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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世广西农民家庭农场的规模效益考查

近世广西农民家庭农场的规模效益考查

 

   

    小农经济,或者说个体农民经济,是传统农业生产的基本形态。

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从事个体生产的农民,无论是自耕农还是佃农,就其小块土地经营和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而言,都是“小农”。

本文考察的对象即为这种小农的家庭农场。

    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上看,广西历来就属“南蛮之地”,被视之为落后地区。

在中国传统经济的区域发展序列中,广西直到明代以前还处于“未发展”状态,明清以来广西才跨入“发展中”行列。

[1]广西尽管从明清开始就作为南方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腹地,但直到20世纪中叶其传统农业和小农经济仍完整地保存着,从这个意义上说,广西又是研究发展中地区传统农业和农民经济变迁的典型。

同时,本文研究的时间跨度为1800--1950年的150年时间,其中既包括清代前期的历史,又包括近代的历史。

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能对广西农民经济变化的研究作一个长期而连续的考察。

笔者将这150年统称为“近世”。

    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作为透视农家经营活动所依据的主要指标,过去学术界单从土地所有权的角度对其进行了片面性研究。

近万方数据年来,一些学者尝试从土地使用的视角展开对小农经营的研究,并取得了卓有影响的成果。

[2]笔者过去曾对广西近世农民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做过考辩,在此基础上,希冀进一步探讨他们经营规模的经济效益。

    一、劳动生产率:

近世广西农民家庭农场规模效益的重要指示器

    据笔者过去的考订,1800—1950年间广西农民家庭农场出现了一种“户耕十二亩”的经营规模的标准模式,并在广西全境逐步地得以普及。

[4]本文将探讨农民的耕作规模与产出效益之间的关系,而衡量它们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即为农户的劳动生产率。

有关农民劳动生产率的界定,学术界历来就有颇多争议,但学者们似乎都认为传统小农的劳动生产率在若干方面与近代工业中的劳动生产率存在着差异。

在此,笔者采用李伯重的界定方法。

他认为传统小农的劳动生产率具有三个特征。

首先,在劳动时间方面,近代工业中的劳动生产率以日或者小时为单位,而传统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则应以年为单位。

其次,在劳动者方面,近代工业中劳动生产率以劳动者(工人)为单位,而传统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则往往以劳动者(农民)的家庭为单位。

最后,在劳动成果方面,近代工业中的劳动成果,通常以货币产值来计算;而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由于商品经济不够发达,农业中的劳动成果,在许多情况下是以实物来计算的。

[5]

    大体来说,李伯重以上所开列的传统农业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三个特征,也适用于近世的广西。

根据本文的考察对象,此处的劳动生产率应是一个农户一年内在其家庭农场上生产出来的产品总量。

    

(一)1800--1950年广西农作物亩产量的变化

    估算农户劳动生产率的第一步,即为估算农户家庭农场的亩产量。

亩产量的变化,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方式来实现:

(1)每播亩作物亩产量的变化;

(2)每亩耕地复种指数的变化;(3)亩产值较高的作物与亩产值较低的作物之间的互相替代。

    我们首先来看看作物复种制在广西的变化。

据研究,清代前期广西有两种复种制逐渐地发展起来。

一种是双季稻,因广东移民迁入,其在广西东南部的梧州、浔州、郁州等府州有所发展。

另一种是稻麦二熟制,在桂北地区也发展起来了,但范围很小,仅局限于庆远府、桂林府的极个别州。

而在双季稻区也并非全是种植两季水稻,浔州府属的贵县直到光绪年间农民仍只种植一季水稻。

[7]因此,尽管清前期实行一年两熟制的地区占广西总面积的40%,但复种指数最多也不会超过120%。

[8]另据学者统计,清后期广西各地的陂塘建设非但没有停滞,反而有所加强,尤其表现在南宁地区。

因此,清后期与水利密切相关的双季稻种植在广西应当有所发展。

据周宏伟研究,广西在清后期双季稻的种植由桂东南四府推广到桂南的南宁府。

[10]据此,可以估算出至清后期,广西作物的复种指数当在130%左右。

至于广西20世纪的作物复种指数,据笔者估算,即1933年为140%,1943年为150%,1946年为120%。

[11]由此可知,1800--1950年间,广西作物的复种指数是逐步提高的。

    150年间广西主要作物的每播亩产量的变化却相对复杂,因为各地方志的有关记载都十分零散,尚有学者依据各种方志对清代(包括前期和后期)广西的水稻亩产量进行了考证,但都是将复种指数计算在内。

