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煤矿预防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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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煤矿预防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措施

神华宁煤

金凤煤矿预防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

机电动力科

编制日期: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审批签字

审批意见

 

总工程师

机电矿长

机电副总

通风副总

安全管理科

调度室

通风科

机电动力科

主管技术员

金凤煤矿预防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干部职工应变能力,确保出现突发性大面积停电后,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有序地控制灾情,能够正确指挥职工避灾救灾,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在矿井发生突发性大面积停电后,可能造成主扇停止运行,主排水泵、局扇、锅炉、主斜井架空乘人器停止运行,给矿井安全生产带来潜在的威胁。

为提高全矿干部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确保井下出现突发性事故后,井下工作人员能够沉着、冷静、安全有序地撤退,并积极有序地控制灾情,地面指挥部能够正确指挥职工避灾救灾,制定《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调度运行规程》及《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和《金凤煤矿2014年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停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全矿停电,威及人员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

2、主通风机停电造成矿井通风中断;

3、井下主排水泵停电造成淹井危险;

4、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或矿井原煤提升运输系统停电导致全矿停产或局部停产;

5、锅炉系统停电,供水系统中断,导致发生锅炉爆炸事故;

四、成立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万岐刘永山

副组长:

机电副总通风副总

成员:

刘建军郭占海崔兴虎张志恩刘文平张永宁张德志余辉杨学安胥瑜民王发祥贾小宁贺永华各采掘单位队长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五、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⑴组长:

全面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在事故应急救援中负全面责任。

⑵副组长:

协助组长在事故抢险现场做具体指挥工作,协助组长分析、决策事故灾害预防和处理。

⑶调度室主任:

负责调度指挥,当矿井发生大面积停电(停风)时,矿调度员立即通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到调度室待命,同时通知指挥领导小组停、送电成员立即赶到现场。

⑷安全管理科科长:

负责组织安检人员在井口清点入井人员和升井人员情况;负责组织灾害现场人员撤离;负责井口警戒等工作。

⑸机电动力科:

负责提供矿井供电系统图和矿井停送电工作。

停送电联系人为:

贾小宁

⑹通风科科长:

负责矿井恢复通风系统及有害气体检查工作。

⑺生产技术科科长:

负责组织提供生产技术资料,为灾害事故现场提供可靠的技术参数。

⑻机电队队长:

负责组织矿井停、送电、主扇恢复运转工作。

⑼通风队队长:

负责矿井通风、瓦斯监测和灾害现场人员撤离等工作。

⑽信息化中心:

负责保证矿井通讯系统畅通。

⑾各采掘队队长:

负责本单位灾害事故预防和处理及灾害事故现场人员撤离等工作。

六、汇报程序

当矿井发生大面积停电、停风事故时,主扇房司机、井下中央变电所值班员、井下中央水泵房司机、机电队队长、机电管理科科长、机电副总、机电矿长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员按矿制定的重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并立即启动《金凤煤矿2014年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同时要及时汇报和通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到调度室集合,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灾害救援。

七、预防停电事故的措施

(一)预防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措施

1.在线路上、变电所停电作业前,必须首先写出书面停电申请,申请注明停电开关号、停电时间、地点、停电影响范围、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停送电联系人及安全措施,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停电申请审批同意后,到分管供用电的单位或部门办理操作票和工作票。

3.在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和配电点,凭工作票或安全措施由值班人员进行停电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停电后并在开关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

在无人值班的变电所、配电点或工作面迎头停电时必须有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电后要留一人看护或锁着开关送电手把,并在手把上悬挂警告牌。

在无人看护的变电所或配电点停高压开关柜时,必须有由机电队派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4.停电作业前应做到下列安全措施:

(1)检查停电的线路开关和刀闸,是否与作业线路正确。

(2)检查断开的作业线路的各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位置。

(3)停电的开关是否有接地、有无警告牌或留人看护,检查开关是否断开。

(4)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前,应先验电、放电,验明确认无电压,并挂好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5.在计划停电的线路上,不得随意无计划作业,作业时必须不少于两人。

6.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作业地段的状况,清理现场,撤离人员,命令拆除接地线和警示牌。

接地线拆除后,即认为线路带电,任何人不得再进行任何工作。

7.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报告工作许可人。

报告方法如下:

工作负责人由工作地点回来后,亲自报告,不得用电话或间接传话报告。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负责人报告后,并确认工作已全部完毕,汇报矿调度室,得到许可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

在无人值班的变电所、配电点和工作面的低压供电由工作负责人送电,高压设备的操作必须专人联系停、送电,并且专人操作。

严禁约时停、送电。

8.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穿合格的电工绝缘胶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9.矿井双回路供电线路必须分列运行,机电动力科要加强供电线路的日常维护检查力度,确保矿井供电线路安全可靠。

