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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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全
一、工程监理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1
三、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9
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制度.........12
五、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4
六、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16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8
八、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制度...20
九、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24
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5
十一、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29
十二、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31
十三、安全费用管理及制度36
十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38
十五、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0
十六、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41
十七、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制度47
十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9
十九、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51
二十、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4
二十一、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5
二十二、防汛管理制度58
二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1
二十四、特种设备复查制度......................................................................................................................64
二十五、安全专项经费审批制度............................................................................................................66
二十六、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审查制度..................................................................................................68
二十七、“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70
一、工程监理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发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颁布、《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计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的安全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1.2、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违规施工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单位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1.4、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5、对施工单位选择的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6、组织并主持开展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工程师的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7组织并主持安全大检查活动,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2、总监办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2.1、在总监、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2、负责编写安全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2.3、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重点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4、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措施和规定,督促承包商编制安全控制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督网络,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5、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整理、颁发会议纪要。
2.6、处理施工现场一般安全事故,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2.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8、负责对本项目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检查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9、负责编写工程安全工作总结。
3、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安全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3.2、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通知整改。
3.4、制止施工现场的“三违”施工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复施工。
3.5、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对安全工作计划、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3.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3.7、参加审查施工单位各道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严禁无证上岗和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并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8、审查施工单位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单位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以“包”代管。
3.9、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
3.10、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制度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以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到实处,保证“零事故”安全责任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制度》。
2、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
2.3、《“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及达标标准》
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第393号国务院令)
3、安全检查的形式及标准
3.1、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有:
验收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3.2安全生产检查及考核评价标准: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
4.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1、查物的状态是否安全:
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有符合要求。
4.2、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
检查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作业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是否执行审批程序。
4.3、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5、安全检查的频次、方式及具体内容
5.1、开(复)工前安全检查:
新项目开工前和在建项目停工后复工前,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工地的全面检查,检查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开(复)工。
5.2、定期检查:
总监办安全生产检查由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牵头组织,每个月不少于1次,对重点部位安排监理人员全程旁站。
5.3、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分为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
其中内业检查可分为保证项检查和一般检查。
“平安工地”自我考评表,每月联合各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不少于1次的保证项检查。
“平安工地”自我考评表,每月联合各标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进行1次一般项项检查。
“平安工地”自我考评表,每月联合各标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进行1次外业检查。
根据施工进度,必要时增加检查次数。
5.4、经常性检查:
联合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作业进度适时安排。
针对作业分布情况,重点检查关键部位和事故易发环节。
覆盖施工全过程。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巡视检查。
5.5、季节性检查:
检查内容,根据施工安全敏感时间段(如冬季、雨季、放假时间较长的节假日等)确定。
同时对该时间段的安全注意事项(如防滑、防冻、防坍塌、防火、防中毒、防坠落、防疲劳、防思想松懈等)提前布置并加强检查。
检查频率,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时安排。
5.6、验收性检查:
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物料提升、施工用电、模板支撑系统(主要是高杆灯基础模板)等项目。
检查频率,根据工程施工作业进度适时安排。
安全检查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6、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
6.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责令其予以纠正。
6.2、各类安全检查应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结果应形成文字记录。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应做到“三定一落实”,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复查确认落实。
6.3、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应按期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销项;复查情况应形成文字记录。
7、安全评价和改进
7.1、安全评价:
将创建“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按规定每季度对监理范围内施工合同段独立开展考核评价,复查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评价结果。
同时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查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存档,并向建设单位报备。
7.2、改进:
每年根据评定结果,督促施工标段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完善,持续改进。
施工标段发生死亡事故后,重新进行全面评定。
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1、事故隐患的定义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级管理
2.1、一般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三定一落实”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
2.2、重大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工整顿,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六到位”原则制订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3、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的职责分工
3.1、施工单位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职责
“六到位”原则制订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
3.2、监理单位隐患督促整改职责
查处置,并向项目公司或上级行政主管单位报告调查处置结果。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三定一落实”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立督促施工单位全部或局部停工,登记建档,并按照“六到位”原则制订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4、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的管理流程
4.1、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应立即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通知。
4.2、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或指令后,应立即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被检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上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
4.3、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内容包括:
监理单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安全隐患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及整改后的具体监控(管理)负责人等。
4.4、接到被检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后,监理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经复查后仍有安全隐患的,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理。
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重新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5、隐患整改通知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格式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3.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总结和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合理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适用范围
1.1空间及主体范围:
***总监办。
1.2时间范围: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职责
2.1总监办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2.2总监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保部做好会议记录。
3、会议工作程序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3.2由总监办安保部组织召集,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总监理工程师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总监办安保部部长和副总监理工程师任副组长。
3.3特殊情况可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变更会议时间或召开临时安全会议。
3.4会议由总监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参加。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框图
5、会议内容
5.1传达和学习上级部门和总监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或有关材料。
5.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需要协调的事项。
5.3组织审核、批准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
5.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会议小结,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6、会议的要求
6.1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意。
6.2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6.3会议纪要由安保部整理并下发所辖各施工单位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各施工单位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按要求严格落实。
6.4会议签到表需明确: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名称、参会人员。
6.5会议记录需明确:
会议组织情况和会议进行情况。
其中会议组织情况应重点明确: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出席人姓名、缺席人姓名和缺席原因、列席人及职位、主持人、记录人姓名、议题;会议进行情况需重点明确:
发言要点、结论和决议。
四、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2、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2.3、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4、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3.2、总监办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遇特殊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专责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前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凡提交总监办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总监办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相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5.3、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上报公司严肃处理。
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合同段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2、职责
2.1总监办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合同段的安全专题会议。
2.2总监办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3、会议工作程序
3.1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2由总监办安保部组织召集,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3.3会议由合同段内安全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4特殊情况可由总监办决定变更会议时间或召开临时安全专题会议。
4、会议内容
4.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标段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4.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4.3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4各标段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4.5安全专题会议由安全部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部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5、会议的要求
5.1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总监办同意。
5.2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5.3会议纪要由总监办安保部整理并下发所辖各施工单位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各施工单位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按要求严格落实。
5.4会议签到表需明确: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名称、参会人员。
5.5会议记录需明确:
会议组织情况和会议进行情况。
其中会议组织情况应重点明确: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出席人姓名、缺席人姓名和缺席原因、列席人及职位、主持人、记录人姓名、议题;会议进行情况需重点明确:
发言要点、结论和决议。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3.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要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
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3、其他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4、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5、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6、以上(3.1)—(3.5)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4、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总监办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4.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4.2、总监办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工地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综合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7、综合部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8、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范围、依据、主体、及分类
1.1、编制目的:
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1.2、编制范围:
凡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1.3、编制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并制订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编制主体: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1.5、应急预案分类:
一般分为总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原则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
3、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①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