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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就地灌注桩基础

第五章就地灌注桩基础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本章适用于钻、挖孔灌注桩和沈管灌注桩施工

第5.1.2条就地灌注桩施工前,如设计要求或施工工艺需要时,应在现场作试桩,以核对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鉴定桩的承载力,并根据地层情况、施工条件决定适当的施工方法。

试桩方法可参照《试桩试验办法》(见附录4-1)。

第5.1.3条钻孔灌注桩施工,必须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主持,并掌握钻孔地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钻孔设备应完好,施工记录应完善。

第5.1.4条各种成孔设备(方法)的适用范围,可参考表5.1.4。

第5.1.5条钻孔灌注桩的清孔、吊装钢筋骨架、灌注水下混凝土各工序应连续快速完成。

第二节钻孔灌注桩

一钻孔准备

(一)场地准备

第5.2.1条钻孔场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场地为旱地时,应清除杂物,换除软土,整平夯实;

2.场地为陡坡时,可用枕木、型钢等搭设工作平台;

3.场地为浅水时,宜采用筑岛法施工,筑岛时的注意事项应按本规范第三章第二节和第七章第二节有关筑岛规定执行;筑岛面积应按钻孔方法、设备大小等要求决定;

各种成孔设备(方法)的适用范围参考表5.1.4

编号

成孔设备

(方法)

适用范围

土层

孔径(cm)

孔深(m)

泥浆作用

1

机动推钻

粘性土,砂土,砾石粒径小于10cm,含量少于30%的碎石土

60~160

30~40

护壁

2

正循环回转

钻机

粘性土,砂土,砾、卵石粒径小于2cm、含量少于20%的碎石土,软岩

80~200

30~100

浮悬钻渣

并护壁

3

反循环回转

钻机

粘性土,砂土,卵石粒径小于钻杆内径2/3,含量少于20%的碎石土,软岩

80~250

泵吸〈40

气举100

护壁

4

正循环潜水

钻机

淤泥,粘性小,砂土,砾卵石粒径小于10cm,含量少于20%的碎石土

60~150

50

浮悬钻渣

并护壁

5

反循环潜水

钻机

同编号3

60~150

泵吸〈40

气举100

护壁

6

全护筒冲抓

和冲击钻机

各类土层

80~200

30~40

不需泥浆

7

冲抓锥

淤泥、粘性土、砂土砾石、卵石

60~150

20~40

护壁

8

冲击实心锥

各类土层

80~200

50

浮悬钻渣

并护壁

9

冲击管锥

粘性土、砂土、砾石、松散卵石

60~150

50

浮悬钻渣

并护壁

10

冲击、振动

沈管

软土、粘性土、砂土、砾石、松散卵石

25~50

20

不需泥浆

注:

①土的名称按照《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的规定;

②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小于30Mpa的岩石称软岩;大于30Mpa的称硬岩;小于5Mpa的称极软岩;

③正反循环回转钻机(包括潜水钻机)附装坚硬牙轮钻头,可钻抗压强度达100Mpa的硬岩;

④表中所列各种钻孔设备(方法)适用的成孔直径和孔深,系指国内一般情况下的适用范围,随着钻孔设备不断改进,设备功率增强,辅助措施提高,成孔直径和孔深的范围将逐渐增大。

4.场地为深水或淤泥层较厚时,可搭设工作平台,平台须牢固稳定,能承受工作时所有静、动荷载,并考虑施工机械能安全进出;

如水流平稳,水位升降缓慢,全部工序要在船舶或浮箱上进行,但须锚碇稳固,桩位准确;如流速较大,但河床可以整理平顺时,可采用钢板或钢丝网水泥薄壁浮运沈井,就位后灌水下沉至河床,然后在其顶部搭设工作平台,在其底部安设护筒;浮运沈井的要求,可参照本规范第七章有关规定处理;在某些情况下,可在钢板桩围堰内搭设钻孔平台。

(二)孔口护筒

第5.2.2条孔口护筒应于钻孔前按以下要求制作、埋设或沉入。

1.用钢板或钢筋混凝土制成的埋设护筒,应坚实、不漏水;护筒入土较深时,宜以压重、振动、锤击或辅以筒内除土等方法沉入;

2.护筒内径应比桩径稍大;当护筒长度在2~6m范围时,机动推钻和有钻杆导向的正反循环回转钻宜大20~30cm;无钻杆导向的正、反潜水电钻和冲抓冲击锥宜大30~40cm;深水处的护筒内径至小应比桩径大40cm。

