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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民办学校

 

员工手册

—学校

 

(2020年)

 

总则..................................................................

第一章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第1条管理基本原则

第2条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第3条价值观与工作态度

第4条工作纪律

第二章人事...........................................................

第1条员工录用

第2条试用期

第3条劳动合同

第4条离职手续

第三章工作...........................................................

第1条工作时间

第2条迟到

第3条早退

第4条旷工

第5条加班

第四章假期............................................................

第1条法定节日、休息日

第2条特别休假

第3条休假手续

第四章薪资............................................................

第1条薪资

第2条薪资项目

第3条调薪

第3条薪资计算与支付

第五章奖惩...........................................................

第1条奖励

第2条惩戒

第六章其他...........................................................

附件:

考核表

 

总则

第1条目的

1.为了维护以及所属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持学校秩序及业务顺利展开,特制定本手册。

2.本手册规定了员工劳动条件及就业的相关事项。

3.学校和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手册,要以齐心协力不断提高学校社会影响及经济效益为目标。

第2条责任和义务

1.所有管理人员有指引、指导所属员工阅读、理解本手册的责任。

2.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手册以及学校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学校规定。

第3条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4条其他事项说明

1.本手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2.学校有权根据法律、法规随时修改员工手册。

本手册所述政策方针或规章制度的任何变更、删除或添加等将通过民主程序公布,所有员工都须遵守最新版本的手册条款。

3.员工手册为学校财产,员工应在与学校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归还学校。

 

第二章人事

第1条员工录用

1.招聘

1.1学校按照相关需求,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自身的招聘标准进行招聘。

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向学校提交有关应聘材料,参加相关录用考核、考试后经面试择优录取。

1.2应聘者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本人履历、一寸免冠照片2张(3个月以内拍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限有工作经历者)、当前住址等学校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应聘者向学校提交的上述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

1.3应聘者应主动向学校披露与原单位是否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保密协议,与学校员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等事项,对此学校亦可进行背景调查。

如果员工提供的应聘材料及相关信息存在虚假、或拒绝配合背景调查、或对背景调查事项作虚假表述,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决定不予录用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赔偿,并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学校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体检:

2.1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要求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2.2体检符合录用条件,在学校连续工作满6个月后,凭有效票据至学校申请报销体检费用。

体检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将不予录用,体检费自理。

3.入职前培训:

3.1拟录用人员到综合管理部门报到后,将接受关于企业文化、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岗位流程、标准要求以及实操技能等岗前培训。

3.2培训期最后一天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通过方能录用上岗。

4.录用报到

4.1员工应于入职手续当天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以下材料:

上下班交通方式及线路、家庭成员姓名、住址及联络方式、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及联络方式和其他学校认为必要的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后如有变更,须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综合管理部。

3.4员工入职后,学校统一配发工作证件和工作服饰等,员工应妥善保管,如遗失、损毁应照价赔偿。

第2条试用期

1.员工与学校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依法约定。

2.试用期内员工应主动了解并遵守工作职责、操作流程及学校规章制度等。

3.试用期内,学校发现员工明显不能胜任工作,可以直接劝退,不予结算工资。

4.试用期员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向综合管理部发出《职员转正申请单》,办理转正手续。

5.试用期员工出现工作失误、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旷工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不能胜任工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学校将解除劳动关系。

6.学校对试用期内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员工,经其部门负责人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报请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可缩短其试用期。

7.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可单方提出辞职,学校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的三天内作出相应决定。

8.试用期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计入员工在本学校的工龄。

第3条劳动合同

1.合同签订

1.1学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用工手续齐全,签订前员工应确保其各类人事关系可以在合同签订后转入学校且学校不会因录用该员工而使第三方向学校主张相关权利。

1.2员工一经录用,必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1.3学校与员工签订的培训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1.4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配合学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员工自身原因,在上述期限不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将终止劳动关系。

2.合同续订

合同到期前35天由综合管理部发出劳动合同到期通知给所在部门及员工本人。

学校与员工均同意续订合同者可以续订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订的,合同终止。

3.劳动合同的解除及终止,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实施如下:

3.1双方协商一致,学校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2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2.1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2.2学校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员工可通知学校解除劳动合同。

3.3学校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3.1如员工出现以下情形,学校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有偿解除劳动合同:

