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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电子版
第1章采购概述
本章提要:
采购是组织或个人从外部获取资源,满足生产使用和消费需求的经济活动,是物质流与信息流互动交换的过程。
本章简要介绍了招标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的采购基本知识。
包括采购的目标、原则、任务范围,采购的分类和实施条件,选择采购的目标控制要素。
其中,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的运用特点、适用范围是重点内容。
但是,应该注意,因本章有关专业理论体系尚不完备、成熟,缺乏相应的法律或权威支撑,故多数概念只能依据《政府采购法》定义。
教材的部分表述也欠正确、完整。
1.1采购的目标和原则
熟悉采购的目标、原则。
1.1.1.采购的目标
(1)采购项目应该满足使用功能需求和相应的质量标准;
(2)采购项目成本应该经济合理,提高采购资金效益;
(3)采购工作应该规范并提高效率。
1.1.2.采购的原则
采购应当按照竞争、择优的要求,遵循适当的供应商、适当的质量、适当的价格、适当的数量与适当的方式(方法、手段、时间、地点)的基本原则。
应注意上述采购的一般目标、基本原则与后面要谈到的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原则的区别。
1.2采购的任务和计划
熟悉采购的任务范围
1.2.1采购工作的主要任务
(1)明确采购目标
(2)组建采购机构
(3)编制采购计划
(4)采购实施
(5)采购后评价
1.2.2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是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目标,并了解采购市
场供应情况后,对采购内容、范围、时间、采购资金与支
付方法以及采购实施方式的具体安排。
1.3采购的分类和控制要素
熟悉采购的分类和实施条件,选择采购的目标控制要素。
1.3.1采购的分类
采购有多种分类方式,通常意义的采购有以下几种分类:
(1)按照支付对价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购买、租赁、
委托(雇工)、借贷、征收、交换等;
(2)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分,可以分为招
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询价、比选、磋商(竞争
性谈判)、单一来源(直接采购)、征求建议、竞买等;
(3)按照采购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公共采购、企业采购
和个人采购;
(4)按照交易主体的国别和采购标的物的来源地划分,
可以分为国内采购和国际采购;
(5)按照采购标的物的属性划分,可分为工程采购、货
物采购和服务采购。
或有形物采购与无形服务采购。
此外,按照采购组织模式划分,还有集中采购、分散
采购、混合采购等。
按照采购手段划分,有传统方法采购
与电子方法采购等。
1.3.2采购控制要素
采购标的功能、价格、质量、进度控制和采购行为控制
1.4采购方式
掌握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
购方式的运用特点、适用范围。
实施程序及其工作要点详见
9.2节内容。
熟悉采购与招标之间的关系。
1.4.1采购的主要方式
为适应科技日新月异,市场供求变化,采购的方式、方
法也是多种多样,并在不断发展,采购人应该选择其中适合
采购对象特点要求的方式方法。
按照选择交易主体的方式划
分,常用的采购方式有:
(1)招标:
招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
是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招标分为公
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
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
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
标。
适用特点和条件:
详见2.2节,实施程序详见2.4节。
(2)询价:
采购人一般向三个及以上符合相应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发出询价通知书
让其报价(一般为一次报价,不得更改),且主要通过价
格评审比较,选择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
低的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
一般适用于技术标准规格统一的现成货物和服务,市场成熟,货源充足,单价较小又差别不大,且主要比较价格,而无需进一步考察评价供应商能力和实施方案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询价采购程序简单、节约采购时间和费用,但竞争性、规范性弱,选择范围窄。
(3)比选:
是采购人公开发出采购信息,邀请多个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提供报价和实施方案,按照事先公布的规则和标准进行简明的比较,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
适用于金额较小,达不到招标采购标准,时间紧迫,且具有公开性要求,既要对比价格,又要对比能力或实施方案的采购。
(4)磋商(竞争性谈判、议标):
竞争性谈判是采购人向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多家(一般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或承包人发出谈判文件,分别通过报价、还价、承诺等谈判商定价格、实施方案和合同条件,并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需求及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政府采购的原则)从谈判对象中确定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
受采购时间、技术标准、市场范围限制,采购供应双方对采购物及对方意图都缺少了解,采购人只能通过与有限和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人进行灵活、充分的谈判,才能充分、正确地表达、沟通与确定采购的意图要求、供应服务的能力、实施方案及其技术标准规格,从而选择满意的采购物及交易对象。
与招标相比,谈判采购程序简单,周期短,可以避免盲目竞争。
但是,竞争性弱、透明性、规范性差,不便监督,容易作弊。
政府采购规定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四项条件:
招标失败、不能确定详细技术规格要求、采购时间紧迫、无法计算价格总额。
(5)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采购人直接与只有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商定价格和合同条件的采购方式。
也称直接采购。
适用特点和条件:
适用特点和条件与竞争性谈判采购相似,且程序更加简单,没有竞争性。
政府采购规定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三项条件:
唯一供应商、不可预见的紧急采购、与原有项目的一致配套。
(6)竞买:
是采购人通过参加拍卖,向拍卖人发出竞价购买表示,从而达成交易的采购方式。
适用于采用拍卖方式选择标的购买者的采购,其价格是惟一选择购买人的竞争因素,无需考虑购买人实施能力和方案。
注意上述采购方式的适用特点区别。
其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政府采购方式的实施程序及其工作要点详见9.2节内容。
1.4.2采购与招标的关系
采购有多种方式,招标是常用和主要的竞争采购方式。
采购是属于买方主导的购买行为,招标是属于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方式,既有购买行为,也有出售或出让行为。
第2章招标投标概述
本章提要:
招标投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是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本章简要介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基本和核心的内容。
