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场室管理使用制度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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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场室管理使用制度全
学校场室管理使用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
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实验室用于:
1、实验教学活动;2、课外科技活动;3、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培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4、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面向社会,为当地教学和经济服务。
不准将实验室挪作它用。
三、做好实验课的管理工作:
1、学期初按实验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全校《实验课程表》,并分科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2、分组实验于一周前登记;3、演示实验于3天前登记;4、以上三种文字资料按学期和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四、分组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结束时由教师按要求清点好仪器,整理好环境,由实验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准离开实验室。
遇有仪器损坏或丢失,要当场处理,不能拖延。
五、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实验室日志:
记载各次实验、课外科技活动及其它与实验室有关的各项工作;2、实验室技术档案:
记载研制、代用、改进实验装置和自制教具情况,实验教学成果,科技活动的发明制作,新设计或探索性实验等方面情况;3、各种仪器说明书要分类长期存档;4、实验室(课)事故记录。
5、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杂志及书籍。
六、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节药水电、药品、材料。
爱护仪器,充分发挥一钱一物的作用。
七、严格执行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及时批评教育。
实验员进实验室要穿工作服。
八、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创造出良好的科学环境和气氛。
实验室应有科学家画像、实验挂图、实验陈列橱窗,各学科实验室应体现本学科特点。
仪器室管理规则
一、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兼)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仪器室。
二、教学仪器要按国家统一标准分科、分类,科学存放。
要有明显分类标签、橱目标签、仪器标签。
仪器、药品、标本要分室存放,贵重仪器、易挥发、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应设专库(柜)保管。
形体特殊的仪器应有专用橱存放。
自制教具单独存放并妥善保管。
三、仪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
要经常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
四、仪器室要有防火防盗措施。
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备是否完好,室内无人要切断水源、电源及关好门窗。
五、对新调拔和新购进的仪器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
六、仪器室要有严格账目管理制度。
按要求记好仪器账目和消耗品账,每学期期末要清点一次仪器,做到分类账、消耗品账与物相符,每学年结束应与仪器总账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自制教具要单独建帐管理。
七、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单,使用前要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仪器室。
八、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仪器领用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时,实验员有权拒付仪器。
九、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仪器的完好率。
对丢失、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对危险品的领用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品领用制度。
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一)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二)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三)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四)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五)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
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六)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七)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八)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九)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十)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学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方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给予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
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的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
赔偿费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教学仪器维修和保养制度
一、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
二、各种仪器必须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并放入干燥剂,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
电工仪表周围不应有强磁场。
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存放一个仪器室。
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三、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四、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五、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均应进行维修。
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难室的日常工作范围。
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负责人处理。
六、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
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2、维修用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0%。
七、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八、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
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九、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帐。
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本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具体情况制订。
二、本制度所指危险品,系指教学大纲所列实验教学中所用到的六种:
1、易燃品;2、易爆品;3、有毒性物品;4、强氧化性物品;5、强腐蚀性物品;6、放射性物品。
三、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地下室或地窖)中。
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四、危险品库(柜)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双人双锁管理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库。
五、危险品的取用要经主管主任批准,定量取用。
支领送还要有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六、对于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
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它残存物,应作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七、支领、取送、使用上述危险品时不准吸烟,危险库内严禁明火。
