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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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富民强县”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市第三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促进巴马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河池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县“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部署,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县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政务服务中心为重要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创建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巴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具有巴马特色的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十一五”期间,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
五年来共建立县1个、乡、社区政务服务中心6个,涵盖县本级、两个社区、和3个乡镇,初步形成了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平台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为主要手段的监督机制和以机关绩效考评为主要形式的考核激励机制,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央、自治区和市政府要求、顺应改革形势、具有巴马地方特色的政务服务建设路子。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我县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分别于2008年、2010年开展了2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清理后目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70项(行政许可项目227项,非行政许可243项)。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工作,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推动简政放权。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制度改革,成立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集中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实行重大项目“一站式”、“阳光下”审批,重大项目建设进程明显加快。
——行政效能监察体系逐步建成。
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监督管理到岗到人,责任追究严格有效。
统一使用全区联网的“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通用软件”,将行政审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和取件全过程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实施服务行为实时视频监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建立相对完善的行政效能监察体系,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机制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日益规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实现县、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规范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例、公开样式等,依法、主动、及时、统一标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实行服务方式特色化,推行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农事村办”服务模式,探索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推进行政效能监察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广大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
积极推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建立政务服务站,创新社会管理,化解基层矛盾,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逐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招挂拍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依托全区政务专网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和统一的行政效能以及服务行为双重电子监察。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构建了市、县(市、区)、乡镇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监察信息化体系。
第二节 基本经验
——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出发,不断提升“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水平。
“一服务两公开”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
必须突出宗旨要求,强化宗旨意识,强化服务职能,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最基本的标准,大力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高效”要求出发,推进“一服务两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服务两公开”是政府所履行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和公共资源管理职能,是能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最基本的检验标志。
必须把握规律,明确方向,凸显特点,以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服务为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营造优良政务环境,推进“一服务两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
——从政府职能转变、阳光政府建设、行政作为透明的高度出发,创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
“一服务两公开”是政府的行政作为是否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参与社会管理要求的试金石。
必须实现权力公开、行政透明、程序规范,以满足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为要求,把“一服务两公开”建设成为各级政府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政府、责任政府转变的显著标志,成为人民群众参政、督政最有效、最便利的平台。
——从全县实际出发,统筹协调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
“一服务两公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
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加快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在总结试点、借鉴经验的基础上,从全县实际出发,通过整合各种行政资源,先建立、完善好县级网络,再逐渐、稳步向乡镇、村(社区)发展。
——从发展需要和现实情况出发,着力加强“一服务两公开”基础设施和电子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服务两公开”是一项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信息技术支撑水平要求很高的系统工程。
必须从适应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一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在充分利用好现有条件的前提下,规划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正确处理好专网、内网、互联网的关系,建立既安全保密,又适用各种网络的电子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第二章 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县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启动,国家和自治区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大石山区和水电站库区的扶持力度,为我县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外部条件和历史机遇。
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第一节 发展机遇
——“富民强县”发展战略的实施对深化“一服务两公开”赋予了新的使命。
“十二五”时期,我县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富民强县”新跨越的发展战略。
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进一步深化“一服务两公开”,就是要加快破除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加快推进“一服务两公开”注入了新的动力。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入,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公共权力的意识不断增强。
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步伐明显加快。
特别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和《河池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都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体系。
加快“一服务两公开”建设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将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促进政府职能创新和管理创新,从而为建设服务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一服务两公开”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明确写入了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信息技术的加快发展必定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促进政府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扁平化,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和谐社会建设对“一服务两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问题日益显现。
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行“一服务两公开”。
以“一服务两公开”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全面促进我县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节 面临挑战
——体制转型矛盾交错,部门改革利益掣肘。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部门职能重叠,条块责任不清,权责不对称。
一些部门虽然成立内设行政审批机构,但行政审批机制还不够健全,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仍然过多。
部门对服务窗口授权不充分,一些部门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的选择上避重就轻。
部分审批事项还在政务服务中心外办理,存在“应进未进”、“体外循环”现象。
——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工作相对滞后。
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设置缺乏统一规范,政务公开人员配备、资金、场地等方面得不到落实,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
个别部门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工作不落实。
政务公开的形式单一,群众比较关注的信息没有得到及时公开,利用网络等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政务公开做得还不够。
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何进一步紧密结合、共同推进、互相促进的机制还有待加强。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不平衡。
县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也受到场地限制;中心体制不畅,管理职责不清,人员落实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监控作用。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缓慢,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不适应“一服务两公开”的需要。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不完善,少数政务服务中心只是“收发室”,同时缺乏专职管理人员,上级业务部门很难实施有效管理。
——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缓慢,信息化水平不高。
网络基础薄弱,网络资源设施分散,互联互通实施难度大。
县、乡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制约了“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
——行政效能监察不到位,监管措施乏力,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存在“二次录入”现象,造成监察数据失真,规避了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管,影响全县绩效考评。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巴马”,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完善“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服务设施建设、拓展“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域为重点,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建立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力争在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为巴马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使“一服务两公开”推进的进程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相协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坚持转变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积极探索科学的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不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将政府管理从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把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放在首位,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转变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透明行政,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更多地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
