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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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本检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确保提供给检测结果的质量,本站对所有主要仪器设备实行运行中检查(期间核查),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合侧滑检验台、车速表检验台、轴(轮)重仪、制动检验台、滤纸式烟度计、HO/CO气体测试仪、前照灯检测仪、摩托车轮偏检测仪和声级计等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
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准仪器设备、方法、周期。
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调整后,必须依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核查。
3操作规定
3.1侧滑检验台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8-1996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3)核查用仪器设备:
百分表0~10mm,2级
(4)核查方法:
安装好百分表和挡板,用微动工具缓缓推动滑板,当侧滑台示值为3m/km、5m/km、7m/km时,分别读取百分表示值。
向左、向右各重复3次,按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i=xi-Si/L
式中:
△i——第i测量点的示值误差(m/km);
xi——第i测量点的侧滑台示值(m/km);
Si——第i测量点百分表3次示值的平均值(mm);
L——滑板沿机动车辆行进方向的纵向长度(m)。
以上各测量点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5)核查周期
侧滑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2车速表检验台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9-1996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车速台示值误差不超过±3%。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测(转)速仪60km/h以上±0.6%(2000r/min以上)。
(电子计数)
(4)核查方法:
将汽车驱动轮安置在车速台滚筒上,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由汽车驱动车速台滚筒稳步加速旋转,在车速台示值分别约为40km/h时用测(转)速仪测量实际速度(转速)。
重复测量六次,按下面公式计算各点每次示值误差
δ=(V/Vo-1)100%
式中:
δ——车速台示值误差;
V——车速台示值(km/h);
Vo——测速仪测量得速度值(km/h)。
δ=(V·105/6πDn-1)100%
式中:
n——转速仪测量得转速值(r/min);
D——车速台主滚筒标称外径(mm)。
将各点六次测量计算出的示值误差取以平均值作为该点核查值,应符合不超过±3%的要求。
(5)核查周期
车速表检验台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3轴(轮)重仪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1996轴(轮)重仪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测量值不大于4%(F.S):
±5%;测量值大于4%(F.S):
±2%。
(3)核查用仪器设备:
用砝码核查的。
一组轴(轮)重仪50%(F.S)的磁码,准确度61级(M22)。
或用传感器核查的。
压力传感器测量范围不小于轴(轮)重仪50%(F.S),准确度为C3级。
三次仪表不低于3000分度。
反力架或载货汽车、千斤顶等核查用工具。
(4)核查方法:
a.用砝码核查
按选定测试点加载砝码,示值误差按下式计算:
△i=(xi-mig)100%/mig
式中:
△I——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
xi——第i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N);
mi——第i测量点加载砝码质量值(kg);
g——核查地区重力加速度(m/s2)。
b.用传感器核查。
当现场核查条件有限时,允许采用传感器核查。
安置反力架、压力传感器及千斤顶等。
通过千斤顶施加载荷,在压力传感器示值达到测试点时,读取轮重仪示值。
按下式计算轮重仪示值误差:
式中:
△i——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
xi——第i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
(应去除压力传感器、千斤顶、衬板等载荷值)(N);
Ai——第i测量点时压力传感器仪表示值(N)。
在轴(轮)重仪台面上依次叠放千斤顶及压力传感器,再使汽车压在传感器上,并保持压力通过传感器轴线垂直作用在承载台板上。
通过汽车上加载不同重物及改变千斤顶作用力,读取压力传感器及轴(轮)重仪示值,按上式计算轴(轮)重仪示值误差。
(5)核查周期
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4制动检验台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6-1996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制动力不大于4%(F.S)的:
不超过±0.4%(F.S);制动力大于4%(F.S)的:
不超过±5%。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核查用仪器设备
主要技术要求
(1)制动台测力仪
±0.1%
专用测力杠杆
力臂误差不大于±0.3%
或
(2)砝码
±0.1%
专用砝码杠杆
力臂误差不大于±0.3%
(4)核查方法:
将专用杠杆固紧在制动台适当部位上,调整好杠杆的静平衡(即不加负荷时,制动台示值为零)和水平。
对专用杠杆固紧在主滚筒上的制动台,核查前必须断开滚筒电机的电源以保安全。