3.3.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学校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3.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3.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3.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如员工出现以下情形,学校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3.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4.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3.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3.4.4员工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与其他学校保留或建立劳动关系的,经学校发现后拒不改正的;

3.4.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学校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3.4.6员工盗窃、侵占、毁损学校、客户财产价值在5000元以上者、或在学校经营管理范围内侵害其他人员人身安全被行政拘留、或因任何原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合同的终止

4.1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的;

4.2员工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4学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5学校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学校决定提前解散的;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4条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如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参照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第5条离职手续

4.1申请辞职的员工将由本人签字的《辞职报告》交由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部门出具《部门员工辞职申请单》转呈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进行离职原因调查、薪资结算、劳动关系处理等相关工作。

员工离职当天与部门内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4.2辞职、被辞退及合同期满的员工按照《解聘辞职交接手续登记表》迅速与部门负责人完成工作交接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与学校结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向学校预支的费用、向学校的借款及根据与学校签订的相关协议而获得的钱款)。

离职员工在完成上述手续后,由其所在部门将相关离职材料提交至综合管理部及财务部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学校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4.3辞职申请及离职手续应由员工亲自办理,如员工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应出具书面的委托书。

 

第三章作息时间

第1条工作时间

1.学校根据各岗位需要,合理制定工作起止时间,报学校综合管理部审核备案后实施。

2.因部门工作需要,学校有权调整员工的作息时间并给予调休、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3.全职老师每周周一到周五期间,白天上三天班,晚上全部上班,周末上一天白班。

具体时间为:

上午:

晚上:

;兼职教师按照约定时间上班。

第2条迟到

2.1员工迟到必须及时向直属上司说明迟到理由。

2.2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迟到,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学校确认核实后,不作迟到处理。

2.3每迟到一次按迟到时间计入缺勤时数,迟到30分钟以内的按基本工时0.5小时计算扣除相应薪资,迟到超过30分钟未满60分钟的按基本工时1小时计算扣除相应薪资。

2.4迟到1到4小时视作旷工半天,扣除基本工时4小时的薪资;迟到4小时以上视作旷工1天,扣除基本工时8小时的薪资。

第3条早退

3.1员工因疾病等正当理由需要早退,事前必须按规定获得直属上司的批准。

3.2无故早退一次按早退时间计入缺勤时数,早退30分钟以内的按基本工时0.5小时计算扣除相应薪资,早退超过30分钟未满60分钟的按基本工时1小时计算扣除相应薪资。

3.3无故早退1到4个小时视作旷工半天,扣除基本工时4小时的薪资;早退4小时以上视作旷工1天,扣除基本工时8小时的薪资。

第4条旷工

4.1延迟提交请假手续或没有正当理由而缺勤的、休假期满后没按时出勤的、没办理请假延长手续又无正当理由缺勤的,按实际缺勤天数作旷工处理。

4.2在一个自然月份内累计出现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次数达到3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出现迟到、早退4小时以内,次数达到2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5条加班

1.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推诿。

员工可选择自加班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等额时长的调休或由学校计发加班工资。

2.加班须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否则该加班不予承认。

3.员工加班时间及加班工资生成按每月考勤记录及加班审核单的记录为准。

 

第四章假期

第1条特殊休假

1病假

1.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在诊治期间,必须持制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病假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并按病假考勤。

1.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去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就医时间在半天内的,可凭门诊收费单据或医药费报销单据按病假考勤;超过半天的凭医院病假证明考勤。

经指定医院诊治医生建议去其它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1.3患急性病到指定医院就医不便时,可就近在其它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但必须的两天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将病假证明等有关材料递交所在单位,经批准后,按病假考勤。

1.4员工持制定医院开具的门诊病假证明请病假时,一次最多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连续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如仍需请病假的,须同时提供病历证明、检验报告单,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办理,不能提供的,不再批准病假。

1.5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去外地治疗者,须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治建议,经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按病假考勤。

按假期满应立即返回单位,如需继续治疗,应事先向所在单位续假,经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

对未办理上述手续,私自去外地治疗者,不得按病假考勤。

1.6员工请(休)婚、丧、事、产、探、年休等假,在外地休假期间,突患急性病或原患慢性病但突然加重住院治疗的,在原假期内的仍按原假期对待,其超过原假期天数的,必须凭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病假证明及医药费报销单据等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病假手续,经批准后,可按病假考勤。