八、对违反本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化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酒精灯要用火柴点燃,不许直接接火,以免酒精溢出引燃、酒精灯用完后,用灯帽盖上,忌用口吹灭。
二、使用易燃品和易燥品时,应远离火源以免发生事故。
三、用试管加热药品时,管口不准朝向任何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四、任何药品不能触及皮肤,固体药品不准用手抓取,任体药品不能直接闻味,不得入口尝试。
五、未经允许,各类药品不得随意掺合或研磨,以免产生有害气体或发生爆炸。
六、稀释浓硫酸时,切忌将水倾入浓硫酸中,以免喷出伤人。
七、实验时如有毒气或特殊气味气体发生,应将实验装置置于通风处或移至窗外,演示实验在通风橱内作,以免危害身体。
八、实验室内严禁饮食,吸烟,实验完毕,必须将手洗净。
九、使用玻璃仪器时,要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一、由实验室管理的,属于固定资产部分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器材发生损坏后,实验教研组组长(或实验员)认为作报废处理时,由实验教研组(或实验员)对该仪器提出报废申请。
二、申请提出后,应由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进行鉴定。
鉴定小组由主管校长、主任及了解该仪器性能的教师代表组成。
小组成员必须三人以上,其中不得有实验室成员和造成仪器损坏的当事人员。
三、鉴定小组的意见属于仲裁意见。
报废申请获得批准,该仪器即行报废,未获批准,该仪器继续维修使用。
四、报废申请通过后,主管校长在报废申请书上签字后,申请生效。
申请书由实验室存档,实验员注销该仪器的明细帐、分类帐,并报总帐注销。
报废后的仪器,由学校主管校长授权作出处理。
五、因学校体制或轨制变动等原因造成一部分教学仪器长期废置不用时,应予调出,以发挥教学仪器的使用效益。
六、各地(市)县仪器站,每年对管辖学校仪器的使用情况应调查一次。
对长期不用的仪器,应在各兄弟学校之间给予有偿或无偿调剂,对调出仪器的学校给予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调出仪器时,应由学校填写调出仪器申请书,并经主管仪器站领导批准。
对于有偿调出的仪器,根据仪器的新旧程度,由仪器站划定价格、由调入学校支付费用,调出仪器的学校要做好帐目处理。
八、乡镇办中、小学的仪器调剂工作由乡镇负责。
实验室的安全及防护制度
一、要做到安全用电,实验室的电路安装要规范化,电线不能裸露。
对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
使用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
二、学生作实验时,实验设备和电路按要求连接好后,经老师检查无误,方可进行实验,用电结束后应拔掉连接电源的插销。
三、教育学生要遵守纪律,认真做好实验预习和严格按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四、实验室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有毒气体产生的实验时,尽可能密封化,能回收的要回收,化学实验要特别加强安全操作,切实做到防毒、防爆炸。
五、实验室安全设施要齐全。
按要求配备防灭、防盗设施。
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定期换药液。
六、实验员每天在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里要设置急救药箱,以便初步处理临时发生的烧伤、烫伤、割伤等事故。
实验员职责
一、实验员要根据学校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教研组的教学进度计划,制定本学科的实验教学工作学期计划。
二、根据本学科教材的要求,要保证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正常开出,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三、实验员要刻苦钻研业务。
要通读本学科教材,熟练掌握本学科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操作技术,并对实验现象做出恰当的理论解释。
四、要按时开出实验课,积极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好学生的实验课,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并认真填写好实验记录单。
五、与任课教师一起组织好学生的科技活动、实验竞赛、实验复习和考评工作,为学生实验技能的训练和提高,提供有效的服务。
六、熟悉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管理规则,熟悉仪器业务知识,及时编报仪器采购计划,对仪器要精心管理,科学地存放,及时维护。
掌握一套检测和维修的过硬本领,保证仪器的完好率,要适应新科学、新技术在实验教学中应用的新形势,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
七、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效果,大力开展自制教具的研制活动,积极自制、代用和改进教具,创造条件,多开实验。
八、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的实验习惯,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纪律,爱护设备,精心使用仪器,体现文明礼貌的作风。
九、做好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卫生工作、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根据仪器设备性能,定期完成维修保养工作。
十、调进或调出实验室,要办好交接手续,及时完成教学仪器账目管理任务,账目清楚,实物点清,以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
学生实验守则
一、做分组实验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操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
因此,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珍惜每一堂实验课。
二、学生在实验前要认真作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以及实验内容和注意事项。
不预习不准作实验。
三、进实验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按实验小组顺序就座,实验时要遵守纪律,不准喧哗、打闹。
四、实验开始前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有关实验问题,看清教师的示范。
五、实验开始须首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及时向教师报告。
六、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实验步骤,操作要规范,仪器的连接和安装要稳固,取用药品要适量,接通电源,点火加热,接触药品或动力时要注意安全。
实验时如发现异常现象或仪器损坏等情况后,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向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七、实验过程中要认真观察实验现象,仔细分析思考,实事求是做实验记录。
不经教师允许,不得作规定以外的实验。
八、实验结束时要切断电源、水源、火源等,清洗容器,清理实验用品并摆放整齐,遇有损坏、丢失仪器时应及时报告。
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其它废物扔入垃圾箱,严禁将废液倒入水槽中,经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要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及实验材料,要爱护室内一切设施和用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不要乱扔碎纸和杂物,下课时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十、实验课后要及时写出实验报告,对失败或漏做的实验要申请重(补)做。
■中小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有计划地组织全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体馆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四、采取各种措施,使图书馆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馆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和有价值的教案,定期将其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及帐目要清楚、齐全规范,做到书帐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
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书库工作人员职责
一、书库应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二、馆藏图书必须加盖馆藏书章,并以种册为单位进行括登记和个别登记,图书登记册要作为财产帐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三、新到图书应在十天内分类、编目上架,不得积压。
四、做好图书的宣传推荐工作,及时介绍新到优秀书刊。
五、认真作好对归还图书的检查,及时进行图书的修补、装订、注销等工作。
六、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措施。
资料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加强资料室管理工作,资料室应由专人管理,严格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措施。
二、收订报刊当日盖章、登记、分编,要及时上架、按时整理、装订,做好存放保管工作。
三、按规定时间开馆,搞好室内卫生,保持整洁、美观、安静。
四、对师生服务主动、热情,及时提供所需信息、资料,帮助查询问题或提供线索。
学生借阅制度
