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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设计院设计管理规范

 

化工设计院设计管理规范(总17页)

化工设计院设计工作管理规范

关键词: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

为了合理地组织各专业力量,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设计工作,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效率,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总则:

设计部在工程项目中进行下列工作:

接受委托,参加编制项目建议书

编制投标书

参加厂址选择,场地考察

进行技术考察

参加环境评价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进行厂址复查

提出初勘要求

编制初步设计

编制主要设备的招标书

提出详勘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

配合现场施工

参加试车、考核

参加峻工验收

工程总体设计回访

参加项目后评价

第一条基础工程设计的内容深度可参照《基础工程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二条小型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可编制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其内容按初步设计内容适当简化。

第三条根据需要,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可进行模型设计

第四条在进行设计各阶段工作时,必须以批准的前一阶段的设计文件为依据,不得随意修改。

如属方案性问题确实需要修改时,必须报请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修改。

第五条按照国际通用设计程序进行设计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一节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第一条项目建议书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建设项目的轮廓设想和立项的先导,是为建设项目取得资格而提出的建议。

第二条项目建议书是开展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第三条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深度按化学工业部《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进行编制,小型项目可适当简化。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编制程序:

1.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或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

首先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如内容较复杂,则需组织编制班子。

2.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人员进行基础资料的调查和收集,然后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生产路线。

3.编制工作

〔1〕主导专业开始工作,确定生产方法,初步估算消耗定额,根据内容提供其它专业所需数据。

〔2〕其它专业接受主导专业提出的初步数据进行工作。

〔3〕有关专业进行厂址踏勘,了解建厂条件。

〔4〕经过厂址踏勘,提出总图设想。

〔5〕各专业开展编制工作,文件经本专业校核。

〔6〕项目负责人汇总各专业编制的资料,编制成品。

4.项目建议书由总工程师或指定专人审核。

5.项目建议书经复制后归档,并发送有关单位。

第二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第1条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预测的一种科学方法,是为建设项目正确决策,保证投入的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所提供的科学依据。

第2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任务是: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自然和资源条件,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通过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第3条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标志,它起着定项目、定产品和技术方案、定厂址、定投资、定建设进度的作用,为编制和审批初步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4条必须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在项目建议书未批准之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可进行准备工作,但正式开展工作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后。

第5条开展可行性研究必须有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

第6条老企业改、扩建项目的厂址选择工作主要是定址,首先要调查老企业的现状,结合改、扩建的技术方案,在原有厂区多种布置方案中,选定其中之一。

第7条编制厂址选择报告。

第8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按化学工业部《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第9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程序见图

第10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程序的说明如下:

1.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计划管理部门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

2.公司选定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的编制人员。

3.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人员研究项目建议书内容及批文,了解主管部门意见。

4.各专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厂址选择、市场调查、原料资源调查、技术资料收集、公用工程条件的落实及必要的询价等。

5.项目负责人与工艺专业根据设计基础资料进行技术方案比较,确定工艺技术方案。

6.项目负责人汇总各项技术数据,向有关专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各专业进行技术方案比较,确定专业方案。

7.项目负责人与总图专业共同确定总图方案。

8.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人员向总工程师汇报,并讨论确定主要技术方案。

9.项目负责人与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共同安排编制进度。

10.由总工程师主持开工报告会,项目负责人向全体参加编制的的人员作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内容可按初步设计的开工报告内容适当简化。

11.各专业根据进度,安排工作计划。

12.进行编制工作:

(1)按照确定的技术方案,工艺向其它专业提出条件。

(2)其它专业根据工艺条件及已确定的方案进行编制工作,各专业互提条件。

(3)完成全厂总平面图。

(4)编制单项工程估算及全厂总投资估算。

(5)对投资进行分析,拟定资金筹措方式。

(6)进行财务及国民经济评价,提出评价结论。

13.汇总编制:

(1)各专业将形成的设计文件交项目负责人汇总。

(2)拟定工厂组织及工厂定员;设想工程进度;提出结论性意见。

14.校核和审核

(1)各专业设计文件在交项目负责人前应经本专业认真校核和审核,填校审记录并按质量评定办法,进行质量评定。

(2)设计成品提交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审定、签署。

(3)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将设计成品、校审记录等原始资料送交综合管理部门归档

