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城中央一期主体施工总结(完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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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大亚湾龙光城中央一期
1.5.9.10.会所主体工程验收质量报告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及施工简况
(一)本工程建设规模及主体工程概况如下:
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兴建的龙光城中央一期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北6#路一侧。
本工程建筑面积为198305.06M²,主体开工于2011年4月6日到2012年4月6日完工;框剪/架结构:
1栋24/31层、5栋30层、9栋24层、10栋24/30层、会所2层、地下室1层、架空层1层。
地下室建筑物高度为5.3米,架空层建筑物高度为6米,建筑物主体高度1栋为99米,5栋为98.7米,9栋为87.1米,10栋为96.2米,会所为10.5米,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高防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为三级,屋面及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
本工程地上部分为住宅,地下一层均为私家车库。
会所首层柱至屋面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1栋首层墙柱至六层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二层梁板至九层梁板及七层墙柱和八层墙柱为C30,九层墙柱以上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5栋首层墙柱至八层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商铺一层柱到三层梁板全部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30,二层梁板至十六层梁板和九层墙柱至十六层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十七层梁板以上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9栋首层墙柱至八层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二层梁板至九层梁板和九层墙柱至十六层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其余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10栋首层墙柱至九层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二层梁板至十八层梁板和十层墙柱至十七层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十八层墙柱以上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二)执行标准情况
按以下规范、标准及文件执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情况发生。
(三)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2、勘察单位:
广东省惠州市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
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4、监理单位: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
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分述如下:
1、钢筋分项工程
①钢筋原材进场有产品质量证书并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抽取原材做力学性能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②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钢筋安装好后隐蔽前,项目部对各构件数量、规格、绑扎质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请甲方、设计、监理公司到现场进行钢筋安装隐蔽验收。
2、模板分项工程
模板安装时模板及其支架均能满足承载能力、刚度及稳定性要求,必须能承受浇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及施工动荷载。
模板安装前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对于跨度大于4米的梁板,其模板按规范要求起拱,起拱高度为跨度的1/1000~3/1000。
模板接缝必须严密,在浇灌混凝土前对模板采用浇水湿润,并清理模板内的杂物。
对模板安装的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允许的偏差范围内。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均符合拆模的要求,拆除侧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均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拆模时按先安后拆的顺序拆除,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对拆除的模板要轻放,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后的模板和支架及时分散堆放、清运。
墙柱模板拆除后及时校对坚向轴线、严格控制水平轴线、标高等控制线。
3、混凝土分项工程
采用商品混凝土,是由华冠商品混凝土站提供。
在浇灌混凝土前由技术负责人编制混凝土的施工专项方案,制定混凝土浇灌路线,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针对后浇带施工做法进行详细解说。
并检查模板支架有无松动,敷设水电预埋管道及预留洞或预埋件有无遗漏、清除板内杂物,做好各种隐蔽工程验收的签证手工艺和续。
浇灌混凝土过程中,管理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钢筋、模板班组安排专人进行护筋、护模,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解决。
浇灌完毕后,在初凝以后开始覆盖养护,在终凝后开始浇水(12小时)。
要求混凝土班组制定专人进行养护,保证混凝土的湿润度。
在监理公司的旁站见证下按规定要求留置试块,待龄期到了及时送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强度检测,以正确的反映出该部位的混凝土质量强度值。
混凝土表面无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等缺陷,符合施工规范验收要求,轴线、标高、位置、成型几何尺寸等均正确,合格符合验收规范。
4、砖砌体分项
本工程砌体的材料是使用蒸压加气砖,厂家为:
东莞市圳联墙材有限公司和惠州市金颐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M5砂浆进行砌筑。
砌筑砖砌体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砌筑人员进行质量与安全技术交底、应保证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采用边角整齐、色泽均匀的块材,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在砌筑过程中管理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施工专项方案进行,为保证灰缝的饱满及均匀,灰缝的宽度不应小于10mm,轴线位移允许偏差10mm,垂直度(墙体高度小于3米)允许偏差5mm,(墙体高度大于3米)允许偏差10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允许偏差±5mm、外墙上、下窗口偏移允许偏差20mm,圈梁、构造柱及墙体拉结筋的位置、锚固及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外墙砖砌体全部使用满挂网施工。