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对规范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同作用,招标投标制度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招标投标的特性、原则、范围、作用,以及招标与合同之间的关系,招标与拍卖的区别;招标的方式与组织形式的特点及其适用条件、范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要求、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
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实施条件和基本程序。
招标投标争议类型、表达方式及相关主体,争议的预防,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要求和应当注意的问题;招标
投标主要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判别。
2.1招标投标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了解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方向。
2.1.1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历程
2.1.2招标投标制度的现状
2.1.3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方向
(1)发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统一规范操作。
(2)理顺招标投标监管体制。
理顺立法与执法,集中与分工,监督与管理等关系。
(3)建立招标采购标准文件以及招标工作标准体系。
(4)建立电子招标投标制度。
制定电子招标标准和管理办法、构建公共服务平台。
(5)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机制。
包括信用法规体系、信用信息和评价体系
(6)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库制度。
建立开放、综合的评标专家库
(7)推动建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建立职业资格与职业素质、职业责任有机结合的自律机制,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2.2招标与合同
熟悉招标投标的特性、原则;熟悉招标与合同之间的关系。
掌握招标的方式、特点和适用范围。
2.2.1招标投标的概念与特性
(1)招标投标概念。
见1.4.1条
(2)招标投标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3)招标投标特性。
竞争性、程序性、规范性、一次性、技术经济性。
2.2.2招标的方式和方法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这是一种最能体现招标投标优胜劣汰和“三公”特征,充分实现招标信息公开性、招标程序规范性、投标竞争公平性的招标采购方式。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招标,适用于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施工工期或货物供应周期紧迫、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等条件限制而无法公开招标的项目,或者受项目技术的特殊要求限制,且事先明确知道只有少数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响应投标的项目,或者招标项目较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费用占招标项目价值比例过大的项目。
因邀请招标选择投标人的范围和投标人竞争的空间有限,可能会丢失理想的中标人,达不到预期的竞争效果及其中标价格。
(2)招标方法和手段。
相对于传统的一阶段招标、总价招标、纸质招标外,实践中还有二阶段招标、框架协议招标、电子招标等方法和手段。
各自具有特别适用的功能特点。
2.2.3招标与拍卖的区别
拍卖主要是拍卖人通过购买者以公开、多次竞价(密封和反向拍卖除外)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出售方式;招标则主要是招标人通过出售者公开、一次性、密封投标竞争,选择最有竞争力的供应和承包人及其实施方案的购买方式。
但是,出售标的物使用招标或拍卖没有严格的界限,实践中有许多情况采用招标方式出售标的物,例如土地使用权出让。
2.2.4招标与合同的关系
招标是规范选择合同交易主体和标的,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招标投标各方通过公平竞争、公正评价的规范程序完成了合同主体、客体的
选择和合同权利、义务、责任的约定;合同是招标的决策结果和项目实施的控制依据。
2.3招标投标的范围和作用
熟悉招标投标的范围和作用,掌握分析判别必须招标、免予招标和重新招标的情形。
2.3.1招标的范围
(1)工程招标。
工程施工招标和工程总承包招标。
(2)货物招标。
工程使用货物、生产消耗的货物、消费用货物。
(3)服务招标。
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各类社会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业服务等,包括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融资、项目评估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服务等。
服务招标中还包括各类资产所有权、资源经营权和使用权出让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和免于招标、重新招标的条件和范围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章,详见《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2.3.2招标投标的作用
招标投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项目实施方案。
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各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经济效益)
(2)促进投标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
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竞争能力;(质量、竞争力)
(3)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平、满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权益)
(4)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障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防止其浪费和流失,构建从源头预防腐败交易的社会监督制约体系。
(公共利益)
2.4招标投标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掌握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实施条件和基本程序。
熟悉招标组织形式和运用条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要求、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
2.4.1招标准备
(1)招标人的资格能力和责任要求。
招标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具有专业技术力量、类似招标经验、3名招标人员、熟悉法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否则应当委托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招标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明确招标内容、范围、时间、资金额度等。