15.综合管理部进行设计文件的印刷、装订、归档和对外发送。

第三节初步设计

一.初步设计的主要任务

1.初步设计是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全厂性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和重大技术问题,如总工艺流程、生产方法、工厂组成、总图布置、水电汽的供应方式和用量、关键设备和仪表选型、全厂贮运方案、消防、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以及车间或单项工程的工艺流程和各专业设计方案等,编制出初步设计文件与概算。

2.初步设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的投资额、征用土地、组织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进行施工准备、生产准备以及编制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亦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签订建设总承包合同、银行贷款以及实行投资包干和控制建设拔款的依据。

二.开展初步设计的必要条件

1.必须有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必须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厂区区域位置图、厂区地形图、有关的自然条件等基础资料。

3.必须有建设单位提供的与工程有关的协作协议。

4.必须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

三.初步设计的内容按化学工业部《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进行编排。

四.初步设计的基本程序

(一)设计准备

1.组织设计班子,安排阶段设计计划。

(1)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计划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签定设计合同。

(2)由总经理任命设计总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总负责人),计划管理部门同总负责人与设计部落实专业负责人,组成工程设计组。

(3)计划管理部门与总负责人安排阶段设计计划,并下达给设计部。

2.进一步落实设计条件。

(1)总负责人组织工程设计组成员,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及上级审批意见并提出工程设计指导思想;

(2)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若发现可行性研究报告有重大不合理问题,应及时向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

(3)总负责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正式设计基础资料,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复核,以保证设计质量;

(4)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一步落实协作条件,并经建设单位取得正式协议书,作为设计的依据。

其内容包括:

征地协议、供电协议、供水协议、主要原料供应协议、主要产品销售协议、废渣综合利用协议、工程地质勘探报告、水文地质报告、雨水污水排放协议、环保评价报告、铁路专用线协议、生活区建设协议等。

3.各专业研究技术方案,提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1)工艺专业对工艺生产流程进行讨论,提出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进一步完善方案;

(2)工艺专业向各专业进行技术交底,各专业根据工艺的要求,研究本专业方案,提出存在的问题,分头开展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资料,确定专业设计的主要方案。

4.确定全厂工艺生产总流程和全厂性的设计方案。

(1)工艺专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作全厂总工艺流程方案,以物料平衡、热量平衡计算,提出推荐方案;

(2)总负责人根据全厂工艺流程方案,组织有关专业研究确定原材料和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原则,提出工厂的组成和全厂单项工程的名称、规模以及技术要求;

(3)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编制设计方案,进行方案审核。

5.确定车间设计方案和各专业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标准

(1)由主项负责人按工艺流程的要求,进行车间工艺流程的比较,经物料平衡、热量平衡和主要设备计算后,作出车间布置方案。

组织有关专业互相研究协调,并经专业负责人认可,提出推荐方案;

(2)各专业根据总负责人和工艺专业的要求,提出本专业的重大技术方案、设计原则和设计标准,经专业组讨论补充后,提交总负责人审查;

(3)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对车间流程、布置方案及专业的重大设计原则进行审查,修改后提交审定人审批。

6.确定总图方案。

(1)总图专业根据总负责人提出的工厂组成、各主项的技术条件及各专业意见,提出全厂总图布置方案;

(2)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对总图方案进行讨论,并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3)总图方案交总工程师审定;

(4)总负责人向建设单位提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要求。

7.估算工作量,安排工程进度。

(1)总负责人组织各专业估算设计工作量;

(2)各专业负责人配合总负责人编制设计开工报告;

(3)总负责人编制工程进度表;

(4)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开工报告;

(5)设计部协助总负责人落实各专业人员配备。

(二)开工报告

1.由总经理或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开工报告会,总负责人向参加本工程设计的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做开工报告。

2.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人员讨论开工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批准不作开工报告。

(三)签协作表

1.总负责人组织有关负责人并有计划部门参加签定设计条件协作表。

2.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协作表进度,安排专业工作进度计划。

3.设计人安排个人作业计划。

(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1.工艺和总图专业向各专业提出正式设计条件。

2.各专业作设计方案并互提条件。

3.确定车间布置。

4.各专业补提条件。

(1)各专业根据工艺提出的正式布置条件,修订本专业的设计方案,并向有关专业互提条件;

