.6应急救援步骤
1.7[换行]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2重、特大顶板事故应急程序
2.1目的
2.2适用范围
2.3引用标准
2.4基本情况
2.5职责
2.6应急救援步骤
2.7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3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程序
3.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引用标准
3.4基本情况
3.5职责
3.6应急救援步骤
3.7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4重、特大井下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4.1目的
4.2适用范围
4.3引用标准
4.4基本情况
4.5职责
4.6应急救援步骤
4.7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五、附则
曲靖市麒麟区重特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前言
1应急救援[换行]预案方针、原则、目标、对象及预案适用范围
1.1应急救援方针
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方针: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快速、高效。
1.2应急救援原则
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换行]预案和应急机制。
1.2.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人民政府为主,实行职能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
1.2.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2.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3应急救援目标
尽快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降低人员的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状态。
1.4应急救援对象
1.4.1煤矿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
1.4.2煤矿发生重、特大顶板事故;
1.4.3煤矿发生重、特大水灾事故;
1.4.4煤矿发生重、特大井下火灾事故。
1.5[换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麒麟区辖区内地方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二、概述
1政策声明
本预案是根据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曲靖市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但是鉴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或②组织机构的重大变化,或③其他有关要求,建议使用本预案的单位要及时跟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变化,并将这种变化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使预案能够及时得到修改,保证本预案始终具有可操作性、时效性。
2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换行]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保证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曲靖市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地方煤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3《煤矿安全规程》
3.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8《曲靖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换行]预案》
3.9《曲靖市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0《麒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结构框图
图1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构框图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构图
图2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构图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响应程序流程图
图3煤矿重、特大事[换行]故应急救援预案响应程序图
三、应急救援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图4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2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成立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分管煤炭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
煤炭局局长
成员:
煤炭局分管安全、技术副局长、纪委书记、执法大队长、区安监局局长以及相关部门的分管联系煤炭工作领导。
当发生特大事故时,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2.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2.1.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换行]应急救援级别;
2.1.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2.1.3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或现场预案);
2.1.4报告上级机关,与当地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2.1.5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2.1.6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2.1.7组织、指挥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2.1.8决定救援人员、员工、家属从事故区域的撤离,决定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从事故受影响区域的撤离;
2.1.9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支持反应组织;
2.1.10批准新闻发布;
2.1.11宣布应急结束并开展应急恢复工作;
2.1.12决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各辖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
2.1.13在紧急情况初始阶段,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
全面负责紧急情况初始阶段的应急救援工作;在全部应急救援力量到位后,将所有应急救援工作移交给[换行]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区煤炭局设立办公室,由煤炭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组员4人,由区政府办、煤炭局、安监局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2.2.1承接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指挥长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2负责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集中;
2.2.3传达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2.2.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2.2.5组织、协调对外救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2.2.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2.7组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换行]练,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2.8督促、检查、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应急救援的事务。
2.3外部应急协作组职责
组长:
由区政府办联系煤炭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员共3人,由区政府办、煤炭局、安监局的人员组成。
职责:
2.3.1负责与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人员联络;
2.3.2负责外部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人员与现场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人员之间的协调工作;