因此,笔者根据以上估算的复种指数对以下两组亩产量进行还原。

清代前期的亩产量是依据郭松义的研究,他估算当时广西水稻的亩产当在410市斤,合343斤。

按当时120%的复种指数还原,清代前期广西水稻每播亩产量大体在286斤左右。

周宏伟的研究提供了清代后期广西水稻亩产的数据。

他考证了广西各地水稻的亩产量,笔者将他所考证的这组数据分别乘以各自的权数,即可得到当时广西平均的水稻亩产量338斤。

然后再按130%的复种指数折算,则可以估算出当时广西水稻每播亩产量大约在260斤上下。

进入民国以后,时人对作物亩产量的调查和估算日趋科学。

当时广西各种官方统计报告中引用最多的水稻亩产量数据是1935年由张培刚等人在广西各地做的粮食调查数据。

张培刚等人通过对广西99个县水稻亩产量的调查,估算出当时广西水稻平均每播亩产量为251斤。

尽管民国时期的水稻每播亩产量低于清代,但若是乘以复种指数,前者的每亩产量仍要高于后者。

现将广西各时期水稻每播亩产量和每亩产量列表如下:

以亩产值较高的作物取代较低的作物,是提高亩产的一个有效方法。

150年间,广西出现了甘蔗、烟草等经济作物种植扩大而水稻种植减少的显著趋势。

有清一代,广西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虽然无从查考,但据研究,当时广西经济作物的种植规模尽管不如广东,但其推广速度仍是较快的,甚至在某些地区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已超过了水稻的种植面积。

[15]民国以后,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即开始出现在官方的统计报告中。

1914年,广西的粮食种植面积占全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绝大多数,经济作物仅占3%;1933年,广西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增加到5.3%。

[16]从这种数据,我们可以看到民国时期广西经济作物的种植仍在继续扩大。

当时广西主要的经济作物有   芋  麻、烟草、花生、甘蔗、豆类、瓜子、芝麻、蓝锭、油菜等。

这些经济作物的产值一般都比粮食为高。

譬如,依1933年广西省政府的统计,其每亩的平均产值分别为:

“烟草(土种)为7.61元,芋麻为16.38元,甘蔗为22.53元,而在粮食作物方面,同年的玉蜀黍只为1.95元,水稻只为5.27元,前者的价值大于后者的4--5倍。

”这就是说,同一单位面积的收益,经济作物较粮食作物高出若干倍。

故此,经济作物的扩大,也就使得农田亩产量随之而明显增加。

    以上三方面足以说明1800--1950年间广西农民家庭农场的亩产量有了缓慢的提高。

由于这三方面亩产量变化的途径都与“户耕十二亩”的经营模式密切相关,[18]所以当这种经营模式在广西各地逐渐普及之时,广西农民的劳动生产率也必定随之发生变化。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一变化。

    

(二)1800--1950年间广西农民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发展

    首先要说明的是:

这里所谈的农民,仅指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

如前所述,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取决于其一年内实际劳动的日数和所获得的总产量。

因此,如果农民的实际劳动日数随产量的增加而增加的话,农民的劳动生产率仍然可能停滞甚至下降。

因而,了解农民一年内实际劳动日数的变化,同了解产量的变化同样重要。

关于当时广西农民劳动日数的问题,可从两个方面分析:

一是农民一年内的总劳动日数;二是耕地亩均劳动投入。

在此,首先引入一段明清时期的史料:

    吴、浙农家甚劳,横之农甚逸(注:

横,指明代横州,在今广西横县)。

其地皆山乡,有田一丘,则有塘潴水。

塘高于田,旱则决塘窦以灌。

又有近溪涧者,则决溪涧,故横人不知有桔槔。

每岁二月布种毕,以牛耕田,令熟秧二、三寸即插于田,更不复顾。

遇无水方往决灌,略不施耕荡锄之工,惟薅草一度而已,勤者再之。

薅者,言拔去草也。

至六月皆已获,每一亩得谷二石者为上。

此亦习于逸情而不力耳。

又有畲禾,乃旱地可种者。

彼人无田之家,并瑶、壮人皆从山岭上种此禾。

亦不能多工,亦惟薅草而已,获也不减水田。

彼又不知种麦之法,故膏沃之地,皆一望芜莽不顾。

[19】

    根据这段史料,并结合李伯重对明清江南农民经济所作的研究,可以推论出:

