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25828133 上传时间:2023-06-15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5.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x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建设行业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建设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依据《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企业(含建筑企业、房地产、勘察、设计等企业)或以建设行业企业为主联合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的技术中心。

第三条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为:

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共同负责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和指导。

第四条申请认定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居市内同行前列,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到建筑生产中成效显著,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能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财务单独立账;

(四)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和投入、运行、激励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并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

(五)建筑、房地产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8亿元,勘察设计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0.6亿元;年科技经费支出大于年营业收入的1.8‰,或300万元;技术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筑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勘察、设计等企业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5名(详见附件4)。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认定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

(一)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企业发生较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二起以上一般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四)被撤销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

第六条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受理认定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15日。

第七条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宁波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

2.《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

3.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参见国家统计局Ⅶ502、Ⅶ503表式及说明),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4.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其中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报表合并填报;

5.县(市、区)国税部门出具的企业涉税证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二)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经信委。

(三)市经信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按照《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综合评审。

(四)市经信委会同市住建委对综合评审结果予以审核,择优确定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联合予以公布。

第八条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从上报申请认定材料截止日起,50个工作日内颁布。

第九条对已被认定的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每二年进行一次评价。

评价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要求见附件2),《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以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受理评价截止日期为评价年的4月15日。

第十条市经信委会同市住建委组织对已认定的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年审评价,参照《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审核、打分。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实行评分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85分之间为合格,但对评价得分介于60分至65分(含65分)的予以警告。

(三)评价得分低于6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价材料;或报送材料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一)评价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评价的;

(二)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技术中心资格的;

(三)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的;

(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第十二条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更名需变更企业技术中心名称的,凭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市经信委和市住建委办理更名手续。

第十三条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重组、搬迁等原因需变更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单位的,应由新的依托单位按认定要求重新办理认定手续;对符合要求的,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时间可连续计算,原依托单位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再保留。

第十四条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因重组、搬迁等重大调整,或因受不可抗拒外部因素影响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市经信委和市住建委确认、批准,可暂缓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第十五条市经信委和市住建委对调整或撤销的宁波市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审核确认并与年度评价结果一并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经信委与市住建委共同负责。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经信委、市建委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3.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4.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5.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科技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产值与结算收入、利润、市场、技术来源等。

(二)企业在行业中的发展水平。

(三)企业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三)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四)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原创性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内部及企业间技术合作、知识产权建设等。

(五)企业及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七)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附件2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包括重点技术创新活动及取得的成效。

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创新环境以及在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方面的工作及成效。

三、企业及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网络硬件建设、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中的运用情况、数据共享等。

四、企业在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建设方面的情况,以及在技术创新人才的吸引、利用、激励、培养等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五、企业在核心能力建设、自主知识产权以及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情况。

六、企业在研究开发中的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试验条件方面的情况。

七、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国际化以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八、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附件3

 

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

评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填表日期: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注册地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信箱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二、企业及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表

序号

数据名称

单位

数据

1

企业结算收入总额

万元

(T-1年)企业结算收入总额

万元

2

企业总产值

万元

3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4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5

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6

最近三年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

万元

7

企业从业人员数

8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9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数

10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年收入总额

万元

11

技术中心职工数

12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3

技术中心高级职称人数

★14

在本企业一级注册的建设执业师人数

15

技术中心人员国内外培训费用

万元

16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其中:

中长期研发项目数

与外合作项目数

★17

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中心)数

★18

最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新工法数

其中:

获得国家新工法数

★19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数

其中: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数

★20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其中:

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21

最近三年完成省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目数

最近三年完成市级科研立项项目数

★22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数

★23

最近三年企业获得国家和省、市级科技奖励项目数

其中:

省级以上科技奖励项目数

注:

★号项目需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依次与申报材料合并装订。

三、申请人(单位)承诺

本企业法人郑重承诺:

本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证件、附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四、认定评价意见

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综合认定评价意见

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附件4

宁波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分)

基本要求

机制

体制

(30)

技术创新

体制(5)

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制定与实施效果

2

较好

技术中心组织机构与各类制度的设立与执行情况

3

合理

科技投入

机制(15)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企业结算收入的比重

12

≥1.8‰、或不小于300万元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例比上年(次)增长

3

﹥0%

人才激励

与对外合作机制

(10)

中心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

2

≥1.2

中心人员培训费占中心人员总收入比重

2

≥2%

对外合作项目占全部开发项目数的比重

3

≥10%

企业设立科技奖励制度并运行

3

技术

人才

(30)

创新队伍

建设(8)

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量

6

≥25

技术中心高级职称人员占中心人数比重

2

≥15%

创新条件

建设(12)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

6

≥300

最近三年企业信息化建设运行情况

6

运行良好

技术储备

积累(10)

中长期研发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比重

3

≥10%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7

≥3

产出

效益

(40)

技术创新

产出(20)

近三年完成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数

5

≥2

近三年省级以上工法数量

7

≥2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5

≥1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数

3

≥1

创新效益

(20)

近三年获得省级奖项数量(钱江杯、绿色建筑创新奖)

