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森型钢板桩作为基坑围护体系,桩长6m,嵌入基坑底土体深度不小于3m。
开挖面下l000mm处设一道工36C型钢腰梁,沿腰梁每3m设一道25型工字钢钢支撑。
(1)钢板桩支护施工
1)钢板桩支护施工流程
钢板桩的打设虽然在基坑开挖前已完成,但整个板桩支护结构需要等地下结构施工和回填完成后,在许可的条件下将板桩拔除才算完全结束。
因此,对于钢板桩的施工应考虑打设、挖土、支撑、地下结构施工、回填、支撑拆除及板桩的拔除。
测量放线打钢板桩土有开挖至支撑标高支撑安装土方开挖至基坑底设计标高管道基础施工及管道铺设沟槽回填拆除内支撑拉森钢板桩拔除。
2)钢板桩吊运及堆放
装卸钢板桩宜采用两点吊。
吊运时,每次起吊的钢板桩根数不宜过多,注意保护锁口免受损伤。
钢板桩应堆放在平坦而坚固的场地上,必要时对场地地基土进行压实处理。
在堆放时要注意:
a.堆放的顺序、位置、方向和平面布置等应考虑到以后的施工方便;
b.钢板桩要按型号、规格、长度、施工部位分别堆放,并在堆放处设置标牌说明;
c.钢板桩应分别堆放,每层堆放数量一般不超过5根,各层间要垫枕木,垫木间距一般为3~4m,且上、下层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堆放的总高度不宜超过2m。
3)钢板桩的打设
钢板桩采用静压法压入。
单桩打入法以一块或两块钢板为一组,沿管道走向从一端开始逐块插打,直至工程结束,这种打入方法施工简便,可不停顿地打,桩机行走路线短,速度快。
(2)基坑土方开挖、支撑
沟槽开挖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法。
沟槽最大开挖深度不到5m。
采用型钢围护、基坑单侧轻型井点降水。
支撑配合开挖进度随挖随撑。
基坑内侧支撑系统由型钢围檩和钢管支撑组成。
土方开挖应配合内支撑的安装分两次进行出土,选用1台斗容量1ll13的挖掘机于基坑顶作业,较深部位的掘土换用长臂挖掘机施工;出土沿沟槽一侧堆放,以用于回填。
第一次掘土,从自然地坪向下挖至内支撑安装位置;
第二次掘土,从内支撑安装位置向下挖至坑底,并预留人工清理土层厚度约20cm。
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排除积水,平整填实后及时施工管基。
1)采用挖掘机挖土,部分土方(回填部分)堆置槽边,堆土离沟槽边距离不得小于2m,堆土高度不得大于1.5m。
多余土方机械外运。
2)挖土应与支撑互相配合,挖掘机挖土后及时支撑,防止槽壁失稳而导致沟槽坍塌。
3)挖掘机挖土采取后退式挖土方法,严禁挖掘机进入未设支撑的区域内。
4)机械挖土严格控制标高,防止超挖成扰动基底面,挖至槽底标高以上20cm时改用人工挖除,边挖边修,并尽快进行基础施工。
5)沟槽内明沟排水:
在槽底两侧挖出小排水沟,端头设一个集水井并设泵排水
6)井点降水:
为防止出现流砂、管涌现象以及因软土层承载力不够而造成管道施工后的压缩沉降、变形,井外开槽埋管沟槽采用轻型井点降低地下水位。
轻型井点平面
采用单排线型布置,井管间距l.0m(施工时经计算确定)。
4.1井点降水
井点管位于沟槽上口之外1.5m,围护桩之外。
在井点管延长线位置上挖-50x50cm断面的泄水沟,再在井点管位置上做好标志,井点管间距为l.0m。
轻型井点系统由井点管、联接管(橡胶或钢管)、总管和抽水设备所组成。
其中实管6m,滤管1.5m。
地下水经井点管、联接管和总管由抽水设备抽走。
井点系统布置采用单排线状井点。
4.2管道基础
钢筋混凝土管和HDPE管均采用砂石垫层基础。
沟槽开挖到位后,用自卸车将砂石运至现场倒入沟槽内,人工摊平、拍实,按规定的沟槽宽度满铺;管道安装完后,再在管道四周用级配砂砾回填。
其它注意事项
①在铺设管基前应清除沟槽内的积水。
只有在项目监理已经检查沟槽后方可铺设管基。
每次铺设管基长度应经项目监理同意,以便精确铺设管道。
②砂石垫层基础按设计规范要求厚度分层夯填,每层、每井段做灌砂试验不少于一组。
③基础应夯实紧密,表面平整。
管道基础的接口部位应予留凹槽以便接口操作。
接口完成后,随即用相同材料填筑密实。
4.3HDPE管安装
HDPE管采用承插接口。
(1)下管。
HDPE管由人工用绳索蹈放就位。
(2)接口处理。
HDPE管采用橡胶圈承插接口,安装前先将承口清洗干净,将胶圈安装在承口中,要注意胶圈的位置准确,并不得有扭曲、变形等不良现象。
之后,在插口端15cm范围内涂抹润滑剂,用手拉葫芦将插口管插入承口中。
安装完后,应检查胶圈的情况,确定胶圈正常。
(3)轴线、标高调整。
安装完两相检奁井之间的管段后,人工调整管道轴线、标高使之符合设计要求,并在管道中部回填部分砂砾稳定管身。
4.4管沟回填
管道检测合格后进行回填,回填至道路基层以下。
回填施工注意事项:
(1)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施工。
(2)还土前对所还土壤进行试验,求出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3)回填土料的要求:
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
砂石基础以上采用开挖出的粘性土回填。
挖出的渣土和腐植土等非适宜材料,严禁用于回填。
(4)槽底如有积水,应先排除,不得在水中填土。
(5)蛙式打夯机分层夯实,虚铺厚度20~25cm。
井室沟槽两侧应同时回填,两侧高差不得超过30cm,非同时进行的两个回填段的搭接处,不得形成陡坡,应将夯实层留成阶梯状,阶梯的长度应大于高度的2倍。
回填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4.5开槽埋管段检查井
检查井与管道配合施工,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宜在管道安装前施工,预留管道安装洞口。
检查井严格按设计院混凝土井结构图施工。
