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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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doc
武汉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本科生培养方案
2005年
简介
数学与统计学院是武汉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单位之一。
1893年武汉大学前自自强学堂创办时就有“算术门”。
1913年组建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后一年成立了数学物理部。
1922年由当时的四部改为八系时定名为数学系。
1898年3月改名为数学科研学院,1999年4月改名为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01年元月,四校合并后的新武汉大学将原四校数学相关学科合并重组成立了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该院现设基础数学系、应用数学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概率与统计科学系、数学公共课部及数学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
现有3个本科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并设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数学基地班。
该院拥有国家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6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
基础数学、概率统计、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现有教师131人,其中教授38人(博导19人),副教授61人,现有各类学生1791人。
一百多年来,陈建功、肖君绛、李华宗、汤澡真、吴大任等一批著名数学家曾在此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曾昭安、李国平、张远达、余家荣、路见可、齐民友等著名数学家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该院教师在函数论、偏微分方程、概率统计、非线性科学、应用数学、代数几何、信息与计算科学等领域做了大量的教学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共发表学术论文15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80余部,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30余项。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基地班本科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
0701
专业名称:
数学基地班(Mathematics)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受到数学模型、计算机和数学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初步具备科学研究、教学、解决实际问题及开发软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比较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
2.具有应用数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建立数学模型的初步能力,了解某一应用领域的基本知识;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数学软件),具有编写简单应用程序的能力;
4.了解数学科学的某些新发展和应用前景;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
4年
学分:
150学分
五、学位授予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实变函数,泛函分析,近世代数,常微分方程,广义函数与偏微分方程,数位分析,概率论,分析学,代数学,几何学,概率论,物理学,数学模型/数学实验,计算机基础,数值方法,数学史等,以及根据应用方向选择的基本课程。
八、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计算机实习、生产实习、科研训练或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0~20周。
九、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按本科生培养方案修满150学分(具体见培养方案),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数学与统计_学院_2005基地班_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总学时
学时类型
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
讲课
实验
实践
上机
课程设计
1
2
3
4
5
6
7
8
通
识
教
育
课
必
修
14600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
36
24
12
2
146002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54
36
18
3
146003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6
108
72
36
6
146006
法律基础
2
36
24
12
2
146005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2
36
24
12
2
140001
体育
4
144
2/1
2/1
2/1
2/1
141001
军事理论
1
36
18
18
1
142001
大学英语(1-4)
16
288
288
4
4
4
4
147001
计算机基础
3
54
36
18
3
144101
普通物理
6
108
108
3
3
选
修
见全校公共选修课总表(学生至少选修通识教育选修课12学分,其中跨学科门类选修的课程应占50%以上)。
专
业
基
础
课
必
修
2101155
数学分析(1、2)
10
180
180
4+2
4+2
2101154
数学分析(3、4)
8
180
180
4+2
4
2101165
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1、2)
10
180
180
4+2
4+2
2100134
抽象代数
4
72
72
4
2100073
C语言
3
54
54
3
2100154
实变函数
4
72
72
4
2100034
常微分方程
4
72
72
4
选
修
2100043
数学模型
3
54
54
3
2100144
拓扑学
4
72
72
4
2100094
测度与积分
4
72
72
4
2100274
Banach空间上的微积分
4
72
72
4
2100214
微分几何
4
72
72
4
2100053
数学实验
3
54
54
3
2100453
数据库技术
3
54
54
3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总学时
学时类型
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
讲课
实验
实践
上机
课程设计
1
2
3
4
5
6
7
8
专
业
课
必
修
3100164
泛函分析
4
72
72
4
3100204
广义函数与偏微分方程
4
72
72
4
3100174
复变函数
4
72
72
4
3100104
概率论
4
72
72
4
3100064
数值分析
4
72
72
4
3100113
数理统计
3
54
54
3
选
修
3100183
优化理论与方法
3
54
54
3
3100956
现代数学专题选讲
(1)
2
36
36
2
3100957
现代数学专题选讲
(2)
2
36
36
2
3100958
现代数学专题选讲(3)
2
36
36
2
3100959
现代数学专题选讲(4)
2
36
36
2
3101083
线性代数
3
54
54
3
3100123
应用随机过程
3
54
54
3
3100343
代数几何
3
54
54
3
3100963
组合数学与编码
3
54
54
3
3100973
数论与密码
3
54
54
3
3100983
交换代数
3
54
54
3
3100993
调和分析
3
54
54
3
3100960
积分方程
3
54
54
3
3100961
多复分析
3
54
54
3
3100962
偏微分方程数值解
3
54
54
3
集中
实践
教学
必修
学分
144001
普通物理实验
2
36
36
2
计算机基础上机
1
18
18
1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必修学分
0
0
毕业应取得总学分:
150
必修学分:
