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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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须知.docx

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须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使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工作顺利实施,制定《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须知》。

本须知及其相关附件,为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的招租文件。

一、招租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招租人”)。

二、招租承办单位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租承办人”)。

三、本次公开竞价招租商业用房的基本情况

详见《空置商业用房基本情况及公开竞价招租要求》(附件①)。

四、本次公开竞价招租商业用房的经营项目设置要求

根据空置商业用房所在小区及路段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重点设置为零售和服务类经营项目,详见《商业用途经营项目分类和申请主体一览表》(附件②)。

但以下所列为禁止设置的经营项目类别:

1.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2.不具备排油烟排污等条件,且未经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批的餐饮项目;

3.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

4.洗车、修车及汽车美容项目;

5.食品、物品(物件)现场加工制作项目;

6.地产中介机构或网点;

7.诊所等医学医疗项目;

8.其它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等的经营项目。

五、本次公开竞价招租商业用房的竞价招租底价、租金价格涨幅、租赁期限及免租金装修期

1.竞价招租底价:

具体以《空置商业用房基本情况及公开竞价招租要求》中约定的为准。

2.租金价格涨幅:

租赁合同期内,起租第一年度的月租金价格按竞得价确定,第二年起每年度的月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的月租金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租金)的基础上按3%上涨。

3.租赁期限:

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业用房,租赁期限统一设定为三年,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合同文本见附件③)。

租赁合同期满,收回商业用房重新公开竞价招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免租金装修期:

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业用房,免租金装修期按照商业用房面积设定。

具体是:

承租面积免租金装修期

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1个月

100至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2个月

500平方米以上3个月

六、竞价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竞价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个人只限中国大陆户籍居民),也可以是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

(二)凡承租过市本级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物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行为被查处、连续或累计欠租两个月(含)以上违规违法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商业用房竞价招租活动。

(三)通过招租人对竞价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审核,符合上述

(一)、

(二)竞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即为竞价人。

(四)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所有商业用房,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价申请。

七、申请竞价须提交的资料

参加本次公开竞价的申请人,须提交如下申请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分装,并按照本须知第十二条、第4款的规定提交):

1.《商业用房现场查看确认书》原件(附件④);

2.《商业用房承租权竞价招租申请和承诺书》原件(附件⑤);

3.竞价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属自然人(个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深户籍还须提交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的,应提交:

①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不限注册资本)或成立批文复印件(验原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④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如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的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个人)签名并按手印。

所有须由竞价申请人填写(或书写)的资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竞价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无误,如有缺少、虚假、错误的,竞价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和法律责任。

八、相关法律责任

经审查或经他人举报、投诉,一经查实竞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价资格,骗取竞得的,竞得无效,同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价人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价或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所提交的竞价申请资料存在虚假、与实际不相符的。

3.竞价人在参与竞价的任何阶段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有上述情形的,行政主管部门还将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竞价人的法律责任。

九、申请竞价咨询

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只提供电话咨询,不接受上门咨询。

咨询联系人:

罗先生、任先生;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工作日10:

00—12:

00和14:

00—18:

00。

十、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通告的发布

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的招租通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2.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站十一、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通告期限

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通告期限,也是竞价申请受理的期限。

即:

从2014年04月28日上午9:

00起,至2014年05月13日上午12:

00止。

以上时段同时包含竞价申请人对商业用房现场勘察、缴交竞价保证金、办理提交竞价申请资料所需时间。

十二、办理竞价申请、参加竞价招租会的程序

竞价申请人登录本须知第十条公布的网站,认真阅读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通告、本须知及其相关附件的所有内容,并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同时,详细了解自己有意向参加竞价的商业用房基本情况,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竞价申请和参加竞价:

1.自行前往自己有意向参加竞价的商业用房现场勘察和了解情况,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商业用房现场查看确认书》(原件一式两份)。

2.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商业用房承租权竞价招租申请和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

3.按照本须知第十三条规定缴交竞价保证金和领取竞价保证金收款收据。

4.按照本须知第七条的规定,将所有竞价申请须提交的资料(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分装在档案袋中,在档案袋正面清晰书写“申请竞价资料”标记,并逐一列明档案袋内资料名称、份数。

之后,按招租通告规定的竞价申请受理期限(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到竞价申请受理地点提交资料,办理竞价申请。

5、竞价申请受理期限、时间和地点、:

受理期限从2014年04月28日上午9:

00起,至2014年05月13日上午12:

00止。

受理时间为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8:

00。

受理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一楼商业用房业务办理点。

6.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竞价人,须在本须知第十四条第5款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

7、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竞价人,须在《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按本须知第十五条的要求提交《商业用房竞价招租竞价文件》(以下称《竞价文件》)。

8、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竞价人,须在《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竞价招租会。

十三、竞价保证金的缴交

1.竞价申请人须在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通告期限内(2014年05月13日上午12:

00时前),按招租人指定的下列开户银行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向招租人缴交竞价保证金。