①井底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施工。
②钢筋砼检查井应严格按设计及标准图施工,严格按规范要求绑扎钢筋、立模、浇筑混凝土,并严格控制管道预留洞口的位置和标高。
4.6闭水试验
(1)试验前的检查
管道闭水试验时,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一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一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一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入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2)试验方法
闭水试验按施工阶段划分。
管道或检查井首先采用砖砌体封堵,砖砌体两侧均抹防水砂浆。
在观察水位的堵头一端留设Ф50钢管,在试验水头上下各1m以内设透明管,以便观察水位。
灌水及补水均就近采用自来水,用漏斗灌入,并设水表进行补水量的计量。
在管道内充水保持上游管项以上2m水头的压力。
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
管道24h的渗水量不大于按下式计算的允许渗水量:
Q=0.0046Di。
式中Q-每1km管道长度24h允许渗水量,Di-管道内径。
一个施工殷的闭水试验通过后,用离心水泵将试验用水排到相邻的管段内继续试验。
4.7道路路面及绿化恢复
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要求,及时拆除临时工程和清理现场至恢复到开工前的状况。
工程通过公路、绿化等现有设施和场所时,按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复原场地。
工程实施前,项目部将向有关主管部门了解昆明市对城市道路的挖掘与路面恢复、树木砍伐及绿化恢复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相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路面和绿化恢复。
5交通组织施工
5.1交通标志及标线
本次施工主要是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车辆、非机动车、行人进行交通组织,通过对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工,完善道路指示和诱导功能,确保工程范围内各出行方式的有序、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及主要通道、路口、临时道路两侧设置交通标志或标线,并派专人负责维护,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的要求必须符合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要求和有关规定。
(1)施工场地要与行车道隔离围护,围护设施应采用不低于2.1m蓝色彩钢瓦进行封闭,并附有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标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的标志要醒目,在施工路段前后一定距离处设置“前面施工车辆绕道”或“前面施工车辆慢行”等路标,夜间配有完全警示灯。
(3)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明显标志牌,并派专人维护交通,减少各种筑路机械和泥头车进出工地与社会车辆相互干扰,避免意外发生。
(4)配合交管部门设置各路口和临时道路的各项临时交通引导标志和禁令标志,协助交管部门作好临时道路的交通管理。
5.2交通维护组织机构
(1)组织管理措施
①成立交通协调管理小组。
为使交通组织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到人,成立相应的交通协调管理小组。
交通协调管理小组由交警大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成。
交通协调管理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理,审查及批准交通组织方案,协调有关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检查处理有关交通组织问题等。
②工程施工期间,计划安排4人担任交通协管员。
协管员应着反光衣,佩戴值勤袖章,手拿红旗。
其主要职责是对施工工人违章作业,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听从交警指挥,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维护等工作。
(2)交通组织工作
①做好交通组织宣传工作。
改道前要提前发布施工公告,提醒过往车辆注意改道绕行。
②完成交通标志的设置工作。
在正是施工前,完成整个交通组织系统的标牌、标线及交通维护设施的安装工作,使整个交通组织体系完全形成。
③做好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在工程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大会、小会宣传,安全知识问答,粘贴交通事故宣传案例等多种形式,提高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野蛮施工,切实落实交通组织方案。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施工、交通两不误。
