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合同该怎么转让.docx
《林权合同该怎么转让.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权合同该怎么转让.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林权合同该怎么转让
林权合同该怎么转让
篇一:
林权转让合同
林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
受让方:
林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中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
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
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
,该林地、林权面积为:
亩,林种为:
,苗木约株,林权证号
为:
;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
立方米。
(附图表、山场明细表、比例尺为地形图)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详见合同附件一:
由当地林业局出具的卫星
遥感图和林业局小班面积表):
东:
南:
西:
北:
第二条:
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林权的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
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
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小
写:
);
2.付款方式:
⑴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定金人民币大
写:
(小写:
);
⑵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林权证》后日内,乙方应将该林地及林权
转让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存入甲乙双方在
北京银行密云支行开具的共管账户内;
⑶甲方如约履行甲方义务,且在半年内不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所述行为时,乙方应将双方共管账户内所存的“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交付甲方。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
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
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⑴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
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⑵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
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
相符;⑶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⑷
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⑸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
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
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
⑹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4.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林地、林权转让登记手续至乙方名下,转让
税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
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6.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
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
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
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
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9.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0.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8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
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纠纷),详细情况为:
;
11.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
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
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
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
括但不仅限于进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
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
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在转让期限内,附着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等归均
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
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转让期限届满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权、使用权、林果补偿等权益按当
时国家政策执行,附着于该林地山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设施归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设施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且在日内支付完毕。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由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
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交公证处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份。
(以下无正文)
篇二:
林权转让协议书
林权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
(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林木简况:
转让山场为杉木和杂木,坐落于荔波县播尧乡觉巩村下岜竹组的浪尧、拉塘两片山地。
总面积为亩,四至详见林权证图标,林权证号为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叁拾捌万圆整(¥)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
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
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一、由甲方同乙方办理各项交易手续。
二、甲方同意以叁拾捌万圆(¥)的价格将下岜竹组一九九九年全组在浪尧、拉
大片杉木林区的所有林木卖给乙方,并由甲方自己办理林权证转让手续给乙方.
三.乙方分两期付款给甲方.即双方在签好合同之后,乙方先首付伍万圆整(¥)
给甲方,待乙方得到所买林区的林权证后,乙方再将第二期款全部交付甲方.
四.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林权证后,给乙方一年时间的砍伐期限.如因乙方自己原因,乙方
要求延长砍伐期限的由乙方另外付给甲方延长期租用费每月肆佰圆整.
五.甲方同意在乙方砍伐林木期间,同时组织人员在原林木区栽种新树苗(植更换林),确
保乙方能正常砍伐林木,如由甲方原因影响乙方砍代时间,乙方有权延长相应时间的砍伐期,且不需向甲付任何费用。
六、在乙方砍伐期间,如有地界争议,由甲方自行负责处理。
七、乙方向甲方交付首付款后,如甲方有反悔行为,甲方必须退还首付款(伍万圆整)给乙方,另外还付违约金(伍万圆整)给乙方。
附条:
1、乙方从交付预约金伍万圆之日起,如有反悔,甲方既不退回预约金。
2、自从交付首付款之日起,本股本组人员不许擅自到400亩林区内乱砍任何林木,如发现乙方有权按乡规民约处罚。
八、此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应。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代表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的成员都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三:
2015林权转让合同范本
2015林权转让合同范
(一)
出让方: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受让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子坪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
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
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Y口;西:
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
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连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
面积为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第5114号***.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35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4、本协议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第七条、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林权转让合同
(二)
甲方:
厦门x公司
乙方:
厦门y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盖章)
乙方:
***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