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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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委托编号:
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
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广东XXXX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
1委托单位概述
1.1公司基本情况
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位于佛山市顺德区XX路XXX号,公司主要产品为根据客户要求生产各类印刷制品(主要为产品外包装印刷品),年产值约为1000万人民币。
1.2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概述:
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使用四色凹印机对不同尺寸的原纸进行印刷,印刷工序中所使用的菲林由客户提供或外协制作;印刷后的产品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分别进行上光处理、覆膜处理或直接用于后续加工;经过处理的印刷品,根据客户指定的要求进行裁减、模切加工,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在每一批次产品印刷完成后,作为印刷机的日常维护或为下一批次生产作准备,需对印刷机进行清洗作业,清洗工作主要使用汽油,由印刷机操作人员手工完成。
1.3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使用工序
日运行时间(小时)
数量(台)
1
印刷机
印刷
4
3
2
覆膜机
覆膜
4
1
3
上光机
上光
4
1
4
切纸机
切纸
4
1
5
模切机
模切
4
4
1.4原辅材料组成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使用工序
主要成分
年用量(吨)
1
各类纸张
------
------
200
2
水性油墨
印刷
------
视订单情况
3
覆膜剂
覆膜
甲苯
视订单情况
4
上光油
上光
丙烯酸、甲苯
视订单情况
5
汽油
印刷机清洗
汽油
2
1.5定员情况
序号
工序
人数
班制
每班工作时间(小时)
1
印刷
4
1
8
2
覆膜
2
1
8
3
上光
2
1
8
4
切纸
1
1
8
5
模切
4
1
8
2法律依据及使用的技术标准
2.1法律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届人大常委会2001年10月通过,2002年5月1日施行)
2.1.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2002]第23号令)
2.1.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第63号文)
2.1.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2.1.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2.1.6《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2.1.7《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
2.1.8《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2.1.9《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
2.1.10《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12331-90)
2.1.11《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2.1.12《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GB16203-1996)
2.1.13《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
2.1.1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2.1.15《室内照明测量方法》(GB5700-85)
2.2技术标准
2.2.1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技术要求
2.2.1.1现场调查
为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方法和采样时机等,必须在采样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
必要时可进行预采样。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工作流程包括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等;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量、在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情况、个人防护设施及使用状况等。
(本检测项目的现场调查情况详见“附件3现场调查单”)
2.2.1.2布点原则
采样点的选择原则:
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
在不影响劳动者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空气收集器应尽量接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
在评价工作场所防护设备或措施的防护效果时,应根据设备的情况选定采样点,在工作地点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进行采样。
采样点应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向,应远离排气口和可能产生涡流的地点。
采样点数目的确定原则:
工作场所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凡逸散或存在有害物质的工作地点,至少应设置1个采样点;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多台同类生产设备时,1~3台设置1个采样点;4~10台设置2个采样点;10台以上,至少设置3个采样点。
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2台以上不同类型的生产设备,逸散同一种有害物质时,采样点应设置在逸散有害物质浓度大的设备附近的工作地点;逸散不同种有害物质时,将采样点设置在逸散待测有害物质设备的工作地点,采样点的数目参照上述方法确定。
劳动者在多个工作地点工作时,在每个工作地点设置1个采样点。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时,在流动的范围内,一般每10米设置1个采样点。
仪表控制室和劳动者休息室,至少设置1个采样点。
采样时段的选择:
采样必须在正常工作状态和环境下进行,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
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随季节发生变化的工作场所,应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季节选择为重点采样季节。
在工作周内,应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选择为重点采样日。
在工作日内,应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选择为重点采样时段。
2.2.2数据处理
依据《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和相关检测分析方法,须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或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检测,其数据处理方式如下:
2.2.2.1限值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的STEL检测
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STEL的数据处理方法是:
一个工作日内最高浓度时段一次采样持续时间15min,检测数据直接应用,或15min内连续采样几次,取其均值为STEL。
2.2.2.2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的TWA检测
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TWA可按下式计算,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者,仍以8小时计:
