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pp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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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ppt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ppt
【篇一:
海上运输法】
海上运输法
注:
cml:
chinamaritimelaw
cmc:
chinamaritimecode
均代表中国海商法
第一章:
海上货物运输法概述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一、海上货物运输的地位与作用
(一)、优势
1、运量大:
多种船型(巴拿马型、超巴拿马型)
2、运费低:
运用天然航道,成本较低
3、通货能力强,陆空无法到达时可达
海上运输的优势
(二)、不足
1、风险与危机加大:
海盗猖獗,入海口少,马六甲海峡为中国海运咽喉
2、海洋污染加重
(三)、大型船舶公司:
马士基、msc
二、海上运输的组织和进行
1、商船合一——商船分离(即海上运输与贸易分离)
2、海上货物运输:
班轮运输:
散货为主,船公司占优势。
四固定,一负责
租船运输:
双方协议合同为主,提单并不如班轮重要
四固定——运价、航线、船期、港口
一负责——承运人负责装卸货物,因此船费中包括了装卸费用,班轮运输合同也不涉及装卸条款
班轮运输:
提单是重要凭证,付款赎单。
船东地位占优势
租船运输:
一切以合同为核心,提单为辅助。
双方地位对等
承运人责任区间:
班:
与所用的贸易术语有关以及术语的延伸变化有关
租:
以装卸条款为依据
承运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班:
对善意第三人以提单为准,承托双方以合同为主租:
以合同为主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法概述
一、起源与发展
罗德法——中世纪三大海法——清末修律
二、分类与法律渊源
1、我国没有海上运输法典,纳入《海商法》第四章
2、分类:
纵向:
海上运输管理
横向:
海上合同法(国内/国际)
国际:
cmc
国内:
《合同法》、《民法通则》
国内沿海: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3、传统公约:
侧重保护承运人的利益,特别是《海牙规则》;《鹿特丹规则》把承运人的利
益保护降至最低
三、现代化
1、现代立法趋势:
(1)、承运人责任加重,表现在传统的对承运人法律规则的削减
a、货损货差的索赔时限减少
b、过失免责削弱
c、最高责任限制降低
(2)、大量新规则出现
a、集装箱运输大规模出现、相关规则应运而生
b、电子提单的出现,但该提单的成本高昂,尚不普及
(3)、国际统一立法的发展eg:
《鹿特丹规则》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管理法
一、海运经济法
1、主要内容:
规范海运市场,促进本国航运业发展a
2、我国没有此专门法律,但cmc中有(eg:
沿海运输权);进行政法干预是为了促进
本国出口与经济,刺激本国造船业发展
3、国家采取的鼓励措施
a、税收减免
b、国家直接参与航运业(eg:
中远)
c、保留沿海运输权
d、通过双边条约为国内市场留出份额
二、海上安全法:
1、专门法律:
《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主要内容:
3部分——船舶登记(我国为登记对抗)——船舶安全——人员管理船舶登记——cmc第五条《船舶登记管理条例》
船籍:
船舶登记国的国籍,即船舶的国籍
我国是严格登记制,而非开放登记制(只需交钱即可)
船旗:
船舶国籍国的国旗
方便旗船,又称无国旗船,许多国家不准其进入管辖范围。
公约对这样的船,主权国
家的军舰可有登临权和追逐权
船级:
船级社签发的船舶级别
船级社非行政机关,只是一个类似公证的机构,负责鉴定。
因此,船级社给出错误的
船级导致托运人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它仅收取少量鉴定费,需其负责有失公平。
要其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责任也不妥
船舶安全:
《联合国国际人命安全公约》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
人员管理:
stcw公约:
关于船员培训,发证,值班,考核
eg:
配备船员,资质
三、防止船舶污染的法律
1、fsc(flagstaycontrol)船旗国管辖
psc(poutstaycontrol)港口国管辖
主要方式
eg:
托里海利号漏油事件船旗——港口
之后签订了marpol公约《防污公约》
3、《国际海洋公约》是一般性原则公约
我国有《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二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概念与特征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口运至
另一港口的合同。
由此可知三要素:
a、主体:
承托双方当事人。
一方为托运人,另一方是船公司,或光船出租人。
客体:
货物(海商法意义)
内容:
海上货物运输行为引起的双方的权利义务
b、特征
双务合同:
双方互负权利义务
有偿合同:
看对价关系
直接涉及第三人:
涉他合同。
第三人是提单持有人,最后的被背书人。
提单持有人
可背书转让,因此他不一定是收货人
要式合同:
要具备一定形式要件,即书面合同(cmc43)
我国仅对航次租船合同强制要求订立书面合同
其他的是“可以”订立书面合同
强制性:
主要表现在班轮运输中
班轮运输的承运人是公共服务主体
二、分类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国际:
提单为运输单据,适用《海商法》
国内:
运单为运输单据;适用《水路运输规则》
以停靠港口所在地不同划分
2、班轮运输合同和租船运输合同
租船运输:
分为承租(《海商法》第四章)、光租和期租(《海商法》第六章)
班轮运输:
四固定,一负责
区别:
前者承担运输的是私人承运人,后者的主体是公共承运人
运载权:
前者由承租人同意后方可;后者由承运人决定
在班轮中可使用替代船,租船不可
运费:
班轮是垄断价格,租船是竞争价格
航线和期间:
班轮有固定航线与船期,租船由双方协商
法律关系的调整:
班轮中主要由法律来调整,包括三大公约
租船主要由合同调整,由约定依约定
费用和风险的承担:
租船中都由合同决定
班轮中承运人一般负责装卸费用
航次租船与市场的小知识:
coa:
contractofaffreightment
包运合同:
将货物分期分批运至指定的港口。
类似于连续单航次合同。
区别在于包运合同中的承运人可用不同的船舶,而另一种不可。
这一方法可使出租人获得更多货源,用于大宗货物
tct:
time—charter—trip
航次租船
波罗的海海运交易所
bfi:
波罗的海日运价指数
bdi:
波罗的海单散货综合运价指数