3.护筒顶端高度:

(1)采用反循环回转方法(包括反循回转潜水电钻)钻孔时,护筒顶端应高出地下水位2.0m以上;

(2)采用正循环回转方法(包括正循环潜水电钻)钻孔时,护筒顶端泥浆溢出口底边,当地质良好、不易坍孔时,宜高出地下水位1.0~1.5m以上;当地质不良、容易坍孔时,应高出地下水位1.5~2.0m以上;

(3)采用其它方法钻孔时,护筒顶端宜高出地下水位1.5~2.0m;

(4)当护筒处于旱地时,除满足(3)项要求外,还应高出地面0.3m;

(5)孔内有承压水时,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若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承压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应先作试桩,鉴定在高承压水地区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的可行性;

(6)处于潮水影响地区时,应高于最高水位1.5~2.0m以上,并须采用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4.护筒底端埋置深度:

(1)旱地或浅水处:

对于粘性土不小于1.0~1.5m;对于砂土应将护筒周围0.5~1.0m范围内挖除,夯填粘性土至护筒底0.5m以下;

(2)冰冻地区应埋入冻层以下0.5m;

(3)深水及河床软土、淤泥层较厚处,应尽可能深入到不透水层粘性土内1~1.5m;河床下无粘性土层时,应沉入到大砾石、卵石层内0.5~1.0m;河床为软土、淤泥、砂土时,护筒底埋置深度应经过仔细研究决定,但不得小于3.0m;

(4)有冲刷影响的河床,应埋入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1.5m;

5.护筒接头处要求内部无突出物,能耐拉、压、不漏水。

灌注桩完成后,钢护筒和钢筋混凝土护筒除设计另有规定外,一般应拆除。

6.干处或浅水筑岛,护筒可按一般方法实测定位;在深水沉入护筒应采用导向架等设备定位,并保持竖直,导向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斜孔护筒,应采用相应措施保证其设计斜度(见本节四)。

7.护筒平面位置的偏差一般不得大于5cm,护筒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1%。

(三)护壁泥浆

第5.2.3条钻孔泥浆由水、粘土(或膨润土)和添加剂组成。

按钻孔方法和地质情况,一般须采用泥浆浮悬钻渣或护壁,除地层本身全为粘性土,能在钻进中形成合格泥浆者外,开工前应准备数量充足和性能合格的粘土或膨润土。

粘土性能要求和需要数量见附录5-1。

第5.2.4条调制泥浆时,应先将粘土或膨润土加水浸透,然后以搅拌机或人工拌制。

冲击钻进时,可在钻孔内直接投放粘土,以钻锥冲击制成泥浆。

调制的护壁泥浆及经过循环净化的泥浆,应根据钻孔方法和地层情况采用不同性能指针,一般可参照表5.2.4选用。

第5.2.5条采用正、反循环回转法钻孔或采用其它方法钻孔时,为了回收泥浆原料和减少环境污染,均应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

泥浆性能指针要求表5.2.4

钻孔

方法

地层

情况

泥浆性能指针

相对密度

粘度(s)

静切力(pa)

含砂率(%)

胶体率(%)

失水率m/30min

酸碱度PH

正循环

回转、

冲击

粘性土

1.05~1.20

16~22

1.0~2.5

<8~4

>90~95

<25

8~10

砂土

碎石土

卵石

漂石

1.2~1.45

19~28

3~5

<8~4

>90~95

<15

8~10

推钻、

冲抓

粘性土

1.10~1.20

18~24

1~2.5

<4

>95

<30

8~11

砂土

碎石土

1.2~1.4

22~30

3~5

<4

>95

<20

8~11

反循环

回转

粘性土

1.02~1.06

16~20

1~2.5

<4

>95

<20

8~10

砂土

1.06~1.10

19~28

1~2.5

<4

>95

<20

8~10

碎石土

1.10~1.15

20~35

1~2.5

<4

>95

<20

8~10

注:

①地下水位高或其流速大时,指针取高限,反之取低限;

②地质较好、孔径或孔深较小的,指针取低限;

③孔壁泥皮厚除正循环旋转冲击的砂类土等应≤2mm外;其余均应≤3mm;

④用推钻、冲抓、冲击方法钻进时,可用粘土碎块投入孔内,由钻锥自行造浆固壁;

⑤若当地缺乏优质粘土,不能调出合格泥浆时,可掺用添加剂以改善泥浆性能,各种添加剂掺量见附录5-1;