    1、农民一年内的总劳动日数:

农业生产的一个特点是具有鲜明的季节性。

因此,农民在一年中有相当多的空闲日子。

从以上的史料中,可以看出广西农民在明末清初之际要比同时代的江南农民安逸,而当时嘉兴有句流行的农谚,即“农夫半年闲”。

[201因此广西当时农户的年耕作日肯定不会超过180天。

而史料中“六月皆已获”之语也进一步证明了这个数据。

近代广西,据统计,农家每年的农闲时间在5--6个月左右。

也就是说,近代广西农户一年花在大田劳作中的时间在6--7个月之间。

    2、耕地亩均劳动投入:

据李伯重研究,明清江南水稻种植中所使用的人工,自耕田至收获,每亩十余个,加上灌溉(抽水),运送肥料等,共15个工作日。

[22]而从以上的史料可知,当时广西农户既不用桔槔灌溉,又鲜少施肥,故可推知清代前期,广西平原地区的农户种植一亩水稻大约只需10个工左右。

在近代广西,笔者根据张培刚等人对广西7个县农民水稻种植的生产成本及损益的调查,推算出7县农民一亩稻田的投工量,现汇制成表2:

    在表2中,天保农民每亩稻田的投工量之所以要比其他地区高出近一倍,并不是因为当地农民耕作技术细致程度要高于其他地区,而是当地的水田大多处于山领之中,所以耕作时耗工较多。

除了天保之外,桂平农民单位稻田的投工量也要稍高一些,主要是因为当地水稻种植技术历来为全广西最高之处,其细致程度可与邻近的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相媲美。

若推算桂平县两造水稻的平均投工量,则为15个左右。

    从总体上看,自明末清初以来,广西农民一年劳动日数和每播亩作物的劳动投入日数变化都不大,因此经营方式的变化对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所起的作用当然就成为了关键。

各种不同的经营方式,都是建立在特定耕作方式的基础之上的。

具体地说,在“户耕十二亩”的经营模式的持续和普及中,一年两熟制以及甘蔗、烟草等经济作物种植的增加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23]相反,在这种模式出现之前,广西的农户生产仍以一年一作制居主要地位,甘蔗、烟草等经济作物种植很少。

这些差异,可以导致同一耕地的亩产量发生很大的变化。

因此,尽管1800--1950年间广西农民耕地面积有所减少而农民一年总劳动日数及每茬作物劳动投入数没有变化,但是劳动生产率却仍有可能提高。

    在此,我们把以上的所得出的结论引入这里的分析,那么可以看到:

    1、由于复种指数的增加,清代至近代广西的农民实际经营规模变化并不如表3第一行所显示的情况。

[24]我们把上文估算的复种指数乘以户均耕地数,可得该表的第二行数据:

    从上表可知,农户实际的耕地规模总体上是在逐步增加。

    2、由于甘蔗、烟草等经济作物的亩产值高于水稻,所以多种甘蔗和烟草,即使耕作面积缩减,但产量却可增加。

如前所述,一亩蔴田或一亩蔗田的净产值大约为水稻的4~5倍。

因此将一亩稻田改为蔴田或蔗田,实际上就意味着该农户的经营规模面积扩大了4--5倍。

3、根据表l和表3,我们可以估算出广西几个重要历史时期的农户粮食生产率。

1800--1850年一个农户的产粮数为4633斤。

1850--1900年一个农户一年的产粮数为4428斤。

1900--1950年农户的产粮数有两个:

1933年为4638斤;1943年为4367斤,所以这一时期的粮食生产率为4638--4367斤。

笔者在过去的研究中指出,广西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小农是从清代后期才出现的,[25]他们的生产率显然要比清前期稻农的生产率高。