114
专业选修(指选):
24
公共选修:
12
通识教育必修学分45,占总学分30%
专业基础课程必修学分43,占总学分29%
专业课程必修学分23,占总学分15%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必修学分3,占总学分2%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必修学分0,占总学分0%
选修课程学分≥36,其中通识教育学分≥12学分,占总学分24%
备
注
1.军事理论课程18学时实践内容归入军事训练。
2.其它数学类专业的课程均可作为本专业选修课(指选)并计学分。
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
070102
专业名称:
信息与计算科学(InformationAndComputingSciece)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素养,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熟练的计算机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和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打好数学基础,受到较扎实的计算机训练,初步具备在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设计开发有关软件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或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专用软件),具有基本的算法分析、设计能力和较强的编程能力;
3.了解某个应用领域,或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某些科研或生产中的实际课题;
4.对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理论、技术及应用的新发展有所了解;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软件开发能力。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
4年
学分:
150学分
五、学位授予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
数学基础课(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概率统计,数学模型,物理学,计算机基础,C语言,数据结构与算法,信息论基础,数值分析,微分方程数值算法,数学物理方法。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生产实习,科研训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一般安排10~20周。
八、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按本科生培养方案修满150学分(具体见培养方案),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2005年数学与统计_学院_信息与计算科学_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总学时
学时类型
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
讲课
实验
实践
上机
课程设计
1
2
3
4
5
6
7
8
通识教育
课
必
修
146002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54
36
18
3
14600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
36
24
12
2
146003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6
108
72
36
6
146006
法律基础
2
36
24
12
2
146005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2
36
24
12
2
140001
体育
4
144
2/1
2/1
2/1
2/1
141001
军事理论
1
36
18
18
1
142001
英语(1-4)
16
288
288
4
4
4
4
147001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3
54
54
3
144101
普通物理
6
108
108
3
3
选
修
见全校公共选修课总表(学生至少选修通识教育选修课12学分,其中跨学科门类选修的课程应占50%以上)。
专
业
基础
课
必修
2100015
数学分析(1、2、3)
15
234
234
4+2
4+2
4+1
2100025
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1、2)
10
180
180
5
5
210028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
72
72
4
2100034
常微分方程
4
72
54
4
2100084
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
4
72
72
4
2100043
数学模型
4
72
54
4
选修
2100204
数学物理方程
4
72
72
4
2100803
离散数学
3
54
54
3
2100293
计算机组成原理
3
54
54
3
2100134
抽象代数
4
72
72
4
数理统计
4
72
72
4
复变函数
4
72
72
4
备注:
请各位同学认真审核自己的成绩单,先复印留底,以方便找工作和保研所需。
然后如有什么错误就在复印的成绩单上用红笔改正。
成绩单于一周后以班为集体上交给教学秘书,专业基础选修和专业选修累计(专业基础选修和专业选修以指选为标记)达到21分即可。
请同学们在审核后的成绩单上一定要本人签字。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总学时
学时类型
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
讲课
实验
实践
上机
课程设计
1
2
3
4
5
6
7
8
专
业
课
必
修
3100064
数值分析
5
90
90
36
5/5
3100754
信息论基础
4
72
72
4
2100073
C语言
3
54
54
3
3100234
数据结构与算法
4
72
72
4
3100304
微分方程数值解法
4
72
72
4
选
修
3100224
运筹学
4
72
72
4
信号与系统
2
36
36
2
3100314
数字信号处理
4
72
72
4
3100453
数据库技术
3
54
54
3
3101142
生物信息学基础
2
36
36
2
3101002
信息工程概论
2
36
36
2
3100973
密码学
3
54
54
3
3101013
计算机网络与通讯
3
54
54
3
3100773
软件设计方法
3
54
54
3
3100183
优化理论与方法
3
54
54
3
3100323
小波分析
3
54
54
3
3101022
智能计算
2
36
36
2
3100263
计算机图形学
3
54
54
3
3101033
计算机操作系统
3
54
54
3
3100253
图象处理
3
54
54
3
3100052
数学实验
2
36
36
2
3101060
反问题及数值解法
3
54
54
3
3101042
分布式计算
2
36
36
2
3101053
计算机仿真
3
54
54
3
3100333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3
54
54
3
3100334
数据分析
3
54
54
3
3100335
应用随机过程
3
54
54
3
3100336
模糊数学
3
54
54
3
3100337
混沌动力学基础
3
54
54
3
3101063
最优控制
3
54
54
3
3101073
并行算法
3
54
54
3
集中实践教学必修学分
2101101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上机
1
36
36
1
3101123
普通物理实验
2
36
36
2
2101111
C语言实习
1
36
36
2/1
3101122
数值分析实习
1
36
36
2/1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必修学分
6
6
毕业应取得总学分150
必修学分:
117
专业选修(指选):
21
公选:
12
通识教育课程必修学分45,占总学分30%
专业基础课程必修学分41,占总学分27%
专业课程必修学分20,占总学分13%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必修学分5,占总学分3%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必修学分6,占总学分4%
选修课程学分≥33,其中通识教育学分≥12学分,占总学分22%
备注:
1.军事理论课程18学时实践内容归入军事训练。
2.专业基础选修课不少于13学分,专业基础选修和专业选修一共需要达到21学分(即成绩单上的指选学分)
3.其他数学类专业的课程均可为选修课并计算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