⑥在不易坍塌的粘性土层中,使用推钻、冲抓、反循环回转方向钻进时,可用清水提高水头(≥2m)维护孔壁;

⑦对遇水膨胀或易坍塌的地层如泥叶岩等失水率应<3~5ml/30min;

⑧泥浆性能各种指针测定法见附录5-2;

⑨相对密度是泥浆密度与4℃纯水密度之比(过去称为比重)。

(四)钻具

第5.2.6条无论采用何种钻孔方法,对钻机功率、钻锥型式、钻杆截面、钢丝绳规格,泥浆泵泵量、泵压,真空泵真空度,吸泥泵吸量,钻渣气举法的压缩空气的压力、排气量等,应按钻孔直径与深度,地层情况、工期、设备条件认真选择。

第5.2.7条用机动推钻钻孔时,应按地层土壤软硬,颗粒粗细等情况选用适当形式的钻锥。

第5.2.8条冲击钻孔时,应选择提升速度较快、起重能力较大的卷扬机和质量较大的钻锥,钢丝绳与冲击钻锥之间必须设置转向装置并连接牢靠。

钢丝绳应选用同向捻制、纤维芯、柔软、无死折迹痕和断丝者,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2。

第5.2.9条正循环钻孔时,应按钻孔直径、深度、钻杆直径和地层情况等因素计算选择泥浆泵的泵量、泵压和钻锥。

正循环的钻杆截面强度须适应多种因素产生的弯曲应力和扭转应力,对大直径深孔的钻杆宜进行应力验算。

第5.2.10条反循环回转钻钻杆内径宜大于127mm,吸泥泵所需泵量可按水流(泥浆)在钻杆孔内上升流速达到4m/s时计算选择。

反循环采用气举法排渣时,压缩空气的压力与钻孔深度有关,需要的排气量与每小时净出土量、钻杆孔的直径等因素有关,宜计算决定;其风管宜设在排渣管外两侧。

第5.2.11条反循环潜水钻机在旋转钻进不产生反扭矩且钻机本身具有钻进导向片时,则可不用空心钻杆汲渣,而以软管装在钻机顶吸渣钻进。

若钻头放置时产生扭矩,则必须使用空心钻杆连接钻机,作为吸渣和传递扭矩,并由井口钻台承受反作用力。

当潜水钻机本身无导向装置时,虽然用软管排渣,但仍须在钻机中心连接实心钻杆至孔口钻台作为钻进导向用。

二钻孔

(一)一般要求

第5.2.12条钻机就位前,应对钻机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场地布置与钻机座落处的平整和加固,主要机具的检查与安装,配套设备的就位及水电供应的接通等。

第5.2.13条大中桥钻孔时,应绘制钻孔地质剖面图,以便按不同土层选用适当的钻头、钻进压力、钻进速度和泥浆。

第5.2.14条必须及时填写钻孔施工记录见(JTJ071-85附表7-14);交接班时应交待钻进情况及下一班应注意事项。

第5.2.15条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和运行中不应产生位移或沉陷,否则应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回转钻机顶部的起吊没滑轮缘、转盘中心和桩孔中心三者应在同一铅垂线上,其偏差不得大于2cm。

第5.2.16条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应经常对钻孔泥浆进行试验,不合要求时,随时改正;应经常注意土层变化,在土层变化处均应捞取渣样,判明土层,并记入记录表中,以便与地质剖面图核对。

第5.2.17条在河水或潮水涨落较大处钻孔时,应采取稳定钻孔内水头的措施。

第5.2.18条升降钻锥时须平稳,钻锥提出井口时应防止碰撞护筒、孔壁和钩挂护筒底部。

拆装钻杆力求迅速。

第5.2.19条因故停钻时,孔口应加护盖。

严禁潜水钻机和钻锥留在孔内,以防埋钻。

第5.2.20条用冲抓或冲击法钻孔时,为防止邻近孔壁被振动坍塌和影响邻孔已灌注混凝土的凝固,应待邻孔混凝土灌注完毕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开钻。

第5.2.21条使用专用机钻进时,应按钻机操作说明操作。

(二)钻进

第5.2.22条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钻孔,开孔必须正确;具有导向装置的钻机开钻时,应慢速推进,待导向部位全部进土层后,方可全速钻进。

