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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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实验室
u关于人员净化
常用人员净化布局
并行式:
对角进出:
总分总:
汇总:
l更衣间每人使用面积推荐不小于0.6㎡,应设置更衣柜及换鞋柜
l消毒液配制间可以不在洁净区,配有的消毒液接收间应在洁净区。
Ø总更(factoryblackzone)
进入外包装区、QC实验区、原辅料和成品储存区等一般区的更衣
总更衣间,按男女分别设置,脱掉外衣和鞋子,更换统一的工衣和工鞋,没有空气洁净度的要求。
Ø洁净区(factorygreyzone)更衣
两种方式:
总更后经二次更衣进入洁净区;室外经更衣直接进入洁净区(即分别设置进入一般区的更衣间和进入洁净区的更衣间),从室外区经更衣后直接进入洁净区省去了人员进入洁净区需二次更衣的操作,经过合理的更衣程序和空调的设计,依然能够达到洁净更衣的目的,为许多国家的药监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所接受。
更衣室分非洁净更衣区和洁净更衣区两个区域。
可两个区域设置在一个房间内,更衣间两侧门互锁(相当于气锁间),气流方向从洁净生产区到洁净更衣区再到非洁净区更衣区,不回风,且该房间两门之间压差大于10Pa。
或更衣间设置两个房间,一个房间为非洁净更衣区,更换外衣(鞋)和洗手;另一个房间为洁净更衣区,更换洁净衣,第二个房间两侧门互锁,气锁间压差大于10Pa。
对生产青霉素等高致敏性药品、某些甾体药品、高活性药品及有毒害药品人员的更衣室,分别设置进退两个更衣室,人员进入时,洁净更衣间采用正压室,放置生产区的活性物料或产品流进更衣室;人员推出时,在另一更衣室脱衣,并采用负压气室,放置附着在衣物上的活性物料或产品流出更衣室。
Ø无菌区(afactorywhitezone)更衣
l进入和离开无菌区宜采用不同路线通过更衣室,避免对无菌环境和无菌衣的污染
l在无菌更衣整个过程中不用水作为洗手剂,避免微生物污染
l无菌更衣室后静态级别应与其相应的洁净区的级别相同
一般区先到C级区再到无菌区:
(脱外衣洗手,隔离凳更鞋),(穿连体洁净服、戴头套和口罩,洗手消毒),(脱C级外衣头套口罩鞋,戴新头套,手消毒穿专用内衣洁净鞋子),(戴无菌手套1头套口罩,穿连体无菌服,无菌鞋,戴护目镜手消毒,二层无菌手套,手消毒)
一般区直接进入无菌区:
两个房间,一般到C,C到B
或三个房间,一般区脱衣脱鞋洁净送风,C区洁净更衣,B级无菌更衣。
u关于实验区设置
l总体平面布局:
与生产区相对独立,又不应与生产区太远
l建筑布局:
建议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式结构(考虑到内存有大量精密仪器设备以及未来发展的灵活性,该结构抗震且便于未来改造)
净高2.5-3.0m。
尽量首层设置,如在二层或二层以上应根据设备重量(高压灭菌锅、培养箱)准确计算楼面载荷。
l功能区:
原则:
干湿分开便于防潮,冷热分开便于节能,恒温集中便于管理,天平集中便于称量取样
Ø微生物实验室
微生物检测室及其配套的培养间、准备间、清洗间、灭菌间等
微生物检测室:
无菌检查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室、阳性对照室、生物效价室等有洁净度要求的实验室应与其他实验室分开设置,有独立的人员和物流进出通道,空调系统独立。
建议采用C级洁净背景下的局部A级实现。
无菌室:
人员进出应设置更衣及缓冲间,物料或物品出入也应设置缓冲间(或传递窗),培养皿、培养基等均需进行灭菌方能进入。
准备间:
应有足够空间放置高压灭菌器和其他压力容器,并与无菌操作间之间应有传递窗等相连的物流通道。
微生物灭菌间:
独立灭菌间内的废物处理与培养基的准备应有物理上的隔离。
无菌检查:
无菌产品
微生物限度检查:
固体、中药
效价检查:
原料药、注射剂
Ø分析实验区(包括化学分析实验室、仪器分析实验)
通风、避光、防滑、耐酸碱
通风橱内部应设有电源插座,开关,使用有机溶剂的还应配备防爆电机和开关。
化学分析实验室占地面积应加大且与天平室、仪器室等邻近。
仪器分析实验室:
(天平室、普通仪器室、精密仪器室等)远离振源、高温并靠近化学分析实验室。
天平室:
单独设置,推拉门,人员走动较少的区域,室内干燥明亮。
普通仪器室:
溶出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
精密仪器室:
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设独立实验室,为使用方便建议布置在控制区中央,远离震源,防止气流和磁场干扰。
Ø留样观察室(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
通风、防潮(温湿度监测控制装置)
包括常温、阴凉和冷冻(冷藏)留样观察室,建议设置在人员走动较少的区域。
阴凉、冷冻(冷藏)留样观察室避免西晒。
留样观察室其储存条件与物料或产品储存条件相同也可放置在仓储区,并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
加速/长期稳定性考察室宜与留样观察室分开设置,且采用恒温恒湿箱进行样品贮存,房间满足一般区域要求即可。
Ø送检样品、试剂、标准品接收贮存区
试剂存放间:
通风,防爆,防泄露,普通试剂与毒性试剂分开存放。
标准品:
按规定存放,专人管理,使用及配制应有记录。
Ø清洁洗涤区
靠近相关实验室设置,便于清洗容器的送洗和取用。
Ø特殊作业区
高温实验室:
用于放置干燥箱、烘箱、马弗炉等高温设备,远离试剂存放间及冷藏室,房间设置温感、烟感报警器,并设置机械排风。
烘箱、马弗炉等高温设备离墙距离不得少于15cm。
Ø实验动物房
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应有独立的空气处理设施以及动物专用通道;实验动物的饲养、实验、清洗、消毒、废弃物等各室应分开。
Ø办公室
质检员可在实验室现场记录,也可设置独立的办公室,建议靠近相关实验室,便于质检员在做实验的同时进行相关文件的记录。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
气区域内进行。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单向流空气区
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
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用的培养基应进行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培养基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检查。
