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隐患及检查依据检索表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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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隐患及检查依据检索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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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9安全检查标准中的

安全隐患(七)

 

    现在一些部门或地方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发布重大安全隐患,非常好,但是仔细研究这些重大隐患实际早已以标准规范的形式公布了,这就是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该标准规定了施工现场若出现以下情况都应当判定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不合格。

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不合格,这不是重大隐患是什么呢?

  遗憾的是目前有许多施工现场就有这些隐患出现,却照样施工,既未见整改、又未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所以施工现场不出事才怪呢!

  下面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整理列出以下重大隐患供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参考€€€€

……

七、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隐患

  1、施工方案。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2)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

  (3)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立杆基础。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4)未采取排水措施。

  其中,

(1)、

(2)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同时出现如下2个(处)及2个(处)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

  

(2)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2)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

  (4)作业层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

(1)、

(2)、(3)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

  (3)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其中,问题

(1)严重的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待续)

 

附:

JGJ59检查标准《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及《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要求及依据检索表》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10

2

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5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8分。

10

3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10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10

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作业层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3分。

10

6

交底与验收

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5~10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5分。

10

小计

60

7

 

 

 

 

 

 

 

 

 

横向水平杆设置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每处扣2分;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0mm,每处扣2分。

10

8

杆件连接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4分;

杆件对接扣件的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扣件紧固力矩小于40N€€m或大于65N€€m,每处扣2分。

10

9

层间防护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5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扣5分。

10

10

构配件材质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5分;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5

11

通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

5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要求及依据检索表

序号

检查项目

管理要求

依据检索

1

 

 

 

 

 

 

 

 

 

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三条、第八条、附件一/五;《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0.3

架体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七条(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0.3

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五条、附件二/四

2

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2

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1、7.2.3、7.2.4、7.3.3

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2

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2、6.3.3

立杆基础应采取排水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1.4、8.2.3

3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或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4.1、6.4.2、6.4.3-1

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4.3-2、

对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4.6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1

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6.1

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6.2、6.6.3

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铺板应严密、牢靠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4-1、6.2.4-2、6.2.4-3、6.2.4-4

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3.1、3.3.2、3.3.3、3.3.4

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4.3.5;《安全网》(GB5725)5.2、6.2

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12-1、7.3.12-2、7.3.12-4

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12-3

6

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十五条;《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1.1

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十七条;《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1.2、8.1、8.2

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十七条

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十七条

7

 

 

 

 

 

 

 

 

 

横向水平杆设置

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3

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2-1

横向水平杆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2-2、6.2.2-3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2-2、6.2.2-3

8

杆件连接

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1-2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5

杆件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并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6

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2.2、7.3.11

9

层间防护

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1

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13、9.0.11

10

构配件材质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1、8.1.1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1.2、8.1.8

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2、8.1.3、8.1.4、8.2.5

11

通道

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工厂安全健康规章》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7

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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