它由三个指数组成:
bsibpibci
bsi:
灵便型船指数
bpi:
巴拿马型船指数
bci:
海杂型船指数
这两者是该交易所发布的指数,是世界航运业的晴雨表。
海运市场:
纽约、伦敦、东京等比较有影响力
三、散货运输合同,件杂货运输合同和集装箱货运输合同
散货:
运输时没有包装的货。
eg:
粮食、煤
件杂货:
包装成件的货物,可计数的
两者区别:
发生货损时,承运人要承担责任的计算方式不同
前者是以重量(吨数)规定,后者以件数计算责任
四、公共运输合同与私人运输合同
公共运输:
强制缔约是合同自由的例外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规范
一、国内法规范
1、《海商法》: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其他部分也有涉及
2、合同法:
第17章“运输合同”
主要内容:
a、311条关于承运人的责任基础,是无过错责任,即所有无过错承运
人均须承担责任
b、312条关于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市场价计算
c、316、290、291条关于承运人的义务
290条及时交付货物
291条不绕航
d、316条关于托运人的义务
如正确包装处理危险品,支付运费等
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沿海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制度的区别
a、适用法律的区别
b、适用的单证不同
运单:
随船走,不可转让,也不可作为信用证的跟单单证
承运人在交付时,收货人可不出示运单,证明身份即可
提单:
签单、转让等都有严格的流程,承运人只认单不认人
c、承运人的责任制度
国内:
严格责任制
国际: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在某些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免责
eg:
火灾,船员航行过失等造成货损时
d、形式要件上不同
国内沿海:
一定要使用书面形式
国际:
cmc——除船次租船合同,其他合同可用书面或口头
二、国际公约
海牙规则:
《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1、对承运人的保护:
承运人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要保证船舶适航,因此航行时承运人不用保
证其适航
适航:
a、适船:
船舶适合于这次货物的运输任务,主要针对机器设备
eg:
保证货物达到要求,要妥善保存,该冷藏须冷藏
须清洁的要把船舱清洁,消防、通风等设备良好
b、适货:
船舱适合于货物,清洁、安全、适于装载特定货物
eg:
不能同时存放的化学品须分开放
易蒸发的物品船舱的温度,压强须符合要求
谷物产生的自由液面,应保证其不会破坏船舶稳性
c、适任:
船员须符合要求,均持证上船
2、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从装载货物到卸载货物。
“钩到钩”,在此期间,承运人须运送、保管、照料、操作、装卸货物
3、承运人的免责,17项免责事项
火灾;意外灾害;救助人命与财产;货物的固有缺陷;包装不良等。
航行过失免责这些均是船员、船长或货主的过错
4、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每件或没单位货物赔偿限额为100英镑
5、诉讼时效:
自货物交付之日或后交付之日一年内
6、承运人的归责原则:
不完全的过错责任制。
不完全即免责事项
维斯比公约:
《关于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1968年2月23日通过,1977年6月生效
它是可以与海牙规则并存的,当事人选择使用
与海牙规则相比,特点在于:
1、扩大了适用范围
《海牙》:
缔约国签发的提单
《维斯比》:
缔约国签发的提单+在缔约国港口起运的货物即若在提单中载明的适用法律
的国家也为缔约国则可适用
2、关于提单的证据效力
海牙:
托运人收到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应托运人要求签发的)是初步证据
维斯比:
补充了当该提单被转让与善意第三人时,则为终局证据
3、承运人与受雇人的责任限制
喜马拉雅条款:
该号轮船上,一位70岁的老太太在梯上因地上有水滑倒,导致受伤。
后老太太以船舶安全设施不全控告船东。
法官认为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因此而后老太太又状告船员与船长。
所以,最后法官判决船员与船长承担责任,负担费用。
该案后,承运人在责任条款中均明确提出免责范围扩大到“受雇人与代理人”
由此,《维斯比规则》第三条明确,雇用人或代理人有权适用承运人。
按本公约可援引的各项抗辩和责任限制
4、提高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每件或每单位(件杂货)10000金法郎(约431英镑)或毛重(散货)每公斤30金法郎。
以其高者为准
即双重赔偿限额,对货主有利,货主可自由选择
5、增加了集装箱条款(第二条第三款)
【篇二:
海上货物运输法】
海商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共10分)
1.世界上最老的船级社是1760年成立的()。
a.劳埃德船级社b.法国巴黎国际船级社c.德国劳氏船级社
2.跟单信用证通常有装船日期的约定,该装船日期也即是提单的签发日期,它通常是指()。
a.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日期b.托运人将货物运至船上的日期
c.承运人开始将货物装船的日期d.承运人将货物装完船的日期
3.根据海商法实际承运人的界定,实际承运人可以是()。
a.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b.多式联运经营人c.除光船租赁合同外的出租人
4.1978年“汉堡规则”彻底废除了“航海过失免责条款”,但是它要求火灾造成的海上运输货物的损坏或灭失,由()负举证责任。
a.承运人b.承运人或其雇佣人员、代理人c.托运人d.收货人
5.船舶在定期租船期内不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应当采取可能采取的合理措施,使之尽快恢复适航状态。
a.出租人b.承租人c.承运人d.船长
6.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
a.受损害船舶的船旗国法b.侵权行为地法c.法院所在地法d.扣押法院所在地法
7.在海上货物运输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是由()造成,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a.船舶碰撞b.平舱不当c.船长及船员管理货物过失
8.我国海商法关于海难救助的规定,是依照()制订的。
a.新劳氏求助合同格式b.1910年求助公约c.1989年国际求助公约
