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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三级安全教育方案

市中防汛分公司

三级安全教育方案

 

一、“三级”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定义:

是新进员工入岗前的安全生产知识基本教育,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三级”安全教育的划分

“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分:

公司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按市中防汛分公司的现存体制模式,市中防汛分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一般分为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泵站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

3.“三级”安全教育程序及责任

※一般程序

·新职工在被分配到班组之前,首先必须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并签发“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教育负责人接通知后组织实施,经教育并书面考试合格后,教育负责人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签字盖章,交由人事部门将新员工连同“三级安全教育卡”一同分配到班组。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总责,由班组安全员负责实施,并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班组安全教育一栏中双方签名确认

·岗位级安全教育应由泵站(岗位)负责人实施,教育后双方应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的岗位级安全教育一栏中签名确认。

·完成后“三级安全教育”后,安全教育卡以及试卷应由公司教育负责人存档保管。

※责任

1)“三级”安全教育,应按部就班实施,每一级安全教育应指定专人负责,教育负责人应跟踪检查教育的质量

2)安全部门应积极配合“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进员工,不得进入岗位

4)班组长有权拒绝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的新员工

5)保证“三级”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保证授课时间和教育内容

6)授课者必须是专业人员,并为自己授课内容和质量负责

4.“三级”安全教育对象

·凡新进职工

·代训人员,实习人员

·外聘及劳务工

·脱岗期满12个月复岗者

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的释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事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仪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并于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业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然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义务

(1)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实行

(2)《国务院兼于特殊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于2001年4月21日施行

(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3.国家安全生产体制

实行国家监控、行业管理、企业负责、职工尊章守纪的安全生产体制模式

4.安全生产方针

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5.安全生产基本政策

①限止工作时间、给予充分休息时间和场所

②实行劳动保护

③实行女工“四期”保护及其限制劳动强度以及危险作业的保护

④实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6.有关安全名词的解释:

·安全的定义: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和不出事故的状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也就是指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含义:

▲事故就是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也就是说,事故是意外的变故或灾祸。

▲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工伤的含义: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危害和危害辩识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而危害辩识就是指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危险源的定义:

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

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源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在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

·安全生产定义: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二)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状态包括: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的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不够,判定装置有缺陷,工件有锋利毛刺,设施上有锋利棱角。

3、强度不够、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4、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5、维修调整不当,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6、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面罩、呼吸器、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管理等缺少或缺陷。

7、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a)、照明光线不良,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弥漫、视物不清或光线过强。

B)、通风不良、通风系统效率低,有害气体浓度超限c)、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工具材料堆放不安全、安全通道堵塞。

8、操作工序设计或配量不安全、地面滑、地面潮湿、冰雪覆盖等

※不安全行为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或移动机器。

开动关停设备时未给信号,忽视警告标记或警告信号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拆除了安全装置,或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作业或停留、设备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清扫等包括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或场所中忽视其作用,如:

未戴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安全鞋、未戴安全带等

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三不伤害及其内容

1.不伤害自己:

防止因过失过错,以及其他不安全行为而

伤害自己的行为

2.不伤害他人:

不因自己的过失过错以及不因自己的不安

全行为而伤及他人的行为

3.不被他人伤害:

提高警戒、善于辩识、拒绝违章蛮干并

及时阻止或劝止违章行为的行为

※安全色

1)安全色含义:

安全色包括四种颜色,即红色、黄色、蓝色、绿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禁止,停止和危险的器件设备。

环境涂以红色标记。

如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

涂以黄色标记。

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如指令标志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交通指示标志等。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兔以绿色标记。

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

2)安全标志及含义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号。

使用安全标志的目的是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但安全标志本身不能消除危险也不能取代预防事故的相应设施。

(1)安全标志类型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四大类型。

(2)安全标志的含义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其基本形式为带斜杠的圆形框,圆环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衬底为白色。

·警告标志的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式是正确形边框。

三角形边框及图形为黑色,衬底为黄色。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其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蓝色。

·指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

其基本形式不是方形边框,图形符号为白色,衬底为绿色。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或者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员工,使他们能够时刻清醒认识所处环境的危险,提高注意力,加强自我安全保护,以起到避免事故的积极作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设置的安全标志,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三)危险源的辩识及预防措施(对策)