控制菌检查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控制菌检查用的培养基应进行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培养基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检查。
检查项目包括培养基的促生长、指示和抑制特性能力。
阳性对照试验供试品进行控制菌检查时,应做阳性对照试验。
阳性对照试验的加菌量为10~100cfu,方法同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
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应的控制菌。
阴性对照试验取稀释液10ml照相应控制菌检查法检查,作为阴性对照。
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
微生物限度标准
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和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而制订的。
药品的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原料及辅料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2.口服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不得过1000cfu。
每1ml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或1ml不得过100cfu。
大肠埃希菌每1g或1ml不得检出。
3.局部给药制剂
3.1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3.2眼部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或1ml不得过1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或1ml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每1g或1ml不得检出。
3.3耳、鼻及呼吸道吸入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1ml或10cm2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1ml或10cm2不得过1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1ml或10cm2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菌,鼻及呼吸道给药的制剂,每1g、1ml或10cm2不得检出。
3.4阴道、尿道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1ml或10cm2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1ml或10cm2应小于1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每1g、1ml或10cm2不得
检出。
3.5直肠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不得过1000个。
每1ml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或1ml不得过10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或1ml不得检出。
3.6其他局部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1ml或10cm2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1ml或10cm2不得过10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1ml或10cm2不得检出。
4.含动物组织(包括提取物)的口服给药制剂每10g或10ml还不得检出沙
门菌。
5.有兼用途径的制剂应符合各给药途径的标准。
6.霉变、长螨者以不合格论。
7.原料及辅料参照相应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执行。
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隔离系统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无菌检查用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及改良马丁培养基等应符合培养基的无菌性检查及灵敏度检查的要求。
本检查可在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前或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同时进行。
无菌性检查:
每批培养基随机取不少于5支(瓶),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
灵敏度检查
方法验证试验
供试品的无菌检查
阳性对照应根据供试品特性选择阳性对照菌:
无抑菌作用及抗革兰阳性菌为主的供试品,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对照菌;抗革兰阴性菌为主的供试品以大肠埃希菌为对照菌;抗厌氧菌的供试品,以生孢梭菌为对照菌;抗真菌的供试品,以白色念珠菌为对照菌。
阳性对照试验的菌液制备同方法验证试验,加菌量小于100cfu,供试品用量同供试品无菌检查每份培养基接种的样品量。
阳性对照管培养48~72小时应生长良好。
阴性对照供试品无菌检查时,应取相应溶剂和稀释液、冲洗液同法操作,作为阴性对照。
阴性对照不得有菌生长。
u常用GMP规范
第六十三条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
生物检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还应当彼此分开。
第六十四条实验室的设计应当确保其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能够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应当有足够的区域用于样品处置、留样和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存放以及记录的保存。
第六十五条必要时,应当设置专门的仪器室,使灵敏度高的仪器免受静电、震动、潮湿或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