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 565中文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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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565中文版
新加坡标准
SS564:
2010
(ICS13.020.10;33.020;35.020)
绿色数据中心-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
新加坡标准
目录
前言3
0介绍5
1范围7
2标准参考7
3术语和定义7
4缩写术语9
5绿色数据中心要求(同时请查阅附录A)9
5.1概述9
5.2管理责任10
5.3方针10
5.4计划11
5.5实施和运行13
5.6性能检测17
5.7管理审查18
附录A(信息型)关于第五章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的使用指南20
附录B(留作以后使用)24
附录C(标准型)绿色数据中心的度量标准24
附录D(信息型)数据中心最优方案-机械系统的管理32
附录E(信息性)绿色数据中心最优方案-电气系统的管理43
附录F(信息型)绿色数据中心最优方案-ICT设备的管理46
附录G(信息型)绿色数据中心最优方案-数据中心的设计54
前言
数据中心(DCs)是能源的消耗大户,通常其能源账单占经营费用的很大一部分。
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和DCs的运行费用并且提高其竞争力,本标准被制定出来,以帮助机构建立必要的方针、系统和过程来提高DCs的能效并且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它是由IT标准委员会下属的绿色IT技术委员会所指定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工作组制定的。
它是在工业和政府机构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下完成的。
本标准主要有三部分组成:
1)将本领域中具有已认证框架和达到能效和连续提高的,具有逻辑性和一致性的方法提供给DCs的可靠的管理系统;
2)关于DCs和追踪其性能与能效并且明确提高的潜在区域的推荐度量标准;
3)由数据中心根据其需求选择采用的,包括机械管理和电气系统、IT设备和数据中心设计在内的最优方案。
本标准的以下章节是在以下机构的许可下编写和复制的:
●第五章和附录A-ISO/DIS50001-EnergyManagementSystems-RequirementswithGuidanceforUse-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
●附录C到G-
-Self-BenchmarkingGuideforDataCentres:
Metrics,Benchmarks,Actions,July2009-LawrenceBerkeleyNationalLaboratory
-2010BestPracticesfortheEuropeanUnionCodeOfConductonDataCentres(Version2.0.0),November2009,ByLiamNewcomeandAnsonWu-EuropeanCommissionDGJRC
-GreenDataCentreDesignBestPractices,Version0.1,September2009,ByIBMGlobalServices
在标准被过程中,还参考了:
●ISO14001:
2004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s-RequirementswthGuidanceforUse
●High-PerformanceBuildingfForHigh-TechIndustries-Datacentreswebsite
(http:
//hightech.lbl.gov/datacenters.html),LawrenceBerkeleynationallaboratory
在此,对提供所用信息的文件的机构表示感谢。
还要感谢在标准公众评论阶段提供反馈的个人和机构。
本新加坡标准(SS)致力于尽可能地与包括还在起草种的国际标准ISO/DIS50001草案在内的地方及国际标准看齐。
应当注意,一些SS中的内容可能会涉及到专利问题。
SPRINGSingapore不负责确认任何或全部此类专利。
注意
1.新加坡标准(SS)会定期被检查,以确保技术变化和新技术发展保持一致。
SS的变化会通过修正或修订以文件的形式得到确认。
2.遵守SS不能免除使用者的法律义务
绿色数据中心的新加坡标准——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
0介绍
0.1概述
本标准的目的是使得机构,通过建立系统和过程以管理和提高其数据中心的能源性能(和其他重要的环境影响),来计划、建立、运行和维护绿色数据中心。
它提供了建立、完成、运行、监控、维护、和提高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范例。