10.倒闸操作顺序必须遵守的原则

(1)在停电时,必须先听低压,后停高压;必须先停掉负荷侧,再停电源侧;

(2)在送电时,必须先送电源,再逐步给负荷侧送电。

1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机电动力科定期组织机电队、运输队、采掘区队、外委施工等相关单位对井上下所有高、低压电气设备和电缆进线检查、调整。

12.对地面低压电气设备、线路,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定期进行检查,以防出现电气意外事故。

13.对高压供电设备遵照《电气试验规程》进行试验和调试,并配备充足的抢险救灾材料和配件。

14.高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应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5.井下动力电缆选择矿用电缆,煤电钻电缆选用电钻专用电缆。

16.各种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计量装置要整定试验合格,调试完好。

17.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维修制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避免设备带病运转,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8.对井下无人看守的高压配电点,要求相关管理使用单位严格执行日常巡回检查制度,并遵照制度认真检查维护,防止停电或其它事故的发生。

19.由机电动力科组织对矿井35kv变电所一回路供电电源马家滩110KV变电站35kV323间隔配出的架空线路、二回路供电电源电源强滩110KV变电站35kV323间隔的架空线路和杆塔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跨越采空区的线路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材料汇报集团公司和反馈灵武水电公司。

20.自35KV变电所10KV高压柜出线柜间隔在地沟敷设的高压电缆,要在地沟上方设置警示标志,定期检查,避免由于地沟塌陷、开挖和地沟水腐蚀电缆,造成电缆损坏酿成停风事故。

21.井下中央变电所敷设的四趟高压进线电缆和副斜井敷设的高低压电缆,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防止运输车辆刮碰电缆和在大巷开口位置对电缆保护不完善,造成电缆损坏酿成停电事故。

(二)预防触电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在电气设备的选型、使用和维护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

1.严格遵守矿井供用电相关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的行业技术规范。

2.加强对井下供电设施、设备的检查力度,定期做好各种预防性测试、如每季一次的接地电阻测试、每月一次的电气设备绝缘测试试验、电气设备的远端漏电试验、每班一次的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试验和其他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

3.在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身触电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严禁甩掉不用,坚持每班有专人试验,确保其灵敏可靠。

4.煤电钻、照明系统、运输皮带等必须坚持使用综合保护装置(综保装用率达到100%)。

5.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接地电阻必须小于2欧姆,接地装置必须完好,各配电点必须按规定装设局部接地极。

6.检修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严禁带电检查、处理故障、带电修理,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使用保安工具,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缆和电器设备。

7.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定期检修制。

8.采用较低的电压等级。

对那些人身经常触及的电器设备,除加强手柄的绝缘外,还必须采用较低的电压等级。

如煤电钻和照明灯电压不应大于127V,矿井监控设备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24V。

9.严格执行防爆电器设备的“五把关”制度即把好采购检查关、发放验收关、入井检查关、安装接线关、组织验收关,对不合格、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严禁入井,机电动力科负责对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跟踪复查,坚决消灭电气失爆

10.高压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职电工执行。

(三)预防雷电危害的措施

1.及时组织人员做好电器春季预防性试验工作和电器继电保护整定工作,保证继电保护系统正常使用和避雷设施完好、接地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并做到定期测试。

2.每年要对井上所有避雷设施进行检查、测试,测试完毕后,对不合格的避雷设施进行维修处理或更换,主要机房、高大建筑物、高压供电线路等必须安装有合格的防雷电设施,并且接地良好。

3.由地面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

4.入井通讯线路在入井处必须加装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5.电器设备安装可靠的过电压保护装置。

6.井下不得使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

(四)预防井下电缆事故的措施

1.井下高、低压电缆的选择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井下高压动力电缆截面选择原则为:

(1)按经济电流密度确定电缆截面。

(2)按最大长时允许电流校验电缆截面。

(3)按电缆通过正常负荷电流时,电网允许的电压损失校验电缆截面。

(4)按最大运行方式下发生三相短路故障,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5)当电缆通过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时,必须满足过电流保护装置最小灵敏度的要求。

2.井下低压动力电缆截面的选择原则为:

(1)支线电缆截面选择的原则:

①按机械强度选择电缆截面,其芯线截面应不小于各种用电设备按机械强度要求所规定的最小截面。

②按电缆实际通过的最大工作电流,不超过电缆长时允许电流进行校验。

③当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断器中熔件的额定电流应与所选电缆截面配合。

(2)干线电缆截面的选择

①按低压系统允许电压损失选择电缆主芯线截面。

②按电缆长时允许电流校验电缆截面。

③按启动条件校验所选电缆截面,校验时,应按距电源最远、容量最大的一台电动机起动、其余电动机正常运行时的电压损失应小于电网的允许电压损失。

④当电缆通过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时,应满足电流保护装置最小灵敏度的要求。

3.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1.5m。

(4)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5)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上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综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

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4.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5.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橡套电缆的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五)预防井下移动变电站停电事故的措施

1.移动变电站发生停电事故的成因

(1)由于移动变电站负荷侧所带的馈电开关故障造成的保护越级动作,形成的移动变电站停电。

(2)由于进线电源线路故障造成上级开关跳闸造成的移动变电站停电。

(3)是上级变电所故障或其他原因失电造成的移动变电站停电事故。

2.防止由于上述事故引起停电事故的有效措施

(1)首先从运行角度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要求,保证不发生人为操作事故,并在日常的巡视检查中认真检查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尽可能的降低由于设备硬件故障造成的故障。

(2)提高检修、预试的质量,通过一些试验发现缺陷,并进行高质量的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3)针对电源线路,应开展认真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缺陷进一步转化为事故。

根据线路的地形地貌情况,采取对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从根本上保证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4)出现事故后应迅速与上级变电所取得联系,结合上级变电所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最快的速度处理事故。

(5)出现事故时,采煤、掘进工作面的人员须立即撤离到各水平车场。

(六)预防机电硐室火灾事故的措施

1.由机电动力科安排专职技术人员,预先对井下供电系统进行控制,进行合理布置和调整;计算各地点的短路电流,校验高低压电器设备的动稳定性和热稳定性;每年对各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进行继电整定,保证继电保护灵敏可靠。

2.井下变电工要随时清理机电硐室内易燃杂物;严禁随地乱扔带油棉纱、乱倒废油等,必须用密闭容器盛放。

3.煤矿井下供电电力电缆多,对地电容大,要采取措施防止单相弧光接地的短路事故,并装设灵敏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

4.井下严禁使用非防爆型高低压电器设备。

5.煤矿井下低压电缆都要采用阻燃橡套电缆。

6.机电硐室必须按照规定放置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由专职人员定期进行巡检,确保完好。

(七)预防主扇无计划停风事故的措施

1.主要通风机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主扇风机各种保护要灵敏可靠,高压供电系统一路使用,另一路热备用。

维护电工经常检查电器部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主扇司机应定时检查电机轴瓦温度及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机房内要配备足够的沙箱、沙袋及灭火器。

3.主扇风机必须保证处于完好状态,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当一台发生故障时,另一台必须能在10分钟内起动运行。

主要通风机每月进行一次轮换运行,轮换超过一个月的备用通风机每月空运转1次,每次运转不少于1小时,以保证备用通风机的正常完好。

4.主扇司机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司机操作规程和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维护工必须按《主扇风机操作规程》规定每班对风机的轴温、电机温度等各参数进行全面监控、检查,按规定定期给风机加油,以确保风机运行正常。

5.运行风机出现故障停机或出现异常响声时,应立即按《主扇风机操作规程》规定进行切换,开启备用风机。

6.高压柜、低压柜或变频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按操作规程规定切换成备用电源,并开启风机。

7.风机或其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停机、10分钟之内处理不好时,主扇风机司机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按矿《应急预案》执行切换程序。

(八)预防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措施

1.井下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双电源,并能自动完成切换动作。

风机专用电缆和开关应加强检查和维护,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2.每天由使用单位进行一次风机切换和风电闭锁试验,并详细填写切换试验记录(具体内容有:

切换时间,切换效果、试验人)。

3.在局部通风机运转期间,使用单位应经常注意通风机运转有无异常。

如发现以下情况,应切换到另一台通风机运行,并通知调度室和有关单位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1)运转声音突然变小,速度变慢,电机有“嗡、嗡”声或转速过低。

(2)电机温度超过80℃或有焦臭味。

(3)其他必须停机或倒机的异常情况。

4.主风机因故障停机时,副风机应能自动切换启动,以确保工作面正常通风。

在主风机恢复通风前,由副风机供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准作业。

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做好汇报记录,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5.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止局扇时,必须报通风科、通风队。

由通风队制定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试验风机专用电源线路的检漏保护装置时,必须和瓦检员配合进行。

试验完毕,瓦斯条件允许时及时开动局扇。

6.当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停风工作面作业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对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应及时追查事故原因,并做好记录。

7.停电停风掘进工作面,在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向工作面进行供风。

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八、处理停电事故的措施

(一)处理矿井大面积停电的措施

金凤煤矿现有35KV地面变电所一座,归属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管辖,变电所采用双回路供电。

