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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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模板
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草稿)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有关部门: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是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对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对于规范教学过程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基本技能和专业特长,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构建突出我校办学定位与特色且适应社会需求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农业部、林业局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3〕9号),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全面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现对该项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专业综合改革、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为切入点,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突出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体现我校“立足甘肃,服务三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服务面向和“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心系三农、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和创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术型、复合型、应用型三类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突出专业特色、优化课程结构、强化实践环节、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探索适应学生差异化发展需求的分层次、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目前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的水利水电工程、动物医学、农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要在全校率先探索培养模式改革,此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可不受本原则性意见制约。
属于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按申报类型修订其培养方案。
属于“3+1”培养模式的大禹班、奥凯班、Mapgis精英班等均应参照本原则性意见制订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以学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为指导,以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充分吸收已有的教学改革成果,进一步明晰本科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同时结合学校发展阶段性特征与资源现状,形成相对科学、规范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在修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5个基本原则:
1、明确定位,合理确定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实现多元化分类培养
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找准各个专业的定位,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各专业应根据学校“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重个性、高素质、广适应”的人才培养规格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专业性质、生源批次、就业状况等,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分类培养学术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2、彰显特色,增强专业竞争力,及早引导学生树立专业思想
各专业集中力量建设一定数量的专业核心课程,努力在人才培养
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形成专业特色,做到“人无我
有,人有我精,人精我特”,增强专业竞争力。
由专业负责人为新生开设专业导论课程,使学生入校后即能了解专业内涵特点、专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专业涉及的主要学科知识和课程体系、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等,帮助学生形成较系统的专业认识,及早引导学生树立和巩固专业思想。
3、整体优化,注重学思结合,实现因材施教
要从课堂、专业、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认识教育活动,以育人为中心,合理安排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
一是课程结构要做到平台完整、模块清晰。
二是课程体系要要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科学进行课程重组和整合,减少课程门数,避免内容重复,提高课程综合化程度,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三是学时分配、比例安排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必修与选修、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等关系。
四是课程内容要不断加强与学生经验、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联系,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积极参与作用,努力解决课程内容“繁难偏旧”的问题。
