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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大八下政治讲义

粤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期末总复习 

第五单元我是中国公民

5.1我们都是公民

1、什么是公民?

中国公民?

P5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比较点

公民

人民

内涵

 公民是法律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外国人

 人民是政治概念,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敌人

范围上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广泛,除包括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指全体社会成员

 凡是人民都是公民,而公民不一定都是人民

2、公民身份的内涵是什么?

P5

1)作为公民,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最重要的特征)

2)作为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

3、如何树立自己的公民意识?

P6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国家的未来需要我们去建设。

因此,树立自己的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至关重要。

第一,要树立国家观念

第二,要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和民主意识.

第三,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良好的公民道德包括:

仁爱守序的社会公德心、诚信宽容的道德品质、协商谦让的道德风尚、尊重差异的道德气度等。

一个国家的真正财富是它的全体公民。

——英奥尔丁顿

“五小”行动的具体内容是:

在家做“小帮手”;在社会做“小标兵”;在学校做“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小卫士”;在任何时候做“小主人”。

5.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谁规定的?

(是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又是谁规定的?

(宪法)P14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以下5类:

(1)公民的平等权利。

即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如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权利。

(4)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

如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儿童权利等。

(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财产和财产继承权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以下三类:

(1)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

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

(2)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

如遵守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等。

(3)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

如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等。

休息日,游客在公园赏花——劳动者的休息权

2怎样理解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P15

第一、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密不可分的。

(1)在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上是对应而存在的。

(2)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

(3)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

(4)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

第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第三、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

如:

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 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P15:

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 依法享有权利P15——是指公民应当依照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依法制止各种侵权行为,使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依法行使权利?

P15——是指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尊重他人的权利P15——是要求每个公民在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因为他人的权利和我们个人的权利具有同等的地位

5、怎样自觉履行义务?

P15

自觉履行义务应该做到:

1)法律鼓励的积极做;2)法律要求的必须做;3)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5.3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       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       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法规(如刑法,民法,立法法等)是子法。

1、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P21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其他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      如何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一、普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

第二、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被宣布无效。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不但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规定国家机关保护公民权利的任务,使公民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

国家权利来自于人民,使公民通过权利的享受赋予的。

凡不是由公民政治权利授予的权利都不是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国家机关必须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保障与维护公民的权利。

我国已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

①立法保障:

立法机关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使公民在保护自身权益中有法可依。

②司法保障:

完善律师制度、法官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2、作为一名公民,如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

P22

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其次,要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总之,我们应自觉行使对公共权利的监督,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关心国家管理事务。

第六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

6.1维护人身权利

◆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P30——是指公民的人身自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地位)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身体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

✧      我国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具体规定的法律主要有: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

⏹       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1)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2)公安司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       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1)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逮捕

(2)公民有犯罪和其他违法嫌疑,需要拘禁的,必须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执行进行

◆     合法搜查:

1)搜查对象范围:

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

2)搜查目的: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3).搜查性质:

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

4)执行搜查的人:

执法机关

5).法律程序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3、怎么自觉维护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P31

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旦受到伤害,要懂得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6.2维护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权?

P37

人格尊严权包括:

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侵犯肖像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1)以赢(营)利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侵权与否取决于是否取得本人同意;

(2)虽未以盈(营)利为目的,但恶意使用公民肖像。

如:

丑化、故意损毁公民肖像和对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注意:

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以及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角度不能视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如某某同学翻越马路护栏行为被拍事件,不能视为侵犯他的肖像权。

名誉权——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

我国宪法规定:

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荣誉权——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称或称号(是一种组织行为)。

如:

“三好学生”、“劳动模范”等,

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姓名权—这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

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

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2、为什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

P38

这是因为未成年分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侵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3、如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

P39

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样,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文明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材料分析题训练

1.八年级学生小文因为偷窃,被学校开除了学籍。

(1)以上行为侵犯了小文的什么权利?

答:

以上行为侵犯了小文的受教育权。

(2)你觉得他应该怎么办?

请为小文出两个主意。

答:

①向教育部门投诉,要求回校读书。

②上诉法院,追究学校的责任,要求回校读书。

2.小杨上学期间勤奋学习,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大学。

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他又应征入伍。

在部队,他刻苦训练,积极钻研专业技术,多次荣立三等功.复员后,他积极投身地方的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

在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他当选为区人大代表。

在家里,他孝敬父母,他的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

(1)在这一案例中,小杨享受了哪些基本权利?

