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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室制度类

 

重庆市中小学各功能室规章制度、登记册

 

 

 

稿

 

管理制度(账册)目录

制度类(11个)

一、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二、化学危险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四、美术器材管理制度

五、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六、卫生器材管理制度

七、科技、劳技器材管理制度

八、图书管理制度

九、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十、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十一、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规则类(11个)

一、生物实验室规则

二、化学实验室规则

三、物理实验室规则

四、小学科学实验室规则

五、图书阅览室规则

六、电子阅览室规则

七、计算机室规则

八、多媒体教室规则

九、科技、劳动室规则

十、心理咨询室规则

十一、校园网络中心机房规则

职责类(3个)

一、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二、图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三、信息技术教师(员)工作职责

账、卡、簿、册类

一、实验通知单

二、实验开出登记簿

三、实验开出率统计册(完中、初中、小学)

四、教学仪器管理登记簿(借、损、维、自)

五、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

六、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账

七、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柜卡

八、图书登记簿

九、借书证

十、图书目录卡

十一、书袋

十二、借书卡

十三、书签

十四、图书借还登记簿(新增)

十五、化学危险药品使用登记簿(新增)

 

制度类(11个)

一、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仪器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

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

各类实验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用。

人员调动时要办理接交手续。

2、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有专门的存放点,并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3、实验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保洁工作。

4、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5、实验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

凡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6、实验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二、化学危险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教师领用危险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三、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损坏、赔偿、维修的登记工作。

4、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音乐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添置计划。

5、爱护音乐器材,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音乐器材,违者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外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音乐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8、每次学生使用器材完毕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存放,关好门窗。

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音乐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四、美术器材管理制度

1、美术器材由学校指派美术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美术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美术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卡、物相符。

3、做好对美术器材的损坏、赔偿的登记工作。

4、按照美术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美术器材,由管理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添置计划。

5、爱护美术器材设备,如遇非正常使用损坏,应照价赔偿。

6、美术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外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对美术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画架、画台要摆设有序,不得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

8、每次教学器材使用完毕之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摆放,做好器材和室内的清洁卫生,关好门窗。

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美术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五、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体育器材设备应在学校体育教师中指派专人进行管理。

2、认真做好体育器材设备的登记,做到账、卡、物相符,对报损的体育器材应按照报损程序处理。

做好体育器材的损坏、赔偿、维修的登记工作。

3、对保管室内的体育器材应分类上架存放整齐,保持室内的干燥通风。

做好对户外固定体育器材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维修解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体育器材,由管理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添置计划。

5、学生上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期间,禁止用手中体育器材相互打闹嬉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爱护体育器材,如遇非正常使用损坏的体育器材,应照价赔偿。

7、体育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外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8、每次教学器材使用完毕之后,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摆放,关好门窗。

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体育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六、卫生器材管理制度

1、卫生器材应在学校的医务人员中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对学校卫生器材和药品的登记,对卫生器材和药品应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器材和药品的报损应按报损程序处理。

3、要做好对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的登记工作。

4、对内服药、外用药和各种敷料要分类分柜分格存放,应经常检查药品的有效使用时间,对过期药品应及时更换。

严禁使用淘汰、过期药品和伪劣药品。

5、应随时保持医务室的清洁卫生、整洁,通风良好,定期对医务室和卫生器材进行消毒,对诊断床用的床单、枕套应经常进行清洗。

6、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医疗卫生器械,保持器材清洁性和完好性。

7、爱护卫生器材设备,如因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器材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8、因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七、科技、劳技器材管理制度

1、科技、劳技器材是培养学生进行科技和劳动技能、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专用设备,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必备物质条件,应按教学仪器管理规范要求,登记上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2、器材应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更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科技、劳技器材存放地点应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有防潮、防尘等措施。

4、器材应按操作规程要求使用,注意其安全性,要经常进行保养维护,保持器材的完好使用状态。

5、要爱护器材,因违章操作使用而造成器材损坏,应由当事人照章赔偿。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八、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

各类学校应根据其自身特点,按照藏书的分类比例和图工委推荐书目,有计划的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图书。

2、图书管理应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报刊购回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分类编目、上账上架。