五是要有目标地组合课外活动课程,注重学生思考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发展。
六是要在统一教学要求的同时,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4、深化实践,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无缝对接,践行知行统一
在教学环节设置上,加强教学的开放性与实践性,强化社会实践、科研实践,构建课内课外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积极拓展实践教学内容,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增强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和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5、结合市场导向,加强创业与就业教育
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努力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要以胜任职业岗位(群)需要为目标,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促进学生就业。
设置创业与就业教育课程和创业就业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教育,传授创业知识与创业技能,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创业、会管理、懂技术的创业人才,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课程体系的总体结构、学分要求
(一)总体结构
根据学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资源现状,围绕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课程体系设置以“低年级实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提升学生素养,高年级实行有特色的专业教育提升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为准则,将所有课程归并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个性化发展教育三大平台,实现差异化分类培养。
在人才分类培养模式下,一年级学生使用通识教育平台,二、三年级进入专业教育平台,三、四年级进入个性化发展教育平台。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要将德、智、体、美、劳融合渗透,要求低年级学生修读,旨在使学生兼备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全面发展。
学生通过修读通识教育课程,获得必要的价值分析、探究方式与能力的训练,形成合理的思维方式、准确的观察判断能力、清晰的沟通表达能力,并明确自己以后几年的修读目标和主攻方向。
通识教育平台由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及推荐书目选读课构成。
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大学英语课程、国防教育课程、体育课程、计算机类课程。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从专业导论开始,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各学院要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社会需求、专业特色和优势以及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教育课程,努力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提供时间和空间,使学生在修读后获得本专业学术研究或技能应用的初步经验。
3、个性化发展课程
个性化发展课程旨在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充分发挥蕴藏在每个学生身上的独特潜能、提升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培养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个性化发展课程包括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跨专业课程、交流课程以及大学生创新工程。
(二)课程框架和学分要求
本科教学计划按四年学制的教学进程进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学校实行每学年春、秋两个学期制,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可在假期安排实践活动或科研训练。
学分最小单位是0.5,理论课(包括含实验学时的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
各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为160学分,其中选修课比例不低于25%;实践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因专业而异,管理经济类、文法类专业实践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其余专业实践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5%。
各专业课程框架和学分要求如下:
课程体系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建议学分
通识教育平台
公共必修课
必修
35-42
43-50
公共选修课(校级)
选修
8
推荐书目选读课
课外自修
(4)不占总学分
专业教育平台
学科基础课
必修
36-52
68-94
专业基础课
专业核心课
12-18
专业拓展课
2
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18-25
个性化发展教育平台
专业推荐选修课(含学术型选修课)
选修
28-36
专业一般选修课
跨专业课程或校际、国际交流课程
大学生创新工程
必修
3
合计
160
1、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精讲在课堂、实践在课外,共设置13学分(附件1)。
其中设置3学分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实践,第1-8学期随思想政治教育课分散进行,由学生所在学院借助思想政治教育、入学教育、劳动、公益服务、日常管理等形式组织实施,在第8学期结合毕业鉴定评定成绩。
形势与政策课不占学时计0.5学分,分散在1-8学期授课,成绩在第8学期登记。
2、国防教育课程
国防教育和体育课程设置3学分,包括军事理论、军事技能训练(附件2)。
其中军事理论课程1学分,讲授贯穿于军事技能训练中,成绩独立记载。
3、公共体育课程
公共体育课(含保健课)分为普通体育课和体育专项课,共设置128学时,计4学分(附件3)。
4、大学英语课程