5

≥3

近三年省级示范工程(新技术、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等)

5

≥3

新项目产值利润率(%)

10

≥1%

加分

扣分

加分

近五年获国家、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5

近三年获全国建筑业有影响的应用示范工程和其他有特色的工作

5

扣分

企业经营亏损

-6

近两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4

 

二、宁波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解释

(一)报告年度:

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

(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二)技术创新战略:

指企业建立明确的技术发展战略和创新战略,包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三)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建设:

指企业技术中心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四)各类制度:

指企业技术中心设立的科研制度、工法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制度。

(五)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

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

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

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

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

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下列各项支出可以统计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工程技术人员工资及奖金、企业信息化支出额、企业培训费支出额和科技奖励经费支出额、检测经费支出额。

(六)上条中的工程技术人员:

指企业内在册人员中从事技术项目开发的技术人员。

(七)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

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八)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

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九)中长期研发项目数:

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十)对外合作项目数:

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大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十一)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

指拥有一级注册建设执业师资格者,建设执业师包括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等。

(十二)高级职称人员:

指全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十三)最近三年企业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

指企业在信息化计算机应用方面的投入、应用情况。

(十四)科技仪器设备原值:

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检测、试验等方面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帐面原值)。

(十五)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指国家相关部委办局以及各省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立项的相关科研项目。

(十六)“钱江杯”或其它省同等级奖项:

仅指浙江省“钱江杯”、浙江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其它各省如“泰山杯”、“白玉兰杯”等同级别质量奖,不包括其它类型的省级奖项。

同一工程获“钱江杯”和浙江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奖项不可累计。

(十七)获国家、省、市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指企业获得国家、省和市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总数。

(十八)中国建筑工程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仅指名称完全符合的奖项,不包括任何其它国家级奖项类型。

(十九)全国建筑业有影响的应用示范工程:

指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金、银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全国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等。

(二十)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数:

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家、行业、和省级标准的数量。

附件5

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

表号:

Ⅶ502表

单位名称: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

□□□□□□□□—□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是否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或区外认定的

文号:

国统字(2009)132号

高新技术企业:

1.是,2.否□

20年

有效期至:

20年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

实际

1

1

一、企业基本情况

硕士毕业

27

△1.年末从业人员数

1

本科毕业

28

△2.主营业务收入

千元

2

3.机构经费支出

千元

29

二、科技活动人员情况

4.仪器和设备原价

千元

30

科技活动人员合计

3

其中:

进口

千元

31

其中:

1.参加科技项目人员

4

六、科技活动产出及相关情况

2.科技管理和服务人员

5

(一)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其中:

女性

6

1.专利申请数

32

其中:

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7

其中:

发明专利

33

其中:

全时人员

8

2.有效发明专利数

34

三、科技活动费用情况

其中:

境外授权

35

(一)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千元

9

3.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

36

1.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

千元

10

4.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

千元

37

2.原材料费

千元

11

(二)新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千元

12

*1.新产品产值

千元

38

4.无形资产摊销

千元

13

*2.新产品销售收入

千元

39

5.其他费用

千元

14

*其中:

出口

千元

40

(二)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千元

15

(三)其他情况

其中:

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

千元

16

1.发表科技论文

41

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千元

17

*2.拥有注册商标

42

对境外支出

千元

18

*其中:

境外注册

43

(三)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

千元

19

3.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

44

其中:

仪器和设备

千元

20

七、其他相关情况

(四)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

千元

21

(一)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四、科技项目情况

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

千元

45

1.全部科技项目数

22

2.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千元

46

2.全部科技项目经费内部支出

千元

23

(二)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情况

五、企业办科技机构情况

1.引进国外技术经费支出

千元

47

1.机构数

24

2.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

千元

48

2.机构人员合计

25

3.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

千元

49

其中:

博士毕业

26

4.技术改造经费支出

千元

50

补充资料:

企业在国外设立的科技活动机构数合计(51)个。

说明:

标注“△”符号的指标工业企业及建筑业企业免填;标注“*”符号的指标非工业企业免填。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月日

企业科技项目情况

表号:

Ⅶ503表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

全国R&D清查办公室

单位名称:

文号:

国统字(2009)132号

组织机构代码:

□□□□□□□□—□

20年

有效期至:

20年月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来源

项目

合作

形式

项目

成果

形式

项目

技术

经济

目标

项目

起始

日期

项目

完成

日期

*跨年

项目

所处

进展

阶段

参加

项目

人员

(人)

项目

人员

实际

工作

时间

(人月)

项目

经费

内部

支出

(千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由企业填报立项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情况,无10万元以上项目的企业填报全部项目情况。

2.项目来源:

1.国家科技项目;2.地方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委托科技项目;4.本企业自选科技项目;5.来自境外的科技项目;6.其他科技项目。

3.项目合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其中最主要的1项):

1.与境外机构合作;2.与境内高校合作;3.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4.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5.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6.独立研究;7.其他。

4.项目成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其中最主要的1-2项):

1.论文或专著;2.自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成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