履行了哪些基本义务?

答:

小杨享受的基本权利有:

受教育权、荣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劳动权。

小杨履行的基本义务有:

受教育义务、服兵役义务、劳动义务、赡养父母义务。

(2)结合上述案例,说明公民应怎样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答:

公民应这样维护权利:

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比如小杨他做出了杰出贡献,被当选为人大代表。

公民应这样履行义务:

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比如小杨上学期间,勤奋学习;在部队,他刻苦训练,积极钻研专业技术。

3.材料一: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材料二:

我国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均特别写明“以宪法为根据制定本法”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材料三:

我国宪法规定: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以上三则材料分别说明了宪法的什么问题?

答:

材料一说明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材料二说明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材料三说明我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从材料所说明的问题,可以看出宪法的地位如何?

答:

可以看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3)宪法的地位对我们青少年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答:

作为公民,我们青少年要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其次,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我们虽然年纪尚小,但也要积极关心国家管理事务。

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所了解到的社情民意,提出我们对社会管理的建议。

4.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党政高层领导贪污受贿犯罪的打击力度,陈希同、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张国光等一批腐败高官纷纷落马,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有的甚至被判处死刑。

(1)上述案例体现了一个什么观点?

答:

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2)上述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答:

①每个中国公民,都享有中国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也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承担义务。

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②作为公民,我们享有平等的权利,公民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无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普遍百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③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并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公民。

5.中学生小旺到新转来的同学小松家串门,无意中听到小松父母的谈话,得知小松在上初一时曾因患肝炎休学一年。

后来小旺在与同学聊天时,将小松的这一秘密告诉了大家,同学们得知后议论纷纷,不少人因此疏远小松。

小松为此感到十分孤独、痛苦。

小松要求小旺赔礼道歉,但小旺觉得小松生病休学是真事,并非他捏造出来的,自己没有错。

小松则认为,小旺的行为泄露了自己的私人隐私,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1)是什么原因导致小松如此孤独、痛苦?

答:

因为小松的隐私被泄露,同学们议论纷纷,不少人疏远小松。

(2)小旺的想法有道理吗?

为什么?

答:

小旺的想法是错误的。

因为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传播他人的隐私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

小松犯肝炎休学一年虽然是真事,但它却是小松不愿公开的私人信息,即个人隐私。

小旺虽然没有捏造事实,但将别人的隐私泄露出来,给小松带来了不良影响,使他精神受损,理应承担责任。

(3)面对这种情况,小松应该怎么办?

请你帮助小松出出主意?

答:

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

小松首先应该与小旺协商,要求小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或向老师反映,要求老师主持公道;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旺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6.北京某影业公司在拍摄《背起爸爸去上学》时,根据剧情需要一张遗像。

剧组人员在拍摄当地相中一位农家妇女,称需要其一张标准像,并付给5元钱作为报酬。

电影拍完放映时,这位妇女发现其照片是作为一幅遗像挂在主人公的家里,于是小镇哗然,给其一家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

后来该妇女将影业公司告上法庭,获赔9000元。

(1)该影业公司侵犯了这名妇女的什么权利?

答:

该影业公司侵犯了这名妇女的肖像权。

(2)为什么该影业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

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该影业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照片作为遗像悬挂,并给这位妇女带来不良影响,损害了她的名誉,使她精神受损,因此应该给予赔偿。

7.正在上初二的中学生小芳家庭出现了变故,妈妈因与爸爸赌气而离家,不知去向。

爸爸又常常出去赌博而不做工养家,也不管小芳的生活。

新学期要开学了,小芳向爸爸要书本费,爸爸不但不给,还训斥她:

“义务教育不是不收费吗?

怎么又要我给钱!

上学要花钱,就别上了,你也不小了,就去打份工,挣钱养家吧。

问:

(1)小芳的爸爸这样说对吗?

为什么?

答:

小芳的爸爸这样说不对。

小芳正在上初二,属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阶段。

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但免收的只是学费,目前我国还做不到免收学生的一切费用,所以小芳要交书本费,家长应当负担,小芳爸爸不给是不对的。

(2)如果你是小芳,为了争取读书的机会,应该怎样说服自己的爸爸?