1.7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长期治疗时,其医疗期长短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间按病假考勤。

1.8疾病以外(如酗酒、斗殴等)造成伤病的,休息期内按事假管理。

员工全月看病时间累积超过8小时按病假1个工作日管理。

借看病名义办理私事按旷工处理。

1.9员工请病假,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凭指定医院病历、病假证明,3天(含3天)以内的,由所在班(组)长批准;1个月内累计3天以上15天以下的,由所在站、场、队领导批准1个月内累计15天(含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由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审批;连续30天(含30天)以上或半年内累计60天以上的由所属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副科级以上员工请假,按学校规定的管理权限审批。

执行试用期的员工,必须请病假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批准。

2事假

2.1员工有私事请事假需本人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及请假天数,根据准假权限,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事假考勤。

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2.2员工请事假一次连续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42个工作日。

超过后原则上不再批准事假,仍不到岗者按旷工计算。

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人事处批准。

2.3请假期满一般不得续假。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续假时需在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2.4试用期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

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批准。

第2条法定节日、休息日

1.法定节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2.休息日由学校按岗位要求安排。

第3条休假手续

员工申请休假,需本人主动申请,提交《请假单》经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如擅自休假作旷工处理。

第五章薪资

第1条薪资

1.学校的薪资体系是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体现员工个人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技能水平以及行业职责。

2.员工必须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学校从员工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3.学校根据经营情况及当地生活指数的变化等,可以依法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

4.入职时员工必须提交学校指定银行的本市银行卡复印件,该银行卡作为工资卡,学校通过汇款方式支付学校,由于提交延误或者卡号错误造成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员工责任自负。

第2条薪资项目

1.基本工资:

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年度薪资标准执行。

按照课时费计算。

2.加班工资:

按国家规定执行。

3.奖金:

奖金的评定将综合考虑学校业绩、项目经营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表现。

包括全勤奖、年终奖等其他奖金,全勤奖为每月元,年终奖为一个月工资。

4.其他:

根据学校情况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另行支付。

第3条调薪

1.基本工资按当地政府公布的年度薪资标准及时间调整。

2.学校可根据员工业绩表现、岗位调整及学校经营情况,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员工薪资调整方案,由综合管理部执行。

第4条薪资计算与支付

1.薪资的计算时间:

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根据员工出勤情况计算其当月工作时间。

2.病假工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薪资的支付时间:

于次月20日前支付。

4.薪资的支付方式:

由学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员工工资卡内。

第六章奖惩

第1条奖励

学校根据员工表现或各方评定,对以下行为员工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奖励分为:

通报嘉奖、记功、晋升或调薪。

1.通报嘉奖:

全学校通报嘉奖表扬,并奖励奖金100-300元。

1.1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交办任务者;

1.2热心为学校服务,得到家长书面表扬者;

1.3维护学校信誉,提升企业形象成绩显著者;

1.4被评为学校年度先进工作者;

2.记功:

通报全学校记功表扬,并奖励奖金300-500元。

2.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2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者。

2.3工作责任心强,避免突发事故。

如遇有意外事件发生,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当,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2.4敢于检举揭发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侵害学校利益的行为,维护学校形象或降低学生或学校财产损失者。

2.5全年累计获通报嘉奖三次者。

3.晋升或调薪:

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具备相当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绩效显著,由学校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及部门评价给予晋升或调薪。

4.表彰程序:

凡符合表彰条件的员工,由部门负责人适时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上有关数据材料或其他凭证材料,上报综合管理部交由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具体金额有学校召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第2条惩戒

1、辞退处理:

凡触及以下条款之一给予辞退处理。

1.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2连续旷工五天或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七天或以上(包括迟到、早退累计满7天);

1.3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对客户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客户反映强烈(损失金额在_5000_元以上);

1.4玩忽职守违反本岗位职责规定,造成学校财产严重损失金额在_5000_元以上;

1.5违反本部门相关规程、标准作业规程的操作步骤,产生严重后果;

1.5串通、伪造学校重要文件或泄漏学校机密;

1.6对工作不负责任,假公济私,弄虚作假,3次未改正的;

1.7私下接受客户委托的有偿服务;

1.8其他类似情形的。

2、凡触及以下条例之一给予记过,并扣薪_300-500元,两次以上记过可作辞退处理。

2.1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造成客户和学校损失(损失金额大于2500元);

