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住院楼开发项目可研报告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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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住院楼开发项目可研报告建议书
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1章 概况
1.1项目名称
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住院楼建设项目
1.2建设单位
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
建设地址:
湖北省鹤峰县太平乡集镇民主路6号
医疗机构类别:
卫生院(政府办非营利性)
医疗科目: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室、中医科(门诊)、口腔科(门诊)、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经营范围:
基本医疗、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
为综合卫生服务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太平乡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3项目性质
改扩建
1.4项目产生背景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
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
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12‰;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同时也要求,积极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形成四位一体、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参与,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亦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推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作用。
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为重点,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定编、定岗、不定人,推行院长(中心主任)负责制,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
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工作,巩固完善运行新机制。
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开展乡镇卫生院评审工作。
鹤峰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未来五年政府工作重心,提出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1.5建设地点
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住院楼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北省鹤峰县太平乡集镇民主路6号(乡卫生院原址),东临公路及居民楼房,南、北靠农户农田,西靠国福药业门市部。
1.6工期
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住院楼改扩建工程计划2013年1月开始动工建设,到2013年10月竣工,建设工期为10个月。
1.7改扩建规模
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住院楼改扩建总面积1400平方米。
1.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项目性质
/
改扩建
新增用地面积
平方米
470
2
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米
470
3
建设面积
平方米
1400
容积率
/
≤1.0
建筑密度
%
≤25
建筑限高
米
≤10
绿地率
%
≥35
4
建设工期
月
10
5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60
1.9结论与建议
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住院楼改扩建面积为:
1400平方米,总投资额:
160万元,服务乡镇1.6万人,总工期为10个月,预计2013年10月之前完工。
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前期勘测、项目建议书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本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并以合同约定权利义务。
项目在施工时,应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好环境保护与节约能源,妥善处理好单位与居民的关系,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2章 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2.1编制原则
1.在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下,结合鹤峰县太平乡总体规划以及逐步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三大体系,以鹤峰县社会经济、城镇建设发展为出发点,从整体上进行全面布局,统筹兼顾,使项目发挥较好的投资效益。
2.解决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的基础条件和工作环境较差的局面。
提升太平乡基础卫生服务业务能力和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当地人民医疗卫生的保障水平。
3.有利于鹤峰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4.从实际出发工程方案要求切实可行,尽量降低基础设施建造成本的原则。
5.坚持建设与管理并举的原则,建设期间坚持最大程度不影响老百姓正常看病原则。
建成后在改善、增强医疗基础设施的同时,加强对医疗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太平乡卫生院的功能。
6.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7.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2.2编制范围
接到鹤峰县卫生局的委托,我公司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搜集整理信息及现场勘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综合本项目的特点及各方面因素,对鹤峰县太平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并最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报告编制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
2.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3.项目现状及必要性分析
4.项目建设方案
5.项目招投标
6.节能影响评价
7.环境影响评价
8.劳动安全卫生消防
9.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10.进度计划安排
11.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2.工程效益评价
13.结论及建议
2.3编制依据
1.《十二五规划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0.《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11.《医用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12.《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
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16.《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17.《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18.《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19.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
20.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21.《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2.《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
23.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发〔2010〕21号);
24.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卫办发[2011]72号);
25.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十一五”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政发〔2008〕13号);
26.《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7.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1号);
28.湖北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与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卫函〔2011〕81号);
29.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1-2015年》和《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30.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1.鄂卫办发[2009]11号卫生应急技术方案;
3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33.《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
34.其他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现场踏勘资料;
3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3章 项目现状及必要性分析
3.1鹤峰县概况
鹤峰县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东南角,地处东径109°45′至110°38′,北纬29°38′至30°14′之间。
东毗湖南省石门县,南邻湖南省桑植县,西接湖北省来凤县、宣恩县,北抵湖北省巴东县、建始县,东北与湖北省五峰县相连,西北与湖北省恩施市接壤。
县城距省会武汉市603公里,距自治州首府恩施市176公里。
境内东西长85公里,南北宽67公里,版图面积2872平方公里。
鹤峰县地处中国地形第二级阶梯云贵高原东部的延伸部分,是武陵山脉石门支脉上的一个山区县,境内地形地貌具有典型的山地特征。
境内地质结构较为简单,地形复杂,地貌千姿百态。
山高谷峡,切割深,高差大,海拔最低的铁炉乡—江口194米,最高的下坪乡—牛池2096.3米,平均海拔1147米,平均切割深784米,平均地面坡度24.1度。
在全县土地总面积中,海拔800米以下的低山,占17.6%;海拔800-1200米的二高山,占42.8%;1200米以上的高山,占39.6%。
全县7乡2镇1个经济开发区和1个自然保护区。
即铁炉、五里、燕子、下坪、邬阳、中营、太平等7个乡,容美、走马等2个建制镇及鹤峰经济开发区、木林子自然保护区,205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1364个村民小组。
2010年末,全县总人口22.15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7.09万人,占32%。
乡村人口15.06万人,占68%。
以土家族、苗族、白族、蒙古族为主的少数人口13.8万人,占62.3%。
2010年,实现县城生产总值26.26亿元,“十一五”期间平均增长14.9%。
其中,第一产业7.3亿元,平均增长9.2%;第二产业10.32亿元,平均增长19.5%(其中工业8.5亿元,平均增长15.2%);第三产业8.6亿元,平均增长15.5%;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05年的31.8:
36.8:
31.4调整到2010年的27.9:
39.3:
32.8。
县域经济呈现节约、清洁、低碳、循环发展的良性态势。
2010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1亿元,农人均5376元;粮食总产达到9.3万吨,农人均达到490公斤;牲猪出栏23万头,农人均1.2头,农业内部形成了茶叶、烟叶、箬叶、蔬菜、畜牧等5大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过亿元的产业。
茶叶面积17.8万为亩,产量1.51万吨,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1.52亿元;烟叶面积8万亩,产量1.01万吨,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1.35亿元;箬叶采摘面积30万亩,产量1.1万吨,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1.12亿;商品疏菜面积6.3万亩,产量12万吨,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0.96亿元;出售商品猪9.6万头,为农民提供现金收入1.1亿元。
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3.14亿元,“十一五”期间,平均增长15.2%。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2.9亿元,平均增长18.5%。
清洁能源工业2.68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11.6%;绿色食品工业实现产值11.9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51.3%;水泥、木工板等建材工业产值3.2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13.8%;药化工业实现产值2.01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8.6%;矿产化工工业3.3亿元,占全部工业产值的14.2%。
规模企业总数达到64家,以江坪河、淋溪河、核桃湾等绿色能源工程当年完成投资9.8亿,占当年工业固定资投资比重为86%。
2010年末,拥有卫生机构12个,其中,卫生院9个;拥有病床564张,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