比如一户蔴农种植熟蔴地,每年收获以三、四次。

[26]据20世纪30年代的调查,每亩蔴田产蔴84斤,[27]而一户蔴农平均可经营蔴地8亩,那么它一年的生产率为2016斤,合米8064斤,比清代前期一个稻农生产率增加了l倍左右。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地是,在农民劳动生产率的研究中,必须注意到劳动人手的数量问题。

在近代农村工商业发达的桂东南地区,由于男女劳动分工的发展,清代前期农民家庭农场上的劳动人手是两个(农夫和农妇二个),而在清后期大田劳作主要落在了农妇肩上。

[29]一个劳动者的实际播种面积,在1850年以前是8亩,而1850年后都在17亩以上,后者比前者多出1倍以上;而一个劳动者(主要是农妇)的年总产量在清前期是2316斤,而清后期以来则至少在4367斤以上,这也说明了农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但是,从总体上看,广西在150年间除了专业化小农和个别地区的农妇生产率有明显的提高之外,一般农户的粮食生产率还是有些微的提高,但波动很大,存在不稳定性。

二、比较视野中的广西农户劳动生产率

    从全国范围来看,广西历来就是一个地瘠民贫的省份,农业经济较为落后。

到底广西与同时代全国的平均水平,甚至是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英国的农户劳动生产率相差多大的距离,这仍需要进行对比性的计量分析。

据张培刚将其在广西的粮食调查与全国的情况所做的比较,“广西粮食作物之每亩产量,远较全国为低,计除籼粳稻与玉蜀黍相差三分之一,小麦相差达四分之一外,其余各项相差均达一倍,且如高梁、甘薯两项相差达一倍有余。

”[30]

    另据新近的研究成果,英国在18世纪的工业革命之前,甚至在16世纪的农业革命之前,其农业就有了长足的发展。

13至14世纪英国小麦亩产为每英亩10.32蒲式耳或237公斤,相当于中国1亩产76市斤,合64斤。

当时英国中等农户的耕地面积大约为10英亩,相当于62亩。

所以,13至14世纪英国农户的劳动生产率是103蒲式耳或2369公斤。

关于16世纪的亩产量,每英亩16蒲式耳或368公斤是一个广为接受的估计,[32】相当于中国一亩产118市斤,合99斤。

据侯建新估算,由于农业劳动力不断向外转移,16世纪英国个体农户的劳动生产率为240蒲式耳或5520公斤。

工业革命前夕的18世纪,农业进步尤其明显。

据特纳研究,小麦亩产量在1750--1851年间从18藩式耳增长到28蒲式耳。

[34]以单位亩产20蒲式耳计,即使假定农业劳动者没有扩大耕作面积(仍以16世纪的户均15英亩计),18世纪英国农业生产率即已达到300蒲式耳或6900公斤。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

(1)从整个增长的动态过程来看,英国农业无论在亩产量还是在劳产量方面都呈现显著的、稳定的发展势头,并且劳产量的增长速度要快于亩产量的增长速度。

与此相比较,广西农业尽管在亩产和劳产方面也有增长,但除了极个别地区和农户之外,其增长是多么地微不足道,多么地不稳定!

而且广西农业的亩产量增长率要高于劳动生产率。

(2)从增长的量上看,英国三个阶段的小麦亩产量始终低于广西稻田的亩产量。

然而,英国农户的粮食生产率在三个阶段中却一直高于广西农户:

13至14世纪的英国农户的劳产率高于1800--1850年广西农户的2%;16世纪英国农户的劳产率高于1850--1900年间广西农户的60%;18世纪英国农户的劳产率则至少高于1900--1950年广西农户的66%。

事实上,工业革命前夜的英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仍要高于中国的发达地区在近代早期、甚至近代的农业生产率。

依李伯重估算,明代后期江南一个普通农民的粮食生产率为3125斤,清代中期则为3700斤。

[35]据此,我们可知,17世纪中期江南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比英国16世纪的低43%,19世纪初期江南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则比英国18世纪的低46%。

17至20世纪当江南、广西乃至整个中国的农业生产力仍然踟蹰于传统经济的桎梏时,在欧亚大陆的另一端,首先在英国,早在18世纪工业革命的前两百年——大约在16世纪,其农业劳动生产率即取得了突破性增长。

在英国历史上,同时也是在人类历史上,这个国家第一次能够持续向不断增长的人口提供不断攀升的生活水准。

在此期间,英国虽然人口持续增长,实际生活水平仍然提高了35%。

诺斯等将这种人均产量的增长称之为“真正的增长”。

    三、路向何方:

广西近世农户土地经营及农业发展中的困境

    

(一)广西农民农场规模效益有效提高的微观障碍

    如上文所述,广西近世农户的劳动生产率仅有些微提高。

至于阻碍广西农户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是源于广西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使农民产生的“贫惰”思想所致。

近来又有学者从交往的角度,认为清代至近代广西区域、民族间的经济交往的有限性直接导致了广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缓慢。

[38]然而,笔者认为,广西自1800年以来小农经营成本过高,甚或经营亏损是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广西小农农场经营成本过高呢?

笔者认为,这与明清以来广西在被整合到岭南区域市场的过程中,其经济地位和角色的日趋边缘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明清以来,随着两广谷米贸易的发展,广西逐渐地被整合人以广东为中心的岭南区域市场之中。

当时广西的经济发展水平大大低于广东。

谷米东运是广西的主要财源之一,此外广西向广东输出的主要商品还有花生、蓝靛和木炭,成为广东的粮食和手工业原料供应地。

与此同时,广东转往广西的商品包括布匹、铁器、丝绸、食盐、瓷器等手工业品和咸鱼等海产品。

进入近代以后,两广贸易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这一时期,在输往广东的货物中,最多的仍旧是谷米,其次是木材和柴。

而且,在广西的对外贸易中,按成数估算,每年有1600多万货物输往广东,占广西出口总值一半以上。

由此可见,两广贸易在广西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

这种农产品、初级产品与较高级的手工业制成品的交换,实际上使广西处于依赖广东的边缘地区的地位。

不管是西谷东运还是东货西来,都直接地影响着广西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

19世纪的广东士绅彭泰来就以道光时广西的一次“遏籴”为例,较为深刻地分析了广西农村经济在这一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

“自浔、梧达于南宁,皆东方泛舟之役所必至。

……然贩之稍殷,则遏商塞涂,颗粒不使东下。

……农粟内死,估运外废。

食操舟者千余家,失业为狗鼠盗……传闻横州米积不得出,蒸郁纠结如李梅。

……广西服用百货,无一不资于广东。

东盐十日不至,则千里淡食,天灾流行……”。

20世纪以后,特别在新桂系主政时期,仍有人不断提出反对西谷东运,而主张在广西发展经济作物的意见。

[42]以上的史例大多是些描述性的分析。

以下,笔者就根据民国时期的文献和数据,从小农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核算的角度,对谷米贸易对广西农民日常经营的影响试作一计量分析。

近世广西农民家庭农场的规模效益考

    据张培刚等人1935年在广西所做的粮食调查和事后估算,从广西运米至广东,由于中间层层运销环节过多,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昂,所以生产东运谷米的农民的收入所得与谷米的消费者所付价格之比仅为70:

100或80:

100。

这是在假定“农人在售出粮食时,不受商人或其他中间人的非法剥削”的情况下估算的结果。

但对这一假定,张培刚自己认为都是不可能的,仅是为了便于估算。

[43]张培刚等人同期在计人农民所得比例的基础上,对广西7县各类水稻的生产成本及损益又作了调查和估算,见表4。

    从上表可知,百色、天保、龙津、桂林四县农民生产水稻的收入和支出相抵,仍略有盈余,宜山、贺县、桂平三县农民生产水稻的收入与支出相抵之后,则出现了亏损。

但是,在表4中,农户的支出指的是水稻的生产成本,并不包括农民的生活支出。

据1935年农民收支情况调查,当时广西12个县780户农民的周年家庭消费支出为227.58元。

由此可以推论,若农民仅仅经营东运的水稻,上述7县农户的核算中则没有一家是收支相抵的,全都会出现亏损。

尽管广西的每个农户都不可能只经营水稻,但是从这一水稻的经营核算中,我们可以大体地了解到当时广西西谷东运使农户生产水稻的成本是如此之高。

事实上,进入20世纪以后,广西农户的周年所有收入与支出(即收入包括作物收入、畜产收入、租出农具牲畜的收入、农场副产收入、家庭工业收入、副业收入等;支出包括农场支出、家庭消费等)相抵也出现了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1850年以后,两广之间的不等价交换,还进一步表现为广西的农产品和初级产品与机制工业品的不等价交换。