按制动台满量程的4%,20%,100%(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另选择几个测量点,以保证总测量点数不少于6点)逐级加载至满量程;然后逐级减载至零。
重复3次,分别读取各点相应的制动台示值。
摩托车制动台按满量程的10%,100%(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另选择几个测量点以保证总测量点数不少于5点),逐级加载至满量程;然后逐级减载至零。
重复3次,分别读取各点相应的制动台示值。
各测量点示值误差的计算:
采用测力仪核查时
式中:
△i——第i测量点绝对示值误差;
fi——第i测量点时制动台3次示值(增载减载分别计算)的平均值(N)
Fi——第i测量点时,测力仪示值(N)
L——测力杠杆等效力臂长(mm);
R——制动台主滚筒半径(mm)。
a.对不大于4%(F.S)的测量点计算示值引用误差
δ=△/(F.S)×100%
式中:
δ——示值误差。
b.对大于4%(F.S)的测量点计算示值相对误差
采用砝码核查时
△i=fi-Mi·g·L/r
式中:
Mi——第i测量点时,加载砝码质量(kg);
g——核查地区重力加速度(m/s2)。
对不大于4%(F.S)的测量点按公式下面计算示值引用误差。
以上各核查点示值误差均应分别符合要求。
(5)核查周期
制动检验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5滤纸式烟度计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847-1993滤纸式烟度计。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烟度计对于烟度约3,5,7FSN的三种标准烟度卡,其示值误差均应不超过满量程的±3%。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标准烟度卡
(4)核查方法:
用烟度值约为3,5,7FSN的三种标准烟度卡中中间那种烟度卡校准烟度计,然后对其余两种标准烟度卡进行测量。
重复测量3次,分别求出各平均值与相应标准值之差,并按要求进行判定。
(5)核查周期
滤纸式烟度计核查周期一般为1个星期。
3.6HO/CO气体测试仪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688-1990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
组份
误差
一氧化碳
碳氢化合物
A
±0.2%vol
±30ppm
B
±10%
±10%
表中:
a-绝对误差,b-相对误差;核查时满足a和b中任何一条即为合格。
(3)核查用仪器设备:
序号
组份
3号
一氧化碳%vol
3.5±10%
丙烷ppm
3200±10%
(4)核查方法:
仪器调零后,用标准气体校正仪器,然后用标准气体对仪器进行最大允许误差核查。
重复三次,取算术平均值,按下式计算最大允许误差:
△a=Ca-Cs
△b=(Ca-Cs)100%/Cs
式中:
Ca——实际读数算术平均值;
Cs——标准气体浓度值;
△a——绝对误差;
△b——相对误差。
该值应符合第
(2)条规定。
(5)核查周期
气体测试仪核查周期一般为1个星期。
3.7前照灯检测仪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745-2002汽车前照灯检测仪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发光强度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发光强度的示值误差不大于±12%。
光轴偏移值(角)±4.4cm/dam(±15´)
(3)核查用仪器设备:
前照灯仪校准器;钢卷尺,测量范围5m,分度值1mm。
(4)核查方法:
安置前照灯仪校准器。
a.发光强度示值误差的核查
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发光强度示值误差的核查:
将校准器光轴偏移值(角)置于零。
校准器的发光强度按8,10,15,20,30kcd逐次改变,并读取前照灯仪相应发光强度5个示值。
重复3次,按公式
(1)计算前照灯仪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的各测量点发光强度示值误差,应符合的要求。
式中:
δi——第i个测量点发光强度的相对示值误差,i=1,…,5;
——第i个测量点前照灯仪发光强度3次读数的平均值,kcd;
I0i——第i个测量点校准器的标准发光强度,kcd。
光轴偏移值(角)不为零时发光强度示值误差的核查
b.光轴偏移值(角)示值误差
将校准器发光强度置于15kcd,分别设定校准器不同的光轴偏移值(角),让前照灯仪自动跟踪测量,示值稳定后读取前照灯仪光轴偏移值(角)的示值。
分别计算示值误差。
(5)核查周期
前照灯检测仪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8摩托车轮偏检测仪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10-1996摩托车轮偏检测仪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零值误差不超过±0.2mm,示值误差不超过±0.2mm。
(3)核查用仪器设备:
芯棒;百分表,0~30mm,2级。
(4)核查方法:
松开前后夹紧装置,安置经核查合格的芯棒夹紧,调整好轮偏仪零位,芯棒定位后不再转动。
反复松、夹3次,3次仪表示值均应符合要求。
示值误差核查。
安置好百分表及挡位工具,百分表测杆轴线应与滑板移动方向一致,并使百分表和轮偏仪示值同时为零。
利用微调工具使滑板分别向左和向右移动至示值为3mm、5mm、7mm、10mm及报警点时读取百分表示值。
重复测量3次,按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Δ=Xi-A
式中:
Δ——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或报警点判定误差(mm);
Xi——第i测量轮偏仪示值(mm);
A——第i测量点时,百分表3次示值平均值(mm)。
各测量点误差均应满足要求。
(5)核查周期
摩托车轮偏检测仪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9声级计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88-2002声级计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整机准确度不超过±2dB(A)。
(3)核查用仪器设备:
声校准器,标称输出值94dB(A),2级
(4)核查方法:
开启声校准器,置于94dB(A)档,连接被核查,读取声级计示值。
重复3次,按下式计算声级计整机准确度:
△=x-S
式中:
△——声级计整机准确度,dB;
x——声级计示值,dB;
S——校准器输出值,dB
