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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技术及管理要点.doc

关于下发《路基施工技术及

管理要点》的通知

各项目经理部:

为了规范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驻地办要求各施工单位在路基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施工。

现将《路基施工技术及管理要点》下发给你们,请各施工单位在路基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

驻地监理办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路基施工技术及管理要点

一、路基技术标准

(一)路基宽度:

8.5m。

(二)包边土宽度:

2×0.75m。

(三)横坡坡度:

1.5%。

(四)边坡坡度:

1:

1.5。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测量

1、导线复测,要求标段及与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应闭合,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导线点,应加以固定或改移。

2、水准点复测与加密,对设计中的水准点应仔细校核,标段及与相邻标段的水准点应闭合,闭合差为±30mm(L:

公里),要求每500m路段及每桥涵增设临时水准点1―2个,增设的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水准点的设置要牢固稳定,并便于观测。

3、中线放样,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

线起讫点,必须保证路线中线与桥涵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

4、路基放样,在对原地面进行复测的基础上,准确钉出路基用地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标识桩。

在距路中线一定距离沿着路中线方向每隔200m设立标高控制桩,桩上标明桩号及路中心填(+)、挖(-)高度。

同时按K1、K2、……K42的顺序设立公里桩。

5、桩牌要求

(1)公里桩:

地面以上高度80㎝,桩宽5㎝;桩上横牌20×40㎝。

(2)50m桩:

地面以上高度30㎝,桩宽4㎝;桩上横牌15×30㎝。

(3)标识桩:

地面以上高度≥30㎝,桩宽≥5㎝。

(4)要求桩牌字体统一为黑体字、白底,用红铅油喷绘。

(二)复查和试验

1、对路基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路基基底土进行相关试验,以鉴别基底土层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明确各路段路堤基底的处理方法。

2、对拟作为路堤填料的挖方及料场的材料进行复查和取样试验。

如设计文件提供的料场数量不足时,应自行勘查寻找。

3、填料的试验项目:

天然含水率、液限、塑限、标准击实试验、CBR试验,根据情况还应做颗粒分析、相对密度、有机质含量等试验。

4、土场按变化土层,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做土的标准击实试验,求其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容重。

要求开工前15天,施工单位和中心试验室共同对各土场按规范要求取样试验:

试样为两份,一份施工单位做标准击实试验,另一份中心试验室进行符合试验,试验结果须报指挥部审定。

施工单位的试验土样应保存备查。

(三)试验路段

1、所有各种形式的路基基底处理和路堤施工,必须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试验路段施工。

2、试验路段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长度不小于100m。

3、试验路段施工所用的材料和机具应与后续施工所拟用的材料和机具相同。

4、试验路段施工应进行及明确以下工作:

(1)填料的试验、检测报告等;

(2)压实工艺主要参数:

机械组合;压实机械规格、松铺系数、碾压遍数、碾压速度;最佳含水率及碾压时含水率允许偏差等;

(3)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指标;

(4)质量评价指标、标准。

5、试验路段施工中及完成后,施工单位和中心试验室应认真完成全部数据的检测,并分析、总结,及时写出试验段施工总结报告。

试验段施工总结报告要报总监办审批。

经批准的施工工艺、施工数据、施工控制方法等将是指导施工和进行施工管理的依据。

(四)路基排水

1、施工前,校核标段全线排水设计中是否完善、合理,必要时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使全线的边沟、桥涵组合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2、施工前,应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水方案应因地制宜。

三、压实度控制指标

(一)压实度指标

1、上下路床(路床顶面以下0─80㎝)压实度≥95%;

2、上路堤(路床顶面以下80-150㎝)压实度≥94%;

3、下路堤(路顶面面以下>150㎝)压实度≥92%;

4、零填及挖方路基(路面底面以下0─80㎝)压实度≥95%;

(二)路堤基底的压实度控制标准

1、规范规定土质路堤基底的压实度≥90%;

2、规范规定原地面的坑、洞分层回填的压实度≥90%;

3、规范规定零填及挖方路基(路床顶面以下)0.3─0.8m,填土基底原状土如果必须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压实度应≥95%。

(三)压实度检验频率及合格标准

1、自检频率: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一压实层每200m至少检验4点,必要时应增加检验点。

2、抽检频率:

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

3、合格标准:

在外观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方可进行灌砂法检查。

外观检查要求碾压均匀、无漏压及缺陷处;灌砂法检查要求点点合格。

4、检验要求

(1)监理人员要旁站自检的全过程,并对自检结果签认。

(2)中心试验室的抽检结果可以肯定和否定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如某一路段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则应在对施工路段进行处理或补压并重新自检后,再次进行抽检,以判定其施工质量是否合格。

四、路堤基底填前处理方案

(一)水田、湿地段,均挖除路基范围内的淤泥及淤泥质粘土,换填透水好的天然砂砾;

(二)利用旧路段,挖除旧路翻浆,换填碎石土;

(三)低填及挖方路基,按设计挖除路槽土回填碎石土。

五、路基施工

(一)土质路堤

1、地基表面处理

(1)原地面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

(2)地基为耕地、湖塘、软土等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局部软弹的部分应按方案进行处理。

2、路堤填筑规定

(1)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

(2)每填筑层压实后的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3)路堤填筑时,从最低处分层填筑,逐层压实。

