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动态调整会议记录低保工作整改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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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动态调整会议记录低保工作整改措施

低保动态调整会议记录【低保工作整改措施】

低保工作整改措施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发[20__]27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大清查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民发[20__]28)、《衡阳市城乡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衡民发[20__]29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党的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大清查,进一步摸清城乡低保工作情况、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实施分类救助,依法救助,切实纠正不按程序办理低保的不规范做法,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资格,实现应退尽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通过抓政策宣传和落实制度入手,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干部对政策的执行力,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真正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到位、对象审批公正”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全面清理、重点清退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大宣传。

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法治救助。

各街道、乡镇场要全面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将活动深入到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及群众家中。

(二)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大走访活动。

各街道、乡镇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走访活动,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对象大走访活动,分别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

一是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二是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三是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

做到“四个100%”:

即乡镇、街道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和五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案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

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受理。

(三)开展城乡低保大排查。

1、对全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重点清查:

(1)基层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离任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2)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和两女结扎户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3)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4)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的;

(5)城市低保对象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

(6)夫妻双方年龄均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不工作、不耕种,经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饮等场所,家中无特殊困难的;

(7)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而不尽法定义务,而将被赡养、抚养和扶养对象纳入低保的;

(8)经常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审核机关,致使低保审核机关无法与其联系的;隐瞒、虚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

(9)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

(10)衡民发[20__]26号文件列举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

2、对全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

重点检查的内容是查看入户调查记录本、民主评议记录本、低保档案及工作台账。

检查入户调查是否全面、民主评议是否走过场、公示是否到位、审核审批是否符合程序。

3、对低保受理情况进行甄别。

查看信访记录本,结合本次大走访情况,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认真做好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引导其申请低保,街道、乡镇场及时受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给投诉人及当地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原因。

(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城乡低保大整改。

1、清查结果的处理和运用。

本次清查活动,要根据保障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动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及时办理保障对象的保障金增、减、停等复核审批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继续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停止保障待遇,收回并注销相关证件。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按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要按分类建档及时实施动态管理。

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3、严格公示制度。

对这次清查取消、新增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居)委会设置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保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

区民政局要在社会救助局网站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

4、建立长效机制。

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转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这次低保大清查从2022年5月2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中旬)。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各街道、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序、稳妥的推进活动开展。

区局将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各街道、乡镇场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

要以居(村)委员会为单位,对照活动内容,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

自查面要达100%,并形成相关工作台账。

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健全机制、落实整改。

自查结束后,各街道、乡镇场填写《城乡低保清查情况统计表》并做好汇报总结,报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到8月31日)。

在各街道、乡镇场自查自纠结束后,区民政局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分为7个组,每个社区(村)的入户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市局验收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

各街道、乡镇场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需要;是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分配社会公共资源的需要;是改进工作作风、自查自纠的需要。

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传,明确职责。

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居(村)民会议等方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的目的及意义,积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工作的开展。

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各街道、乡镇场作为此项工作的职责主体,必须进一步明确主体、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集中力量、专人负责。

(三)注重方法,严肃纪律。

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低保政策的不同解读。

因此一定要把握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实行,尤其对被清退的对象,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说服工作,并依法书面告知和依章公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要出实招、见实效,对走过场、自查自纠不认真、发现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次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事关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各街道、乡镇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动向单位一把手及主管领导汇报,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低保工作整改措施篇二

县政协:

为认真落实县政协视察组对我乡柳南行政村、随庄行政村吕庄村低保工作视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及建议精神,我乡及时召开班子会,认真研究分析我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全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乡党委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召开乡村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低保工作实行再动员再部署、各村也利用多种形式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细化分工、强化责任。

乡党委政府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布署全乡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成立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印制专项检查表,每个行政村安排检查人员2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全乡低保户进行逐个见面,并对每位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否脱贫、死亡、是否干部近亲属等)进行详细记录。