2.2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不投入、不自觉;

2.3违反相关作业标准,对工作造成影响或导致学校财产损失(损失金额大于2500元);

2.4回绝或私自更改部门负责人或学校领导的工作布置,造成不良影响;

2.5向客户索取费用或礼品等,或接受礼品、费用等不及时汇报、不上缴;

2.6不服从管理,公然顶撞上级领导造成不良影响;

2.7无端挑起争端,影响团结,妨碍正常工作;

2.8在岗工作时间抽烟、喝酒;

2.9其他类似情形的。

3、凡触及以下条例之一给予口头提醒或书面警告,并扣薪100-300元,三次以上可作辞退处理。

3.1教师检查监督不严,造成不良影响;

3.2请假未经规定程序批准而私自不上班;

3.3擅自离开指定工作区域,随意串岗、离岗;

3.4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休息、睡觉;

3.5在工作时间与人聊天、吃零食;

3.6拾到物品未及时上交并占为己有;

3.7上班时间内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网页;

3.8上班时间进行娱乐(如玩游戏、看电影、玩手机等)活动;

3.9传播小道消息,散布不实言论;

3.10不按时或不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表;

3.11在一个自然月度内连续迟到、早退;

3.12私自在学校电脑内安装游戏或与学校业务不相关的信息;

3.13违反学校质量体系文件规定,不按文件规定操作;

3.14委托考勤(双方一起处罚);

3.15其他类似情形。

4.员工造成客户、学校经济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的,学校将从员工薪资中扣除赔偿款。

5.惩戒程序:

5.1如遇员工违反《员工手册》或触犯“惩戒条例”,所在部门在当面指出后视情节轻重开具《违规处理单》,本部门负责人可独立行使口头提醒或书面警告。

处理后必须及时向学校综合管理部汇报。

5.2扣薪、辞退由本部门负责人向综合管理部汇报,并由综合管理部及时提出意见,交由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七章其他

第1条本手册的制定及修改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后,经法定程序公示通过。

与具体协议有出入者,以协议为准。

第2条学校根据经营需要,依法签发的规章制度补充性规定,均作为员工手册的附件,与本手册具有同等效力。

第3条本手册解释权归学校,由学校综合管理部执行。

第4条本手册自年月日起实施。

 

教师考核表

教师姓名:

评价指标

考核细则

 

20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辱骂讽刺学生

2、是否服从新环球合理安排,是否政令不通

3、教职工不团结或挑拨同事关系,乱说乱讲,打探别人的收入情况,传播没有根据的言论,造成矛盾

4、对工作不积极主动、不负责任或不规范

5、工作期间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或由于本人的言行导致新环球受损

6、在工作期间,由于自己的疏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出勤与

工作

15

1、教师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到校、放学、离校

2、教师是否按昂立慧乐的要求、教学进度进行教学

3、教师缺课、调课、事假情况

4、教师在教学时除了完成昂立慧乐规定的教育教学外,是否协助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心理教育、人生观教育等

教育教学

20

1、对学生明显违纪现象不制止、课堂纪律差、噪声大

2、教案检查、作业布置情况及批改情况检查

3、教师上课精力情况、接打电话、接发信息等

4、教师上课是否按照培训中心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对缺勤、请假学员的处理情况

教学研究

15

1、教师是否参加培训中心举办的各项教研活动

2、教师是否能够根据学员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自己的教学

3、教师是否进过严格的备课、多方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教学

4、教师的各项测试卷是否自己命题、阅卷是否规范

教学水平

15

1、教师上课是否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上课是否具有激情

2、学生的听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成绩进步情况

3、所教学员中是否在各项竞赛中获奖等

工作绩效

15

1、教师是否按照培训中心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教师是否在一期的教学中,学生的进步情况明显

3、教师是否按照要求填写各种表格,一期教学的效果是否显著

4、教师是否配合培训中心做好宣传、报名发动工作

合计

100

说明:

1、此考核办法作为教师学期考核和职称聘任的依据,年度考核得分为年度内两学期考核的平均分。

2、年度考核按教职工人数的20%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称职,60-80分为基本称职,其余为称职。

每年度教师的职位聘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任,聘满为止。

3、本考核方案的解释权属新环球教育培训中心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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