对机构来说,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采用应当是战略性的决定。
本标准的实现能够减少机构数据中心运行中的能源损耗,温室气体排放和其他明显的环境问题。
它适用于在任何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下的,所有类型和规模机构的数据中心。
成功的实现取决于高层管理的承诺、环保意识、专业鉴定能力、数据中心员工之间的协作,以及其机构他相关支持员工。
为了达到评估的一致性,本标准可以被感兴趣的内部或外部组织所使用。
0.2过程方法
本标准为机构制定了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要求,在考虑到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和定义了明确的数据中心的能源使用后,用来发展和完成绿色数据中心的方针、建立目地、目标和行动计划。
它是以策划-实施-检查-措施(PDCA)连续实现框架为基础的。
本方法该图1中得到概括。
图1-绿色数据中心的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
通过应用此标准来建立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机构可以将数据中心能源管理(和其他必要的最主要的环境问题的管理)的最佳方案包含在其数据中心日常运行之中。
图2给出了适用于绿色数据中心能源管理的最佳方案的范围。
图2-应用于数据中心能源管理的最优方案
本标准用于审计和证明机构的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
它通常还被用于证明或遵守情况的评估。
除了那些为支持绿色数据中心方针而设定的目的和目标,以及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义务,它不适用于任何为了实现数据中心能源与其他环境性能的最小要求。
因此,即使机构在同一领域拥有相似规模和设施的数据中心,被此标准认证的机构在其各自实现的数据中心的能源性能上仍然可能存在差异。
0.3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性
为了支持相关管理标准的实现和运行,本标准通过使用PDCA方法和管理系统标准(如ISOGuide72:
2001中推荐的-管理系统标准的解释与发展指南)中的全部常用因素,实现了与其他主要管理系统标准的看齐。
1范围
本标准指定了数据中心能源使用(和其他主要的环境问题)的管理要求。
为了实现数据中心能源性能(或其他主要的环境影响),它要求机构建立和维护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使得机构获得一套系统化的方法。
本标准主要针对数据中心领域可用的能源效率。
它对设计绿色数据中心和管理其电气系统、机械系统和ICT设备的最优方案进行了详细说明。
它还给出了测量绿色数据中心效果的相关度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为机构进行内部支持和为顾客提供外包服务的数据中心服务。
2标准参考
没有标准参考被引用。
3术语和定义
为了达到本标准的目的,下述术语及其定义被使用。
3.1数据中心
用于建筑物计算机系统和相关组件,如远程通信和存储系统,的专门的/专用的设施。
3.2能源
有用的动力,包括初级能源(以天然形式存在的能源,如:
太阳能、风能、化石燃料,地热能,潮汐能,波浪能,生物能)和二级能源(经过能源转换过程转换成的更多便捷的能源,如:
电能,精炼燃料,合成燃料)。
注意-本标准关注的是在数据中心日常运行中商业可行的能源类型。
3.3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
机构管理系统的一部分,用于发展和完成其绿色数据中心方针并且管理其数据中心主要的能源使用(和其他任何存在的重要的环境问题(3.7))
3.4能源基线
用作未来比较标准的能源性能测量结果。
3.5能源检测
关于能源使用和消耗的评估,通常通过对能源的审查实现,目的是为了确定保存能源和提高能源性能的方法,一般涉及到能源性能的度量标准的测量和分析。
3.6能源使用
不同目的能源的使用。
如:
环境控制,照明,ICT动力系统和运输。
3.7环境问题
对环境存在潜在的互相影响的机构活动的问题。
注意-重要的环境问题是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导致严重的环境影响影响(3.8)的问题。
3.8环境影响
由机构环境问题(3.7)导致的对环境的影响。
3.9绿色数据中心
为优化能效和最小化环境影响(3.8)所设计和/或运行的数据中心(3.1)。
3.10机架
用于放置不同硬件设备,如:
服务器、硬盘驱动、调制解调器和其他电子设备的金属框架或柜橱(本标准中的“机架”指的是全体的机架和柜橱)。
3.11主要能源使用
在总能源消耗中,占很大百分比的能源使用。
4缩写术语
BC/DR业务连续性/故障恢复性
BIOS基础输入输出系统
CRAC机房空调
HVAC高压交互电流
ICT信息通信技术
M&E机电的
MEP机械的,电气的和水管装置
PDU配电装置
PSU供电装置
SLA服务等级协议
SNMP简单网络管理协议
UPS不间断电源
5绿色数据中心要求(同时请查阅附录A)