9.根据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被保险人根据海上保险单所享有的权利,通常都可以采用()的方式转让给受让人。
a.买卖b.背书c.银行托收
10.海事请求人申请诉前扣押船舶的,时效自()起中断。
a.申请扣船之日b.提起诉讼之日c.取得担保之日d.海事法院作出扣航裁定之日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或二个以上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正确答案未选全或有选错的,该小题无分。
每小题1分。
共6分)
11.我国《海商法》规定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
a.请求人申请扣船b.请求人向被请求人提出要求c.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
d.请求人提交仲裁e.请求人提起诉讼
12.根据保险单本身的条款,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基本上只包括()。
a.海上风险b.投弃c.船长和船员的不法行为d.火灾
13.海上保险的标的物包括()。
a.租金b.已付运费c.货物预期利润d.船员工资e.对第三人的责任
14.船舶所有权通常会因()等原因而消灭。
a.设定船舶抵押权b.保险委付c.法院拍卖d.船舶沉没
1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保险船舶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a.船长驾驶船舶的过失b.船舶开航时不适航c.船舶自然磨损d.托运人所托货物包装不当
16.下列债权中,属限制性债权的是()。
a.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b.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c.与船舶营运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
d.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8分)
17.我国《海商法》对责任限额所用计算单位,是指____________;其人民币数额为法院判决之日、仲裁机构裁决之日或者当事人协议之日,按照国家外汇主管机关规定的对人民的换算办法计算得出的人民币数额。
18.船长管理船舶和驾驶船舶的责任,不因____________而解除。
19.1924年《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____________,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20.《海商法》第四章不适用于我国沿海运输,这是因为,我国沿海运输目前实行____________,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实行____________。
21.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间合法提单持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____________的规定确定。
22.在实行“对物诉讼”的英美法系国家,扣押船舶是____________的法律表现形式,它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是为海事请求权的实现和行使提供财产保证。
23.在定期租船期间,____________有权就船舶的营运向船长发出指尔,但是不得违反定期租船合同的约定。
24.互有过失的船舶碰撞,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互有过欠的船舶____________。
25.劳氏救助合同格式是国际海运业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标准合同,它最主要的特征是实行____________原则。
26.按照国际惯例,旅客的行李和____________,不分摊共同海损。
27.共同海损的运费牺牲,所说的运费专指____________。
28.世界上最有影响的海上保险法是____________,它对我国的《海商法》有关海上保险合同的制定影响颇大。
29.海上保险合同所承保的风险,不限于海上风险,它还可以包括____________——的风险。
30.在我国《海商法》颁布之前,可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责任主体只限于____________,船舶只限于____________。
31.我国海商法规定,责任人要求依照本法规定限制赔偿责任的,可以在___________
_设立责任限制基金。
32.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押权登记:
未经登记的,____________。
3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外国籍船舶进入我因领海、港口,须得依法进行申报、联检和强制引航。
()
34.在fob价格条件下,向承运人提交货物的卖方是发货人,也是海商法中所界定的托运人。
()
35.集装箱货物装船前,承运人通常签发收货待运提单,该提单在货物装船后,即视为已装船提单。
()
36.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船舶与码头相撞是属于间接船舶碰撞,适用海商法有关船舶碰撞的规定。
()
37.港监从事救助作业,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求助获得成功,它也无权获取救助报酬。
()
38.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和船舶的航次保险,保险责任开始后,经由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
()
39.船舶在航行中所遭受的自然磨损,也属于海上风险,应在保险人承保的范围之内,由保险人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
40.目前,中国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联运提单,基本上也规定了网状责任制度,对于不能确定货损发生区段时,提单规定按国际海上运输责任制度处理。
()
41.我国《海商法》所界定的“船舶”是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5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
42.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amc)是我国受理海事海商仲裁的唯一常设机构。
()