一、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二、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赔偿或给予处罚。
三、开架借阅时,请将不准备外借的图书放回原处。
四、按期办理续借、归还手续。
五、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的管理。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学生持本人阅览证可进入室阅览。
二、本室书、刊只限在本室阅览,不得带出室外。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
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
五、自觉爱护书刊,不任意涂抹、撕页。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教师借阅制度
一、教职员工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二、遵守借阅制度,所借图书应及时续借、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
妥善保管,以防遗失。
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赔偿或给予处罚。
四、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者,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带出室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教职员工调离本校时必按规定还清所借全部书、刊。
教师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凡本校教职员工持本人阅览证可进入阅览。
二、本室书、刊只限在本室阅览,不得带出室外。
三、自觉爱护书刊,不准任意涂沫、撕页,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赔偿。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书刊赔偿制度
一、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
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的责任。
师生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撕剪、污损或遗失等。
违者应按本制度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原则予以赔偿:
1、一般书刊按原定价或原定价的2—3倍赔偿;
2、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3、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以上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较轻、影响内容完整的,按原书刊定价10%赔偿;损坏书刊封面、封底等,赔偿装订费用;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的,应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则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电子音像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有关阅览手续。
二、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仍杂物,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三、未经允许,不准移动室内一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阅览中发现问题和故障,应及时报告。
五、阅览完毕,做好整理工作。
六、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中小学信息化专用室规章制度
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是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上机实习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指派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专(兼)职教师负责计算机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
1、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及教学研究。
2、计算机课外小组活动。
3、培训教师。
4、在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面向社会,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不准将计算机教室挪作它用。
三、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
1、每学期初按教学计划,安排学校《上机实习课表》,并分年级列出贴在墙上。
2、使用计算机教室者要提前三天登记,使用完毕要认真填写使用情况记录单。
3、以上文字资料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档。
四、计算机教室设备要统一编号并配有运行情况记录薄,磁盘软件和文字资料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
室内设备均属专用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做它用。
五、进入计算机教室要穿拖鞋。
所有软件未经管理教师许可和杀毒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六、计算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
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七、计算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室。
八、计算机教室要有防火、防盗、防触(漏)电保护措施,确保计算机操作人员及室内设备的安全。
九、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设备清点和有关帐目等交接手续。
中小学计算机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信息技术教育计划,制定学期上机实习计划。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掌握常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网络知识,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教材及其要求的全部实习内容,对学生实习中提出的问题应给予正确解答。
四、上机实习时要积极协助任课教师,保证实习课的正常进行。
要求学生认真填写计算机使用记录册。
五、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上机实习习惯,要求学生认真遵守《学生上机实习守则》。
六、注意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和更新计算机软、硬件知识,以适应信息技术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
七、认真做好计算机室设备的清点和帐目管理工作。
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消除和重要文件备份工作。
八、积极开展实习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习方法,努力提高实习效果。
积极向学校提出计算机室建设和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意见。
九、做好计算机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调入或调出计算机室工作,应及时办好交接手续,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中小学学生上机实习守则
一、上机实习是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过程,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并珍惜每一节上机实习课。
二、上机实习前要认真作好预习,明确实习目的、内容、要求、步骤和注意事项。
三、进入计算机教室要保持良好秩序,按指定位置就座,实习时要遵守纪律,不准喧哗、打闹。
四、上机操作前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有关实习项目及要求。
五、操作过程要严格按照教师要求进行,不准随意拉动键盘、扭动显示器方向和用手触摸显示屏。
未经教师许可,严禁对硬盘(软盘)自设密码和初始化,严禁对系统文件更改名称、内容和地址等。
六、上机过程中要积极动手操作,认真分析和思考,同学之间密切配合,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努力提高实习效率,实事求是作好实习记录。
学校专用教室管理制度2017-0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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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是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上机实习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指派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教师负责计算机室日常管理工作。
2、计算机教室主要用于:
(1)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教育及教学研究。
(2)计算机兴趣小组活动。
(3)培训教师。
不准将计算机教室挪作它用。
3、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
(1)每学期初按教学计划,安排学校《上机实习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