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5557683 上传时间:2023-06-09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67.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docx

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辽风电

华能通辽开鲁建华风电场300MW工程

 

升压站砌体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编制时间:

2009年08月01日

审核人:

审核时间:

年月日

批准人:

 

山东华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能通辽开鲁建华风电项目监理部

题目:

升压站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

 

年月日

说明:

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结合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山东华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能通辽开鲁建华风电监理部

2009年08月01日

监理细则审阅会签表

目录

一、专业工程特点………………………………………………………………………..……3

1、工程概况………………………………………………………………………………..…..3

2、编制依据…………………………………………………………………………………....3

3、工程目标……………………………………………………………………........................3

4、工序特点及要求…………………………………………………………………................4

(一)砌体工程基本规定………………………………………………………......................4

(二)砌筑砂浆……………………………………..………………………………................6

(三)砖砌体工程……………………………………………………......................................8

(四)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9

(五)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9

(六)砌砖工程监理预控工作……………………………………………..............................10

(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11

 

升压站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规划和施工的专业特点及监理工程师在各分项、分部工程中的具体要求,做法和签证手续等工作内容,编写监理实施细则且对其不断的细化与丰富,为工程上的顺利实施提供服务。

一、专业工程特点:

1、工程概括: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升压站中的220KV主变楼、生活楼、车库工具用房、水泵房、事故油池、室外主变基础和防暴墙、户外钢构架、避雷针等土建工程。

(1)项目名称:

华能通辽开鲁建华风电场(300MW)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城北55公里;

(3)建设规模:

总装机容量300MW,安装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200台;

(4)工程概算:

约30亿

(5)建设期:

预计工程开工时间为2009年5月,预计竣工时间为2011年12月,共计约31个月。

2、编制依据:

2.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

2.2《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建质(1995)13号

2.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09版

2.4《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

2.5国家《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Q/GDW183—2008)

2.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

2.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2.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9《升压站土建施工合同》(HN_C_NMG/KL_GC/GJ_005)

2.10变电站施工图纸(SHE86B-31-01-00~SHE86J-32-01-00~SHE86J-32-02-00等)

2.11华能通辽开鲁建华风电场监理规划文件

2.1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

3、本工程的目标

1.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本公司员工),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参建单位);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

4)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5)不发生重大跨(坍)塌事故;

6)投产风机设备年平均可利用率:

>95%;

7)一般设备事故率:

<0.1次/台年;

8)发生非计划停运率:

<0.5次/台年;

9)不发生各类误操作事故;

10)不发生计算机网络及监控系统瘫痪造成的事故。

1.2、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落实环保措施;

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力争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植被的破坏,不发生水土流失事件、环境污染事件;

建设过程中环保水保措施执行到位,工程环保、水保验收合格率100%。

1.3、质量目标:

1)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级要求。

其中,建筑工程:

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观感得分率≥95%;安装工程:

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

2)在施工、安装和服务质量管理上,符合《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3)所有风机均通过240小时试运,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及监测仪表投入率100%;

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5)档案资料合格率100%,归档率100%;

6)投产后风电场的可利用率、利用小时及发电量满足设计要求;

7)确保建设项目高分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4、工序特点及要求

(一)砌体工程基本规定

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GB50203-2002规范表3.0.2)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L(或B)≤30

±5

60<L(或B)≤90

±15

30<L(或B)≤60

±10

L(或B)>90

±20

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

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5.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6.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7.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8.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

2.5的水泥砂浆。

9.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GB50203-2002规范表3.0.10)

项目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现场质量管理

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地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很少作现场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砂浆、混凝土强度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试块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砂浆拌合方式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砌筑工人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20%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初级工以上

10.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11.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

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12.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13.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二)砌筑砂浆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

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5.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6.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7.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8.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9.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10.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注:

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11.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注:

(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抽检数量: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12.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三)砖砌体工程

项目

项次

质量标准

抽检数量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

(二).11条的有关规定

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有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每检验批抽20%接搓,且不应少于5处。

观察检查

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

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

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

观察和尺量检查

合格标准:

留槎正确,拉结钢筋设置数量、直径正确,竖向间距偏差不超过100mm,留置长度基本符合规定。

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GB50203-2002规范表5.2.5)