1.硫化氢(H2S)基本安全知识及风险辨识

1)理化性状

无色,有臭鸡蛋气味的可燃气体。

易溶于水,自燃点246℃爆炸极限4.3~46%。

化学式H2S。

分子量34.08。

相对密度1.19g/l,比空气重,亦溶于醇类、石油溶剂和原油中。

凡含硫的有机物发酵腐败均产生硫化氢,从事污水处理疏通下水道、窨井、清除污泥、粪炕等作业,都曾发生过硫化氢中毒事故。

2)毒性

硫化氢(H2S)量强烈的刺激神经的毒物,可引发窒息,对眼粘膜也有明显的刺激作用。

国家允许车间,作业场所的最高浓度10mg/m3吸入的硫化氢,进入血液分布至全身,造成缺氧,高浓度(1000mg/m3)硫化氢一旦进入中枢神经系统迅即转入抑制,发生呼吸麻痹以至于“电击样中毒”,并很快死亡。

3)短期过量暴露的伤害

吸入:

鼻咽部灼热意、咳嗽、胸闷、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意识模糊或出现晕迷,暴露100mg/m3时,瞬间内呼吸停止而死亡

4)长期暴露的伤害

长期接触低浓度硫化氢,可致嗅觉减退,暴露100mg/m3以上浓度时,可能引起肺部损害

5)不同浓度硫化氢对人的影响

浓度(mg/m3)

接触时间

毒性反应

1400

立即

昏迷并呼吸麻痹而死亡,除非立即人工呼吸。

于此浓度时嗅觉立即疲劳,其毒性与氰酸相似。

1000

数十秒

很快引起急性中毒,出现明显的全身症状。

开始呼吸加快,接着呼吸麻痹而死亡。

760

15~60分钟

可能引起生命危险—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

接触时间更长者,可引起头痛、头晕、兴奋、步伐不稳、恶心、呕吐、鼻和咽喉发干及疼痛、咳嗽、排尿困难等。

300

1小时

可引起严重反应—眼和呼吸道粘膜强烈刺激症状,并引起神经系统抑制,6~8分钟即出现急性眼刺激症状。

长期接触可引起肺水肿。

70~150

1~2小时

出现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

长期接触可引起亚急性或慢性结膜炎。

吸入2~15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

30~40

虽臭味强烈,仍能忍耐,这是可能引起局部刺激及全身性症状的阔浓度。

4~7

中等强度难闻臭味

0.4

明显嗅出

0.035

嗅觉阔

2.硫化氢中毒重大伤亡事故案例

·事故时间:

一九八六年四月七日,上午九点左右

·事故地点:

上海市政局排水管理处,彭浦污水厂志丹路泵站内

·事故起因:

硫化氢中毒

·事故后果:

五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的重大恶性事故

※事故大致概况:

1986年4月7日,当时排水管理处的彭浦污水厂的厂长,张国华等领几名职工去志丹路污水泵站清除某台离心泵壳内的垃圾以便时泵机恢复正常运转。

当时进入泵房内进行工作的共3人,当拆下该泵机水泵壳的手控盖的瞬间,大量高浓度(1000PPM)的硫化氢气体突然从打开的泵壳手控盖处释放出来,在场维护作业的3名职工(包括厂长)当场中毒身亡。

车间上层一名职工见泵房内许久不见动静便很自然从车间下入水泵间内探探究竟。

也被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熏倒身亡。

上层车间另一名职工见水泵间仍无动静,便也毫无惕防地下入水泵间也立即被高浓度的硫化氢夺取生命。

另三名职工见状想施救,但由于高浓度的硫化氢的侵袭,刚下至楼梯中间就被熏倒造成二人重伤、一名轻伤,后经社会专业救援部门,才将事故控制。

此次事故共造成了5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的重大恶性事故。

※基本原因

·直接原因:

水泵内积聚大量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而又未作排放处理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或施救人员未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用具,贸然作业和进入高浓度的区域。

·间接原因:

①缺乏对硫化氢性质的知识,对有害气体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②是缺乏救护知识

※另如仅上海地区事例

例一

2005年4月4日午间,松江佘山某化学品厂,职工在清理碱式氯化铝反应池时,1名下池清理人员和两次下池施救人员因吸入硫化氢等混合气体,造成4人死亡、3人中毒的重大伤亡事故。

