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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做饭

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做饭

  篇一:

租房合同、做饭合同

  甲方:

江苏北方路桥三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我单位洪泽东十三道及东一街等工程需要,租用乙方劳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进入工地后必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包括建设单位)的规章制度。

凡不服从指挥、顶撞、争吵的每有一次罚乙方50元,严重者将清除出场。

  2、乙方进入工地后,乙方负责向其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现场具体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教育。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均由乙主负责。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

  1、2、打扫办公室、厨房、卫生间等。

  三、劳务结算

  每月1100元/月,按月支付。

  四、其他

  1、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送到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

  2、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待余款结清后自动废止。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清浦区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分管领导:

日期:

身份证:

日期:

日期:

  甲方:

三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我单位徐家湖路工程需要,租用乙方劳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进入工地后必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包括建设单位)的规章制度。

凡不服从指挥、顶撞、争吵的每有一次罚乙方50元,严重者将清除出场。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配齐各种工序的专业技工,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凡因人为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者,返工费用自理(含人工和材料费用)。

  3、每道工序必须按施工管理人员的进度要求施工。

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有一次罚款100元。

因乙方进度拖延、质量达不要求并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和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调配施工队伍并扣除乙方结算款。

  4、不按规范施工,经施工管理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后仍然不予纠正的,每有一次罚款100元。

乙方负责人必须在工地跟班作业,如有事外出,须向施工管理人员请假,并按排好工作。

如擅自离开工地,工人又不服从施工人员调配的,每有一次罚款50元。

  5、施工中大型工具,由甲方提供。

小型工用具(如锹、锛、扁担、灰桶等)由乙方自备,食宿乙方自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借用甲方的工用具必须及时归还,如拖延的,按甲方规定收取租金。

  6、乙方进入工地后,乙方负责向其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现场具体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教育。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均由乙主负责。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

  1、

  三、劳务结算

  1、乙方承包甲方劳务时,应充分阅读甲方公司规定的XX年指导单价。

如不愿接受的,乙方则不要承担甲方指定的任务。

如乙方同意承担甲方的指定任务的,则视同乙方接受甲方公司规定的指导单价。

  2、工程量结算按乙方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计量,人工工日单价和工程量单价按乙方公司规定的XX年指导单价执行。

未完全按规定工序完成的,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时适当扣减乙方部分劳务费。

其他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内容单价,由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在总公司分部分项工序阶段评比中,成绩显著的,甲方在工程结算中可以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

  四、付款方式

  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每月预付乙方20元/人.天×乙方工作人.天的承包费,余款的90%由甲方在本年底春节前支付,其余的10%在次年底春节前付清。

  五、其他

  1、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送到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

  2、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待余款结清后自动废止。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清浦区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分管领导:

  日期:

日期:

日期:

  篇二:

房屋租赁合同(整理后的模板)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经友好协商,就《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作出如下变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承租的“租赁房屋”位于的房屋。

甲方实际交付给乙方的“租赁房屋”为不含装修毛坯的样式,实际计费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商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甲方确认已知悉乙方所承租的“租赁房屋”主要用于乙方做商业使用,乙方办理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资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批文、消防验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上述证照,且甲方同意:

  第三条租赁期限

  1、乙方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免租期共计天(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

  1、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租赁房屋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计算,不含税月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

  租金按每年递增%计算,双方约定,上述均为不含税价格,如办理房产租赁合同时,政府性收费(包含但不限于租赁管理费、印花税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年租期届满后,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于“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等同于两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和首期壹个月不含税的租金,总额合计元(大写:

人民币)。

  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于每月日之前缴纳当月的租金,逾期一日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4、甲方收取租金后,应按照约定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如开具发票,则乙方需按甲方规定税率缴纳相应的税金。

  第五条租赁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并收到乙方元保证金、租金之日起三日内,甲方以毛胚房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的交付: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的时间,乙方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场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逾期未按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进场并办理移交手续的,则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间之日起,即视同房屋已交付乙方。

