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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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
项目名称:
表5.3.1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结果
单项评定
主控项目
1
基底土性
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边坡、表面坡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3
标高偏差
柱基、基坑、基槽
−50~0
挖方场地平整度
人工
±30
机械
±50
管沟
−50~0
地(路)面基层*
−50~0
4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偏差
柱基、基坑、基槽
−50~+200
挖方场地平整
人工
−100~+300
机械
−150~+500
管沟
0~100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柱基、基坑、基槽
≤20
挖方场地平整
人工
≤20
机械
≤50
管沟
≤20
地(路)面基层
≤20
验收结论
质检机构
质量检验评定意见
签名
施工队
项目部
监理
土方回填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
项目名称:
表5.3.2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结果
单项评定
主控项目
1
基底处理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分层压实系数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边坡坡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与施工技术措施规定
4
标高偏差
柱基、基坑、基槽
−50~0
场地平整
人工
±30
机械
±50
管沟
−50~0
地(路)面基层
−50~0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料
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表面平整度
柱基、基坑、基槽
≤20
挖方场地平整
人工
≤20
机械
≤30
管沟
≤20
地(路)面基层
≤20
验收结论:
质检机构
质量检验评定意见
签名
施工队
项目部
监理
表5.10.1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结果
单项评定
主控项目
1
模板及其支架
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
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3
隔离剂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一般项目
1
模板安装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
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3)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及饰面清水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
板
2
地坪、胎膜
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结构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3
跨度≥
4m的梁、板起拱度
设计有要求
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
应为全跨长的1/1000~3/1000
4
预埋件、预留孔(洞)
应齐全、正确、牢固
5
预埋件制作、安装
应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6
轴线位移
≤5
7
标高偏差
杯形基础的杯底
−20~−10
其他基础模板
±5
8
标高偏差
底模上表面
±5
有装配件的支撑面
−5~0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一般项目
9
截面尺寸偏差
基础
±10
mm
钢尺检查
柱、墙、梁
−5~+4
10
垂直度
≤5m
≤6
mm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8
11
侧向弯曲
基础
不大于L2/750,且不大于20mm
拉线、钢尺检查
梁、墙
不大于L2/1000,且不大于10mm
柱
不大于L2/1000,且不大于15mm
12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mm
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3
表面平整度
≤5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4
预留孔中心位移
≤3
mm
观察和钢尺检查
15
预留洞
中心位移
≤10
mm
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尺寸偏差
0~10
外露长度偏差
0~10
注:
L2为长度。
表5.10.6模板拆除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主控项目
1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观察检查
2
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
设计有要求时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设计无要求时
板
≤2m
≥50
%
>2m且
≤8m
≥75
>8m
≥100
梁拱壳
≤8m
≥75
>8m
≥100
悬臂构件
≥100
3
预应力构件
对后张法,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观察检查
4
后浇带模板
拆除和支顶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
侧模拆除
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观察检查
2
模板拆除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观察检查
注:
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标准为应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表5.10.7钢筋加工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主控项目
1
原材料抽检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级、二级、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
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钢筋在最大拉力下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3
化学成分专项检验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4
受力钢筋弯钩和弯折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做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做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
(3)钢筋做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钢尺检查
5
箍筋末端弯钩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还应做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表主控项目第4项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
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
筋直径的10倍
钢尺检查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一般项目
1
钢筋表面质量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观察检查
2
钢筋调直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
3
钢筋加工偏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mm
钢尺检查
4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mm
钢尺检查
5
箍筋内净尺寸
±5
mm
钢尺检查
表5.10.9钢筋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主控项目
1
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和钢尺检查
2
焊接(机械连接)接头的质量
应符合本部分附录C的规定
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3
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
接头位置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观察和钢尺检查
2
受力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接头设置
宜相互错开。
在连接区段长度为
35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
观察和钢尺检查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一般项目
3
绑扎搭接接头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搭接长度应符合标准的规定。
连接区段1.3Ll长度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满足以下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
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
放宽
观察和钢尺检查
4
箍筋配置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
钢尺检查
5
钢筋网
网片长、宽偏差
±10
mm
钢尺检查
6
网眼尺寸偏差
±20
mm
钢尺检查,尺量连续三挡,取最大值
7
网片对角线差
≤10
mm
钢尺检查
8
钢筋骨架
长度偏差
±10
mm
钢尺检查
9
宽、高度偏差
±5
mm
钢尺检查
10
受力钢筋
间距偏差
±10
mm
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11
排距偏差
±5
mm
钢尺检查,取最大值
12
保护层厚度偏差
基础
±10
mm
钢尺检查
柱、梁
±5
mm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mm
钢尺检查
13
箍筋、横向钢筋间距偏差
±20
mm
钢尺检查,尺量连续三挡,取最大值
14
钢筋弯起点位移
≤20
mm
钢尺检查
15
预埋件
中心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16
水平高差
0~3
mm
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7
插筋
中心位移
≤5
mm
钢尺检查
18
外露长度偏差
0~10
注: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Ll为搭接长度。
表5.10.11混凝土施工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强度及试件取样留置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
抗渗混凝土
抗渗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抗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续表5.10.11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主控项目
3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
水泥、掺合料
±2
%
检查搅拌记录,复秤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4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
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
大体积混凝土温控措施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施工措施和记录
6
清水混凝土施工
必须符合JGJ169的规定
检查施工措施和记录
一般项目
1
施工缝留置及处理
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执行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
后浇带留置位置
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
养护
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表5.10.12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主控项目
1
外观质量
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主控项目
2
尺寸偏差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一般项目
1
外观质量
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
轴线位移
独立基础
≤10
mm
钢尺检查
其他基础
≤15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3
垂直度
层高
≤5m
≤8
mm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m
≤10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
不大于H4/1000,且不大于30mm
经纬仪、钢尺检查
4
标高偏差
杯形基础杯底
−10~0
mm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其他基础顶面
±10
层高
±10
全高
±30
5
截面尺寸偏差
−5~+8
mm
钢尺检查
6
表面平整度
≤8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7
电梯井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偏差
0~25
mm
钢尺检查
8
预留洞中心位移
≤15
mm
钢尺检查
9
预留孔
中心位移
≤3
mm
钢尺检查
10
截面尺寸偏差
0~10
mm
钢尺检查
11
混凝土预埋件拆模后质量
应符合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
注:
H4为全高。
表5.12.7水泥混凝土垫层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验方法及器具
主控项目
1
原材料及配合比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配合比设计资料
2
混凝土强度及试件留置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3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时间
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
施工配合比及开盘鉴定
施工配合比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
施工缝位置
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技术方案执行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
养护
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
表面平整度
≤10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5
标高偏差
±10
mm
水准仪检查
6
坡度偏差
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mm
坡度尺检查
7
厚度偏差
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且不大于20mm
钢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