例二:

2005年8月17日下午,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广东建工集团某建筑公司2名职工在下水道清淤过程中因吸入硫化氢气体,导致1人死亡、1人经抢救后脱险。

等等,可见硫化氢对人体伤害的程度。

3.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对策

1).生产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要确认本单位各种作业中可能发生硫化氢释放的场所,并在这些场所悬挂或张贴警示标志。

2).生产施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且填报相关的危险作业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3).生产施工单位应将作业方案以确告知所有作业人员,明确管理者、作业者和监护者的责任。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批准,无安全防护设备器具、无监护人员等措施的冒险作业。

4).凡进入中毒、窒息等危险场所作业的,作业人员应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和防范设施。

5).实施作业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规定,凡是不符合标准的,应在采取通风或空气置换等措施后,再次进行检测直至各项指标符合标准后,方可作业。

6).作业人员要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呼吸保护器具、救生带、通讯工具等安全器。

7).作业时,在可能中毒,窒息危险场所外部的安全区域,必须设有监护人员,监护人员要与作业人员保持不间断的联络,不得擅自离开作业场所。

2.电气安全基础知识及风险辩识

电气是最便利,使用最广泛的能源,已成为当代人生活的重要依赖,但是电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懂用电安全常识和缺少防护措施,电就会给人们带来伤害。

1)电气事故分析及防护措施

电气事故:

是电能作用于人体或电能失去控制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即与电能直接关联的意外伤害,使人们的正常活动中断,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设施的毁坏。

因此,必须掌握基本电气安全知识,才能识别电气的危害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2)电气事故的分类

按照灾害形成分为人为事故、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

按照电路状况分为短路事故、断线事故,接地事故,漏电事故等

按事故基本原因分为触电事故,需电和静电灾害、电路故障等

3)触电事故的类型

·触电事故是由电流的能量造成的、触电是电流对人体的伤害。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分为电击和电伤。

·电击:

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细胞正常工作造成的,一般是由于人体触电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的外壳或其他带电体,以及由于雷击或电容器放电,都可能导致电击。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时人体造成的局部伤害,包括电弧烧伤,烫伤,电烙印等。

绝大部分触电事故是电击造成的。

①电击的分类

按照发生电击时带电体的状态,电击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

·直接接触电击:

是触及设备或线路正常运行时带电的导体发生的电击称为直接接触电击,也称为正常状态下的电击。

间接接触电击:

是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当设备或线路故障时意外带电的导体发生的电击,也称故障状态下的电击。

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触电可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和跨步电压触电三种情况。

·单相触电:

是指人体两处同时触及两相带点体的触电事故;两相触电的危险性很大。

·跨步电压触电:

是指人在接地点附近,由于两脚之间的跨步电压引起的触电事故。

高压故障接地处,或有大电流(如雷电)流过的接地装置附近都可能出现较高的跨步电压。

②电伤类型

电伤类型主要有:

电烧伤,皮肤金属化,电烙印,机械性损伤,电光眼等

电烧伤:

是电流的热效应造成的伤害,分为电流灼伤和电弧烧伤。

电流灼伤是人体与带电体,电流通过人体由电能转换成热能造成的伤害。

电流灼伤一般发生在低压设备或低压线路上,电弧烧伤是由弧光放电造成的伤害。

皮肤金属化:

是在电弧高温的作用下,金属融化,气体,金属微粒渗入皮肤,使皮肤粗糙而张紧的伤害与弧烧伤同时发生。

电烙印:

是在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的部位留下的永久性斑痕,失去原有弹性,色泽,表皮坏死、失去知觉。

机械性损伤:

是电流作用于人体时,由于中枢神经反射和肌肉强烈收缩等作用导致的机体组织断裂,骨折等伤害。

电光眼:

是发生弧光放电时,由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电光眼表现为角膜炎或结膜炎。

4)雷电和静电灾害

雷电和静电都是局部范围内暂时失去平衡的正电荷和负电荷,这些电荷的能量释放出来可能造成灾害。

雷击除可能毁坏设施和设备外,还可能直接伤及人畜,还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

静电一般指生产工艺过程中由于某些材料的相对运动,分离而积累起来的正电荷和负电荷。

5)电路故障

电路故障是由电能传递,分配,转换失去控制造成的,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故障可能影响到人身安全。