CaTa+CbTb+…+CnTn
TWA=---------------------------------
8h
式中,TWA为8小时工作日接触有毒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mg/m3);8为规定的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小时);C为T(小时)时间段接触的相应浓度(mg/m3)。
2.2.2.3限值为最高容许浓度(MAC)的检测
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最高浓度的数据处理方法是:
一个工作日内最高浓度时段一次采样持续时间小于或等于15min,检测数据直接应用。
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评价
3.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与分布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以及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的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时间、建议采用的采样方法,以及岗位防护情况见下表。
序号
车间
操作岗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
定员
接触时间
点数
采样方法
防护情况
1
印刷车间
印刷机操作位
(清洗作业)
溶剂汽油
4
4h
1
注射器采集
车间全面通风、个人防护用品(口罩、手套)
2
印刷机操作位
噪声
4
4h
1
现场检测
3
覆膜车间
覆膜机操作位
甲苯
2
4h
1
长(短)时间采样
个人防护用品(口罩、手套)
4
覆膜机操作位
噪声
2
4h
1
现场检测
5
上光机操作位
丙烯酸
2
4h
1
长(短)时间采样
局部排风装置、个人防护用品(口罩、手套)
6
上光机操作位
甲苯
2
4h
1
长(短)时间采样
7
包装车间
切纸机操作位
噪声
1
4h
1
现场检测
个人防护用品(手套)
注:
短时间采样:
采样时间为15min;长时间采样:
采样时间为60min
3.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分析
本次检测过程中“覆膜车间上光机操作位”甲苯TWA、STEL浓度超过国家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其余检测内容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详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JS/职卫20080005”)
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覆膜车间上光机操作位已加装局部排风装置;员工配置有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测试现场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备用的化学品存放较多,且未密闭存储。
鉴于现场甲苯TWA、STEL浓度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规定要求,应加强生产现场化学品的管理力度,及时清理不经常使用的化学品,并保证存放于生产现场的化学品处于密闭状态;对生产设备配套的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改造,如增加排风(换气)量或调整吸风罩的位置及尺寸等措施。
卫生防护工程改造完毕,应请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该工作岗位进行复测,以确认改造效果。
同时,应加强该岗位员工的个人防护及职业健康监护。
3.3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3.3.1化学毒物
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和粉尘类的职业接触限值列表如下。
表4-7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容许浓度)
序号
有害因素
名称
卫生标准(GBZ2-2002)
MAC
(mg/m3)
PC-TWA
(mg/m3)
PC-STEL
(mg/m3)
1
甲苯
---
50
100
2
丙烯酸
---
6
15
3
溶剂汽油
---
300
450
3.3.2物理因素
3.3.2.1噪声
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
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
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详见表4-8。
表4-8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h)
卫生限值[dB(A)]
8
85
4
88
2
91
1
94
1/2
97
1/4
100
1/8
103
最高不得超过115dB(A)
生产性噪声传播至非噪声作业地点的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不得超过表4-9的规定。
表4-9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地点名称
卫生限值dB(A)
功效限值dB(A)
噪声车间办公室
75
不得超过55
非噪声车间办公室
60
会议室
60
计算机室、精密加工室
70
4职业病防护措施现状评价
按照《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分别对以下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进行评价。
4.1生产工艺情况
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的主体生产工艺以自动化生产设备为主,包括印刷、覆膜、上光等工艺的核心生产过程均采用自动化生产设备,但绝大多数的生产岗位均为手工作业,且生产过程中劳动强度较大(如:
切纸、模切,以及覆膜、上光工艺的上下料岗位等)。
部分生产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风险(如印刷机清洗作业,以及覆膜、上光工艺的上下料岗位等)。
4.2生产设备布局及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评价
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各生产设备布局较为合理,印刷车间、覆膜车间、包装车间分别独立设置。
基本做到将产生有害因素的工艺分别布置的要求,基本符合《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对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的要求。
对于产生有害物质的发生源,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设置了车间全面通风或局部机械排风系统(如印刷车间设置了车间全面通风系统、上光机设置了局部机械排风系统),但覆膜工艺作为产生化学性毒物的生产工艺未设置相应机械排风设备,上光机操作位空气中甲苯TWA、STEL浓度超过国家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应考虑对如上生产设备加装或改造相应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
4.3个人防护措施评价
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为各生产岗位员工配备了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详见3.2.1),但部分岗位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不全,厂区内产生噪声的生产岗位均未配置耳塞。
同时该工厂未制定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等相应管理制度,员工所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存在超期使用的风险,个人防护的有效性得不到保证。
4.4应急救援措施评价
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有机溶剂作为生产原辅料,甲苯等有机溶剂如操作不当或发生事故,相应岗位员工存在经皮肤吸收这些化学毒物,从而引起急性中毒的风险,该厂在生产现场未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紧急洗眼喷淋设施及事故淋浴等),未配备急救药箱和相应器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4.5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应当采用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了以下规定: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者,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未见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制定有相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体检资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