(2)各专业互提的正式条件应经本专业校审后提出,若影响到重大方案变更时,应经主任工程师审查后提出;

(3)各专业向概算专业补提所需的概算条件。

5.各专业完成设计文件编制。

设计人员应按《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编制设计文件。

6.确定总平面图,各专业完成外部设计。

(1)总图专业根据正式布置条件图和水、电、汽等车间外部的方案条件提出修改后的总平面图;

(2)总负责人根据修改后的总平面图,组织有关专业进行讨论并确定全厂总平面图;

(3)确定后的总平面图,由总图专业提给各专业,各专业对全厂总图一般不应再提出变动;

(4)水、电、汽等专业根据总平面图编制设计文件;

(5)总图专业完成设计文件的编制。

7.编制概算及经济分析。

(1)各专业经校审后的设备一览表、安装材料表和单项工程量提交概算人员编制单项工程概算和总概算;

(2)技术经济专业根据总概算及其它专业条件进行经济分析。

(五)汇总编制

1.各专业将完成的设计文件交总负责人汇总。

2.总负责人编制总论篇及及汇总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六)校核、审核和发送

1.各专业设计文件在交总负责人前应经本专业认真校核和审核,填写校审记录。

2.设计成品提交总工程师审定、签署。

3.总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将设计成品连同计算书、设计条件、校审记录等归档,原始资料送交综合管理部验收。

4.综合管理部完成设计文件的印刷、装订工作,并办理设计成品的归档和对外发送。

(七)设计总结

1.总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进行初步设计阶段总结工作,并编制完工报告

2.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准备参加初步设计审查会。

第四节施工图设计

一.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任务

1.施工图设计是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或设备制作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

把工程设计各个组成部分的布置和主要施工方法,以图样及文字的形式加以确定,并编制设备、材料明细表。

2.施工图设计是为了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及管道安装,设备的制作及控制工程建设造价的要求。

3.施工图设计可作为生产准备的依据。

二.开展施工图设计的必要条件

1.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审批意见是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依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修改,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建筑面积及标准、总定员、总概算等,如需修改应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必须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报告及厂区地形图。

3.必须有主要设备的定货资料、图纸及安装说明等。

4.必须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以及其它外部条件的协议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内容

施工图设计的内容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设计标准各专业施工图统一规定》执行。

四.施工图设计的基本程序

(一)设计准备

1.总负责人安排准备工作计划,并配合计划管理部门与设计部落实主项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介绍并组织研究初步设计及上级审批意见。

(1)工艺专业向各专业交底,总负责人汇总各专业负责人提出的施工图阶段尚需调查研究的技术问题;

(2)各专业负责人提出本专业人员配备建议;

(3)总负责人安排准备阶段工作计划;

(4)进行专题调查研究

2.复查工艺流程,提出设备和自控条件。

(1)总负责人组织有关工艺人员,进行全厂和车间的物料、热平衡复核计算,提出全厂和车间工艺流程修正方案,由总工程师主持讨论审定;

(2)工艺专业进行设备计算,向设备专业提出设计条件;

(3)工艺专业向自控专业提出设计条件,自控专业配合修订带控制点工艺流程图。

3.修正主项表、编制车间布置方案、修订总平面图。

(1)总负责人修正主项表;

(2)各专业配合主项负责人编制车间布置方案,并把方案图发至各有关专业;

(3)总图专业根据初步设计批准意见与各车间布置图修订总平面图。

4.进行方案讨论。

(1)总负责人组织有关专和各有关方面人员,讨论主要车间布置和总平面图,由审定人确实;

(2)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技术方案讨论,总负责人参加,由主任工程师确定;

(3)各专业编制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统一技术规定,并经主任工程师审核。

5.各主项主导专业准备设计条件,总图专业提出初步方案;各专业估算工作量并协助总负责人编编制开工报告。

6.安排工程进度。

(1)计划管理部门协助总负责人检查各专业人员配备及外部条例落实情况;

(2)总负责人编制工程进度表。

7.设备专业接受工艺和条件,绘制设备总图。

(1)设备专业负责人审查工艺专业条件;