五、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43.船舶碰撞44.委付45.提单46.共同海损的分摊47.扣押船舶(扣船)
六、简答题(第48小题7分,第49小题8分,第50小题9分,共24分)
48.简述船舶碰撞的责任类型。
49.简述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
50.简述提单的作用。
七、论述题(12分)
51.试述我国海事请求保全——诉前扣船的目的及申请条件。
、
答案要点
1.a2.d3.c4.c5.a6.b7.a8.c9.b10.a11.acd12.abcd
13.acde14.bcd15.bc16.bc
17.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的特别提款权18.引航员引领船舶
19.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20.运单制完全的过失责任制
21.提单22.告船
23.承租人24.负连带责任
25.无效果,无报酬26.私人物品
27.到付运费28.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
29.与航海有关的内河或陆上发生的风险30.船舶所有人国际航线上的海船
31.有管辖权的法院32.不得对抗第三人
33.√
34.√
40.√
43.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它包括间接碰撞和浪损。
44.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及派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保险人,并向保险人请求赔付全部保险金额的制度。
45.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是承运人接受货物或者货物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的。
46.是指由共同海损各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比例,对共同海损措施所引起的船货双方或某一方的财产损失给予金钱补偿的方式。
47.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权人的申请,为保全其海事请求权对船舶实施扣押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扣船是民事意义上的司法措施,是一种典型的非诉保全案件。
48.在海商法上,将船舶碰撞的责任归纳为三种类型:
(1)无过失碰撞,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2)单方过失的碰撞,是指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赔偿责任。
(3)互有过失的撞,船舶发生碰撞,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
过失程度相当的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
49.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
(1)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
(2)共同海损措施必须是有意而合理的。
(3)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4)共同海损措施必须有效果。
50.
(1)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船货双方在货物运送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准则。
提单具有债权的效力。
但是提单只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不是合同本身。
(2)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者货物装船的证明。
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提单,表明承运人为运送提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已占有该货物。
因此,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
(3)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
提单代表货物,谁持有提单,谁就占有提单项下的货物。
51.目的,诉前扣船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最主要的措施,目的是为保全海事请求权人的海事请求权。
它是民事意义上的司法措施,是一种典型的非诉保全措施。
它与英美法系国家的诉前扣船不同,在英美法系国家,诉前扣船被视为典型的对物诉讼,即“告船”。
诉前扣船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海事请求权;
(2)被申请人对该海事请求负有责任;
(3)申请扣押当事船舶的,该当事船舶在申请扣押时和发生海事请求时必须属于同一所有人,或者仍是同一光船承租人租赁或该承租人已成为该船舶的所有人;
(4)属于从事商业营运的船舶。
2004年上海海院海商法研究生入学考试海商法试题
一.用简短的中文文字解释下列概念:
(30分)
1.“generalparamountclause”inabilloflading
2.“shipper’sdescriptionofgoods”showinginabilloflading
3.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4.钩至钩条款
5.海牙规则规定的管理货物
6.“laytime”inavoyagecharterparty
7.“noticeofreadinessforloadinganddischarging”inavoyagecharterparty
8.“offhire”inatimecharterparty
9.“tradelimits”inatimecharterparty
10.bothtoblamecollisionclause
11.第四海事财产
12.共同安全和共同利益
【篇三:
英国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英国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本法取代1855年提单法,并就提单及某些其他航运单证做出新规定。
本法由上院贵族议员和下院议员于本次议会审议通过,并经女王陛下批准,兹经其授权颁布如下:
第1条适用本法的有关航运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