——坚持统筹推进,提升“一服务两公开”的综合效应。
“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体系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政府机关的各个层级、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影响。
要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体系建设纳入全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行政资源整合、社会和谐稳定社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发挥综合效应。
——坚持改革创新,增强“一服务两公开”的活力。
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改善工作方法,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政府部门职能权力的定位与调整,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一服务两公开”的部署,结合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今后几年发展趋势、发展机遇和制约因素,提出“十二五”时期“一服务两公开”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新型公共服务集合体,建立比较完善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一服务两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确保我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水平“上档进位”。
——2011-2013年,进一步明确权责,完善制度,理顺“一服务两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一服务两公开”硬件和软件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网络,显著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和政务公开水平;加快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县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县70%以上的乡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4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政务服务站。
——2014-2015年,建立健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实现行政审批扁平化,基本实现全县所有乡镇、村(社区)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及政务服务站,力争全县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上下联动、资源共享、运作规范、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一服务两公开”机构设置,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的制度建设,促进“一服务两公开”有序发展。
一、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机构建设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作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设行政机构,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一服务两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本辖区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行政效能投诉、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等工作,以及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接受本级政府领导并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业务指导。
在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探索成立本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或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稳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健全部门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原则上整合资源设置行政审批机构,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在不改变机构隶属关系的前提下,连同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工作人员成建制进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接受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
在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的设置方式上,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单设行政审批办公室(科、股),并成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可将其他相关职能整合到行政审批办公室(科、股),增挂其他科(股)室牌子,该内设机构中专门负责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全部进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应履行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为申请人提供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制证、送达服务等职能。
在规范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设置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行政审批机构的职能,代表本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服务。
三、统一规范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管理
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管理、考核、奖罚、晋升制度,统一规范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查处制。
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第二节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完善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化管理机制、行政审批清理的常态化机制和以部门服务窗口为主导的集中审批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即“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部门所有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部门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部门所有审批人员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专栏1:
行政审批标准化目标
“十二五”期间,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全县同一审批项目在各地实行无差别的审批标准;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要达到95%以上;各单位各部门实现项目授权率100%和限时办结率100%。
一、实行全县统一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化管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定期会同法制办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定期就本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研究,及时清理,实现“应减必减”。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要适时调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县(市、区)各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实现市、县(市、区)同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名称和审批流程的统一。
二、统一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公布方式和办事指南
各单位统一编制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
部门行政审批项目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要依法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统一公布。
各部门服务窗口按照“八公开”(即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标准和文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等进行公开)的要求,公布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办理结果。
三、统一规范全县行政审批流程
全县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防止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的审批流程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开发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软件,优化工作流程,实时留痕、全程监督。
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对裁量幅度分档设限,细化标准,向社会公开。
统一收费管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机构服务网点方便缴费。
四、实行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相分离
按照“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全面整合归并内部科(股)室行政审批职能,将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审批工作由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全权负责,对获许可、批准的事项实施中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
第三节 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服务设施和载体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设施场地标准建设,拓展政务服务功能,满足“一服务两公开”的实际需要。
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是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根据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新建政务中心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加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地方。
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的确定要根据本行政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能够满足履行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效能监察、社会服务等服务职能的要求”的要求,我县将在“十二五”期间从根本上解决我县政务中心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
努力实现创建“规范、便民、高效、廉洁”一流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的目标。
确保新建设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应能满足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需要。
二、统一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
积极拓展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打造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服务、投诉受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各项业务的集成化水平。
鼓励和吸引涉及民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业务。
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行政审批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区、便民服务区、效能监察服务区、停车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区等,努力打造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政务服务场所。
三、统一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外观标识
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一服务两公开”十二五规划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主楼楼顶或广场中心升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正上方悬挂统一标识,外观使用统一色调。
县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xxx政务服务中心”。
乡镇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x乡镇政务服务中心”。
村(社区)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x村(社区)政务服务站”。
四、统一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施
在县以上城镇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示牌,主要出入口(交通要道)设置政务服务公告牌。
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厅布局、柜台样式原则上相对统一,与上级政务服务中心格局保持相对一致。
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工作人员着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统一挂牌上岗。
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均应设置窗口吊牌,公告窗口部门、主要审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电话号码等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必要的报刊、图书阅览室及档案室等。
第四节建立健全规范高效便民服务体系
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