5评价结论及建议
5.1评价结论
根据《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相关规定,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属于存在“中度危害”有害因素风险的生产型企业。
本次检测中“覆膜车间上光机操作位”的甲苯TWA、STEL浓度超过国家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其余检测项目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5.2建议
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生产工艺为印刷行业常见生产工艺。
工厂生产设备核心部件机械化程度较高,但绝大多数的生产岗位均为手工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强度大。
工厂生产中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及用量均比较多,部分生产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风险。
同时该厂未建立相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混乱,应急设备缺失,使工作人员有长期暴露于有害因素的风险下。
针对佛山市顺德区XX印刷厂工艺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与分布及危害程度情况,为进一步改善作业人员的劳动环境,切实保护工人的健康,现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5.2.1设备安全管理
根据《GB5083-19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相关要求规定,生产单位应加强生产设备及各辅助设备(包括卫生防护工程设备)的日常管理;对各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检修,并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以确保生产处于正常状态。
设备检修保养作业(如生产中对于印刷机的清洗作业)时,除应加强对设备检修保养人员的健康教育和培训,还应加强检修保养作业现场的通风换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进行作业,从而避免检修保养作业时意外事故的发生。
鉴于工厂部分生产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风险(如印刷机清洗作业,以及覆膜、上光工艺的上下料岗位等)。
除应加强已有卫生防护工程设备的维护保养外,还应考虑:
a)对覆膜设备加装局部机械排风设施,以保证员工处于安全的工作环境;
b)上光机操作位空气中甲苯TWA、STEL浓度超过国家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应考虑对该岗位的机械排风设施进行一定的改造,如增加排风(换气)量或调整吸风罩的位置及尺寸等措施。
卫生防护工程改造完毕,应请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该工作岗位进行复测,以确认改造效果。
同时,应加强该岗位员工的个人防护及职业健康监护。
c)注意定期对生产设备的减震设施的检修工作,防止由于设施老化或固定装置松动等导致的生产员工听力损伤的发生。
5.2.2职业卫生管理
工厂应设置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职业卫生相关事务,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体检资料,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的有效性与持续性。
在日常生产中:
a)应落实作业环境的监测制度,对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进行检测与评价,并将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向劳动者公布。
一旦发现超标的生产岗位,应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更换设备,确保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b)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定期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工作,按时进行上岗前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避免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工人接触相应的有害因素,建立、健全公司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以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c)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事故通报及处理程序,制定安全卫生检查规范,日常加强检查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通报和总结,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防止再次发生。
5.2.3化学品安全管理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规定了使用单位应对所使用的化学品设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设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鉴于以上规定工厂应加强化学品管理力度,收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品的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并加强员工的安全操作、卫生防护等技能的培训,同时应注意及时清理不经常使用的化学品,并保证存放于生产现场的化学品处于密闭状态
5.2.4操作人员的管理
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作业环境中的潜在危险因素是造成急性职业危害中毒、灼伤等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工厂应加强工作现场以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并应建立成熟的操作规程,及相关卫生防护制度。
同时,加强人员的岗位培训,并侧重对新员工和特殊岗位的针对性培训,并实施考核和复训,使之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应急事故。
同时考虑工厂中绝大多数的生产岗位均为手工作业(印刷、覆膜、上光工艺的上下料作业,以及模切等岗位),工作内容以重复性劳动为主,且部分岗位劳动负重较大,易引起员工工作部位累积性肌肉骨骼损伤,建议合理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必要时设置工间休息,以使员工工作部位得到必要的休整。
5.2.5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
加强个体防护,特别是针对本工厂易产生化学毒物的作业岗位,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且个人防护是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尤其重要。
同时工厂应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对个人防护用品应经常检查、更新,以保证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是安全和有效的。
另外,应加强对操作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确保人员能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防护用品,防止操作人员出现大意松懈导致的防护不到位而遭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