第5.2.23条机动推钻钻进时。

应适当放松起吊钻锥的钢丝缆,钻杆顶端不得降到扶钻平台下面,以防掉钻。

第5.2.24条正循环钻孔开孔时,应先启动泥浆泵和转盘,待泥浆进入钻孔一定数量后,方可开始钻进,进尺应适当控制。

在粘性土中,宜用尖底鱼尾式或圆笼式钻锥,中等转速、大泵量、稀泥浆钻进。

在砂土中,宜用平底圆笼式钻锥,轻压、低档慢速、大泵量、稠泥浆钻进。

在较硬的碎石土中,宜用低档慢速、优质泥浆、慢进尺钻进。

必要时可分两级钻进,即第一级先钻井孔面积中心的一半,至适当深度后,再扩孔按设计径钻进。

第5.2.25条正反循环钻孔(含潜水钻)均应采用减压钻进,即钻机的主吊钩始终承受部分钻具(钻杆、钻锥、压重块)的重力,而孔底承受的钻压不超过钻杆(钢丝缆)、钻锥和压块重力之和(扣除浮力)的80%,以避免或减少斜孔、弯孔和扩孔现象。

第5.2.26条用泵吸式反循环钻进时,钻头应距孔底20~30cm,防止堵塞吸渣口。

在接长钻杆时,应注意使接头紧密,防止漏气、漏水和钻杆松脱。

在硬粘性土中,宜用低速钻进、自由进尺;在普通粘性土中,宜用中高速钻进、自由进尺;在砂土及含少量砾卵石碎石土中,宜低中速钻进、控制进尺,防止排渣速度跟不上。

以上各类土层可采用三翼空心钻锥或带环圈的三翼钻锥或封闭式四翼形括刀钻锥钻进;在软岩中宜采用牙轮钻锥,低速钻进,控制进尺。

第5.2.27条用气举式反循环开孔时,钻杆必须在钻孔内埋入水约6cm,才能扬水排渣,因此,应按设备条件采取适当措施。

气举式反循环在各种土层的转速、进尺控制,与泵吸式相同。

第5.2.28条反循环钻进时,必须注意连续补充水量(泥浆),维持护筒内应有的水头,防止孔壁坍塌。

第5.2.29条用全护法在软弱及粉土地层钻进时,护筒应深于抓土平面1~1.5m;在中等硬度地层中钻进时(N=6~20),护筒应深入抓土平面30cm左右;在紧密的卵石或砾石层中钻进时,须用抓斗预掘到护筒以下20~30cm,再下压护筒,继续钻进。

在硬层(大漂石或风化岩石层)钻进时,宜换用十字形冲击钻锥进行冲击,使硬层破碎,再以抓瓣抓渣。

如硬层较薄必须穿过时,可预掘1~1.5m,再下压护筒,继续钻进。

在粘土及软岩层中钻进时,如不坍方,可不下压护筒。

护筒沉入总深度,应根据土层紧密情况和拔筒力量而定,避免沉入过深而拔不出来。

第5.2.30条用冲抓法钻进时,应以小冲程稳而准的开孔,待锥具全部进入护筒后,再松锥进行正常冲抓。

提锥应缓慢,冲击高度一般为1.0~2.5m;

第5.2.31条用冲击法造孔时,应采用小冲程开孔,使初成孔坚实、竖直、圆顺,能起导向作用,并防止孔口坍塌,钻进深度超过钻锥全冲程后,方可施行正常冲击。

使用冲击钻机钻进时,如遇坚硬漂卵石,宜采用中、大冲程,但最大冲程不宜超过4~6m,操作时应防止打空锤和大松绳。

钻进过程中应及时排除钻渣,并添加粘土造浆,使钻锥经常冲击新鲜地层。

冲击表面不平整的漂石、硬岩时,应先投入粘土夹小片石,将表面垫平后冲击钻进。

冲抓、冲击钻锥起吊和进出孔口时,严禁孔口附近站人,防止钻锥撞击发生人身事故。

第5.2.32条在钻孔排渣、提锥除土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人具有规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及粘度,以防坍孔。

(三)故障处理

第5.2.33条遇有坍孔,应仔细分析,查明原因和位置,然后进行处理。

坍孔不严重时,可回填至坍孔位置以上,并采取改善泥浆性能、加高水头、埋深护筒等措施,继续钻进。

坍孔严重时,应立即将钻孔全部用砂或小砾石夹粘土回填,暂停一段时间后,查明坍孔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钻。

