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以及相对应的各单位工作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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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以及相对应的各单位工作内容

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修理整个流程

包括概念性的知识点、整个流程、监督检验相关、相关方资格要求、安全要求、耐压试验等。

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的基本概念2

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的基本概念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合格后,或在用压力容器改变使用地点时,需运输至容器使用地点进行安装。

压力容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当需要改变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者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就需要对压力容器进行改造。

压力容器在使用或检验过程中,当发现压力容器存在缺陷,危及其安全使用时,需要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

压力容器进行重大修理是指对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更换、矫形、挖补,或者对焊制压力容器筒体的纵向接头、筒节与筒节(封头)连接的环向接头、封头的拼接接头,以及球壳板间的焊接接头等对接接头焊缝进行补焊。

在《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R3001-2006)中,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修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装,压力容器整体就位、整体移位安装的活动;

(二)改造,对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进行更换、增减和其他变更(注),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三)修理,对压力容器和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修理,不导致压力容器参数、介质和用途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改变的活动。

注:

其他变更,是指压力容器设计条件、使用条件变更导致主要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几何尺寸(形状)、材料发生改变。

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壳体、封头(端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球罐的球壳板,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含M36)的设备主螺柱以及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1.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基本过程

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修理工作包括以下基本过程:

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2.编制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方案;

3.实施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

4.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整理及移交。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告知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施工是对安装、改造、修理活动的统称。

施工告知目的是便于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审查从事活动的有关企业的资格是否符合所从事活动的要求,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

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

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提交给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施工告知有关要求,书面告知可以采取包括采用派人送达、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等。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施工单位网上告知平台,采取网上方式接受告知。

施工单位对告知书的真实性负责,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准确。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告知后,应及时审查,对于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不完整的,应通知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告知过程中,如确认施工单位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责令停止施工,必须在有关问题纠正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接受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过程,应当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监督检验是指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中,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对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单位进行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验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法定检验。

承担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应当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后,应将告知书、安装、改造、修理的设备清单、施工方案、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表提交检验机构,办理监督检验手续,接受监督检验。

在对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进行监督检验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对重要环节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并做好记录,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签证认可的要及时进行签证;另一方面,对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向生产单位提出。

监督检验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安装、改造、修理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确认核实:

如焊接工艺、焊工资格、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无损探伤、载荷试验、出厂编号等重要项目;

(二)对安装或改造、修理的竣工资料进行确认;

(三)对受检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抽查。

监督检验合格后,监督检验单位应按规定的期限出具监督检验证书,对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要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1.3.编制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方案

压力容器在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按质量体系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1.压力容器安装方案

为了保证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确保安装过程中的安全,应编制压力容器安装方案。

在方案中应明确压力容器安装的基本程序及要求,重点对基础验收(应验收的项目包括:

基础强度、标高、方位、地脚螺栓孔中心圆尺寸、地脚螺栓孔弦长或间距、地脚螺栓孔的直径或边长及深度等)、设备验收、安装过程、检验试验(水平、铅垂、管口方位、耐压试验等)、交工技术文件等作出具体规定。

对于大型压力容器,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大型设备吊装方案,并经过审批。

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概述:

介绍需吊装的设备参数(规格尺寸、重量、安装标高等)及需使用的吊装方法。

2)编制依据:

设计给出的设备平面布置图、引用的安全技术规程、吊装施工工艺标准、吊车的性能表等。

3)吊装准备:

核实设备参数、吊车及设备进场线路、吊车的位置及地基处理、吊装工器具的准备、吊装人员的技术交底等。

4)设备吊装措施:

应包括吊装组织、吊装方法、吊装顺序、吊装施工(吊车选用、吊装索具选用、吊耳设置、吊装工艺参数、设备吊装图、吊装过程控制)、吊装技术要求等。

5)质量保证措施:

应明确质量目标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6)HSE保证措施:

应明确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以及必要的安全风险评估。

7)吊装进度及吊车使用计划:

8)吊装人员及机械设备需用计划。

必要时,对于重要的设备吊装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压力容器改造、重大修理方案

施工单位在实施压力容器改造、重大修理前,应编制压力容器改造、重大修理方案,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提交检验机构审查。