(4)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应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如不能交替填筑,应1:

1坡度分层留台阶。

(二)碎石土路堤施工

1、填料规定

天然土石混合料中,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的2/3。

2、地基表层的要求

(1)原地面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

(2)地基为耕地、林地、软土等时,应按设计进行处理,局部弹软的部分亦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填前碾压

(1)清表后的原地面,如表层含水率适合,可用平地机整平后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并达到规定压实度;

(2)表层含水率较大时,可就地翻松、打碎、晾晒,在最佳含水时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或换填碎石土。

4、填筑规定

(1)压实机械为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

(2)施工前,应根据土石混合料的类别分别进行试验路段施工,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中心试验室和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认真研究在碎石路堤试验路施工中,不同含石量填料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水量及压实干密度的检测问题。

(3)应分层填筑压实。

(4)碾压前应使大粒径石料均匀分散在填料中,石料间孔隙应填充小粒径石料、土和石渣。

5、碎石土路堤质量

(1)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压实层,采用试验路段确定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控制压实过程;用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指标,检测压实质量,即沉降差与工艺参数相结合的双控检测方法。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压实度

符合试验路确定的施工工艺

施工记录

沉降差≤试验路确定的沉降差

水准仪:

每200m检测4个断面,每个断面检测5-9点

2

纵断高程(㎜)

+10,-30

水准仪:

每200m检测4个断面

3

弯沉

不大于设计值

____

4

中线偏位(㎜)

100

经纬仪:

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

5

宽度

符合设计要求

米尺:

每200m测4处

6

平整度(㎜)

30

3m直尺:

每200m测4点×10尺

7

横坡(%)

±0.5

水准仪:

每200m测4个断面

8

边坡

坡度

符合设计要求

每200m抽查4处

平顺度

符合设计要求

(2)碎石土路堤成型后质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3)外观质量标准:

路基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填石无松动,铁锹挖动困难;坡面平顺,边线顺直、圆滑。

(三)挖方路基施工

1、土方工程

(1)开挖施工的规定

①可作为路基填料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利用。

非适用材料用于包边土及护坡道或作为弃方处理。

②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

③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

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以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④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宜在设计路床顶标高以上预留至少30㎝厚的保护层。

⑤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2)边沟及截水沟应从下游向上游开挖。

截水沟通过地面坑凹处时,应将凹处填平夯实。

边沟及截水沟开挖后,不得渗漏、积水、冲刷边坡和路基。

(3)挖方路基施工遇到地下水时应采取稳妥措施进行处理。

2、弃方

(1)施工前,应有经过审核同意的弃土方案。

(2)施工中,弃方应在开挖后及时运出,不经允许禁止将弃方堆于路基两侧。

(四)半填半挖路基、路堤与路堑过渡段

1、基底处理规定

(1)应从填方坡脚向上设置向内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在挖方一侧,台阶应与行车道宽度一致,位置重合,台阶厚度≤30㎝。

(2)纵向填挖结合段应合理设置搭接台阶。

(3)有地下水或地面水汇流的路段,应采用合理措施导排水流。

2、施工规定

(1)路基应从最低标高处的台阶开始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2)填筑时,应严格处理横向、纵向、原地面等结合界面,确保路基的整体性。

(3)路基填筑过程中,应及时清理设计边坡外的松土、弃土。

(4)高度小于800㎜的路堤,零填及挖方路床的加固换填应选用水稳性好的碎石土。

(五)桥涵及结构物的回填

1、填土范围及填筑材料

(1)中小桥、暗涵

中小桥台后搭板下顺路线方向自台身背面起,顶面长度8m,底面长度2m,宽9.5m范围为水沉砂砾,顶面0.2m为6%水泥稳定砂砾,施工方法与基层相同,要有小型压实机械配合施工;暗涵台后顺路线方向自台身背面起,底面2m,按1:

0.75放坡至涵顶,全宽范围内以水沉砂砾填筑。

水沉砂砾每30cm一层,振捣密实。

(2)圆管涵

涵洞基底开挖后夯实,垫层为30cm砂砾。

两侧回填砂砾方法与垫层相同。

2、压实度要求

(1)水沉砂砾≥96%;

水泥稳定砂砾≥96%。

涵洞基础垫层≥96%。

(2)涵身两侧从填方基底及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96%。

3、检验频率

分层检查,检查频率每50m2检验1点,不足50m2时至少检验1点,每点都应合格。

4、基坑回填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坑回填应分层填筑。

5、桥台背和锥坡回填施工应同步进行,一次填足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要求。

6、其他要求

(1)施工条件:

必须有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审批;有小型夯实机具、振捣棒等;按填高和层厚在墙背或木杆上刻划标记;工长、质检人员在现场;有监理旁站。

(2)填土基底:

排除积水,清除淤泥、杂物;基底检验合格。

(六)包边土施工

1、施工用土要求

(1)挑选不能用于路基填筑的腐植土、种植土。

(2)挖方路段的施工弃土。

(3)土的含水率必须适宜。

2、施工要求

(1)包边土规定宽度40㎝(设计填层宽度外),施工中应按材料的松铺厚度铺土,并在包边土的内外两侧增加切槽和削坡的预留宽度10-20㎝。

(2)内外挂线整型。

(3)用履带拖拉机或其它机械慢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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