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球公务员考试讲座讲义申论热点追踪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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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球公务员考试讲座讲义申论热点追踪1

商业拆迁

【背景资料】

济南市槐荫区拆迁户胡振举说:

“我并不反对自家的房子在必要时为城市建设让路,但不能让一部分人打着公共拆迁的幌子进行商业操作。

”2003年胡振举家的房屋被拆迁,但原址并没有像当初“规划’,那样用于公路拓宽,相反却盖起了6间对外出租的营业门市房。

说起这个经历,胡振举很激动,对记者说有一种受骗的感觉。

我国东部一个海滨城市进行旧城改造,虽然建设的是生活住宅,但却规定不准回迁,把被拆迁人安置到距市中心近10公里的郊区,给生活、工作等都带来很大不便,被拆迁人怨声载道。

当初,为了让路于城建需要,许多普通群众举家搬迁。

但当他们发现受到愚弄以后,愤怒地发问:

“为什么不能实事求是地告诉我们真相,为什么不能实事求是地对我们进行补偿?

”所谓社会公益性是来源于公众的利益,应直接造福于民众,而不是首先造福于商人,千方百计“绕道”公共利益谋取商业利益无异于犯罪。

新华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王志、张晓晶),在由城市拆迁引起的群众信访和诉讼案件中,拆迁补偿标准一直是争议的焦点。

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避免曾经有过的拆迁补偿标准政府“一言堂”情况的出现。

有关专家指出,拆迁补偿应当更多倾听拆迁户的声音。

据了解,尽管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12“土政策”作为城市拆迁“法律”的并非一地,很多地方都“因地制宜”地制订了本地拆迁工作的“条例”、“办法”等。

游戏规则的纷繁复杂,造成问题频出,纠纷不断。

2002年,全国约有90%的土地没有进入市场交易,而在2001年,国务院就出台了经营性用地必须进行招标的文件。

2002年,全国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1.14万件,涉及28410.08公顷土地。

【内容概括】

在多数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中,拆迁大都冠有“旧城改造”、“城市绿化”、“公益事业”等名义,然而真正因公共利益拆迁的却在少数,开发商与一些政府部门一起,假借“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拆迁之实,严重损害了被拆迁者的利益,引发社会矛盾,同时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原因】

1.权利不对等。

政府借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旧城(村)改造”之名,却实际上审批商业建设项目。

在这一过程中,被拆迁人的权利被漠视,政府未经原住地居民的同意就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

至于为什么要拆?

什么时候拆?

补多少钱?

安置到什么地方?

作为个体的被拆迁户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2.信息不对称。

经济不断发展,地价也不断攀升。

这块地究竟值多少钱?

开发商要比居民清楚得多。

3.补偿标准偏低。

补偿款让大多数中低阶层的居民无法在原地买到同等面积和保持同等生活质量的房屋。

目前,对城市拆迁户依法进行补偿的相关法律必然要进行相应修改。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办法及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或规定,但至今没有具体见到评估办法,安置补偿标准也不统一,难以操作。

【对策】

1.各级政府要处理好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有关利益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坚决纠正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等导致的大拆大建行为。

2.各级政府严格依据城市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拆迁规模,不得随意改动规划扩大拆迁规模。

3.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房屋拆迁程序,加强对拆迁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拆迁行为。

4.耕地是广大农民生存生活的基础,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拆迁过程中占用耕地要经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给农民合理补偿。

5.各级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

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审批程序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滥用职权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故意拖欠挤占挪用拆迁补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观点声音】

在一片田野和荒地上建起一座现代化的繁华都市,无疑是一件引以为傲的成绩。

但与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档建筑群相对,成片低矮的周转房,已成了高新区另一观。

这些房屋不仅位处偏远,往来通行不便,而且质量低劣,大多有严重安全隐患。

拿了一次性土地补偿费,以及一万多元青苗费,从此告别赖以为生的土地。

颠沛流离的生活接踵而至。

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城市拆迁本不可避免,但违法拆迁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作为普通百姓的家庭命脉,房子承载了太多的东西。

很多拆迁户并没有因为拆迁而改善居住条件,相反却越拆越穷。

拆迁使富裕起来的居民再次沦为城市贫困户的现象值得关注。

拆迁是当前群众上访比较多的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

有人说,这位中国巨富是被普通市民搬倒在拆迁的陷阱中。

有专家警言:

拆迁问题已与三农问题同样严重。

土地是现实中最大的金矿,中国最早的几批富豪,不少是因这座宝藏而塑成的金身。

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中国经济的转型中曾经也必将继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对其他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至今还没有其他产业可以代替。

但是,在房地产业和城市化进程一路高歌猛进的情况下,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队,拆迁纠纷的背后,更是暴露出了严重的制度漏洞。

在这些漏洞中,地方“土政策”和随意性的“优惠政策”,无疑是在拆迁矛盾中,借“公共利益”进行“商业拆迁”是一个关键的诱因。

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借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名;二是借“旧城(村)改造:

之名。

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权利不对等造成利益争议。

其一、被拆迁人的权利被漠视,政府未经原住地居民的同意就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其二,无对等的谈判机制,为什么要拆?

什么时候拆?

补多少钱?

安置到什么地方?

作为个体的被拆迁户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其三、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款让大多数中低阶层的居民无法在原地买到同等面积和保持同等生活质量的房屋;其四、司法救济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

于是,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以行政权力名义进行的暴力拆迁便屡屡出现。

部分法律专家认为,要根本解决拆迁引起的诉讼纠纷最终还要靠完善的法律法规。

目前,对城市拆迁户依法进行补偿已经列入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相关法律必然要进行相应修改。

他们反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办法及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或规定,但至今没有具体见到评估办法,安置补偿标准也不统一,难以操作。

拆迁入与被拆迁人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应该平等协商,没有强买强卖的道理。

政府部门更不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充当开发商的代言人。

政府对城市房屋拆迁制定补偿标准,影响了城市房屋拆迁的市场化进程。

政府必须转换角色,把拆迁补偿推向市场。

政府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管,但不能剥夺中介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越俎代庖。

春运票价听证

【背景资料】

每年春节期间,运输部门都会提高客运价格,以火车票价为例,近几年票价上浮的幅度为硬座15%,其他席别20%。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节日,节日期间身处不同地方的人们总要回到家中和亲人团聚,子女看望父母,兄弟姐妹畅叙离别之情,一家人商量全家重大决策……这种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所特有的,其中包含了很多诸如尊重老人、增进友谊的功能。

在春节期间回家团聚的群体中,数量最大的是进城务工的农民以及在外读书的学生,这些人的收入较低或没有固定收入,车票价格上涨对他们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据有关媒体报道,2001年1月4日,铁路春运票价上浮方案出台,2001年铁路春运票价不但上涨幅度大大超过前一年,最高达40%,涨价时间也成倍增加,2000年是10天,2001年节前节后相加达31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3条规定:

“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价格决策听证是政府规范定价行为,听取社会意见的一个重要举措。

价格的决策权在政府部门,听证只是政府价格决策诸多环节中的一环,价格决策部门是否批准调价方案,除了要充分考虑听证代表意见外,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多方面因素。

因此,不能误认为听证会就是决策会。

【内容概括】

春运期间,乘坐火车的需求量急剧增加,铁路经营者要求客运票价涨价,但消费者反对涨价,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这对矛盾既尖锐又涉及面广,解决不好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甚至可能影响到政局的稳定。

【原因】

1.部门利益和垄断地位。

铁道部门有大量的员工,有部门独立的利益。

火车票涨价能够实现增收,增加内部福利。

加之铁路行业处于垄断地位。

与消费者不对等的地位使之有能力实现单方涨价。

2.成本增加。

春运期间,由于超负荷运作,铁道部门的成本会增加,增加的成本当然是落到消费者头上。

3.市场供求变化。

春运市场,供不应求,价值规律使票价上调也是应该的。

同时,增加的收入还要弥补淡季时供过于求的损失。

4.消费者则认为,春运时增加的客运量会使铁道部门增收,足以弥补淡季的损失和成本的增加。

同时,春运时的服务质量最差,却要涨价。

这是让消费者用更高的价钱买更低质量的服务,让人无法接受。

【对策】

根据经济学原理,价格本来是由市场形成的,但目前我国的铁路行业还是垄断的,它没有市场,没有竞争,因而形不成合理的价格,因此,有必要用价格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定出较合理的价格,化解铁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

1.各方面的代表都要参加、尤其是利害相关人,包括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各相关政府决策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代表。