5.1概述
机构应当:
a)根据本标准的要求,机构应当建立、记录、完成、维护和持续提高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以达到实现绿色数据中心方针以及得到关于数据中心主要能源使用(或其适用的他重要环境问题)的系统化的管理和改善方法的目的;
b)定义和记录其管理系统的范围;
c)确定和记录如何满足标准的要求。
5.2管理责任
5.2.1概述
高层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以下方式表明对管理系统(和其后续完善)的承诺与支持:
a)出版实现和维护绿色数据中心方针;
b)确定用于支持管理系统的重要资源的可用性(包括人力资源,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组织结构,科学技术,和财务预算;
c)明确管理代表和全部管理团队的其他相关人员;
d)明确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范围和界限,包括在机构的控制之下或者机构能够对其产生方向性影响的能源管理领域的定义;
e)内部交流的建立和维护在绿色数据中心内具有重要性;
f)确保性能度量标准(包括能源性能度量标准)的定义,以及目标和目的的确立;
g)将能源与环境的考虑列入长期计划中(如果合适),包括新数据中心的建立和现有数据中心的重要更新。
h)确保性能度量标准被测量和报告;
i)进行管理审查。
5.2.2角色,职责和权利
为了建立高效的绿色数据中心管理,机构应当对角色,职责和权利进行定义,记录和交流。
指定管理代表,除了其他职责以外,还应当具有下述明确的角色、职责和权利:
a)确保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是有效的,并且是在标准的要求之下完成和维护的;
b)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性能的检测结果,包括改进建议。
c)制定和执行为支持机构方针而设计的绿色数据中心管理活动;
d)明确和交流权利与职责,以实现有效的绿色数据中心管理;
5.3方针
管理应当明确和认可机构的绿色数据中心方针。
在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范畴内,方针应当:
a)符合机构和性质和范畴,能源使用及其数据中心消耗;
b)明确关于绿色数据中心主动性的承诺;
c)提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签署的关于其能源使用(和适当的其他重要环境问题)规定的承诺;
d)设置用于定义及检测绿色数据中心目的与目标的框架;
e)被记录,定期审查和更新;
f)被传达给所有数据中心的或则代表其工作的工作人员。
5.4计划
5.4.1概述
机构应当实现和维护制定数据中心(和所使用的其他必要的重要环境问题)能源管理计划的过程。
计划活动包括:
a)适用要求的定义;
b)定期进行能源审查;
c)制定和维护能源基线;
d)制定和维护绿色数据中心的目的,绿色数据中心的度量标准,及他们各自的目标;
e)制定和维护行动计划。
5.4.2适用的要求
机构应当:
a)确定适用的其能源使用管理(和其他使用的重要环境问题)的合法规定;
b)确定机构签署的任何其他适用的规定;
c)对所有适用要求进行评估,并且确定如何将他们应用于其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建立、实现和维护上。
5.4.3能源审查与基线
机构应当确定和记录其数据中心执行能源审查的过程、方法和标准。
它应当定期举行能源审查,并且当发生会影响数据中心位置、建筑、设施、设备和/或过程的主要变化时,也要进行能源审查。
能源审查的记录应当被保存。
能源审查应当包括:
a)能源使用分析:
1)确定已存在的能源的源头;
2)评估能源使用和其消耗的趋势(依据测量和其它数据);
3)计划未来能源使用及其消耗;
b)明确包括设施、设备、过程和其他显著影响数据中心能消耗的,以及决定其当前能源性能的因素在内的重要的能源使用;
c)确定所有提高能源效率的可能性,并且确定他们的优先次序。
能源基线根据初始能源审查的信息来建立,并且考虑到合适的机构能源使用数据周期。
对于没有或者只有低荷载的新数据中心,当相关数据能够更好的代表数据中心能源消耗时,度量标准可以适当的依据初始能源审查时的计算和计划(代替某时间段内度量标准实际数据测量)。
能源性能的变化应当被用来衡量能源基线。
能源基线应当被适当的保存和维护。
当能源性能度量标准的测量值,由于数据中心位置、建筑、设施、设备和过程的变化,而不能够继续反应能源性能改善的结果时,应当对能源基线进行调整。
5.4.4其他环境问题
对于大多数数据中心,最重要的环境问题是能源消耗。
如果机构承认能源消耗是数据中心最重要的环境问题,它就应该在绿色数据中心方针中对其进行明确的阐述。
如果其他环境问题被认为在数据中心的运行中很重要,那么机构应当在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定义范畴内,对数据中心活动与服务的其他环境问题进行评估,从而决定其他问题是否对环境具有重要影响。
机构应当记录和维护住这些信息,并且确保重要的环境问题在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建立、实现和维护过程中被考虑到。