3、工具书及珍贵图书应有专柜存放,供师生在馆(室)内查阅,原则上不外借。

4、报纸、期刊每年年终应合订成册,入库保存,以备查阅。

对破损图书要及时修补。

5、做好图书资料的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保证藏书安全。

6、图书报损,应列详细清单,经学校组织人员鉴定后,报校领导审批同意,才能注销。

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7、做好新书推荐和读者服务工作,加强对学生图书阅读指导的知识教育,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九、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1、师生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借阅图书资料。

2、图书借阅应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3、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勾画、涂改,丢失或故意损坏图书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4、外单位人员借书凭介绍信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5、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办结所借图书归还手续,注销借书证或一卡通,由图书馆(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十、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由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

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入学校档案室保管,妥善保管附件,保证配套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

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

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

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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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

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

刻录的监控录象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

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公务查阅监控录象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象的质量和效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规则类(11个)

一、生物实验室规则

1、学生进入实验室不准随意走动,高声喧哗,实验前,应认真清点实验器材。

2、实验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根据实验过程分析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

3、注意安全,一切标本和实验材料严禁食用。

在实验中若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报告教师处理。

4、爱护仪器和实验材料,节约用水和实验材料。

凡不按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赔偿。

实验仪器和材料未经教师许可不能带出实验室。

5、实验完毕,在教师的指导下妥善处理废物并清点好实验器材,归还原位,做好清洁,经教师许可才能离开实验室。

6、实验课完成后,教师和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应分别做好实验登记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二、化学实验室规则

1、学生进入实验室不准随意走动,高声喧哗,实验前,应认真清点实验器材。

2、实验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根据实验过程分析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

3、注意安全,使用腐蚀性强、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要小心谨慎,如果在实验中发生意外事故不要惊慌,应立即报告教师和实验员处理。

4、爱护仪器和实验材料,节约用水和实验材料。

凡不按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赔偿。

实验仪器和材料未经教师许可不能带出实验室。

5、实验完毕,在教师的指导下清点好实验器材,归还原位,妥善处理废物并做好清洁,经教师许可才能离开实验室。

6、实验课完成后,教师和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应分别做好实验登记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三、物理实验室规则

1、学生进入实验室不准随意走动,高声喧哗,实验前,应认真清点实验器材。

2、实验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根据实验过程分析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用湿手、湿帕接触电源开关和用电器具,实验前必须检查电器是否安全,才能通电实验。

实验完毕必须先切断电源,才能拆卸实验装置。

在实验中若发生意外事故不要惊慌,应立即报告教师和实验员处理。

4、爱护仪器和实验材料,节约用电和实验材料。

凡不按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赔偿。

实验仪器和材料未经教师许可不能带出实验室。

5、实验完毕,在教师和实验教学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清点好实验器材,归还原位,妥善处理废物并做好清洁,经教师许可才能离开实验室。

6、实验课完成后,教师和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应分别做好实验登记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四、小学科学实验室规则

1、实验课前,教师应准备好实验仪器和材料。

学生按要求入座后,不准随意走动或乱动桌上的一切实验器材。

2、教师要向学生宣布课堂纪律,讲清实验的目的和方法,示范操作程序。

3、学生进行实验时,要按教师要求的方法、步骤进行操作,认真观察和记录实验现象。

4、注意安全,一切实验材料不能入口。

在实验中若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报告教师处理。

5、爱护仪器和实验材料,节约用水和实验材料。

实验仪器和材料未经教师许可不能带出实验室。

6、实验完毕,在教师的指导下清点好实验器材,归还原位,妥善处理废物并做好清洁,经教师许可才能离开实验室。

7、演示和分组实验课上完后,教师必须填好实验登记簿。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五、图书阅览室规则

1、阅览室在开放时间内,师生均可进入阅览室进行学习,所带书(提)包应存放在寄存处。

2、阅览书刊应随读随取,未经许可,书刊严禁带出室外。

3、要爱护书刊资料,不得在书刊资料上勾画、涂改,对私自剪裁等损坏书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照价赔偿。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所带通讯工具应置于静音状态,打(接)电话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

5、爱护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严禁吸烟。

6、阅读完毕,将书刊放回原处,将坐凳摆放整齐,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六、电子阅览室规则