在代表的名额分配上应特别注意民工、考生和弱势群体代表的名额,因为在春运期间客流量最大的群体是这些人。

2.铁路经营部门要提出可靠的、可信的(经权威会计事务所审定的)成本资料和涨价方案等听证会的基础材料,并提前发给每位听证会代表,以便代表了解、研究,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或提问,只有明明白白的账目,才能让消费者信服。

3.政府决策部门在听取代表意见后,在决策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充分考虑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尤其是春节回家的农民工;

②要有利于铁路形成运输经营的良性循环;

③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

④要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

4.听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要求程序上公开、透明。

【观点声音】

春节期间整个市场都非常活跃,铁路人流增加、货物运输增加,收入本来就增加,铁路部门应该全面考虑获得的利益,不应该只从票价上看收入。

客观反映消费者的意见主要看消费者代表怎样选定,能不能代表大众,如果代表是有关部门内定、指定,就很难代表大众的意见。

铁路部门官员认为,在竞争的市场中,左右火车票价的决定因素应该是“需求定律”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变动。

春运期间,乘坐火车的需求量增加,在铁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合理涨价无可厚非。

同时,每年春运期间客流都在短时期内突然集中,形成高峰。

为此,运用价格杠杆才能有效地调节客流(铁路部门的术语“削峰填谷”),缓解春节期间的客运矛盾。

几年来,全国各地举行过数千次的各类价格听证会,但全是要求涨价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要求降价的一个没有,对价格质疑的消费者或消费者团体作为申请人的一个没有。

价格听证制度的进步意义显著,已成为决策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但从实际情况看,听证的主动权过于集中在职能部门,民意很难影响决策。

春运价格上涨,反映出的不仅仅是铁路部门的问题,深层次的是政府的作为问题。

因而,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听证制度,在制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及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多听一听民众的声音,多把一把民众的脉搏,多问一问民众的意愿。

通过听证会,把利益相关人引入政府的价格决策程序,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国价格决策的民主性。

在政府价格决策部门主持下,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方与利益相关人共同参与论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听证会代表共聚一堂,可以平等、自由和充分地发表其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意见,建立起一种崭新的利益相互制约机制。

而决策部门通过这种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必将有利于决策科学性的提高。

在这些意义上,可以说听证会的价值远远超出了如何定价本身。

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公开性原则要求,制定了从发布听证会公告、听证代表选取、听证程序报道等一整套公开程序,表明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的决心,展示了政府对政务公开模式的积极探索。

价格听证从宪法角度说,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种制度。

凡做出可能要影响他人权利的决定时,决定方有义务听取他人的意见,这是最起码的民主制度。

至于听证之后最终怎么决定是另外一个问题。

听证会必须保证有利害相关人员参加。

比如铁路春运票价的听证会,一定要有在春运期间乘坐火车的消费者参加;二是主持听证者应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之外的第三方;第三,铁道部门有义务说清提价的理由,把账算给老百姓听,不能简单地说亏损就提出要涨价,要说清什么地方亏,亏多少,提价后能不能补回来。

听证的过程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记录下来,在决策中考虑这些意见。

价格听证目前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走入误区。

价格听证会只是国家决策机关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正确的采纳,不正确的放弃,并不意味着有几个人在听证会上说不该涨价就不涨,开了听证会就不涨价,该不该涨价政府拥有最终的裁量权,由政府来决定。

当然如果政府通过听证后做出的决策不合理,通过媒体的报道人们也能看得到,各方面的意见还会进一步反映上去。

听证制度好就好在公开和透明,促使政府做出正确的决定。

听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有了几百年历史,非常成熟。

在美国学校处罚一个学生都要听证。

从法律角度讲,听证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非常有效的制度,它以程序上的公开、透明保证决策上的更加客观和公平,他说:

没有听证制度之前,一些垄断行业拿出的涨价方案很难避免随意性,因为这些涨价方案只面对上级管理部门。

而有了价格听证制度,垄断行业再拿方案就会很慎重,因为这个方案要面对全国的消费者和上级政府机构。

从公共关系的角度看,听证制度是沟通经营者、消费者和决策机关的很好渠道。

不听证,铁路部门硬涨价就没有群众基础,难以赢得消费者的理解,还会引起社会矛盾。

通过听证会告诉消费者为什么要涨价,双方有了沟通就会减少矛盾。

从加入WTO的角度讲,WTO的原则很重要的方面是公开透明、打击垄断。

所以备受社会关注的这两次公路和铁路客运票价听证会,在中国的民主法制进程中具有标志性。

老龄化问题

【背景资料】

在国际上,一般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的社会、或者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社会叫做老龄化社会。