因为从19世纪中叶开始,广西随着岭南区域市场一起逐渐地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体系。

两广贸易中,农产品与机制工业品的比价在近代是越拉越大。

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由于缺乏系统的农产品和工业品的比价指数,在此只能尽量用相关史料展开描述性分析。

如来宾县“农产品既贱,收入自然有限,购人品又种种物价高超所入,定必不敷所出,农村之经济日困。

”[46]

    时至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农产品与机制工业品之间价格的剪刀差进一步拉大。

1942年广西柳城等12县的农村经济调查对农产品价格、农业劳工的价格和农民日用品的价格在20世纪30、40年代之际的变迁作了详细的统计和分析。

首先是1937年到1941年这12个县农民出售的农产品价格变迁为:

稻谷上涨了16倍,玉米上涨14倍,花生上涨8倍,蔗糖上涨17倍,桐油仅涨了1.5倍。

其次是被当作商品出售的农业劳动力价格的变迁:

1937年至1941年上涨7倍弱,月工的工资上涨仅3倍,日工的工资上涨8倍半。

其上涨的速度较农产品更慢。

至于农民购人的日用品的价格,以农家应用最普遍需要的食盐,棉布等为例,融县棉布上涨34倍;食盐上涨49倍;火柴上涨了50倍,其他洋布五金、西药的上涨率,当然更甚。

该调查称,在这种农村物价剪刀差的情况下,大量中农、贫农破产。

    小农农场经营成本的高昂,甚或经营亏损,直接构成为广西小农长期积贫积弱的微观障碍。

所以,那些将广西农业的不充分发展归咎于当地农户的贫弱,只是触及到问题的表层原因,并没有探及其深层原因。

    

(二)广西农民农场生产率提高的宏观瓶颈

    广西农业经秦汉大开发以后,沿至宋代,已形成为稻作——畜牧——林艺三位一体的农业体系。

[48]进入明清以后,宋代广西这种三位一体的农业体系逐步变异,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明清之际,随着玉米、番薯、麦类的传人与“西谷东运”的大规模展开,桂人的主粮继稻米之后,又有玉米、番薯何麦类先后补入,形成主粮新组合。

[491再加上这一时期旱地经济作物的勃兴,广西种植业内部的稻作——旱作种植格局最终定型。

二是广西畜牧业日益萎缩。

时至民国,“畜牧乃成为广西农家之副业,……利用农闲及妇孺之劳力及荒闲之旷地,以杂粮、菜叶、谷类、苗梗,饲养家畜。

”[50]三是林艺获得更大发展。

木材的开采广度、强度加增,部分天然野生林产资源开发殆尽,人工培植桐、茶、杉木、棕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林木渐成规模。

[51]可以说,在1800年之前,广西新的稻作——旱作——林艺三位一体农业体系已经代替了原有的农业体系。

1800年以后,“户耕十二亩”的经营规模逐步形成。

广西一般的农户都兼营稻作、旱作和林艺。

因为“户耕十二亩”的经营规模既包括水田规模,也包括旱地规模。

农户不仅可以水旱轮作,而且在旱地也多进行旱地作物与林木间作。

由此,新三位一体的农业体系构成为广西农民农场运作的宏观经济环境。

    如前文所述,在两广贸易的影响下,广西农民家庭经营的成本越来越高,不得不重新配置既有的经济资源。

而广大农户的这一资源配置转向都是与广西既已存在的新三位一体农业体系相结合。

在农户的家庭经营中,它体现为水旱轮作、稻林结合或是水旱林兼作等形式。

笔者在过去的研究中就曾指出,当时小农的这些经营形式属一种投工少,投资少,过多倚重当地资源的经营方式。

[53]在这里,我们想进一步指出,小农稻林结合、水旱轮作或水旱林兼作等经营形式,在其内部也存在着相互协调,相得益彰的关系。

下面就以大瑶山瑶农的有关情况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近代以前,大瑶山的瑶农“因为开垦荒地耕种,例需丢荒。

”但到近代,瑶农往往“就可把它种树。

等到耕地肥力消失不能再种作物时,树也长成了。

象这样的地把种植作物和造林结合起来,则种树和幼树的管理就不要另费较多劳力。

等到树木长大,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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