坍孔部位不深时,可采取深埋护筒法,将护筒周围土夯填实,重新钻孔。

第5.2.34条遇有孔身偏斜、弯曲时,应分析原因,进行处理,一般可在偏斜处吊住钻锥反复扫孔,使钻孔正直。

偏斜严重时,应回填粘性土到偏斜处,待沉积密实后再钻进。

第5.2.35条遇有扩孔、缩孔时,应采取防止坍孔和防止钻锥摆过大的措施。

缩孔是钻锥磨损过甚、焊补不及时或因地层中有遇水膨胀的软土、粘土泥岩造成的,前者应注意及时焊钻锥,后者应采用失水率小的优质泥浆护壁。

已发生缩孔时,宜在该处用钻锥上下反复扫孔以扩大孔径。

第5.2.36条遇有钻孔漏浆时,如护筒内水头不能保持,宜采取将护筒周围回填土筑实、增加护筒沉埋深度、适当减小水头高度或采取加稠泥浆、倒入粘土慢速转动等措施;用冲击法钻孔时,还可填入片石、碎卵石土,反复冲击,以增强护壁。

第5.2.37条由于钻锥的转向装置失灵、泥浆太稠、钻锥旋转阻力过大或冲程太小,钻锥来不及旋转,易发生梅花孔(或十字槽孔,多见于冲击钻孔),应采用片石或卵石与粘土的混合物回填钻孔,重新冲击钻孔。

第5.2.38条糊钻、埋钻常出现于正反循环(含潜水钻机)回转钻进和冲击钻进中,遇此应对泥浆稠度、钻渣进出口、钻杆内径大小、排渣设备进行检查计算,并控制适当的进尺。

若已严重糊钻,应停钻提出钻锥,清除钻渣。

冲击钻锥糊钻时,应减小冲程、降低泥浆稠度,并在粘土层上回填部分砂、砾石。

遇到坍方或其它原因造成埋钻时,应使用空气吸泥机吸走埋钻的泥沙,提出钻锥。

第5.2.39条卡钻常发生在冲击钻孔,卡钻后不宜强提,只宜轻提,轻提不动时,可用小冲击钻锥冲击或用冲、吸的方法将钻锥周围的钻渣松动后再提出。

第5.2.40条掉钻落物时,宜迅速用打捞叉、钩、绳套等工具打捞,若落体已被泥沙时埋住,应按前述各条,先清除泥砂,使打捞工具接触落体后再打捞。

第5.2.41条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没有护筒或其它防护设施的钻孔中处理故障。

当必须下入护筒或其它防护设施的钻孔时,应在检查孔内无有害气体,并备齐防毒、防溺、防坍埋等安全设施后,方可行动。

三清孔

第5.2.42条钻孔达到要求深度后,应采用适当器具按表5.5.2的要求检查,符合要求后,立即进行清孔。

第5.2.43条清孔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钻孔方法、机具设备条件和土层情况决定。

第5.2.44条掏渣清孔法是用抽渣筒、大锅锥或冲抓锥清掏孔底粗钻渣,仅适用于机动推钻、冲抓、冲击钻孔的各类土层摩擦桩的初步清孔,掏渣前可先投入水泥1~2袋,再以钻锥冲击数次,使孔内泥浆、钻渣和水泥形成混合物,然后用掏渣工具掏渣。

当要求清孔质量较高时,可使用高压水管插入孔底射水,使泥浆相对密度逐渐降低。

第5.2.45条换浆清孔法适用于正循环钻孔法的摩擦地钻孔完成后,提升钻锥距孔底10~20cm,继续循环,以相对密度较低(1.1~1.2)的泥浆压入,把钻孔内的悬浮钻渣和相对密度较大的泥浆换出。

第5.2.46条抽浆清孔法清孔较彻底,适用于各种方法钻孔的柱桩和摩擦桩,一般用反循环钻机、空气及泥机、水力吸泥机或真空吸泥泵等进行。

第5.2.47条喷射清孔法只宜配合其它清孔方法使用,是在灌注混凝土前对孔底进行高压射水或射风数分钟,使剩余少量沉淀物飘浮后,立即灌注水下混凝土。

第5.2.48条清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论采用何种清孔方法,在清孔排渣时,必须注意保持孔内水头,防止坍孔;

2.柱桩应以抽浆法清孔,清孔后,将取样盒(即开口铁盒)吊到孔底,待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取出检查沉淀在盒内的渣土,渣土厚度应符合表5.5.2的要求;

3.用换浆法或掏渣法清孔后,孔口、孔中部和孔底提出的泥浆的平均值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淀厚度应不大于设计规定;