35kv变电所一回路供电电源引自马家滩110KV变电站35kV323间隔配出,二回路供电电源电源引自强滩110KV变电站35kV323间隔配出。

地面主通风机房供电系统为双回路供电分别引自35KV变电所10KV高压柜5108.5208出线柜;井下供电系统为四回路供电系统,分别为地面35KV变电所10KV高压柜5106.5206.5017.5207出现柜,供井下所有用电。

供电系统在矿井生产中涉及面广,发生事故时影响面广。

大范围停电发生的原因可能是:

电网检修单回路供电出现故障;电网电压波动;暴风雨、大雪天气损坏电网供电设施;供电设施陈旧老化造成设备或供电线路漏电接地等。

一旦发生事故,不但影响矿井生产系统中设备的正常运转,更重要的是影响煤矿生产中矿井通风、排水设备和提升设备的正常运转,造成矿井停风、水灾、提升设备紧急制动等事故,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1.事故特征:

1.1采区停电

矿井采区停电会造成采区设备停运,局扇停运造成局部瓦斯超限,斜巷运输设备紧急制动,严重危及采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原因有设备过载或者供电设备检修不到位漏电引起跳闸。

1.2矿井停电

矿井停电会造成全矿井设备停运,矿井停风、主提升设备紧急制动、矿井水灾等,严重威胁矿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原因有:

意外原因造成供电线路短路,电网电压波动。

暴风雨雷电、大雪天气容易发生。

2.现场应急处置:

2.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

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2.2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

(1)当矿井供电系统出现停电故障后,电话通讯维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到调度室机房,将调度通讯机台切入备用电源,恢复矿井通讯调度系统。

(2)调度室值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通知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在上一级进行切断),关闭供水阀门,所有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避灾路线撤退到指定地点。

(3)变电所值班人员立即与调度室系统联系是否有供电故障。

如供电故障在矿井管辖范围内,立即组织人员对所辖供电系统可疑故障点进行检查,迅速查出停电原因,制定抢险救急方案,尽快处理,尽早恢复供电。

(4)由于矿井停电造成不能排水时,首先组织受影响区域的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恢复正常供电、通风、瓦斯正常后,及时组织排水。

(5)如因大范围停电造成矿井停风,通风机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主扇司机应及时将水平风门、垂直闸门提起,进行自然通风,通风队负责将风井口两道行车风门打开进行自然通风,主扇司机工同时向调度室、机电队、机电管理科进行汇报,启动矿井停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各单位所有机电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突发停电时,值班人员立即将停电影响范围、地点及时报告矿调度室、机电副矿长与机电副总,由机电动力科组织机电队进行抢修。

(7)当正在运行的供电回路受到雷电、大风、大雨等袭击或其他原因致使供电回路中断供电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时,机电动力科领导立即组织抢险队,及时与水电公司调度联系,并按实际情况请求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电。

并汇报矿调度室。

(8)金凤煤矿35KV变电所恢复供电后,迅速恢复矿井供电,各单位机电人员接到恢复送电命令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①先送高压,再送低压;先保矿井通风、排水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供电,后保生产及服务性供电。

掘进头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井下瓦斯,经瓦检员同意后,才准对井下掘进头送电。

送电时要注意观察继电保护情况,避免事故线路导致再次跳闸。

②井下各变电所(配电点)及附近20米内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低于0.5%时,供电部门方可下令依次恢复入井高压电源、中央变电所供向采区的高压电源及各采区变电所高压电源。

③高压电源恢复后,在恢复移变及低压电源前,应首先检查移变低压侧,当确认低压分开关无向外馈电后,方可下令恢复该变电所低压电源。

④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及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下令恢复该区域电源。

⑤凡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的区域,必须按照规定排放瓦斯后,方可下令恢复向该区域供电。

⑥恢复送电的情况,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值班负责人汇报清楚。

3.注意事项:

3.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3.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3.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最好执行事前演练过的救援对策或措施。

3.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二)处理高压供电事故的措施

1.在重点瓦斯区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立即通知使用单位按防爆要求进行处理。

无法处理的,应立即升井予以更换。

出现电缆着火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故障点电源,然后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或沙袋将火扑灭。

未切断电源前应用绝缘材料进行灭火,并及时向调度信息中心汇报。

2.金凤煤矿高、低压供电全部由地面110KV变电所承担,机电动力科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电器春季预防性试验工作和电器继电整定工作,并保证继电保护系统正常使用。

3.定期对矿区供电系统及外部供电线路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和线路的畅通。

严格执行用电电气设备、设施定期维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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