(3)确定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代理招标委托代理招标及其招标代理合同的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条件,按照招标人委托代理的范围、权限和要求,依法提供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专业化、社会化中介组织,属于企业法人。
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义务、责任范围,以及具有的优点。
(4)落实招标的基本条件。
各类项目招标应该具有的共同和特别条件。
包括招标人、项目有关审批(核准、备案)、资金、土地、技术设计资料等。
(5)编制招标方案。
详见第4章内容。
2.4.2组织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投标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公布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法。
注意资格预审程序,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产生方式。
(2)资格后审是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的,按规定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并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方法、因素和标准,在评标时审查投标人的资格。
(3)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可以直接向经过资格审查,满足投标资格条件的三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2.4.3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1)编制招标文件。
依据招标项目的特点、需求和有
关规定、标准文本编制,提前调研准备。
(2)发售招标文件。
包括招标文件澄清补正。
(3)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前者保密参考,后者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2.4.4现场踏勘
2.4.5投标预备会
2.4.6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2.4.7组建评标委员会
2.4.8开标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开标的一般程序。
(1)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并宣布开标纪律;
(2)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可以在开标前依次验证投标人代表的授权身份;
(3)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确认并公证;
(4)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标段、递交时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宣布开标次序,公布标底。
(5)开标人依开标次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
投标人代表确认开标结果;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唱标、监标和记录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4.9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充分熟悉、掌握招标项目的主要特点和需求,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标准、主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评标:
(1)初步评审。
对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资格和投标响应性进行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法、因素和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商务的进一步分析对比和评价;
(3)评标委员会可在评标过程中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4)编写评标报告。
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4.10中标
(1)公示。
(2)定标。
(3)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4)发中标通知书。
2.4.11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
十日内,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构成
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
一般需要的三个步骤。
(2)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签订合同一般需要的四个
步骤。
公开招标与机电产品国际竞争性招标的基本程序流程图。
2.5招标投标争议的解决
掌握招标投标争议类型、表达方式及相关主体,争议的预防,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要求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招标投标主要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判别。
2.5.1招标投标常见的争议及其表达方式
(1)招标投标争议的概念
招标投标争议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招标投标当事人权益发生的纠纷。
(2)招标投标当事主体
招标投标民事主体指招标人和投标人。
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投标民事主体还包括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行政主体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国家机关及其授权机构。
(3)招标投标争议的类型
招标投标争议按照争议的当事主体分为招标投标民事争议和招标投标行政争议两种类型。
招标投标民事争议是招标投标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招标投标行政争议是招标投标民事主体与招标投标行政主体之间的争议。
(4)表达和解决招标投标争议的方式
1)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解决方式:
异议(质疑)、投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及其他方式。
2)招标投标行政争议的解决方式: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注意:
政府采购以质疑作为投诉的前置条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质疑”即为投诉。
(5)表达和解决招标投标争议的程序
1)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结果争议:
异议(质疑)→投诉;
2)招标投标其他民事侵权争议:
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当然也可以用上述1的方式表达和解决)。
