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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docx

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塔河矿业

2015年xxx煤矿

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时间:

2015年1月6日

编制部门:

机运科

措施编制:

 

审批表

矿领导

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机运科

安通科

地测防治水

技术科

调度室

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学习人员签名单

序号

签名

序号

签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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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各项规定

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xxx煤矿运输提升系统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井下煤炭运输采用皮带运输方式,辅助运输采用轨道运输方式,井下平巷辅助运输采用CDXT-5型蓄电池机车牵引1t矿车运输。

在采煤工作面顺槽内材料、设备等运输采用JWB132PJ型无极绳连续牵引绞车运输方式。

采煤工作面煤炭采用转载机及皮带机运输方式,斜井上下人员选用XRB15-6/6型2辆人车运输。

提升方式:

主井提升方式为斜井钢丝绳芯胶带机提升,副井提升方式为单滚筒缠绕式提升机。

提升容量:

主井胶带400t/h;副井绞车静载荷130 kN,一次提升量:

副井绞车一次串车提升五辆容量为1.1立方米的矸石车。

煤炭运输系统:

1013综采面→+1653m运输顺槽→+1653m煤仓→主皮带→振动筛→筛分皮带→煤场。

掘进面→顺槽皮带→煤仓→主皮带→振动筛→筛分皮带→煤场。

物料运输系统:

地面→副井各车场→各轨道运输顺槽。

二、成立提升、运输系统管理机构

总负责人:

机电矿长

领导小组组长:

机电副总兼科长

成员:

机运科副科长、技术员,区队各负责人。

三、矿井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一)、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一、煤炭运输相关规定

1、所有皮带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2、上岗后,必须穿工作服,衣帽整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衣袖、裤角要扎好。

 

3、皮带机在运行期间严禁用铁锨、枇子或其它工具清理滚筒上的煤泥,不准清理皮带下的杂物,更不准跨越皮带。

 

4、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皮带机走廊、斜井。

 

5、做好皮带机道的洒水防尘工作,严格执行开机洒水制度。

 

6、开机前,必须严格检查机械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多台皮带机联合作业时,必须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启动,严防积煤压死皮带机。

 

8、皮带机走廊内严禁有火源,并保持清洁卫生,清理卫生时必须先洒水,严防煤尘飞扬。

 

9、保护皮带机内的安全设施及计量装置。

 

10、做好防灭火工作,消防器材及消防水管必须齐全,防止皮带机摩擦起火。

11、放煤时,必须打开喷雾,严禁空仓放煤,防止大块石头损坏皮带。

12、每班必须安排专人打扫干净皮带线的卫生,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处理、汇报。

二、副井、回风井物料运输相关规定

1、副井巷道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和材料运输巷道,井下采掘工作面、通风设施建筑等工作需要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配件等全部由副井运输。

2、副井巷道作为矿井主要材料运输大巷,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禁止任何人员在物料下放提升过程中从该巷道行走,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绞车停止的状态下,经调度室协调同意后,必须通知副井井口绞车工、副井把钩工,并检查斜井的跑车防护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行走副井。

3、总回风斜井作为矿井专用回风巷道,严禁提升运输和行人(除总回风井巷道维护检修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外),严禁辅设电缆、安装电气设备。

4、主提升绞车要配备主副绞车工,主绞车工开车,副绞车工负责监护。

专职绞车工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

绞车工要持证上岗,当班时严格按照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上班工作期间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二)、辅助采掘巷道运输系统各项规定

辅助运输系统是采掘巷道物料运输系统,这个运输系统的设备和运输线路不同,对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如下:

1、辅助运输系统各采掘工作面使用的材料从地面经副井及运输顺槽运输,而且要按照上面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另外,各采掘巷道或其它地点所安装的小绞车,必须有专职绞车司机开绞车,非专职绞车司机不得开绞车,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确定专人操作,其上班工作期间专们负责绞车提放操作,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2、严禁使用皮带运输机和刮板运输机运送材料,特别是严禁使用皮带和刮板运输机输送回采工作面使用的材料及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铰接顶梁、轨道、电动机等材料。

(三)、运送大件材料的有关规定

1、井下运送大件材料必须经过副斜井下放,大件材料包括液压支架、井下变压器、水泵、绞车和长度超过2米以上的铁轨、管道等物件,下放这些材料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要求进行运输。

2、运送大件材料的运输系统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提升运输。

(四)、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及其它规定

1、绞车司机接班后,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各部位并试运转,如发出异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

