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2009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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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2009版.doc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气自动化室技术文件

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E-TS-06

1.目的

本文件是电气自动化室施工图设计图纸内容的说明及解释,为施工图设计的配套文件,并作为现场施工安装的指导说明书。

工程设计及施工安装阶段以此文件为基准。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电气自动化室所承担的国内各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安装工程,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业主。

3.职责

本文件贯彻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并将根据电气自动化技术和装备的更新发展和国家标准规范的升版,总结积累经验,适时进行修订,使我院电气自动化设计不断完善,实现精品设计的目标。

本文件由电气自动化室技术组负责管理和解释。

4.说明正文

(详见下页正文)

编制:

李蔚光审核:

来江批准:

孙伟

2009-02-15批准2009-03-01实施

E-SM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

E-SM

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气自动化室

2009年2月

目录

1. 主要设计标准及依据 5

1.1 消防安全 5

1.2 防雷接地 5

1.3 供配电 5

1.4 照明 5

1.5 节能环保 5

2. 消防安全 6

2.1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类 6

2.2 爆炸火灾危险防范措施 6

2.3 消防安全措施 6

3. 防雷 8

3.1. 防雷分类 8

3.2. 防雷措施 8

4. 接地系统 10

4.1 110kV/35kV(63kV)及10kV(6kV)侧 10

4.2 TN-S系统 10

4.3 TN-C系统接地要求 12

4.4 电收尘器接地要求 12

4.5 自动化接地要求 13

5. 节能环保 14

6. 工程子项字母代号 15

7. 自动化仪表字母代号 16

8. 照明图例符号 17

9. 照明安装方式文字符号 18

10. 电气装置图例符号 19

11. 布置图图例符号 26

12. 电缆桥架安装方式符号 31

13. 电缆桥架安装方式图例 32

14. 现场电气设备安装高度 33

15. 导线敷设方式 33

16. 施工安装相关标准图集 34

E-SM电气施工图设计说明

1.主要设计标准及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GB50295《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1.1消防安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水泥厂建筑防火设计的几个具体做法的规定》公消字第291号;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JCJ10《水泥工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1.2防雷接地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3供配电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9《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6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1.4照明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1.5节能环保

GB50443《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491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消防安全

2.1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类

水泥工厂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见《水泥工厂设计规范》附录A。

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燃油泵房等为2区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

煤粉制备车间为22区火灾危险区域,煤均化库为23区火灾危险区域。

2.2爆炸火灾危险防范措施

2区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采用防爆式灯具,灯开关放在门外侧。

严禁安装插座。

22区、23区火灾危险区域环境内采用阻燃型电缆,根据区域等级和使用条件按以下要求选择电气设备防护结构。

22区:

电器和仪表:

IP54;配电装置、照明灯具、接线盒:

IP5X

23区:

电器和仪表:

IP44;配电装置、照明灯具、接线盒:

IP2X

2.3消防安全措施

消防水泵、重要或危险场所的应急照明按一级负荷供电。

无特殊说明时,一般在中控室、办公楼、宿舍楼、配电站、电力室、控制室等处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应急疏散指示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有关规定。

应急灯规格:

AC220V/50Hz;双白炽灯光源;高效反射罩;免维护镍镉电池;应急时间≥30分钟。

应急疏散指示灯规格:

AC220V/50Hz;高亮度LED光源;功率<3W;应急转换<1s;应急时间≥30分钟。

中央控制室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遵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窑尾和煤粉制备采用电收尘器时,在收尘器气体进口处,设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3.防雷

3.1.防雷分类

(1)炸药库等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2)氧气瓶/乙炔气瓶库、燃油及储油系统、总降压变电站、中央控制室及预计雷击次数N≥0.3次/a的住宅、办公楼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3)煤粉制备车间、煤预均化堆场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4)其它子项一般工业厂房年预计雷击次数N≥0.06次/a时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5)烟囱、水塔等高耸孤立建筑物,年雷暴日15d/a以上的地区且高度15m及以上建筑物,年雷暴日15d/a及以下的地区且高度20m及以上建筑物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6)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0.06次/a时不做防雷设施。

属于上述情况时,各子项施工图纸不再说明。

3.2.防雷措施

(1)对于炸药库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设独立避雷针,其每一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R≤10Ω。

(2)对于氧气瓶/乙炔气瓶库、燃油及储油系统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在屋面,沿屋角等易受雷击处装设避雷针与避雷网混合组成的接闪器,其避雷网格不大于10mx10m。