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级分类教学,分别设置10学分、12学分、16学分3类(附件4),由各专业自主选择类别在1-4学期按1-4级分学期教学。
学生通过CET-4可以认定为大学英语课程学分,具体要求另行发文规定。
增设专业英语必修课程,2学分,32学时。
如本专业有2门及以上的双语教学课程,可不开设专业英语课程。
三、四年级尝试开设英语选修课程,各专业按要求安排专业英语或双语授课课程,保证学生英语学习的连贯性。
5、计算机类课程
计算机类课程设置2门课程,其中大学计算机实行分级教学,分别设置1.5学分、2学分、3学分由各专业自行选择;另设VB程序设计、VFP程序设计、C程序设计各4学分,由各专业选择开设其中1门(附件5)。
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可以认定为计算机类课程学分,具体要求另行发文规定。
6、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等各类提升科学、人文和体质素养的课程。
学生的公共选修课学分应修满8学分。
7、推荐书目选读课
推荐书目选读课由学生在课外自修,每学期学生选读1部并向学院提交读书心得或报告,由学院负责计0.5学分。
推荐书目选读课不计入总学分,但学生毕业时需修够4学分。
8、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是同一学科大类中各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课程,实行分类教学,根据不同教学对象和专业特点安排教学内容(附件6)。
9、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是本专业必修,但学科群内其他各专业不设的课程。
专业基础课由各学院提出设置意见,但需在第1学期设置0.5学分的专业导论课程。
10、专业核心课
专业核心课是本专业的专业骨干课和特色课程。
专业核心课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和办学特色。
专业核心课由各学院自行设置。
11、专业拓展课
各专业要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教学活动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业内知名专家、教授、企业家等为学生开设2-4学分的专题讲座,以开阔学生眼界、拓展专业知识、激发学习热情。
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时间灵活安排参加讲座,但必须修够该类课程规定的最低学分。
专业拓展课分散在1-8学期授课,成绩在第8学期登记。
12、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各专业要根据“四年不断线”和课内课外结合、必修选修结合、自主设计与常规实验结合的原则,构建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按照学生能力形成阶段的不同特点,一年级注重创新认知和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教育、二年级结合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开展创新实践,三年级在生产实习中实现创新创业提升,四年级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中体现创新成果,强化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
(1)专业实践
包括认知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金工实习等,由各专业自主选择设置,提倡归并整合为不同类别的大实习。
(2)综合实践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原则上在第7-8学期进行,时间一般为15周,计15学分。
毕业实习的成果以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体现,学术型学生应提交一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应用型学生提交毕业设计或调研报告,复合型学生可自主选择提交科研论文或毕业设计。
13、创业与就业类课程
创业与就业类课程包括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分别在第2或3、7或8学期开设,各占1学分。
14、专业推荐选修课
专业推荐选修课一般应按课程系列设置,有条件的专业可设有2—3个系列的专业方向课程推荐学生选择一个系列修读,学生按要求完成该专业方向模块的全部课程,达到合格方能获得需要免试推荐研究生候选资格。
15、专业一般选修课
专业一般选修课的开设,旨在进一步拓宽和深化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新兴学科知识。
各专业可根据“新而实”的要求设计“实用模块”,灵活设置应用性强的新课程,有条件的专业也可以组织系列课程由学生任选。
16、跨专业课程或校际、国际交流课程
此类课程主要用于满足学有余力、学业优秀学生的个性化修读要求,供学生自由选修,校际、国际交流课程学分需提交教务处认定。
跨专业课程修读学分若同时达到其他专业设定的辅修双专业要求,也可申请双专业毕业证书。
17、大学生创新工程
在素质与能力拓展平台搭建以“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为核心,包括各类专业和综合技能竞赛等内容的大学生创新教育体系,突出个性化培养。
要求学生通过参与大学生创新工程(SRTP、社会实践、挑战杯竞赛、电子竞赛、力学竞赛、数学建模、英语竞赛以及其它专业技能竞赛等)培养创新能力并获得创新学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应获得3学分的创新学分。
高出3学分的创新学分称为奖励学分,可作为奖励评优依据,也可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
四、基本框架
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素质要求、培养特色、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修业年限、授予学位、课程框架和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和修读要求等主要内容。
(一)人才培养目标
(二)基本规格和素质要求
1、基本规格
2、素质要求
(三)培养特色
(四)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
1、主干学科
2、专业核心课程
(五)修业年限:
3—6年
(六)授予学位
(七)课程框架和学分要求(教务处提供模板)
(八)课程设置和修读要求(教务处提供模板)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修订培养方案时,应制订各专业分类培养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专业培养最低要求和学术型课程修读要求。
各学院院长负责组织本学院的各专业教师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学术、教学组织的作用,在反复讨论、论证基础上形成最后方案上报学校。
应注意借鉴国内外相关大学的经验和做法,注意吸取新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必要论证。