答:

小芳不能放弃受教育的机会,应该用法律与爸爸论理,批评爸爸的错误观点,说服爸爸出钱,保证自己继续上学;如果还有困难,应当请老师、亲友甚至法律工作者做爸爸的动员工作;实在无效还应诉诸法律,保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如果确实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爸爸拿不出钱,交不起书本费,可以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或者申请学校免收书本费。

8.2004年5月16日,刘某去某商场购照相机,发现一种照相机标明产地是日本,即花1900元购买了一台。

当刘某拿回照相机后,见该照相机说明书记载原产地是台湾,于是找到商场要求退货。

问:

(1)该商场侵犯了顾客的什么权利?

答:

侵犯了顾客的知悉真情权。

(2)刘某应该怎样办?

答:

刘某首先应用法律知识同商场讲道理,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则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向消委会投诉,请求消协出面调解;或者向工商机关投诉和举报。

9.周某在万中电器店买了一部价格为1350元的手机,刚用六天,手机的天线就脱落了,他拿着手机到店里商量退换。

该店态度非常蛮横,称售出的货品一概不退,周某万般无奈中让该店保修,该店又说没有配件,当时在场的一名副经理还用侮辱性的语言说周买得起手机用不起。

周某回家后和朋友吕某、张某说起此事,商量该怎么办。

吕说:

“这年头对这样的事找哪儿都白搭,谁也不会管,只有自己解决,出这口气。

”于是,周、吕、张三人手持木棒到万中电器店一通乱砸。

问:

(1)周某这种做法对不对?

为什么?

答:

周某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他不但不能保护自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会使自己走向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

(2)他应当通过哪些途径解决这件事?

答:

他应该运用正确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可以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协出面调解;

也可以向工商机关投诉,请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电器店的法律责任。

6.3保护个人隐私

1、什么叫个人隐私权?

P44

个人隐私权:

是指公民希望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为什么要尊重别人的隐私?

P44

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

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3.怎样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1).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要到处宣扬。

2).学会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权。

4.怎样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尊重他人的隐私包括:

1)未经同意,不私自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2)不私自闯入他人住宅;3)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等。

5.保护隐私等于自我封闭吗?

NO,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为了使自己健康成长,我们应该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分享快乐与苦恼,困惑的时候,应及时与老师、家长或者亲密的朋友沟通,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经验和支持。

第七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7.1维护受教育权

1.所谓受教育权——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2、为什么说,受教育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P51

1)就从我们个人的角度看,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

受教育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权利。

2)从国家的角度讲,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多作贡献,所以,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3、什么叫义务教育?

包括哪两个阶段?

共几年?

P51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小学)和初级中等教育(初中)两阶段。

时间跨越度九年,所以也叫“九年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有哪几个特征?

P52

义务教育有三个特征:

1)免费性;(免除的是我们的学费,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个人和家庭仍需要承担必要的书杂费)

2)普及性;(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及少年入学就学,剥夺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3)强制性;

5、 我们如何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呢?

P52

1)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2)我们要珍惜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①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

②自觉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7.2、维护财产权

1、什么是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

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是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得的财富,包括:

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

2、什么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P60

财产所有权即——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处分——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

3.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

①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

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防害、请求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

②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4、财产继承包括哪两种方式?

法定继承的含义、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及原则怎样?

遗嘱继承?

P61

1)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的。

2)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

3)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的原则

①一般均等原则(平均原则).: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均等;

②照顾原则:

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③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④协商原则.:

是指法定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5.遗嘱继承

1)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赠:

——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我国继承法,遗嘱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第一:

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

任何形式的遗嘱都要保留法定继承人中,未成年子女和无劳动能力人的财产.

第二: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相关概念:

被继承人——是指遗留财产的死者

继承人——指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不包括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

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

方式

 

 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

 由被继承人所立

的有效遗嘱获得

继承

顺序

 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分配

原则

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平均分配遗产

 

遗嘱人可指定由法

定继承人中的一人

或数人继承,其他

继承人被排除在外

 

被继承人的行为能力

 无论被继承人是否有

行为能力,他的遗产

都可被继承;

 被继承人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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