压力容器改造、修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概述:

介绍所要改造、修理的压力容器基本情况(包括压力容器参数、材质、规格、服役情况等)。

2)改造和修理方案依据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

3)压力容器需要改变的主要受压元件及改造后的压力容器参数。

4)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缺陷的尺寸和位置以及被清理后的确认。

5)施工工艺。

6)质量检验标准。

7)改造、修理后所能达到的性能指标及验收标准。

1.4.实施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

1.压力容器安装

压力容器安装主要工序:

1)基础验收

安装单位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a)基础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记录和同条件混凝土试块检验报告。

b)基础复测(基础方位、基础标高、基础表面的水平度、预埋地脚螺栓、预埋件等)。

c)地脚螺栓。

d)垫铁。

基础验收合格后应形成基础验收报告,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存入质量记录档案中。

基础验收不合格,安装单位应提出书面意见,由基础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后,再次对基础进行验收。

2)设备验收

a)随机技术文件:

竣工图、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设计单位提供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b)设备检查:

设备外观检查、设备管口方位及标高检查(必要时与配管、电气、仪表等相关专业共同检查)、设备铭牌检查。

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形成设备验收报告,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存入质量记录档案中。

设备验收不合格,安装单位应提出书面意见,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整改或提出处理意见。

3)设备吊装。

4)设备安装、找正。

5)设备内件、安全附件、附属设施(梯子、平台)安装。

6)清洗、清理与封闭,静电接地安装、测试(需要时)。

7)泄漏试验(需要时)。

2.压力容器改造、修理

压力容器改造、修理主要工序:

1)图纸会审:

需对要改造、修理的压力容器参数、材质、规格、检验标准等进行确认。

2)材料验收、复验:

对改造、修理所用的受压元件或焊接材料进行验收、复验。

3)焊接工艺评定:

需要焊接时,应根据材料种类、规格确定引用的焊接工艺评定,如没有或不在覆盖内,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4)安全条件确认:

对要改造、修理压力容器的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包括吹扫、清理、有害物质分析、封闭环境条件下的安全确认等)。

5)受压元件更换、矫形,缺陷清除。

6)焊接。

7)无损检测。

8)热处理(需要时)。

9)耐压试验。

10)泄漏试验。

通常情况下,在用压力容器的改造、修理不同于新压力容器的制造过程,其施工难度要大于新产品制造。

主要原因:

1)在役产品的材料,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材质劣化、腐蚀等原因,可能会造成材料性能方面的改变,往往会在改造、修理过程中产生新的缺陷。

2)由于作业空间及作业环境限制,对于工具使用、缺陷去除、坡口加工、开孔,以及焊接作业(包括焊接位置、焊接环境、预热条件、拘束度)等,施工难度远远大于制造厂。

3)压力容器改造、修理一般在生产装置停车检修期间进行,施工时间相对紧迫。

压力容器常用的修理方法有:

1)打磨(用来消除表面缺陷);

2)碳弧气刨(用来消除内部的缺陷);

3)密封面或密封元件划痕的清除;

4)更换元件及应急处理等。

1.5.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整理及移交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及时整理、汇总相关技术资料,尤其是要及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并在工程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5.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的基本安全要求

1.5.1.1.对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要求:

1.对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资格要求

(1)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的单位应当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证或者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的单位;

(2)安装改造修理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对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的质量负责;

(3)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4)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安装、改造、修理图样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需取得相应特种设备许可证:

(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资格分为1、2级。

取得1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修理工作,取得2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工作。

(2)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A3级注明仅限球壳板压制和仅限封头制造者除外),可以从事相应制造许可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资格。

(3)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或者取得2级(含2级)以上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1级许可资格中的压力容器安装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

(4)取得GB类和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配备相应数量的起重工(3名)后,可以安装与其相联接的D级压力容器,不需领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

1.5.1.2.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改造、修理压力容器;

(二)不得安装、改造、修理由未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

(三)不得安装、改造、修理出厂资料不全或者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

(四)不得安装、改造、修理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在用压力容器;

(五)不得安装、改造、修理规格型号与工艺设计文件上的规格型号不相符的压力容器;

(六)不得安装报废的压力容器;

