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密意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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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培训,炭基工厂2013年7月30日,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工厂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集团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性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包括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集团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集团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集团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简历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护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原材料、产品配方、工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品策略、招投标中的底标及标书内容等。
公司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会议,保密范围,公司各种技术文件、技术参数,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酬、人员编制,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公司销售策略,公司的各种档案、文件,1964年中国画报封面刊出的照片。
我国最著名的“照片泄密案”。
泄密往往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保密意识的重要性保密工作的敏感性保密工作无处不在,“铁人”王进喜,统计显示,80%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是由内部员工引起的。
只有不到20%的公司没有发生过信息泄漏。
影响公司安全最重要的职位是技术职位,其次分别是财务和信息系统主管或销售人员。
56.9%的公司高管认为新产品的技术信息泄漏是最致命的。
案例一:
科研资料泄密,“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C”为国家级重大科技发明,这是人类需求极大、前景无比广阔的科学成果,瑞士和美国闻风而至,竞相出价要买下这项技术专利,但没想到一星期后,争得脸红脖子粗的两国代表欢天喜地的回老家了。
因为这项专利便宜到只值一本杂志的价钱!
某学报将全部研制过程、细节、配方、剂量刊登无遗。
对外发表的工作报告、技术资料以及和朋友之间自己作品的展示等,一定要现经过技术和保密管理部门的审核。
给我们的启示,1,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使广大员工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树立保护商业机密人人有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机密的自觉性。
2,案例二:
工艺流程泄密,日本人在参观景泰蓝厂时,中方慷慨地允许其拍下全部制作工艺流程,不出两年,大陆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景泰蓝直线贬值,原因是日本货杀来了!
景泰蓝的国际市场被日本占据。
发现公司外来人员在办公现场使用数码相机或录像机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批准,否则应予以制止。
给我们的启示,1,发现公司同事在办公现场使用摄像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其用途,是否经过领导同意。
2,案例三:
经营秘密泄密,为了得到一家零售业公司,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总和他的幕僚挑灯夜谈,为的就是能在收购谈判中掌握更多话语权。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这家民营企业突然遭到税务局的调查。
事后,这家企业的老总才得知,他们自以为很秘密的收购谈判,其实早已被对手、一家合资企业知道了,结果对方散布谣言导致税务局的突然检查,使其失去了收购机会。
公司在重大的商业活动中,一些高度机密的行动计划或数据被泄漏出去,会错失很多商机,造成重大的损失。
给我们的启示,案例四:
人员流动泄密,原华为3名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学军辞职后,成立了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并将“窃取”的核心技术资料卖给了华为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手,使其通过使用华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开发出与华为公司功能相同的产品,2002年8月,深圳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王志骏等三人,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
华为在此案中的损失超过1.8亿元人民币。
公司应与重要岗位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公司的利益。
给我们的启示,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应该注意什么?
妥善保管好各种涉密资料(包括技术参数、工艺流程、客户资料、合同报价等);废弃的办公纸张不要随便丢弃;防范文件被他们查看,重要文件要加密;禁止透漏自己或者询问他人薪酬信息;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不能泄露公司秘密;,商业秘密的分类按保密等级分,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到特别严重的损害;,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绝密】,【秘密】,【机密】,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带走商业秘密不忠实的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员工说话不慎员工为取得业务上的承认,发表有关技术信息文章个别公司员工,违背公司意愿,擅自将自己在业务工作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外界接受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活动的疏忽大意,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行政法的保护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偿还权利人;
(2)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社会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合同法的保护-第43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法的保护-第22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90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10月1日)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4月2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10月1日)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科委,1997年7月2日),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1、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公司商业秘密文件、资料3、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文章、著作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4、不在公开宣传报道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5、不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6、不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7、不擅自携带公司商业秘密、资料和物品出境8、不擅自对外出口、提供公司商业秘密技术或资料9、不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公司商业秘密文件、资料10、调离工作岗位、离职时,要如数上交涉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泄露服务公司秘密牟利导致挨打、成过街老鼠的故事:
1998年,某男在某制药企业任职,收集企业在质量管理上的漏洞,离职后以举报相协,企业破财免灾,多次得逞后被打无人怜,在行业无法生存。
案例:
对全公司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本公司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对手公司中兼职。
4、引诱公司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公司的客户脱离公司。
6、在离职后,与公司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竞业限制,保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秘密的范围第三章密级分类第四章保密措施第五章保密安全管理要求第六章保密环节第七章附则,保密制度,保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工厂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应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
2.2所有文象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之义务。
保密制度,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工厂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集团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性信息和经营信息。
3.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包括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集团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集团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3本制度所称的集团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简历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护措施。
3.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原材料、产品配方、工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品策略、招投标中的底标及标书内容等。
保密制度,第三章密级分类工厂秘密分为三类:
绝密、机密和秘密。
绝密是指与集团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1工厂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改良或实验数据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草稿。
独特技术性操作方式,与外人合作,或外人技术指导数据、外单位现场实习报告。
5.2工厂的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3工厂禁止参观的各场所:
有专利及开发之生产现场、特定物料储存区。
5.4各种重要的会议纪要。
保密制度,机密是指与本工厂的生产、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集团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1尚未确定的工厂、公司内重要的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6.2工厂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6.3工厂的薪金制度,各类财务预算及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各类统计报表,电脑的开启密码,重要的磁盘、光碟的内容及存放位置。
6.4工厂大事记。
6.5工厂高管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6.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工厂相应对策,市场情报。
6.7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8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如:
生产线的流水记录、送货单、质检报告等。
保密制度,秘密是指与本工厂的生产、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集团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