  3、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4、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乙方(包括转租的第三方)对租赁房屋添附的固定装饰(包括但不限于隔层、固定电线、灯盘、日光灯、天花、地砖、门、窗等)

  不能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室内移动装饰部分可由乙方自行处理。

乙方对“租赁房屋”本体及原有装饰造成的损伤、改造等,需按照甲方要求恢复原样,或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第六条免租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天免租期,免租期自甲方发出书面入场通知文件,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入场手续,则从办理入场手续之日起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延期办理现场入场手续,则从甲方发出书面入场通知文件之日起。

该免租期供乙方装修之用。

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从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开始支付物业管理费及装修使用实际产生的水费、电费、排污费、垃圾处理等费用。

自免租期届满之日起,乙方按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七条装修

  1、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其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在图纸上加盖甲方签章(含造价决算书等)后方可实施。

乙方装修工程后二次消防设施改造及消防报验,由乙方负责申报审批。

如租赁房屋涉及甲方装修隔层部分,因此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因甲方协助乙方报验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2、装修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装修期间,人员管理、人员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装修完毕乙方必须提供土建工程图纸、装修图纸、管线图纸等给甲方备案。

  第八条转租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

  偿责任。

  第九条广告

  1、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在商铺门头、房屋外墙、顶楼、或其他地方设置招牌或广告牌,必须如实告知甲方其招牌或广告牌的实质性内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同时,甲方不得在房屋外墙或顶楼设置有损于乙方商誉的招牌或广告牌。

  2、因乙方在商铺门头、房屋外墙或顶楼设置的招牌或广告牌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

  1、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使用明火,不得做饭、煮菜,不得住人(乙方可以安排保安人员值班看护),如确有需要必须先经过甲方同意,并自行办理办理消防审批、城管审批等相关手续,否则一切责任自负,且甲方有权禁止乙方相关人员进入租赁区域内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

  2、租赁期间,甲方委托的本大厦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有限公司。

乙方确认就物业服务事宜与有限公司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应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车位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由有限公司收取。

  3、乙方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租赁楼层的建筑面积收取。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乙方与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认的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协议期内如变更物业管理单位,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力和义务将由新的物业管理单位继续按照合同内容履行。

  4、乙方承担经营产生的费用(包括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费用)以及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税金和费用等。

  5、乙方不得在大厦范围内开展任何有污染、有噪音类经营业务;不得进行汽车维修、洗车、汽车美容、餐厅等会造成油、水污染性经营活动。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马上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6、与租赁相关的政策性收费均由乙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租赁管理费、印花税等)

  第十一条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协议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十日之久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应赔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2、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向乙方书面提出解约要求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赔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

  篇三:

宿舍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厂区内职工宿舍楼房间、房间,共间,及专家公寓楼房间、房间,共间,出租给乙方使用。

门窗完好,水、电供应正常。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或未按期预付租金的。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乙方如果有意向续租时,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租金、缴纳期限和缴纳方式

  甲乙双方协定职工宿舍楼每间房屋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专家公寓楼每间房屋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缴纳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

  租金支付由乙方在年月日缴纳给甲方,共计元,人民币(大写),以后租金交付截止日期为每年的月日,先付后用。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拖欠租金达2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甲方签字的收租凭证给乙方,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

  1、甲方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保房屋内的各项设施的完好性。

乙方在租用期间,应本着干净、爱惜的原则,保持房屋墙面、地面、门窗等的洁净、卫生,保持各项设备的完好、无损。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屋内墙面、地板、门窗、设备等损坏的,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押金,或有乙方对损坏部分进行修缮。

  2、乙方不得实施影响房屋结构的装修、改造等,如乙方需对房屋进行装饰,须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在租赁房屋内不得做饭及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不得留宿其它外来人员,否则将按照甲方《宿舍管理规定》进行罚款。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及剩余租期乙方已交的租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六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剩余租期乙方已交的租金,乙方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员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

房屋内现有财产清单

  甲方(盖章):

  年月日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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