(2)由专业负责人将设备设计中的主要技术方案提请工艺专业确立;

(3)接受自控专业条件;

(4)绘制设备总图;

(5)设备专业向工艺专业返回一次条件。

(二)开工报告

1.由总经理或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开工报告会,总负责人向参加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有关人员做开工报告。

2.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设计人员讨论开工报告

3.初步设计未经批准不做开工报告。

(三)签协作表

1.总负责人会同各主项负责人组织各主项专业负责人按主项签设计条件协作表。

2.计划管理部门确认设计条件协作表。

3.专业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和协作进度表安排专业设计计划,设计人安排个人作业计划。

(四)开展工程施工图设计

1.主导专业向各专业提出第一次条件,总图专业给各专业提出设计方案。

(1)总负责人签认工艺专业提出的主要条件;

(2)主导专业向各专业提出第一次条件;

(3)有关专业向公用工程专业(水、电、汽、工艺外管)提出车间外部第一次条件;

(4)总图专业提出设计方案。

2.各专业互提第一次条件,土建专业绘绘制建筑布置草图。

(1)主项各有关专业接受工艺第一次条件;

(2)工艺专业绘制流程详图;

(3)主项各有关专业互提第一次条件;

(4)土建专业编制建筑布置草图,主项各专业准备讨论建筑布置图;

(5)自控专业向设备专业提出开孔方位条件。

3.设备专业完成施工图,向工艺专业返回二次设备条件。

4.主项确认布置草图。

(1)主项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讨论,并确认土建专业提出的车间建筑布置图;

(2)各有关专业讨论划分车间内部管线设计区域;

(3)土建专业根据各专业的要求和建议,绘制车间建筑布置图;

(4)对已确认的建筑布置图,各专业不应再提出变更。

5.土建专业向各专业返回一次条件。

6.工艺专业绘制配管草图,各专业编制二次条例,互提二次条件。

(1)工艺专业根据土建返回条件,完成车间布置图,并绘制配管草图。

经有关专业确认后,完成配管图;

(2)各专业绘制布置图、系统图,互提二次条件;

(3)工艺专业接受自控专业条件,绘制设备管口方位图,编制各种表格;

(4)主项各专业完成施工图。

7.水、电汽等各专业绘制车间外部管线草图。

(1)水、电、汽和工艺外管等专业,接受有关专业提供的车间外部公用工程条件和主项负责人提出的车间外部条件;

(2)水、电、汽等专业和工艺外管互相协调,并与总图专业联系,分别绘制车间草图,向总图专业提出车间综合的建议。

8.总图专业划分各专业外管线设计区域。

(1)总图根据水、电、汽等专业和工艺外管专业草图,划分各专业管线设计区域并提出各车间外管进出口方位;

(2)总负责人组织各有关专业讨论总图专业提出的管线设计区域划分方案。

9.总图专业以外各专业完成施工图。

(1)各专业补提二次条件(接受专业若发现不妥之处可协商补提);

(2)总图专以外各专业完成施工图。

10.绘制总平面图,水、电、汽、工艺外管图。

(1)总图专业根据土建专业一次条件绘制总平面图和竖向图;

(2)水、电、汽、工艺外管等专业根据确认的管线设计区域划分方案,完成车间外部管线图,并向总图、土建及有关专业提二次条件。

11.总图专业编制外管线综合图,完成施工图。

根据水、电、汽、工艺外管等专业二次条件,总图专业编制外管线综合图,并完成其它图纸。

12.根据建设单位委托编制施工图预算。

(五)校核、审核、会签

1.各专业施工图要经过本专业认真校核,填写校审记录,并做好校审后的修改工作。

2.总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设计成品的会签,各专业根据会签中发现的问题协商解决,最后修改有关图纸.

3.总负责人编制工程图纸总目录和工程总说明。

(六)归档、发送

(1)各专业将设计成品连同计算书、设计条件、校审记录、原始资料等送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2)由综合管理部对外发送。

(七)设计总结

总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进行施工图阶段设立总结,并组织专业负责人编写完工报告,报综合管理部。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进行交底,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参加开车、试生产考核和投产验收。

总负责人在工程竣工投产后要做出工程总结,交综合管理部门检查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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