3)招标投标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5.2招标投标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1)招标投标民事争议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争议及其他争议。
(2)招标投标争议的预防。
全过程各环节预防要点。
(3)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投标争议的处理。
异议(质疑)和投诉处理应该注意的问题。
2.5.3招标投标主要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判别
详见《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2.6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
了解我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对规范招标投标制度的不同作用。
2.6.1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
(1)行政监督执法的主体和对象。
(2)行政监督执法的内容。
(3)行政监督的方式。
(4)改革完善行政监督体制。
2.6.2招标投标的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是招标投标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在自律组织构建的内部制衡机制中产生的自我行为约束。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对规范招标投标制度具有不同的作用机理、作用层面、作用形式和效果。
第3章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
本章提要:
招标师的职业定位、权利、义务和责任
范围;招标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行为规范。
3.1招标师的职业定位
掌握招标师的职业定位。
3.1.1招标师的概念。
招标师是指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具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岗位必需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并在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1.2招标师的职业范围
招标师的主要职业范围是依法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包括:
(1)编制招标采购计划、方案、招标采购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
(2)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组织现场勘查、开标和评标活动;
(3)主持或协助合同谈判并参与签订合同;
(4)采用其他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5)参与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6)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
招标师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企业、政府和行业及其他专业工作提供招标采购业务相关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3.2招标师的职业水平考试申报程序与条件
3.2.1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申报程序
3.2.2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申报条件
3.2.3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
3.3招标师的登记管理与继续教育
3.3.1招标师的登记
招标师登记要求
3.3.2招标师的后续教育
招标师后续教育的必要性。
适应法律政策和市场变化,知识更新和专业能力提升。
3.4招标师职业权利、义务与责任
掌握招标师的职业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
3.4.1招标师职业权利
招标师职业权利是指招标师依法从业所享有的权利:
(1)自主选择从业单位的权利
(2)依法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维护招标投标秩序的权利
3.4.2招标师职业义务
招标师职业义务是指招标师在从业活动中应当履行的相应义务,必须遵守或作出的职业行为:
(1)遵纪守法
(2)诚信履约
(3)保密
(4)接受后续教育
(5)接受行业监管和自律管理
3.4.3招标师职业责任
违反市场秩序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3.5招标师的职业素质
掌握招标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行为规范。
3.5.1招标师的业务素质
招标师的业务素质指招标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包括:
(1)法律、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3)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5.2招标师工作规范
(1)行使权利的行为规范
(2)履行义务的行为规范
3.5.3招标师职业道德规范
招标师职业道德是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共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对招标师职业行为规范的根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2)坚持诚信、公正、敬业、进取的原则,以优良的服务质量和业绩,赢得社会和行业的尊重;
(3)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招标采购成果文件,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保证招标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4)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5)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6)招标师与委托方及投标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觉回避;
(7)有保护和保密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的义务;
(8)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组织对其职业行为的指导、监督。
第4章招标方案
本章提要:
招标方案是招标人为了有序、有效地组织实施招标工作,通过分析和掌握招标项目技术特点、经济特性、管理特征以及招标项目功能、规模、质量、价格、进度、服务等需求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合理、正确地设定、安排项目招标实施的条件、范围、标准、目标、方式、计划、措施等工作方案。
这是招标采购人员应有的基本和重要实务技能,应当具备全面分析采购物的特征、设置需求指标、划分标段(包)、设置评标因素和合同条件、制定招标方案、部署招标采购工作。
针对现实薄弱的状况,教材中用了30页的篇幅,这也是本教材的一个特点。
4.1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掌握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货物、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
技术、经济、管理要素特征和采购需求目标的相关性分析
与选择。
4.1.1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