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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

附件二:

各级岗位任职条件一览表

竞聘科技、支撑和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

(三)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四)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质量体系覆盖的岗位和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任职条件包括质量体系和职业准入的相关要求。

竞聘各级、各类岗位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款的相关条件:

(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

岗位等级

基本任职条件

研究员

一级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或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研究员

二级

本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对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进步或高技术创新与集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并被国内外同行认可;主持并完成过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任研究员三级岗位满5年或任研究员岗位满10年,年度考核合格。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取得突出贡献的45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的要求,具体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内一级学会或国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委员会及专家组成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一、二等奖获得者,武器装备及航天型号重点任务正副总指挥、总设计师和主任设计师,总装备部科技委兼职委员、总装备部专业组成员,少数为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关键人才等,被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的,可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可不受二级岗位比例限制,占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本条所列人员聘入本级岗位的,须报中科院审批。

研究员

三级

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具有本学科系统的研究积累,取得了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关键技术成果,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提出了具有价值的新思路或新方法;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任研究员四级岗位或任研究员岗位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取得突出贡献的45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的要求,具体为: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终期考核优秀者,被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可竞聘技术三级岗位。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可不受二级岗位比例限制,占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本条所列人员聘入本级岗位的,须报中科院审批。

研究员

四级

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较深厚的研究工作积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为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中子课题的负责人;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任副研究员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199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取得突出贡献的45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的要求,具体为:

博士毕业满5年且被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或博士毕业后连续在海外从事科研工作满4年的,可竞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2007年及其以后按“百人计划”引进的海外杰出人才,设立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百人计划”项目结束后根据本人考核结果予以保留或撤销。

本条所列人员聘入本级岗位的,须报中科院审批。

副研究员

一级

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等效项目;任副研究员岗位满4年,年度考核合格。

副研究员

二级

任副研究员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副研究员

三级

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撰写出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过较高价值的论文,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等效项目;能利用外语独立开展国际交流;199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助理研究员满5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任助理研究员岗位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任助理研究员岗位满1年;年度考核合格。

优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博士后第二站出站人员。

助理研究员

一级

任助理研究员岗位满3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任助理研究员岗位满1年;年度考核合格。

博士后出站人员。

助理研究员

二级

任助理研究员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博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助理研究员

三级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撰写论文的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任研究实习员岗位满4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研究实习员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研究实习员

一级

任研究实习员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研究实习员

二级

掌握和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胜任一般研究课题的基础性工作;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注:

国家或院重要科技项目是指:

正式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系列的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科技专项计划项目、重大专项有关任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与重大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平台计划重大项目、国家产业化计划项目、国家重大军工项目等,以及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或重要方向项目。

(二)、工程技术系列岗位

岗位等级

基本任职条件

正高级工程师

一级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或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正高级工程师

二级

本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对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进步或高技术创新与集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并被国内外同行认可;主持并完成过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5年或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年度考核合格。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取得突出贡献的45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的要求,具体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内一级学会或国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委员会及专家组成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一、二等奖获得者,武器装备及航天型号重点任务正副总指挥、总设计师和主任设计师,总装备部科技委兼职委员、总装备部专业组成员,少数为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关键人才等,被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的,可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0年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可不受二级岗位比例限制,占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本条所列人员聘入本级岗位的,须报中科院审批。

正高级工程师

三级

本专业领域的带头人,取得了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关键技术成果,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提出了有价值的新思路或新方法;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或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取得突出贡献的45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的要求,具体为: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终期考核优秀者,被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可竞聘技术三级岗位。

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可不受二级岗位比例限制,占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本条所列人员聘入本级岗位的,须报中科院审批。

正高级工程师

四级

系统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具有对重大科研项目、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评估、鉴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中子课题的负责人;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经历;能利用外语独立开展国际交流;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199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支撑岗位中的正高级工程师四级岗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取得突出贡献的45岁(含)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的要求,具体为:

博士毕业满5年且被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或博士毕业后连续在海外从事科研工作满4年的,可竞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2007年及其以后按“百人计划”引进的海外杰出人才,设立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百人计划”项目结束后根据本人考核结果予以保留或撤销。

本条所列人员聘入本级岗位的,须报中科院审批。

高级实验师申请支撑岗位正高四级,须目前在关键技术支撑岗位上工作,符合正高级工程师四级任职能力的要求,任高级实验师满5年,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任期内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有获奖证书);或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高级工程师