(七)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粗和出借许可证;

(八)不得将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工作进行整体转包;

(九)不得将承接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的工作分包给无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

1.5.1.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义务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在进行安装、改造、修理施工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前,应当按照《条例》耍求规定,书面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自觉接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积极配合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按照《条例》和有关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所实施的监督检验工作;

(三)发现压力容器受压元(部)件存在安全性能问题,应当停止施工,并且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对安装、改造、修理施工质量负责,并且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压力容器安装、改造、修理施工质量记录,妥善保存相关压力容器技术资料和相应见证材料。

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科完整移交给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存档。

1.5.2.对压力容器改造、修理的基本要求

(1)压力容器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方案应当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

(2)压力容器经过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后,应当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3)压力容器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过程,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

1.5.3.压力容器改造、修理前的准备工作

压力容器改造或者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

达不到要求时,严禁人员进入。

这些准备和清理工作包括:

1.使用单位和相关的辅助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现场条件符合修理工作要求,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

施工前,现场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一)影响施工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二)为施工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

(三)需要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将内部介质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燕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

(四)需要进入盛装易燃、易爆、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符合使用单位的有关规定;盛装易燃、易爆、助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五)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消除可能滞留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放在18%至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需要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六)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

(七)能够转动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必须锁住开关,固定牢靠;移动式压力容器修理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移动;

(八)切断与尽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照明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4V,引人压力容器内的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九)需要现场进行射线检测时,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

2.施工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和维护等相关人员应当到场协助修理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负责安全监护,并且设置可靠的联络方式。

3.施工人员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并且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罐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

1.5.4.压力容器改造、修理前的焊接要求

(1)当需要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改造、修理时,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以及焊后热处理,应当参照相应的设计制造标准制定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焊接工艺评定应满足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控制要求。

(2)在清除缺陷过程中,可采用PT或MT等无损检测方法确认缺陷完全清除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完成后应当再次进行无损检测,以确认不存在超标缺陷。

(3)母材补焊后,应当打磨至与母材齐平。

(4)下列情况下,焊接返修部位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a)盛装毒性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b)Cr-Mo钢制容器;

c)低温压力容器;

d)图样注明有应力腐蚀的压力容器;

e)有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要求时,补焊深度大于等于钢材厚度δs的1/3,且大于等于13mm时。

1.5.5.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耐压试验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在改造与重大修理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2)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

(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

1.5.6.压力容器修理及带压密封安全要求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者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密封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定提出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并且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并且持证上岗,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安装、改造与维修的要求

1.5.7.压力容器修理、改造标准知识

目前国内尚没有专门的关于压力容器修理、改造标准,关于压力容器修理、改造的要求一般在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中予以规定。

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压力容器检验规范在役检验、定级、修理及改造》(SY/T6507-2010)中对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压力容器检验规范在役检验、定级、修理及改造》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并归口管理。

该标准是修改采用美国石油协会《压力容器检验规范在役检验、定级、修理和改造》(APIPR510:

2006)(2006年9月,第9版),主要针对石油开采、集输、储运及油气处理中涉及的压力容器。

该标准分三个部分:

前言、正文、附录。

正文部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检验机构、检验、检测及压力试验、检验的周期及范围、检验数据的评估、分析及记录、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及再定级、勘探和开发行业用压力容器替代准则共9个部分。

附录包括2个规范性附录(不适用范围、本标准与APIRP510:

2006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和3个资料性附录(压力容器检验记录表格样本、压力容器修理、改造或再定级表格样本、本标准与APIRP510:

2006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

标准对检验机构、检验工程师,修理机构,检验员、质检员和其他人等的职责做出了具体规定。

同时该标准对检验方案的内容,风险检验,检验准备,检验方法的选择,容器内外部检验,埋地容器检验,状况监测点的选择及检测方法,压力试验及替代方法,以及检验数据的评估、分析及记录和检验周期的确定做出了详细规定。

在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及再定级中规定了设计、施工、材料、焊接工艺、无损检测及试验等方案的审批控制要求,以及对容器不同的具体部位进行修理、改造的过程,提出来具体质量控制及检验要求,针对性较强,对压力容器的压力容器修理、改造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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