新华网大连7月15日电,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李本公指出,我国老龄化社会呈现5个突出特点:

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高龄化趋势显著、“未富先老”“空巢”老人迅速增加、农村养老问题严重。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速度明显快于已进入现代化、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时,这些国家人均GDP已经达到5000到1万美元以上,也就是先富后老;而中国目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刚刚超过1000美元,属于未富先老。

在经济水平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应对老龄化将会给我国带来许多问题,整个社会的消费结构、劳动力总量、社会保障等都面临巨大变化和挑战。

庞大的老年人口中,70岁以上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很高,无疑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未来10年内是老龄人口激增到来之前总抚养比较低的时期,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务之急。

【内容概括】

20世纪末,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今后我国老龄化人口数量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也将越来越大,而我国养老基础性保障机制薄弱,尤其在广大农村,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面对如此之多的老龄化群体,如何解决养老问题正越来越严峻地考验着整个社会。

对大多数的老人而言,安度晚年是可以享受到的,然而有部分老人却无法得到保障,他们可能面临四种侵害:

一是身体侵害。

部分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并且得不到子女的照顾,生活十分艰难。

打骂、遗弃、杀害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精神侵害。

社会上一些人不能礼让、尊重老人,造成对老人的精神损害。

三是社会侵害。

随着年龄的增加,老人们的分辨能力也在下降,一些人趁机蒙骗老人。

四是物质侵害。

子女和亲属强占住房、争夺财产事例在各地多有发生。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低保的实施,使物质侵害有所缓解,但仍不容忽视。

【原因】

1.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展计划生育前后,中国经历生育高峰。

那段时期出生的人,现在逐渐进入老年阶段。

中国从1999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4年老龄人口将达到2亿,2026年达3亿,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之后一直维持在3亿—4亿的规模。

2.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从而全国出生率维持在低水平。

一对夫妻只能生一个孩子,一个家庭可能出现四个老人、两个中年人和一个儿童,使全国的平均年龄比较高。

【对策】

1.制定和完善养老法规,据此在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中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社区在养老中应当发挥积极性协调角色,关爱老人,建立老年人俱乐部、老年人协会,保障他们晚年基本生活资料并丰富文化生活。

3.在广大农村,养老更容易出现问题,中央和地方可以建立农村养老专项基金,为广大老龄化群体提供晚年生活和生存基本保障。

4.在广大农村,应当更新“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老人也应自立自强,对自己的养老问题未雨绸缪,有所准备。

【观点声音】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老龄化速度快,具有突发性,超前于工业化和现代化。

目前已经老龄化的发达国家在它们变老之前已经变得富裕了,在这期间它们积累了资源并设立了体制以应对这一变化。

而中国尽管有了各种进步,但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社会保障薄弱的重点在农村,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

要尽快使尚未脱贫的农村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农村老龄人口多属贫困人口,他们应当参与脱贫开发活动。

此外建立养老院,适当的加大投资,推迟退休年龄,这些都是解决的方法。

在农村一方面继续发挥传统家庭养老的优势,另外尽快推进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控制的比较严格,婴幼儿比重逐渐减少,使老年人口相对增加。

其次,随着生活条件以及医疗条件的改善,老年人的寿命也逐年延长,所以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比较快。

助学贷款

【背景资料】

贫困大学生上学的“救急钱”——国家助学贷款在今年走入申贷两难的困境。

记者近日从不同渠道证实:

由于毕业大学生还贷情况不佳,贷款风险凸现,部分高校的助学贷款已经暂停。

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部门2004年1月19日联合发布通知也间接证实了这一情况,通知明确提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不能擅自停办。

对辖区内已经被停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高校,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采取积极妥善措施尽快恢复。

记者从北京部分高校的学生贷款管理部门了解到,今年除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三所知名高校,大部分学校的助学贷款都处在暂停阶段。

即使上述三所学校,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名额每所学校也控制在100名学生。

在北京,助学贷款在曾经的主要承办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下属各支行基本上已经暂停。