其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布置或对称布置,其平均间距不大于18m。

每根引下线冲击接地电阻≤10Ω。

(3)对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

避雷网(带)沿屋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

并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的网格。

(4)当建筑物为现浇或预制钢筋砼结构时,利用钢筋砼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每根引下线利用二根柱内主筋,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布置。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5)所利用的主筋在连接处,搭接、绑扎,或焊接构成良好的电气通路并要求每根引下线在距室外地坪0.5m处,以及在墙内距室内地坪0.3m处分别预埋一块与柱主筋相焊接的100x100x8mm钢板。

作为检测接地电阻和补打人工接地极之用。

在建筑物顶部将柱内二根主筋留出长100mm的钢筋头,以便与屋面顶上的金属管道、栏杆、设备连接。

每根引下线与基础内的钢筋应良好连接。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冲击接地电阻R≤30Ω。

当满足不了要求时应补打接地极。

(6)当单层厂房(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柱距6m或大部分为6m,且有利用钢筋砼柱主筋(二根Φ10主筋)作引下线,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的可能时,则将全部柱子或绝大部分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砼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与防雷装置联成一体。

(7)对于大型水泥工厂中的窑尾预热器及其工艺管道,生料库,熟料库,水泥库等的库顶平面及其库顶厂房高度超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为:

a.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

b.利用钢柱或柱子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b.库顶建筑物门窗、栏杆与防雷装置连接;

d.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4.接地系统

4.1110kV/35kV(63kV)及10kV(6kV)侧

为中性点不接地的小电流接地系统。

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支架、网栏、格网以及人可能触及的金属装备,均应设保护接地。

其接地电阻要≤4Ω。

总降压变电所、厂区配电站和车间电力室(变电所)的工作接地,应通过厂区电缆隧道、电缆沟或厂区电缆桥架中的接地干线,铠装电缆的金属外壳,低压电缆中的PE线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形成闭合的全厂电气保护接地网。

车间电力室(变电所)变压器低压侧(400/230V)中性点直接接地,在室外设工作接地极,接地电阻要求≤4Ω。

4.2TN-S系统

TN-S系统在不同条件下接地分别选用A、B两种形式:

A-带车间变压器的车间电力室与车间(或只为车间电力室)。

B-有车间配电室或车间控制室(不带车间变压器)的车间。

(1)TN-S系统接地要求(A)

a.车间电力室(变电所)变压器低压侧(400/230V)中性点直接接地,在室外设工作接地极,接地电阻要求≤4Ω。

变压器中性点与室外接地极间用两根扁钢连接,具体做法见电力室接地图。

低压采用TN-S系统,在变压器中性点与低压电源柜底水平敷设的PE保护线之间,沿室内地坪或电缆沟敷设铜排一根,作为低压总受电回路的PE保护线,铜排规格与N线相同。

要求铜排两端分别与变压器的中性点和电源柜柜底水平PE保护线做成良好的电气通路。

b.为确保TN-S系统中PE主保护线的可靠连接,还要求在车间电力室(变电所)的抽屉柜(或非标准等)柜底水平PE保护线的两端与变压器室外工作接地极之间,沿室内地坪(或电缆沟)及室外地坪内再敷设-60x5镀锌扁钢二根,其两端分别与柜底水平PE线和室外地下接地极做良好电气连接,做为供电主回路的辅助PE保护线。

c.所有抽屉式配电柜(或非标柜等)内均应设垂直PE保护线,此线应与水平PE保护线规格相同,且两者在柜内必须做成良好电气通路。

d.各馈电或电动机回路的五芯或四芯电缆中的PE线均与柜内垂直PE保护线分别做良好的电气连接,同时将电缆中的PE线的另一端引至用电设备,并与用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做良好的电气连接。

e.TN-S整个系统中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是分开的。

车间内的穿线钢管,铠装电缆的金属外壳,电缆桥架中的接地扁钢,电缆支架预埋件及电缆沟中的接地扁(圆)钢,应与PE保护线做良好电气连接,并兼做接地线.

f.所有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即车间内所有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箱盘底座、电气设备基础、金属支架、金属围栏等均应通过PE线或其它接地线可靠接地。

(2)TN-S系统接地要求(B)

a.车间低压为TN-S系统。

车间配电室(或控制室)内的抽屉式配电柜(或非标柜等)的电源柜内的水平PE线,必须与电源电缆中的PE线做良好的电气连接,形成电气通路,作为本车间的接地主PE保护线。

本车间所有PE线及接地保护线,均应与接地主PE保护线做电气连接,形成闭合的接地网。

b.所有抽屉式配电柜(或非标准柜等)内均设垂直PE保护线,此线应与水平PE保护线规格相同,且两者在柜内必须做良好电气通路。

c.各馈电或电动机回路的五芯或四芯电缆中的PE线均与柜内垂直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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