2、工作时滚筒的开动或停止,速度应逐渐增加或减少,不允许急剧开车或停车。

3、开车前应先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信号不清楚,不允许作业。

4、电动机开动时,两刹车带不允许同时刹死,其刹车带温度不超过70度。

5、钢丝绳缠绕应均匀,若发生缠乱时,要停止电机的运转后处理,严禁在运行中处理。

6、在下放重物时,一定要开动电动机,用电控滚筒,严禁放飞车或不带电放车。

7、绞车司机,工作时要目视前方和把钩工密切配合,不准超拉矿车。

8、绞车司机开车时,停、拉要及时、平稳。

9、绞车司机,信号要联系好,严格按照信号指挥操作。

10、开车前的检查:

检查绞车地脚螺栓及压柱使用情况;

检查钢丝绳连接及固定情况;

检查两制动器工作及刹车带接触情况;

检查有无甩油缺油现象;

检查轨道完好、道路及水沟畅通情况;

检查巷道内材料堆码、设备摆放、两侧安全距离、等情况;

检查巷道内车辆停放及行人、作业情况;

检查绞车开关、电机、按钮、电缆等电气部分是否完好,电铃信号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开车。

11、由当班绞车司机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严禁不检查或设备带病运转。

操作人员必须爱护设备设施,严禁拆卸或人为损坏。

12、运输信号统一规定为:

一声停;二声提升;三声下放。

13、把钩工为兼职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信号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不得用口喊、手势、晃灯等形式传递信号或安排他人代为操作,信号不清或未回信号,严禁开车。

14、车辆连接必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标准销链,或将挂钩挂在矿车把手、车沿上。

15、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一有异常情况能够立即制动、停止绞车抽绳操作;严禁将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倚靠在绞车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时,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边运行边处理。

16、绞车运行时,两手把严禁同时刹住。

为防止未运行绞车松绳过多而造成垮绳、咬绳事故,未运行绞车应将离合器手把刹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绞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

17、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范,严密监视绞车运行情况,发现绞车地脚螺栓或压柱松动、异响以及负荷过重等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后方可运行。

18、各施工队及机运科必须按规定在各绞车处安装合格的信号电铃,同时作好各类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19、在绞车运行过程中,保持绞车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严禁不挂副绳运输车辆。

20、操作人员着装整齐,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钮扣。

 

(五)、乘人制度 

1、升入井人员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指挥,在指定地点等候人车,按先后顺序上、下。

 

2、升入井人员严禁抢上,抢下。

 

3、待人员全部按规定上完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信号开车。

4、严禁同车物、料混合提升。

 

5、上车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所使用的工具必须专人负责。

 

6、乘人数量每节人车不得超过15人。

(六)、钢丝绳检查检验制度

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

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保存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原始资料。

 

2、本绞车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绞车,使用前必须对钢丝绳做鉴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7,否则不得使用。

 

3、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

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

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

 

4、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段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为5%时,必须立即更换。

 

5、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时,必须立即更换。

 

6、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7、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检查出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8、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9、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反圈,不松动。

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分矿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10、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周涂油保养1次。

 

11、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主管领导不定期检查。

(七)、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

1、各斜巷、平巷使用的小绞车必须有牢固的压柱或地脚镙丝,机械电气部分完好,井下不得有失爆现象。

 2、使用钢丝绳的长度、直径必须符合出厂规定。

 

3、每台小绞车必须有提升能力核算,钢丝绳安全系数核算,并经过有关科室审批。

 

4、每台小绞车都要有操作规程牌版,提升车数规定,要有供电系统图。

 

5、所有小绞车必须由区统一管理,编制机管号,实行帐卡、物对口。

 

6、小绞车作业地点必须有完整的声光信号系统和必要的通风设施。

 

7、使用中的小绞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对绞车机械状况,电气部分、信号系统、钢丝绳等严格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

 8、区领导、安全监察员每周必须对使用中的小绞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四、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一)、平巷、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l 、每班进班作业前,各工种必须认真检查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只有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安全保护装置灵活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提升运输。

    

 2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严禁提升:

(l) “一坡三档”等任一安全装置不灵活或失去作用时; 

(2)内齿轮绞车制动手把压到水平或超过全行程2 / 3 刹不住车时; (3)制动闸上沾有油脂时; 

(4)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锈蚀麻坑形成沟纹、钢绳打结、起扭、马蹄钩损坏时; 

(5)信号不清时; 信号把钩工没有全部到现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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