一级

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国家、院级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任高级工程师岗位满4年,年度考核合格。

高级工程师

二级

任高级工程师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高级工程师

三级

具有独立承担研究课题或组织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具有实用价值或社会效益的成果;能利用外语开展国际交流;任工程师岗位满5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任工程师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199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支撑岗位中的高级工程师三级岗位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优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博士后第二站出站人员。

工程师

一级

任工程师岗位满3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任工程师岗位满1年;年度考核合格。

博士后出站人员。

工程师

二级

任工程师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博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工程师

三级

具有独立承担一般工程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写出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助理工程师

一级

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助理工程师

二级

掌握相关业务的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参加过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作,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大专毕业任技术员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技术员

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大专毕业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实验技术系列岗位

岗位等级

基本任职条件

高级实验师

一级

能够根据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趋势,提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实验方案,在国家、院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任高级实验师岗位满4年,年度考核合格。

高级实验师

二级

组织过本学科的大型实验,或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进行过重要的改进或开发利用工作;任高级实验师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高级实验师

三级

具有承担大型实验任务以及解决实验技术问题的能力;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培养实验技术人员等方面成绩突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99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任实验师岗位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大专以下学历人员申请高级实验师三级岗位,须任实验师满5年,符合高级实验师三级任职能力的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任期内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有获奖证书);或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实验师一级

任实验师岗位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高级技师,年度考核合格。

大专以下人员,须符合实验师任职能力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任期内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有获奖证书);或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实验师二级

任实验师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技师,年度考核合格。

大专以下人员,须符合实验师任职能力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任期内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有获奖证书);或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实验师三级

掌握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原理和性能,对有关仪器及设备具有调试、维护和排除故障的能力;能独立完成实验任务,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任助理实验师岗位满4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助理实验师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高级工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大专以下人员,须符合实验师任职能力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任期内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有获奖证书);或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助理实验师

一级

任助理实验师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高级工不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大专以下人员,须符合助理实验师任职能力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任期内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有获奖证书);或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助理实验师

二级

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能熟练地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或大专毕业任实验员岗位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中级工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实验员

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具有完成一般实验辅助性工作的能力;大专毕业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中级工不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四)、职员系列岗位

岗位等级

基本任职条件

五级职员

系统地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够分管一个系统内某一部门或单位某一方面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近五年来,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文章,或起草过被院(所)采纳的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1981年以来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任六级职员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

1981年后参加工作本科以下人员,须任六级职员满3年,一般应具有大专学历,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六级职员

任七级职员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

掌握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方法;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系统分析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独立起草文稿(包括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报告等)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级职员

任八级职员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

博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在管理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高级技师,年度考核合格。

大专以下人员,须符合七级职员任职能力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担任部门负责人;或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八级职员

任九级职员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九级职员满1年,年度考核合格。

在管理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技师,或任高级工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大专以下人员,须符合八级职员任职能力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担任部门负责人;或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九级职员

任十级职员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基本掌握本职管理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胜任某项具体的管理工作。

在管理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高级工不满5年,或任中级工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大专以下高级工,须符合九级职员任职能力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担任部门负责人;或任期内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记录。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十级职员

大专毕业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在管理岗位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任中级工不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申请者由所在部门推荐,研究所同意,非研究所单位,由研究院分管领导同意。

(五)、有关事项

非主系列人员:

初级员级竞聘初级二级,初级竞聘中级,中级竞聘副高级,副高级竞聘正高级,须取得相关任职资格后,方可竞聘。

各等级内部分级,参照研究、工程、实验系列相关任职标准执行。

对于高技术研发部门竞聘副高级及其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产业化业绩评价,业绩评价主要考虑投资回报和资产增值,以及个人所发挥的作用,评价结果供评委投票参考。

产业化业绩分计算如下:

投资回报分={(N-S+1)/[1+2+…+(N-1)+N]}×P1

资产增值分={(N-S+1)/[1+2+…+(N-1)+N]}×P2

其中:

N为所在公司的研究院在编人员总数;S为竞聘人所占名次;P1为所在公司近五年研究院获得的投资回报总额;P2为所在公司近五年研究院股份资产增值总额。

业绩评价由院地合作处核实后,交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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