注意-它包括那些机构能够控制的问题和那些能够影响到任何新的发展以及新的或被修改的活动和服务的问题。
5.4.5绿色数据中心度量标准
机构应当为绿色数据中心性能的监控和测量定义适当的度量标准。
决定和更新度量标准的方法应当被记录和定期审查。
度量标准应当被定期审查。
最基本的,机构应当采用本标准附录C中给出的强制性度量标准(A类度量标准),或者其更好的/等价的代换。
度量标准的测量结果应当在能源基线和相关设定目标方面,被定期审查。
注意-度量标准是用来测量环境与能源管理效率的性能指标。
虽然附录C只给出了能源度量标准,机构也可以适当的定义相关度量标准来测量其他重要的环境问题。
5.4.6目的,目标和行动计划
机构应当建立、实现和维护其文档化的绿色数据中心的目的和目标,包括机构内相关功能和等级的绿色数据中心度量标准的目的和目标。
目标和目的应当是可预见的和切实可行的,并且与绿色数据中心的方针一致,包括承诺在以下方面采用最优方案来提高数据中心的能源性能:
a)机械系统的管理;
b)电气系统的管理;
c)ICT设备的管理;
d)数据中心的设计。
注意-关于以上四方面的能源性能改进的最优方案和潜在改进可能性,分别见附录D,E,F和G。
当建立和审查其目的和目标时,机构应当考虑以下方面:
a)明确的适用要求(包括法律规定的和机构签署的其他规定);
b)在能源审查中定义的主要能源使用;
c)在能源审查中给出的提高能源性能的潜在可能;
d)提高其他重要环境问题性能(如果需要)的潜在可能;
e)经济,运行和业务方面的限制;
f)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实用技术。
为实现绿色数据中心的目的和目标,机构应当(定期)编订和维护行动计划,包括:
a)在相应功能和等级机构中,实现目的和目标的负责人;
b)所实现行动的方法和截止日期;
c)用于证明达到期望能源性能改善的方法;
d)行动计划中,行动项目完成和结束的标准。
5.5实施和运行
5.5.1概述
机构应当按照计划过程(5.4中给出)实施行动计划。
5.5.2技能,培训和意识
机构应当确保任何在数据管理中心内部,执行与主要的能源使用(或者其他适合的重要的环境问题)有关的任务的个人时,能够在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基础之上,来胜任分配的任务。
这种资质记录应当被保存。
机构应当确保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运行和主要能源使用(和其他适用的重要的环境问题)的控制所需的培训。
它应当提供培训(或等效安排)来迎合需求,并且保存相关记录。
机构应当在下述方面建立过程,来定期的强化数据中心工作人员的意识:
a)与绿色数据中心方针和过程保持一致的重要性;
b)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需求;
c)与其关于能源消耗(和其适用的他重要的环境影响)相关的,现存的或潜在的影响;
d)改进后的能源性能(和任何存在的其他重要的环境问题的有效管理)的环境效益;
e)符合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需求的角色、职责和权利;
f)指定方针、过程和/或步骤的潜在结果。
5.5.3设计
机构应当在以下方面,适当考虑数据中心在能源性能方面(或其他相关的重要环境问题的影响)的潜在可能:
a)数据中心的设计、建立、改良和改造;
b)ICT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完成和改良;
c)其他主要能源消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的设计、改良和改造;
d)与数据中心运行和主要能源消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相关的设计和改良过程。
在新的(或更新的)数据中心的设计的初期阶段,引进能源优化能够得到更高的成本效应。
机构应该在绿色数据中心的设计中考虑最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附录G中给出的方案。
通过下述内容有助于减小建设和运营成本:
a)设计能够促进数据中心能源的最优方案所采用的特性;
b)避免过度的/冗余的“安全利润”和精简成本;
c)将集成的监控、测量和控制包括在设施设计中。
能源性能评估结果应当被包含在相关项目的规范、设计和采购活动当中。
在确定能源性能的提高潜力时,机构应当考虑采用数据中心能源管理的最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a)机械系统的管理;
b)电气系统的管理;
c)ICT设备的管理;
d)数据中心的设计。
注意-能源性能改善的潜在改善机会的四个领域,分别在附件D,E,F,和G中给出。
在完成项目后,能源检测应当被实施和更新,并且能源基线应当被建立。
所有活动的元素都应当被记录。
5.5.4运行控制
机构应当在数据中心中,计划和控制与数据中心的重要能源使用相关联的设备和设施的运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最优方案的后续使用分别在附录D、E和F中给出:
a)机械系统;
b)电气系统;
c)ICT设备。
注意-对于不存在对ICT设备的运行的控制的机构(例如:
主机托管服务提供商),ICT设备管理的运行控制应当被免除。