整机准确度测量结果不超过±2dB(A)。
(5)核查周期
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4实施
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年年初编写运行中检查周期计划,检测组负责执行运行中运行中检查工作。
质量负责人监督执行情况。
附录1
侧滑检验台核查记录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检定证书号:
侧滑检验台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外观情况:
滑板
方向
侧滑台示值
m/km
百分表示值mm
示值误差
m/km
示值重复性
m/km
1
2
3
平均
左
内
3
5
7
外
3
5
7
右
内
3
5
7
外
3
5
7
核查时间核查结论
核查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
附录2
车速表检验台核查记录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检定证书号:
车速表检验台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外观情况:
V=40km/h示值误差
1
2
3
车速表示值(km/h)
转速值
(r/min)
示值误差(%)
车速表示值(km/h)
转速值
(r/min)
示值误差(%)
车速表示值(km/h)
转速值
(r/min)
示值误差(%)
V0
n
δ
V0
n
δ
V0
n
δ
4
5
6
车速表示值(km/h)
转速值
(r/min)
示值误差(%)
车速表示值(km/h)
转速值
(r/min)
示值误差(%)
车速表示值(km/h)
转速值
(r/min)
示值误差(%)
V0
n
δ
V0
n
δ
V0
n
δ
δ=
核查时间核查结论
核查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
附录3
轴(轮)重仪核查记录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检定证书号:
轴(轮)重仪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外观情况:
滑板
标准值
()
轴(轮)重仪示值()
示值误差
(%)
示值重复性
(%)
1
2
3
平均
左
右
核查时间核查结论
核查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
附录4
制动检验台核查记录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检定证书号:
制动检验台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外观情况:
标准值
()
制动台
()
增载
减载
左右台示值
间差(%)
制动台示值()
示值
误差
(%)
制动台示值()
示值
误差
(%)
1
2
3
1
2
3
增
减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左
右
核查时间核查结论
核查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
附录5
滤纸式烟度计核查记录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检定证书号:
滤纸式烟度计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外观情况:
烟度卡标准值
(FSN)
烟度计示值(FSN)
示值误差
(FSN)
1
2
3
平均
核查时间核查结论
核查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
附录6
HC/CO气体测试仪核查记录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检定证书号:
HC/CO气体测试仪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外观情况:
HC浓度=丙烷浓度×(正己烷/丙烷)转化系数=
HC
HC标准值
(10-6vol)
气体测试仪示值(10-6)
示值误差Δa
(绝对误差)
(10-6vol)
示值误差Δb
(相对误差)
(%)
1
2
3
平均
CO
CO标准值
(%vol)
气体测试仪示值(10-6)
示值误差Δa
(绝对误差)
(%vol)
示值误差Δb
(相对误差)
(%)
1
2
3
平均
核查时间核查结论
核查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
附录7
前照灯检测仪核查记录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检定证书号:
前照灯检测仪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外观情况:
发光强度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发光强度示值误差
校准器
(kcd)
前照灯检测仪示值(kcd)
示值误差
(%)
1
2
3
平均
8
10
15
20
30
光轴偏移角示值误差
标准器光轴偏移角
(º)
前照灯检测仪示值(º)
示值
误差
示值
间差
0
上
下
左
右
A1
上1º
左2º
A2
上1º
右2º
A3
上2º
左2º
A4
上2º
左2º
B1
上0.5º
左1º
B2
上0.5º
右1º
B3
上1º
左1º
B4
上1º
左1º
核查时间核查结论
核查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
附录8
轮偏仪核查记录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检定证书号:
轮偏仪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外观情况:
滑板
侧滑台示值
(mm)
百分表示值(mm)
示值误差
(mm)
1
2
3
平均
左
3
5
7
10
右
3
5
7
10
核查时间核查结论
核查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
附录9
声计级核查记录
标准器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编号:
检定证书号:
声级计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外观情况:
声校准器标准值
(dB)
声级计示值(dB)
示值误差
(dB)
1
2
3
平均
核查时间核查结论
核查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