并由检查乡干部和村支书签字予以确认。

3、加大整改力度、完善动态管理。

通过对专项检查表的统一汇总、全乡共发现并整改不合格低保对象116人。

解决合户保、拆户保现象35起,将全乡低保对象实行微机化管理,切实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4、完善档案资料、提高公示质量。

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将低保对象资料完善和公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个村定制一个1.5米高、3米宽的小黑板,将全村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共公示、不得隐瞒并将公示工作制度化、长期化。

5、加大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力度。

乡纪委专门设立专人受理群众有关低保问题的信访案件工作,自低保检查工作开展以来,乡纪委共处理有关低保违规违纪问题的村干部6人。

齐老乡人民政府

二0__年十二月十六日

低保工作整改措施篇三

我乡自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由于个别村工作不细致,基础工作不扎实,政策落实不到位,低保工作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甚至出现优亲厚友、拆户、合并户、代领低保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为真正落实低保政策,确保我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整改实施方案。

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低保对于切实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低保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要增强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效果。

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目标任务

用3个月的时间,针对全乡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规范,在全乡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资金兑现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一人户”、“未保齐户”、“一证多户”及“应保未保户、应退未退户”等问题,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现动态管理,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

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步骤及时h安排

㈠组织领导(5月10日-5月15日)

乡成立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并明确责任。

同时,制定整改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方案。

㈡宣传发动(5月16日-5月20日)

各村及相关单位要通过广播、标语等形式对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申报程序、享受标准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㈢自查自纠,全面整改(5月21日-8月10日)

各村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逐一进行全面整改。

1、整改内容

①政策执行方面。

着力解决群众对低保政策不了解,不能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透,执行低保政策不到位。

②程序规范方面。

着力解决不严格执行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等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导致出现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③对象确定方面。

着力解决低保工作存在的“应保未保”、“应退未退”以及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2、整改方式

①重新申报(5月21日__6月10日)

各村对本村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积极主动向乡民政办汇报,填写登记表。

对限期不申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②审核清理(6月11日-6月30日)

各村选出5-10名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本村的农村低保申报对象逐户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对象的家庭成员的收入、健康以及就业状况。

审核以走访申报对象和邻居相结合,每个申报对象至少走访邻居3户以上,并结合低保标准,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做好记录。

③汇总公示(7月1日-7月10日)

各村把调查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在组、村、乡三级公示,每个自然村至少有一个公示点,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在清理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原低保户,要按照条例予以取消,收回低保证,并书面通知该户,说明取消的原因,做好思想工作。

④督查指导(7月11日-8月10日)

乡成立督查审核领导小组,并从民政、纪检、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督促、指导、帮助各村及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组将进村入户逐户调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做好走访记录,填写登记表,将走访结果在组、村、镇张榜公示,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收回低保证,并书面通知该户。

3、整改要求

各村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并将低保证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尚未发放的要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低保户按时足额领取低保金。

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要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为避免在整改规范工作中引发新的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对清退的农村低保对象讲清低保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并进行公示;对恶意骗取低保金的,坚决予以清退并追缴已领取的低保金;对参与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低保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村组干部,按照法纪严肃处理。

㈣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低保管理长效机制(8月11日-8月20日)

建立完善低保定期审核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健全完善“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健全完善资金筹集管理机制和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落实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健全完善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到保障对象手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低保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低保评议员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实现“三级管理、四级监督”机制。

各村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管理。

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

低保工作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工程之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乡的社会稳定。

对低保进行审核清理,是乡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我乡社会稳定大局,对此乡村两级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

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各村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避免因此产生的新的矛盾和问题。

3、密切配合。

在工作开展中,乡村两级要克服畏难情绪,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凡发现阻挠、妨碍调查组进村入户调查的,要坚决处理到位。

4、严肃纪律。

调查组全体人员在入户调查期间,要按照乡统一要求,切实深入到村、户进行调查审核,严禁工作漂浮,敷衍了事;特别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杜绝简单、粗暴,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届时乡将成立督查组进行督查,凡违反纪律要求的,坚决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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