2.3.3小组内部应事先指定组长不在现场时的代理人。
2.4现场医疗组职责
组长:
由区卫生局领导担任,组员共3人,由区卫生局和区医院及相关卫生所人员组成
职责:
2.4.1负责现场医疗组所有成员的日常学习和训练;
2.4.2负责对伤员的临时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做进一步处理;
2.4.3宣传在紧急情况下应掌握的医疗自救知识,保管、维护医疗器材和工具;
2.4.4参加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的应急演习,履行其医疗救护职责并做好演习后的评价总结工作;
2.4.5配合专业医疗人员做好对伤员的救护工作;
2.4.6在得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后,积极参加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2.4.7小组内部应事先指定组长不在现场时的代理人。
2.5物资保障组职责
组长:
由煤炭局纪委书记担任,组员共4人,由区政府办、区煤炭局人员组成。
职责:
2.5.1在区煤炭局成立物资保障组,确保在紧急情况时的物资供应;
2.5.2保证救援资金的及时到位;
2.5.3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保证抢救物资的及时到位。
各煤矿物资保障组的职责包括:
2.5.4了解有关救援物资的保管常识,做好救援物资的保管工作;
2.5.5做好紧急物资的日常检查工作,确保救援物资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换行]使用;
2.5.6了解本矿应急救援机构储备的紧急救援物资的数量、品名,负责本矿在紧急情况下对救援物资的需求,做好紧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2.5.7应急事故结束后,应及时将损耗的救援物资补充到位;
2.5.8小组内部应事先指定组长不在现场时的代理人。
2.6矿山救护组职责
组长:
由煤炭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担任,组员共3人,由区煤炭局及区矿山救护中队人员组成。
职责:
2.6.1负责矿山救护组所有成员的业务学习、训练工作,使其胜任在发生紧急情况下的矿山救护工作;
2.6.2参加市、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的应急演习,履行其矿山救护职责并做好演习后的评价总结工作;
2.6.3配合区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对伤员的救护工作;
2.6.4配合区专业消防灭火人员做好煤矿灭火工作;
2.6.5在得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后,积极参加全区的矿山救护工作;
2.6.6小组内部应事先指定组长不在现场时的代理人。
2.7治安保卫组职责
组长:
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担任,组员共3人,由区公安分局、区煤炭局人员组成。
职责:
2.7.1培训所有成员,让其了解煤矿重要部门、重要设施的基本情况;
2.7.2培训所有成员,使成员具备履行治安保卫职责的能力;
2.7.3发生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执行“只允许出,不允许进”的原则,除非持有应急救援指挥部签发的通行证;
2.7.4加强业务训练,积极参加煤矿举行的应急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价;
2.7.5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配合当地公安部门疏导进出矿区的车辆,确保“120”急救车、“119”消防车以及其他政府部门车辆顺利进出矿区;
2.7.6小组内部应事先指定组长不在现场时的代理人。
2.8技术组职责
组长:
由区煤炭局分管技术副局长担任,组员共3人,由区煤炭局人员组成。
职责:
2.8.1协同指挥长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
2.8.2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换行]术指导,并协助指挥长及时修改、补充抢救方案;
2.8.3协同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
2.9新闻发布组职责
组长:
由区委宣传部领导担任,组员共2人,由区政府办、区煤炭局人员组成。
职责:
2.9.1采访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对内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2.9.2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指挥长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2.10通讯保障组职责
组长:
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担任,组员共2人,由区政府办、区煤炭局人员组成。
职责:
2.10.1掌握区级所有应急人员的联络方式,包括手机、办公室电话和家庭电话号码;
2.10.2掌握区级所有重要部门的电话号码以及全区重要应急机构、部门、人员的电话号码;
2.10.3加强通讯器材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启动应急通讯器材;
2.10.4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在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快速建立应急指挥部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部门的联系;
2.10.5小组内部应事先指定组长不在现场时的代理人。
四、相关程序文件
(一)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程序
1.1目的
为了使全区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具备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的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全区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的全过程。
1.3程序流程图
图5培训、演练工作流程图
1.4职责
1.4.1各应急行动组组长负责将本组的培训需求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1.4.2各有关部门将本部门人员的培训需求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1.4.3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报区煤炭局局长审核;
1.4.4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审批《培训和教育计划》;
1.4.5各有关部门配合办公室做好培训、教育和演练工作并保存有关记录;
1.4.6办公室负责监测培训效果和保存有关记录。
1.5工作步骤
1.5.1[换行]确定培训计划
(1)确定培训需求的依据
保证应急预案运行的要求;确保各有关部门、人员能够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国家、地方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市、区应急管理的具体要求;有关应急管理的基本知识;有关应急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关应急行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课堂理论讲解:
包括请专家上门培训、送有关人员外出培训和煤炭局管理、专业人员对员工的培训三种形式。
实践演练:
包括基本应急技能的学习,综合应急行动及技能的学习;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演练(演习),提高应急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广大员工的自救逃生能力。
其他形式:
黑板报、广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教育员工和应急人员;各成员单位组织学习,提高员工与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
(4)培训对象
区煤炭局局长、区煤炭局副局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应急行动小组负责人、煤矿有关人员、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人员。
1.5.2培训实施
(1)各有关部门和各应急行动小组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在培训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培训、演练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
(2)办公室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对每次培训的具体实施方式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应急行动小组,以便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1.5.3培训效果监测
(1)每次培训结束后,办公室对培训效果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2)办公室保存所有学员的培训记录,应急救援行动人员的培训记录应单独保存。
(二)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程序
2.1目的