4.不得用加深孔底深度的方法代替清孔。

四钻孔灌注斜桩

第5.2.49条斜桩钻孔应采用具有钻杆的机动推钻、正反循环钻机或全套管钻机施工,钻杆应比钻竖孔的有较高强度和刚度。

第5.2.50条除钻机本身结构具有钻斜孔性能外,当采用一般钻机钻斜孔时,必须对钻机的承台、机架、钻具等导向和稳定设备采取相应的措施或改装,以保证成孔斜度准确和施工安全。

第5.2.51条斜孔中轴线在不同标高处,其平面位置也不同,放样时,必须与水准测量配合,以确定不同标高处的中轴线位置。

第5.2.52条为保证开孔斜度准确,埋设护筒应准确,长度不宜小于3m,护筒直径只宜比钻锥直径大2~3cm,两端各0.5m处作成喇叭口,使钻锥易于通过。

护筒埋设的斜度宜稍大于设计斜度,应埋筑紧密。

第5.2.53条钻孔深度小于10m时,应在钻锥上面的钻杆上设置直径等于钻孔、长度不小于1.5m的导向筒一个。

当钻孔深度增加时,应适当增设导向筒,防止钻孔偏斜。

第5.2.54条钻架上的钻杆卡口、护筒和导向筒三者的中心应在同一斜度线上,该线的斜度宜较设计的增加1~3个百分点。

第5.2.55条斜孔孔壁较易坍塌,故孔内水头、护壁泥浆相对密度、粘度等指针应比钻竖孔时稍大。

可掺用添加剂以改善泥浆性能。

第5.2.56条斜桩钻孔过程中及终孔时,应对钻孔的斜度、孔径、形状、深度等进行测量检查,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随时纠正、处理。

第5.2.57条斜桩钻孔、清孔方法和要求与竖直桩相同,可按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第5.2.58条斜桩吊放钢筋骨架和灌注水下混凝土时,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吊放钢筋骨架时,应先在孔壁向上凹的半周设置外径等于钢筋骨架保护层厚度的钢管3~4根,或在钢筋骨架上向下凸的半周设置较长的混凝土保护层垫块,以保证设计要求的保护层厚度,并防止钢筋骨架刮坍孔壁;

2.吊放导管时,为防止导管法兰盘与钢筋下端相碰(提升不起来),应在导管下端每5~7m左右设置鼓形导滑筒。

若采用无法兰盘的卡口连接的导管时,导滑筒可考虑不设。

五灌注水下混凝土

(一)机械设备

第5.2.59条水下混凝土一般用刚性导管进行灌注,刚性导管可用钢管制成,导管内径一般为25~35cm。

导管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等试验,进行水密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井孔内水深1.5倍的压力,进行承压试验时的水压不应小于导管壁可能承受的最大内压力

可按下式计算:

(5.2.59)

式中

───导管可能承受到的最大内压力(kPa);

───混凝土拌合物的容重(kN/m3);

───导管内混凝土柱最大高度(m),可按导管全长或预计的最大高度计;

───井孔内水或泥浆的容重(kN/m3);

───井孔内水或泥浆的深度(m)。

第5.2.60条导管上口一般设置储料槽和漏斗,在灌注末期,漏斗底口高出井孔水面或桩顶的必需高度可参考式(5.2.60)计算。

不论计算如何,当钻孔桩桩顶低于井孔中水面时,漏斗底口高出水面不宜小于4~6m;当桩顶高于井孔中水面时,漏斗底口高出桩顶不宜小于4~6m。

当计算值大于上述规定时,应采用计算值。

hc──井孔内混凝土面以上,导管内混凝土柱(计算至漏斗底口)高度(m)

Hw──井孔内混凝土面以上,水或泥浆深度(m);

γc──混凝土拌合场的容重(kN/m3);

γw──井孔内水或泥浆的容重(kN/m3);

P0──使导管内混凝土下落至导管底并将导管外的混凝土顶升时所需的超压力,

钻孔灌注桩采用100~150kPa,桩径1m左右时取低限,2m左右时取高限。

第5.2.61条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应满足导管初次埋置深度(≥1.0m)和填充导管底部间隙的需要,钻孔桩所需首批混凝土数量可参考式(5.2.61)进行计算。

(5.2.61)

式中V──首批混凝土所需数量(m3);

──井孔混凝土面高度达到Hc时,导管内混凝土柱需要的高度(m),h1≥γwHw/γc;

──灌注首批混凝土时所需井孔内混凝土面至孔底的高度(m),Hc=h2+h3;

──井孔内混凝土面以上水或泥浆深度;

──井孔直径(m);

──导管内径(m);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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