6监控量测
沉井下沉及顶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沉井四周地面的沉降观测,以便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6.1监测项目
(1)对管道轴线上方路面进行沉降监测。
(2)对管线两侧10m宽度范围内重要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沉降监测;
(3)沉井附近建筑物位移及沉降;
(4)沉井附近地下管线位移及沉降;
6.2监测点布设
(1)管道轴线上方道路沉降监测
沿顶进轴线每6-10米在地面上打设钢钉,并用红油漆标识并编号。
(2)沉井周围地面沉降监测
在沉井周围地面上打设钢钉,并用红油漆标识并编号。
(3)邻近建构筑物沉降监测
在邻近建构筑物拐角、边中点、伸缩缝等处设置监测点,用红油漆明显标识并编号。
(4)沉井井身沉降观测
在沉井井壁顶“十”字轴线方向用红油漆标识4个观测点。
6.3监测仪器
根据监测项目,选用全站仪、水准仪、钢尺、塔尺等作为监测仪器。
6.4监测方法
(1)位移及坑壁变形监测用全站仪测量。
(2)沉降监测用水准仪测量。
6.5监测程序
(1)监测职责。
监测工作由工程部测量队负责。
(2)监测流程:
初始数据测量→日常测量→数据分析→结果处理→项目经理、总工签字确认。
(3)测量必须做好记录,每次测量结束后进行数据分析,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签字确认。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6监测频率
本工程由我方自行进行监测,组成测量监测组负责组织管理及日常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并负责现场监督监测工作,对施工出现的任何问题及时掌握上报,使整个监控工作在有序可控中,为后续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本工程的监测频率按下表的要求执行。
表3.12.6监测频率表
施工工况
监测频率
施工前
测1次初值
顶管施工
每天1次,关键时刻每天2次或跟踪监测
临近障碍物施工
每天2次,关键时刻每天2次或跟踪监测
注:
1、监测频率可根据数据变化情况作调整;
2、当测量数据报警或有突变时应加密测试频率。
7安全及职业健康保证措施
7.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具,如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2)作业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易滑鞋进入施工现场;
(3)从事特种施工的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4)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雷击、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施工现场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
(5)现场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4378-84《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6)现场的生产要设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所有施工人员均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7)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及修理间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由于施工场地在海埂公园里,需加强对公园林木防火措施,避免对公园林木的损害。
(8)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11)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悬挂高度及线距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12)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3)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14)防火、防雨配电箱,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15)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16)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准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17)在管道内的照明采用24V安全电压;
(18)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7.3施工机械的安全控制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方能上岗,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