为了搞好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工作,协调各个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全体应急人员的应急技能,特制定本程序。
2.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开展应急演练与应急演习的全过程。
2.3工作流程图
图6应急演练、应急演习工作流程图
2.4职责
2.4.1区煤炭局安全技术科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制定《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计划》;
2.4.2区煤炭局分管[换行]安全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审核《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计划》;
2.4.3区煤炭局局长负责批准《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计划》;
2.4.4各部门、单位、应急行动组负责本部门、单位、应急行动组的应急演练工作,并将应急演练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2.4.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演习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行动组参与演习,完成本职工作;
2.4.6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应急演习报告,在年末的评审会议上进行评审。
2.4.7区煤炭局局长根据有关情况,可决定应急演习的范围、规模、参与人数等。
2.5工作步骤
2.5.1制定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计划
区煤炭局安全技术科配合指挥部办公室编制《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计划》,报煤炭局局长审批。
计划内容包括:
(1)应急演练的种类:
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自选科目训练
(2)应急演习的种类:
单项演习:
包括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装车)演练;防护行动演练,如指导员工隐蔽与撤离,通道封锁与交通管制等;
组合演习:
如扑灭火灾、消除堵漏、闭阀等动作的相互配合协调;
全面演习或综合演习:
指所有人员、应急行动组一同参与的演习,用以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3)应急演练、应急演习的时间、参与部门、人员;
(4)应急演练、应急演习的规模、大小、频次及内容。
2.5.2实施应急演练与应急学习计划
(1)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将局长审批过的《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计划》下发给各有关部门。
(2)各相关部门根据《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演习计划》制定《部门年底应急演练与应急演习计划》。
该计划包括如下内容:
应急演练与应急演习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执行机构;
应急演练与应急学习的内容、开展步骤、质量标准等;
建立[换行]评价应急演练与应急演习效果的标准等。
(3)各相关部门开展完应急演练与应急演习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报指挥部办公室。
(4)外部应急协作组在开展应急演习前负责与市、区有关应急管理机构取得联系;
(5)外部应急协作组负责《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接口;
(6)每次应急演习结束后,如果涉及到本预案的修改,应及时将信息传递到市、区有关应急管理机构。
2.5.3监测演练或演习效果
(1)在每次应急演练与应急演习过程中,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成立评价工作组,具体负责对应急演练与应急演习效果的监测工作。
监测的内容包括:
应急系统的有效性、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应急资源是否足够、有效;
(2)评价工作组在每次应急演习结束后要编制《应急演习效果监测报告》,在报告中要提出加强应急演习工作的建议。
(三)基本程序
1接警、报警程序
1.1职责
1.1.1区煤炭局所有人员都有报警义务,并掌握报警的常识;
1.1.2区煤炭局部门负责人在接警后,一方面要按照预案的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应急救援,另一方面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警,并由主要领导向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警;
1.1.3局长根据警情决定是否向麒麟区应急管理机构报警;
1.1.4局长在接警后,要根据警情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要求决定提高或降低应急级别;
1.2工作流程图
图7煤炭工业重、特大[换行]事故接警、报警程序图
1.3工作步骤
1.3.1接警与报警
(1)发生重、特大事故、事件或灾情后,有关人员要立即向区煤炭工业局值班室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必要时附事故现场简图。
发生地面火灾时,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消防队报告,再向本单位调度室报告。
(2)区煤炭局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要做好如下工作:
经初步判定,如果事情比较严重,要立即向上级机关汇报事故情况,请求兄弟单位的支援,随时接受现场指挥部汇报,接受上级指示并及时传达;
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接受指挥长的命令。
1.3.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长接到汇报后,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
如果属3人以下事故,且矿井损失不大,不足以启动《麒麟区煤矿重特大[换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属3人以上(含3人)事故,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下达启动《麒麟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1.3.3解除警情
要根据警情的级别由相应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对外宣布撤销警情,恢复常态。
2通讯保障程序
2.1职责
2.1.1通讯保障组负责通讯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通讯器材能有效使用;
2.1.2区煤炭局安全技术科负责拟订区煤炭局所需通讯器材的清单;
2.1.3区煤炭局副局长负责审查并向局长报批局通讯器材的采购清单;
2.1.4通讯保障组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建立以下几方面的联系:
(1)区煤炭局同一层次应急人员之间的联系;
(2)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各应急行动小组之间的联系;
(3)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区其他应急救援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
2.2工作流程图
图8通讯保障程序流程图
2.3工作步骤
2.3.1在接到警情、险情的报告后,通讯保障组长立即启动《通讯保障程序》,做好以下工作:
(1)通讯保障组所有成员马上各就各位,建立区应急救援机构与区煤炭局之间的联系;区煤矿重特大事故[换行]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各应急行动小组之间的联系;各应急行动小组成员之间的联系;
(2)通讯保障组组长立即赶到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指挥长汇报通讯保障工作,并随时接受指挥长的命令;
(3)通讯保障组在履行职责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协助有关应急机构维护现场秩序。
2.3.2在应急救援期间,通讯保障组组长应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应做到:
(1)和煤矿、乡(镇)及煤炭局的后勤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通讯器材随时保证供应,确保应急通讯畅通;
(2)和区煤炭局各应急机构、行动小组保持联系,做到通讯保障人员都清楚其职责,为区煤炭局各应急机构、行动小组提供通讯保障服务;
(3)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2.3.3警情解除后,通讯保障组应清点所有的通讯器材,检查其性能、状况,保证通讯器材完好,以备将来使用。
2.3.4通讯保障组在事故警情解除后,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3应急医疗救援程序
3.1职责
3.1.1区煤炭局负责组建现场应急医疗救援组,提供必要的医疗器材,定期对应急医疗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或演习。
现场应急医疗救援组主要职责有:
(1)经常性地检查、指导各煤矿现场医疗救援组的准备工作;
(2)与区医院及乡(镇)卫生所进行定期沟通,一方面将有关煤矿应急医疗信息通知医院供其参考;另一方面了解其应急医疗救援方面的信息(如人力、装备、技术等),供煤矿发生紧急情况时参考;
(3)与区级应急医疗救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