计划的运行应当与绿色数据中心的方针保持一致性,并且支持其目的和目标。
运行应当具有足够的资源,并且被下述条件控制:
a)维护和实现文件化的运行步骤(具有明确的运行标准),如果其缺少会导致支持绿色数据中心方针、目的和目标的设施和设备的无效的和低效的运行;
b)确保将运行步骤和控制交代给负责相关设备和设施的运行的工作人员。
如果机构为数据中心定义了其他重要的环境问题(除了其主要的能源使用之外的),它应当通过维护和实现与额外定义的重要环境问题相关的运行步骤,来类似的计划和控制相关运行。
如果全部或者部分与数据中心主要能源使用(和其他适用的重要环境问题)相关联的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是外包的(或运行高度依赖于供应商的支持),那么应当在运行步骤和运行标准方面与相关供应商和分包商进行沟通。
5.5.5采购
机构应当在通过其能源服务、产品和主要能源使用的设备方面来评估潜在的供应商时,考虑到能源效率(作为总成本的一部分)。
机构应当建立和维护用于估计设备和服务在运行周期内的能源使用的步骤和标准。
机构应当为与能源服务、产品和主要能源使用设备的采购或租赁相关的应急问题(例如:
能源产品或设备的故障,在业务连续性/灾难恢复激活时的或燃料供给)留出余地。
5.5.6文档
5.5.6.1文档要求
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文档最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范围的描述;
b)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主要因素及其相互影响的描述,以及相关文件的参考;
c)绿色数据中心的方针;
d)与主要的能源使用(其他适当的重要的环境问题)相关的目的和目标;
e)关于用于控制能源基线和检测(和适当的测量方法)的过程和度量标准的文档;
f)为了实现目的和目标的行动计划;
g)包括标准要求的记录的文档;
h)包括有机构决定的记录的文档,用于确保与主要能源使用(和其他适用的重要环境问题)相关的步骤、设备和设施的有效计划、运行和控制。
5.5.6.2文件的控制
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所要求的文件(包括管理系统在建立时的标准的要求)应当通过对覆盖了下述因素的文件控制过程来被控制:
a)出版前批准文件;
b)定期检查和适当的更新文件;
c)文件的变化以及最新版本文件和保存的过时版本文件的可追溯性;
d)对分散出版的文件的控制,以确保最新版本文件在需要时的可用性以和阻止任何对过失文件的无意识使用。
文件控制过程的建立还应当包含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运行所必须的外部来源的文件。
5.5.7沟通
机构应当在不同层次和功能的机构之间,建立、实现和维护关于主要的能源使用(和其他适用的重要环境问题)和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内部交流过程。
机构还应当建立接受、记录和响应与其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范畴相关的外部通讯的过程。
5.6性能检测
5.6.1监控,测量与分析
机构应当定期的记录、监控和/或测量能够影响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数据中心运行的关键特征。
关键特征应最少包括:
a)能源检测的结果;
b)主要的能源使用;
c)能源性能度量标准;
d)行动计划对于实现目的和目标的有效性。
注意-附录C为数据中心提供了可用的能源性能度量标准。
除了其他合适的度量标准,机构应当考虑将度量标准作为数据中心运行的关键特征的一部分,在其能源性能度量标准定义中列出。
关键特征的监控和测量结果应当被记录。
机构应当对任何设定目标的明显偏差做出研究和响应。
机构应当确保关键特征的监控和测量是被使用校准或检验设备的被管理人员控制的。
在监控和测试活动被外包的情况下,机构应当依据其能力和经验对外包商进行评估,以确保外包商具有资质控制活动。
5.6.2法律/其他合规性的评估
机构应当定期的,在确定的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范畴内的法律和其他规定(他签署的)方面,对其合规性状态进行评估和/或估算。
评估结果的记录应当被保留。
5.6.3内部审计
机构应当确保定期对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进行内部审计,以确定环境与能源管理系统的是否有效,以及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和绿色数据中心管理的计划安排。
绿色数据中心的内部审计应当由主管的和公正的审计人员(与审计领域没有利益冲突)完成。
他们应当通过审计程序进行计划,并且考虑到主要的能源使用、审计领域的重要性、行动计划完成的状态和以前审计的结果。
审计结果的记录应当被保留并且报告给高层管理人员。
5.6.4偏差,纠正和预防措施
机构应当分别通过纠正行为和预防行为的计划和实现,来建立、实现和维护相关偏差或潜在偏差的确定过程。
过程应包括:
a)确定和改正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