如:

电气设备接地或漏电等。

6)电气事故原因分析

※触电事故的一般原因分析

·安全用电教育不够,缺乏电气安全知识

·违反操作规程;如乱接乱拉临时照明线,火线误接在电动工具外壳上、用湿手拧灯泡、带电导线放在潮湿积水的地方

·其他如伪劣电器漏电触碰外壳等

※电气设备原因造成触电事故的分析

·配电设备,触电事故主要发生在高压设备上。

如没有切除电源检查隔离开关和油开关,安装和拆除电气设备等。

·架空线路:

主要有导线拆断触及人体。

如:

工人误触220V电线,起重机臂触碰裸导线等

·电缆绝缘损坏或击穿而触电

·熔断器没有切断电源而进行更换熔丝及熔断器而触电

·照明设备事故主要发生在带电装卸,修理,擦拭等

·电钻触电事故主要发生在设备外壳没有接地或接地线误接在火线致使外壳带电

总之,触电原因很多,有设备不良,有安装不合格;有绝缘破损,有违章操作等

7)常用的防直接触电的防护措施

·绝缘:

就是用绝缘的方法来防止触及带电体。

绝缘是用绝缘物把带电体封闭起来。

各种线路和设备都是由导电部分和绝缘部分组合的。

设备或线路的绝缘必须与所采用的电压相符合,必须与周围环境和运行条件相适应。

·屏护:

就是用屏障或围栏,防止触及带电体。

开关电器的可动部分一般不能包以绝缘而需要屏护。

其中防护或开关电器本身带有屏护装置,如胶盖、闸刀开关的胶盖、铁壳开关等;开启式石板闸刀开关,应另加屏护装置。

对于高压设备,如果人接近一定程度时,即会发生严重的触电事故。

所以高压设备是否有绝缘,都是相应采取屏护或其他防止接近的措施。

·间距:

保持间距可以防止无意触及带电体,就是在带电体与地面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漏电保护装置:

利用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相接短路故障时产生剩余电流来切断故障线路或设备电源而保护电器,即为漏电保护器。

由于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切断电源时间短,因此对于保护人身安全,防止设备损坏和预防电气火灾有明显的作用。

·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又称安全特低电压,指保持独立回路的,其带电导体之间,或带电导体与接地体之间不超过某一安全限值的电压。

我国规定工频有效的额定值有:

42V、36V、24V、12V、6V

8)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不随便乱动乱摸电气设备,不得私自修理设备故障,不带故障运行设备

·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闸刀开关,按扭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保险丝熔断飞溅伤人

·电气设备必须有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并保持可靠的电气连接

·移动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

电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移动,并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工作台灯、移动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临时用电线路应限期拆除

·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路、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M之内,以免雷电时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发生电器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可用黄沙,干粉灭火器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严禁用湿抹布去擦拭电气设施

·进行高压设备检修时,应确实按规定做好、停电、验电、放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栏标志牌

·经常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A.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B.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

C.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D.安全间距是否足够

E.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

F.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G.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

H.电气连接部信号是否完好,是否有过热情况

8)预防触电事故的方法和措施

※正确使用电气设备

·高压电工安全用具应执行“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

高压验电器:

用于确认高压电气线路的当前状态的专用器具,定期应作性能检测

高压绝缘手套:

用于防止操作人员在操作高压设备时可能遭受到的漏电伤害

高压绝缘地毯:

使操作高压设备时,将操作者与大地隔绝的专用绝缘用具

放电棒:

在线路停电后,将有关电气设备剩余电势(电流)与大地连接达到中和的专用工具

临时接地线

为防止突然改变当前电气状态,以电气短接方式保护区域作业人员安全

电气警示牌:

为防止误操作或告之设备状态的信号或警告标志

·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专人负责保养

·做好使用前的检查,发现隐患即使排除,检修后的电气设备在没有验明无电前,一律认为有电,不盲目触及

※采取防护措施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应实行检查表的形式,防止疏漏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电锤、手电锯等)

9)手持电动工具危险辨识及防护

※手持电动工具分类

Ⅰ类工具:

指普通绝缘的工具

Ⅱ类工具:

指加强绝缘的工具

Ⅲ类工具:

指安全电压的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发生触电事故的原因

·是持电动工具是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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