1、 师生按规定凭证进入电子阅览室,或由任课教师组织集体阅读。

2、自觉遵守计算机使用的道德规范,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不得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3、爱护室内的设施设备,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

如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时,应及时向教师报告进行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软、硬件系统均由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其他人员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4、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原则上不得使用外来存储介质(如存储设备、光盘等)。

如需使用,必须经管理员进行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5、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存放资料时,使用者在计算机的硬盘上建立自己的文件夹存放个人资料时,使用者需征得管理教师同意。

未经同意,不得覆盖、删除或损坏他人的文件。

6、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无关物品不得带入电子阅览室。

   7、上机结束,应将键盘、鼠标等相关设备放在规定的地方,椅子复位,并认真做好阅览记录后方可离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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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计算机教室规则

1、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进入计算机室,师生进入计算机室应遵守有关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2、教师应对初次上机学生讲解和示范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方法,让学生熟悉后才能上机操作。

3、操作中,若机器发生故障,学生应立即报告教师或管理人员处理。

凡不按操作规程造成损坏者,由损坏者赔偿。

4、使用后,教师、管理人员应对每台机器进行全面检查。

全部设备完好,才能让学生离开计算机教室,并填好上机使用登记簿。

5、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自带的储存设备、光盘等未经允许和病毒检查不得上机使用。

6、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对网络设施随时进行安全监控和管理,定期维护,使计算机及设备保持完好,防止计算机病毒,注意防火、防盗。

所有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八、多媒体教室规则

1、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是学校学科教学、教师培训、教研活动和各种会议的重要场所。

2、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提前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使用,使用前后与管理人员交接。

3、任课教师或使用者应在课前或会前5分钟将设备打开预热。

学生必须在任课教师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多媒体教室。

4、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否则一切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5、教师应维持好教学秩序,要求学生爱护多媒体教室设备,禁止学生私自动用设备。

若发生各类损坏事故将追查责任并进行处分和责令赔偿。

6、教师或使用者在使用后,应关闭所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在关闭投影仪后,要等待投影仪散热风扇停止转动时方可关闭总电源。

并与管理员共同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簿》。

7、使用者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室外使用,不得擅自在机器上增删各种软件。

带入室内的外存储设备,必须经杀毒后方可使用。

8、应保持多媒体教室内的清洁卫生。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九、科技、劳动室规则

1、参加学生应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规范操作各种科技器材和劳动工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禁止学生在室内追逐、打闹、投掷器物。

3、爱护室内的各种科技器材、劳动工具和展品,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损坏器材、工具者,应照价赔偿。

4、如发现科技器材和劳动工具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老师,由专人负责维修。

5、每次活动后,老师应组织学生认真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清点、摆放好各种器材和工具,保养好机器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6、每次活动结束后,老师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活动室使用记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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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心理咨询室规则

1、心理咨询室值班教师应及时整理纪录好来访学生的咨询纪录。

2、接待来访学生时应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个人隐私和个性差异,严格执行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为学生保密。

   3、咨询室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将来访者的情况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询室的档案,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咨询室。

4、来访人员较多时,来访者要服从咨询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咨询室大声喧哗。

   5、咨询室的各种设施及书籍量表均属专用设施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和挪作他用。

   6、咨询室人员要讲求团体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7、咨询室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电源是否全部关闭等常规性的安全检查。

8、咨询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咨询室清洁干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十一、校园网络中心机房规则

1、网络中心机房是学校的重点消防安全部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机房。

机房内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网络机房监控工作每天责任到人,必须每天定时到机房巡查机房内空调、抽风机、服务器及稳压电源的运行状况,定时监测机房的温度、湿度及网络整体运行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校园网处于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

3、非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外单位工作人员需进入机房进行现场设备维护或工程施工,须在本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并做好登记。

4、外单位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护或工程施工时必须服从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移动、改动本机房相关设备、线路,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并保持机房的整洁。

5、中心工作人员对各类设备要进行规范操作,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在进行相关设备操作或线路调整后必须及时做好记录,并向其他有关工作人员通报。

6.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安静,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整理,所有设备应摆放整齐,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离开机房时,关好门窗。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印发

职责类(3个)

一、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热爱实验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学校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参与实验教学,负责实验室管理。

服务教学,尽职尽责,努力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2、认真钻研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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