在监理公司的旁站见证下按规定要求留置砂浆试块,待龄期到了及时送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强度检测,以正确的反映出该部位的砂浆试块质量强度值。
砖砌体的轴线位移、表面平整、结净、砂浆饱满、接槎等符合施工规范验收要求。
砖砌体因注意事项:
1、砌体水平灰缝饱满度低于80%,竖缝出现瞎缝。
砖在砌筑前未浇水湿润,干砖上墙,或铺灰长度过长,致使砂浆与砖粘结不良。
2、砌筑时不按规定规范执行,随意留直槎,且多留阴槎,槎口部位用砖渣填砌,留槎部位接槎砂浆不严,灰缝不顺直,使墙体拉结性能严重削弱。
3、由于填充墙体不均匀下沉和温度变化的影响,常使填充墙表面、墙体与框架梁交接处产生一些不同性质的裂缝。
对于墙体因墙体下沉和温度变化引起的裂缝,必须高度重视,一旦裂缝出现,有可能导致墙体的倒塌破坏,后果相当严重。
第三部分:
质量验收情况
本工程主体分部工程共4个分项工程共2412个检验批:
钢筋工程分项、模板工程分项、混凝土工程分项、砖砌体分项各分项检验批验收合格。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验收结论
1
钢筋工程
764
合格
2
模板工程
764
合格
3
混凝土工程
764
合格
4
砖砌体工程
120
合格
合计
2412
合格
第四部分:
原材检测、砼试块强度评定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情况
1、原材送检情况:
水泥采用:
惠州罗浮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惠州市光大水泥公司厂家生产。
水泥送检5次,检验报告10份,合格证5份,取样送检过程有监理公司的见证员陪同见证,送检结果为合格。
报告编号为:
K201202-0033、K201204-0007、K201109-0050、K201105-0067、K201205-0043,详见下表:
进场日期
水泥品种
数量(吨)
生产厂家
使用部位
2011-5-25
P.C32.5R
45
惠州市光大水泥公司
砌体
2011-9-25
P.C32.5R
100
惠州罗浮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砌体
2012-2-19
P.C32.5R
100
惠州罗浮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砌体
2012-4-6
P.C32.5R
90
惠州罗浮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砌体
2012-5-11
P.C32.5R
100
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
砌体
钢筋原材采用:
鹏钢、惠供钢铁、旺甫大兴、德润钢铁、东上钢材、江西鹰翔、广东友钢、广东粤东等厂家生产的钢材。
钢筋送检8次共43组,检验报告19份,合格证16份,取样送检过程有监理公司的见证员陪同见证,送检结果均为合格,有不合格的复检合格。
报告编号为:
C201104-0175、C201105-0045、C201105-0046、C201105-0108、C201105-0109、C201107-0004、C201107-0005、CF201107-0002、C201108-0211、C201108-0212、CF201109-0034、CF201109-0035、C201112-0047、C201112-0048、C201110-0031、C201203-0015、C201203-0016、CF201204-0007、CF201204-0008、C201103-0109、C201103-0110,详见下表:
进场日期
钢筋规格
数量(吨)
生产厂家
使用部位
检测结果
2011-4-15
8.5
36
深圳市鹏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体
合格
7
42
深圳市鹏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体
合格
2011-5-6
10
60
惠州市惠供钢业有限公司
主体
合格
12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14
55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16
58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18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0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2
47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5
59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011-7-5
12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复检合格
16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18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0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2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5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011-8-22
14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复检合格
16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复检合格
18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复检合格
20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2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25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复检合格
2011-10-9
18
60
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
主体
合格
20
59
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
主体
合格
22
58
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
主体
合格
25
59
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
主体
合格
2012-3-1
16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复检合格
18
59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复检合格
20
59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复检合格
22
60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复检合格
25
58
梧州市旺甫大兴轧钢厂
主体
合格
城中央一期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块的材料采用:
东莞市圳联墙材有限公司及惠州市金颐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送检6批次共送11组,送检结果合格,报告编号:
D201111-0015、D201111-0013、D201109-0005、D201109-0006、D201109-0051、D201109-0052、D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