2、在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中,同一门课程可设置不同难度、不同教学形式的课程,供学术型、复合型、应用型三类不同培养模式学生选择修读。
3、专业所在学院要与课程承担学院做好相关课程开设的沟通落实工作。
4、提供给双专业、双学位学生修读的课程应分别标注“*”和“#”。
5、各专业在设置课程时应结合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专业质量标准,尽可能符合工程认证等国家专业认证要求或执业资格要求。
六、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1日—4月30日为各学院起草人才培养方案(草稿)阶段:
要求各设置课程提供教学大纲,由学院审核以避免各课程间的重复。
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各系(教研室)研讨活动,根据调研讨论情况,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模板,组织专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初稿草拟任务于4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汇总和综合调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第一稿)。
2、2015年5月1日—5月22日为征求意见与论证阶段:
要求各学院在反复讨论、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必要论证基础上形成最后方案上报学校。
专家组成人员原则上要求由省内外兄弟院校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省外2-3名、省内1-2名,专家名单需在5月11日前报教务处审定。
3、2015年5月25日—6月15日为完善阶段: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对各专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阅和完善,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再次组织修订。
4、2015年6月15日—7月17日为审核与定稿阶段:
召开全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总结会议,进一步调整、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校对、统稿编辑,提请学校批准后,交付印刷。
5、2015年7月18日—8月31日为教学基本文件完善阶段:
制定配套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件并按专业印刷。
七、本修订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学时学分表
2.国防教育课程学时学分表
3.公共体育课程学时学分表
4.大学外语课程学时学分表
5.计算机类课程学时学分表
6.部分学科基础课程学时学分表
附件1: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学时学分表
课程编号及名称
总学时
讲授
学时
实验
学时
学分
开设
学期
考核
方式
[07152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4
24
1.5
1或2
考查
[07022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8
48
3
2或3
考试
[07152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4
24
1.5
3或4
考试
[071527]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6
56
3.5
5或6
考试
形势与政策
0.5
1-8
考查
思想政治教育课实践
3
1-8
考查
合计
184
13
课程编号及名称
总学时
讲授学时
实验学时
学分
开设学期
考核方式
军事理论
1
2
考查
军事技能训练
2
2
考查
附件2:
国防教育课程学时学分
课程编号及名称
总学时
讲授学时
实验学时
学分
开设学期
考核方式
[150052]普通体育Ⅰ
32
32
1
1
考试
[150053]普通体育Ⅱ
32
32
1
2
考试
[150054]专项体育Ⅰ
32
32
1
3
考试
[150055]专项体育Ⅱ
32
32
1
4
考试
附件3:
公共体育课程学时学分表
课程名称
总学时
讲授学时
实验学时
学分
开设学期
考核方式
英语A
160
160
10
1-4
考试
英语B
192
192
12
1-4
考试
英语C
256
256
16
1-4
考试
附件4:
大学英语课程学时学分表
附件5:
计算机类课程学时学分表
课程编号及名称
总学时
讲授
学时
实验
学时
学分
开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大学计算机A
24
10
14
1.5
1或2
考试
大学计算机B
32
14
18
2
1或2
考查
大学计算机C
48
20
28
3
1或2
考试
VB程序设计
64
32
32
4
2或3
考查
VFP程序设计
64
32
32
4
2或3
考查
C程序设计
64
32
32
4
2或3
考试
附件6:
部分学科基础课程学时学分表
课程编号及名称
总学时
讲授
学时
实验
学时
学分
开设
学期
考核
方式
高等数学A
80
80
5
1
考试
高等数学B
48
48
3
1
考试
高等数学CⅠ
80
80
5
1
考试
高等数学CⅡ
80
80
5
2
考试
高等数学EⅠ
72
72
4.5
1
考试
高等数学EⅡ
48
48
3
2
考试
[133907]高等数学FⅠ
96
96
6
1
考试
[133908]高等数学FⅡ
96
96
6
2
考试
[133829]线性代数A
32
32
2
2
考试
[133830]线性代数B
48
48
3
2
考试
[133909]线性代数C
64
64
4
2
考试
[130104]概率论
32
32
2
2
考试
[13010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64
64
4
2
考试
[133835]大学物理A
64
40
24
4
3
考试
[133836]大学物理B
88
64
24
5.5
2
考试
[133835]普通化学A
56
56
3.5
1
考试
[133836]普通化学B
48
32
16
3
1
考试
[130198]分析化学
32
32
2
2
考试
[130199]有机化学
48
48
3
2
考试
[133820]基础化学实验Ⅰ
32
32
1
1
考试
[133837]基础化学实验Ⅱ
48
48
1.5
2
考试
植物学A
56
56
3.5
1或2
考试
植物学A实验
32
32
1
1或2
植物学B
32
24
8
2
1或2
考试
[030362]动物学
64
40
24
4
1
考试
[030467]生物统计附试验设计
56
48
8
3.5
4
考试
[030364]动物生理学
72
48
24
4.5
4
考试
[030363]动物生物化学
80
56
24
5
3
考试
[090315]农业气象学
32
20
12
2
2
考试
[030324]基础生物化学
72
48
24
4.5
3
考试
[030325]植物生理学
72
48
24
4.5
4
考试
[030468]田间试验与统计分析
56
50
6
3.5
4
考试
[090324]土壤肥料学
48
32
16
3
4
考试
遗传学
72
48
24
4.5
4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