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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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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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知识
常规车行道灯根据配光分为截光、半截光、非截光三种类型,截光型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是0—65°,半截光型的最大光强度是0—75°。
在指定的角度方向上所发出的光强最大允许值,截光型车行道灯超过了90°,而非截光最大只能达到80°,快速路主干道及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大型交通枢纽等干道严禁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在次干道支路、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居住区道路不得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
截光型灯具fullcut-offluminaire:
最大光强方向在0°~6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10cd/1000lm和30cd/1000lm的灯具。
半截光型灯具semi-cut-offluminaire:
最大光强方向在0°~7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50cd/100lm和100cd/1000lm的灯具。
1城市道路照明灯具及光源
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及其分类
1.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分类
城市的道路照明通常采用悬臂式路灯。
悬臂式路灯分为单叉式、双叉式和多叉式3种。
为了控制光通的分布,灯具内部都装有反光罩。
灯具常以高压钠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
此类灯具的配光分为截光型、非截光型和半截光型3种类型。
[1]
(1)截光型配光较窄,光通分布主要集中在0~65°范围内,严格限制了水平光线,几乎感觉不到眩光,因此适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2)非截光型配光很宽(灯具横向),不限制最大光强方向。
适用于要求明亮的繁华街道或城市支路。
(3)半截光型介于截光与非截光型之间,适用于城市次干道、支路照明。
1.1.2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
灯具是用来固定和保护光源,并调整光源的光线投射方向,以获得照明环境的合理光分布。
对灯具的要求主要包括:
光学特性、机械特性以及电气性能。
(1)光学特性:
光束峰值光强、光束角度、截光角度、光束效率、光强分布曲线及被照建筑物的体形、被照面面积、要达到的效果及灯具安装位置、高度等选择合适的灯具。
(2)机械特性:
灯具应便于在水平及垂直方向进行调节,并具有牢固可靠的锁紧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室外灯具的防尘、防水等级应高于IP55。
(3)电气特性: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都安装于室外,因而必须具有良好的防触电保护,使灯具与保护接地连接。
2灯具的布置
2.1 路灯的布置形式及其相应适用条件
路灯布置方式有单侧布灯、两侧交叉布灯、两侧相对布灯、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布灯和弯道布灯等多种。
对于道路照明要求不高的路面或者道路的宽度小于9m时,宜采用单侧布灯的方式;对于道路照明要求较高或路面的宽度大于9m时,宜采用两侧相对布灯或者两侧交叉布灯的方式;对于丁字路口根据实际情况可布置1~2盏路灯;对于十字路口可以布置四盏路灯或者直接使用高杆照明的形式,其杆高一般为15m以上;对于弯道则一般在其外侧布灯。
2.2 路灯布局形式
常见的道路有直接由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以及由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
那么此两种不同形式的道路,其路灯的布局形式也相应不同。
具体形式前者如图1,后者如图2。
2.3 灯具安装高度、道路宽度和灯具间距之间的关系
为了使路面亮度分布均匀,对于不同的路灯布置形式,不同类型配光的灯具,其安装高度(h),道路有效宽度(w)、灯具间距(d)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其具体约束计算公式如表2所示:
其中h为路灯安装的高度,即为电光源中心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w为道路的有效宽度,因为对于悬臂式路灯其光源的中心点并没有和路面对齐,由于悬臂的存在总会使光源超出道路边界而悬在道路上面,为此在进行有效宽度w就应该等于道路的总宽度减去一个悬挑长度;当灯具采用双侧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实际路宽减去两个悬挑长度;当灯具布置在中央分隔带采用中心对称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就是道路实际宽度。
d为灯具之间的间隔距离。
名称 截光型 截光型 半截光型 半截光型 非截光型 非截光型
安装高度(h) 路灯间距(d)安装高度(h) 路灯间距(d)安装高度(h) 路灯间距(d)
一侧排列 h≥w d≤3h h≥1.2w d≤3.5h h≥1.4w d≤4.0h
交错排列 h≥0.7w d≤3h h≥0.8w d≤3.5h h≥0.9w d≤4.0h
相对排列 h≥0.5w d≤3h h≥0.6w d≤3.5h h≥0.7w d≤4.0h
确定灯具布置方式后,需要进行照度计算。
可采用利用系数曲线进行平均照度计算。
平均照度E的表达式如下所示:
(1)
其中:
n为每盏路灯中的光源数
为灯泡的光通量
u为灯具使用系数
k为维护系数,一般在0.6~0.8之间
N为路灯排列方式,1代表单排、交错排列;2表示双排排列
S代表灯杆间距
W表示路面宽度
灯具悬臂的长度一般应根据路宽和树木的品质决定,通常设定为0.5~3.5米。
3 照明设计中常遇到的一些问题
很多时候,人们总是认为照明光度越大越好,甚至一些行政领导将道路明亮与否当成了自己上任后的大事来抓。
道路确实亮了,可是问题也接踵而至:
(1)浪费电能:
为了提高路面的亮度,需要增加路灯的功率。
若平均每盏灯增加50W,统计全国660个城市的路灯400万盏,共增容20万kW,年多耗电7亿kWh。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扭转不顾能耗只追求道路亮度的观念,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_2006),科学计算、合理布置道路照明,在照度标准达到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功率密度LPD值低于规范要求;积极采用合理的节能措施,例如区分全夜灯、半夜灯,采用节能型镇流器等;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如风光互补路灯等。
(2)光污染:
光污染可分为眩光与干扰光两种。
眩光常使用在对车辆、行人造成的影响的评价,干扰光较多地使用在对居民的影响的评价。
眩光是指刺眼的路灯和沿途灯光广告及标志所产生的眩光,使汽车司机开车感到紧张,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干扰光是指城市照明所用的高功率投光灯或路灯的光透过窗户,将室内照得通亮,使人昼夜不分,晚上难以入睡,打乱了正常的生物规律,干扰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一种现象。
干扰光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泛光照明产生的溢出光,据有关人士推算,泛光照明有1/3的光线溢散到空中或射入室内;二是城市照明中各种灯光通过建筑物墙面及地面产生的反射光。
所以城市照明设计中的照度和亮度的确定、光源的选择、灯具的选型与布置等都与干扰光的产生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将光污染降低到适当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