“我们没有正式的文件,但实际上今年各支行都没有审批新的助学贷款了。

”工行北京一个支行专门经办助学贷款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1999年开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从去年到今年陆续进入首批贷款的还贷高峰,但是,这项单纯依靠学生个人信用作为条件的商业性质贷款正因为还贷记录不佳而动摇着银行开办此项业务的信心。

【内容概括】

为帮助高校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出台了助学贷款政策,但由于毕业大学生还贷情况不佳,加之银行缺乏有效的贷款跟踪管理措施和防范无担保贷款风险的手段,部分商业银行担心发放的助学贷款无法收回,致使国家助学贷款走入申贷两难困境。

【原因】

1.日前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加上学生毕业以后流动性比较大,商业银行又缺乏有效的贷款跟踪管理手段和防范无担保贷款风险的手段,因此:

部分商业银行担心发放助学贷款收不回来,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2.由于国家助学贷款笔数多,金额小,另外学生在校期间不支付贷款利息,但银行仍要垫交有关税费,因此银行开办此项业务成本高收益低,导致主动推进不够。

【对策】

1.学校应加强宣传,增强学生的诚信观念,教育大学生维护个人信用并不仅是个人的事,更应明白今天的大学生还肩负着改善整个国家信用状况的历史使命。

把诚信教育纳人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体系,使大学生及早树立良好的贷款求学意识和如期还贷意识。

指导教育学生充分认识借款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通过教学、专题活动、试卷问题、知识竞赛、特邀专家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

加强引导与管理,教育学生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名誉,提高大学生群体的综合素质,使其在就业后能够自觉履行还款职责,成为具有良好诚信的公民群体,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的氛围起到表率作用。

2.鉴于借款大学生毕业后流动性相当大的特点,鼓励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搞生源地贷款助学,直接面对学生家长发放或由学生家长担保的作法。

开展生源地贷款助学。

所谓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就是大学生在其户口所在地办理的一种贷款业务,由农村信用社具体经办,各级财政贴息50%,学生自负50%。

3.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电子化系统管理,实现学校、银行间联网。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回收、变动等流程实行计算机管理,并配合银行建立学生个人信誉卡。

贷款经办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纳人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内、银行间及高校联网。

4.公安部门中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换发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实现身份证号码终身惟一化,并协助银行查找违约借款学生工作和居住地址。

5.各用人单位和银行、海关、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在录用、发展新型金融业务、出入境验放等业务时,应查验银行、教育系统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

【观点声音】

毫无疑问,还贷记录不佳是助学贷款遭遇瓶颈的直接诱因,并导致从去年9月份以来,高校和银行在贷款问题上僵持。

和房贷、车贷等担保贷款相比,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这种贷款风险是最大的。

在社会信用系统还不完善,法律诉讼义往往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一般商业银行都不会主动去做这种贷款。

更何况现在银监会对新增不良贷款控制非常严格,银行甚至要求新增贷款风险是零。

如果因为助学贷款形成几百万不良资产,作为一个支行是无论如何也承受不了的。

对银行来说,办理和管理一笔几千元的贷款同—笔几十万的贷款是一样的。

助学贷款的特点是金额少业务量大,造成这种贷款的成本高,利润低,另外就是追讨麻烦。

大学生毕业后分到五湖四海,银行业务员催几十个几百账户还贷是很麻烦的,何况有时候还不知人的去向。

国家有关部门也曾制定过针对此项政策性贷款的约束条款:

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贷款银行定期在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

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法律责任。

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不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法、不守信用的学生,也要记录在案,将来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但是实际情况表明,上述措施的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

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被银行认为是风险保障条款的政策后来被取消了,助学贷款风险基本上由银行独家承担。

由此造成的后果是,贫困学生为交不了学费发愁、学校为银行不批贷款着急、银行为形成新的不良贷款而忧心忡忡。

要控制风险,信用贷款只能转为担保贷款、恢复助学贷款必须要有担保这个前提。

最简单的就是学校提供担保。

如果说学校不是担保要求的合格主体,大学还有法人性质的校办实体可以提供担保。

而大学方面则表示,学校可以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并协助银行督促学生偿还贷款,但不能承担学生违约造成的损失,因为贷款合同的两个主体是银行和学生,而非银行和学校。

双方就这么僵持着,谁也不肯让步。

大学生负起应有的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国家积极鼓励大学生使用信用贷款完成学业,同时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教育大学生维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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