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每20m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不少于5根。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轴线位置偏移

10

2

垂直度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项目

项次

质量标准

抽检数量

检验方法

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外墙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且不应少于3间。

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

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1处。

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3 

 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GB50203-2002规范表5.3.3)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15

用水平仪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2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用2米靠尺和契形塞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混水墙、柱

8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5

用尺检查

检验批洞口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检验批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清水墙

7

拉10m线和尺检查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混水墙

10

6

清水墙面游丁走缝

20

吊线和尺检查,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四)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项目

项次

质量标准

抽检数量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

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GB50203-2002规范表4.0.12条的有关规定。

查小砌块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每检验批不应少于3处。

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块,取其平均值。

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临时间断处应 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每检验批抽20%接搓,且不应少于5处。

观察检查。

4

砌体的轴线偏移和垂直度偏差应按GB50203-2002规范表5.2.5条的规定执行。

——

——

一般项目

1

墙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大于12mm,也不应小于8mm。

每层楼的检测点不应少于3处。

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2

小砌块墙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按GB50203-2002规范第5.3.3条表5.3.3中1~5项的规定执行。

——

——

(五)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

1.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2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3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4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5施工记录;

6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7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8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9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2.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3.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规定执行。

4.对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2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六)砌砖工程监理预控工作

1、认真研究施工图纸,搞清不同楼层、不同部位对砌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要求,对各部位砌体的配筋、预留洞、预埋件、预埋木砖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巡视时检查;

2、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特别应检查其对墙体垂直度、平整度、标高的控制措施并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砖样品、出厂质量证明等文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才允许其使用。

物资进场后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检,主要检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4、对砌筑砂浆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进行控制

(1)砌筑砂浆的原材料

水泥: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砂: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

砂浆用砂的含泥量:

a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b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c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石灰膏:

配制水泥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2)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3)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4)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检查承包单位的原材料、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砂浆拌和机的准备情况。

(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砌筑砂浆督促控制。

(1)对拌和的检查

1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根据审定的砂浆配合比进行生产,计量要准确。

塑化剂的掺量对水泥混合砂浆强度影响很大,计量时一定要特别加以注意。

2督促承包单位使用机械拌和砂浆。

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

a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分钟;b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分钟;c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分钟。

3检查、测定拌出砂浆的质量。

(2)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3)砂浆应随伴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内和4h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30℃,相应缩短1h。

灰槽中的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隔日的砂浆不能再使用。

2、检查砌砖的现场准备工作

(1)检查和复核承包单位测设的墙体平面尺寸和标高,以及皮数杆设立情况;

(2)检查基底的清理情况,砂浆、杂物等要清除干净。

基底若为垫层或砖砌体,应事先浇水湿润;

(3)检查撂底情况,特别要核对门口、窗口等与砖缝的对应情况。

(4)砖在砌筑前1~2天就应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为8%-12%。

现场检验含水率的方法可采用断砖法。

严禁干砖上墙。

3、砌筑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巡视

(1)检查工人砌墙的砌筑形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皮数杆线控制砖层水平;内外墙砖应相互咬搓,不允许出现竖向通缝;若留直槎,必须按规定设置拉结钢筋,并应检查拉结筋的长度、间距以及拉结筋部位砂浆的饱满程度。

(2)检查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灰缝一般为10mm,不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砖层水平灰缝砂浆的饱满度不得低于80%。

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3)检查砌体中的预埋件、预留洞以及配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埋于砖砌体中的木砖要做好防腐处理。

木砖的数量,应按图纸或有关规定设置,一般不超过10皮砖一块,单砖墙或轻质隔墙要用混凝土木砖,否则门窗框容易松动。

(4)砖柱横、竖向灰缝的砂浆都必须饱满,每砌完一层砖,都要进行一次竖缝刮浆塞缝工作,以提高砌体强度。

(5)抗震设防区的砖砌体,应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

(6)督促承包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内外墙要同步砌筑,尽量不留槎。

必须留槎时要按规范规定留置。

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4、对优质目标工程还应特别注意室外大角垂直度,室外墙面平整度、建筑物横竖装饰线一致(横平、竖直)、砖面颜色、组砌合理、勾缝美观等影响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的因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书信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