开户单位: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莲花山支行

银行账号:

4420014。

2.竞价保证金缴交标准

竞价保证金按“某一商业用房竞价招租底价×该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个月”的总金额缴交(具体以附件1《空置商业用房基本情况及公开竞价招租要求》中约定金额为准),招租人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收到竞价申请人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后开具收款收据。

3.竞价保证金已到账的竞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须及时(2014年05月13日上午12:

00时前,工作日的10:

00—12:

00和14:

00—17:

30)自行到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一楼商业用房业务办理点领取竞价保证金收款收据。

4.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申请人(即竞价人),如自行放弃竞价资格的,应在竞价招租会之前书面通知招租人,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招租人不予退回,招租人已收取竞价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竞价人自行放弃竞价资格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如竞价人在竞价招租会之中提出放弃竞价资格或竞得后提出放弃竞得资格的,招租人不退回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也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5.未竞得的竞价人,在竞价招租的竞得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持竞价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原领取竞价保证金收款收据地点,办理返还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手续。

6.竞得人所缴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自动转为其所竞得的商业用房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后,即为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少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租赁合同签署时补足。

7.竞得人未按《竞得商业用房承租权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商业用房相关租赁手续,招租人将取消竞得人对该商业用房承租权的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竞价申请人资格审查和《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领取

1.竞价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由招租人组织,按照本次招租的商业用房基本情况及公开竞价招租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经营项目设置要求和本须知的规定,对竞价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2.竞价申请人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4年05月14日至2014年05月20日。

3.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申请人(即竞价人)名单将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网站和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4年05月21日15:

00至2014年05月23日17:

00,竞价申请人可登陆上述两个网站查阅,或通过招租通告公布的联系电话咨询。

4.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于公示期内到招租通告规定的竞价申请受理地点予以提交,同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所提意见方为有效。

对有效意见的处理结果将于2014年05月26日公布。

5.竞价人须在2014年05月26日10:

30至2014年05月28日17:

00之前,持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竞价申请人申请竞价受理回执,到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一楼商业用房业务办理点领取《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

未在上述规定时段内领取《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的,按照自动放弃参加竞价招租会处理,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由此给竞价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五、商业用房竞价招租《竞价文件》的提交

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竞价人须按下列要求提交商业用房竞价招租《竞价文件》:

1、《竞价文件》(纸质资料)一式两份,须使用密封袋分别单独包装,在封口处采用封条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竞价人为个人的,加本人签名并按手印),正面应工整、醒目标记“商业用房竞价招租竞价文件”字样,注明竞价人。

2、《竞价文件》提交时间、地点以《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为准。

3、《竞价文件》须包含以下文件资料:

(1)竞价人属自然人(个人)的须包含: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深户籍还须提交居住证复印件);

②已按要求填写好的《参加竞价报价单》(附件⑥)原件;

③空白《现场竞价报价单》(附件⑦(建议竞价人至少自行准备五份);

(2)竞价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的须包含: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③(如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④已按要求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参加竞价报价单》(附件⑥)原件;

⑤已经加盖公章的空白《现场竞价报价单》(附件⑦)(建议竞价人至少自行准备五份);

竞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上述《竞价文件》及包含的文件资料与竞价申请时提交的一致,并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竞价人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资料的,除取消竞价资格、缴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须由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竞价人本人(如法人委托他人的须是被授权人)提交《竞价文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递交《竞价文件》,将被视为自动退出竞价,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竞价招租会

1.竞价招租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内容为准。

2.竞价人须携带《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非深户籍还须居住证原件)进入会场。

3.法人授权委托参加竞价招租会的人员(只限被授权人本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进入会场:

(1)《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原件;

(2)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非深户籍还须居住证原件)。

4.竞价招租会由招租承办人派出的工作人员主持。

(1)工作人员查验参加竞价招租会的竞价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2)工作人员宣布会场纪律;

(3)竞价招租开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人的竞价资格将被取消:

(1)未按《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提交《竞价文件》和参加竞价招租会的;

(2)未按本条规定和要求携带资料参加竞价招租会的;

(3)参加竞价招租会的竞价人(或被授权人)身份与竞价人在申请竞价资料中和提交的《竞价文件》资料中的竞价人(或被授权人)身份不相符的。

十七、竞价招租规则及程序

本次招租的十七间商业用房,采取逐一进行竞价招租方式。

1.竞价人须按《参加竞价招租会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参加竞价招租会,否则视为弃权,竞价资格将被取消。

2.竞价人在竞价时的所有竞价报价不得低于规定的竞价招租底价,低于竞价招租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且竞价报价最小单位须为人民币元的整数倍数递增报价。

3.某一商业用房只有一个竞价人的,且竞价人的报价等于或大于竞价招租底价,则该竞价人直接取得该商业用房承租权的竞得资格(即为竞得人)。

4.同一个商业用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价人的,须进行公开竞价,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商业用房承租权的竞得人:

(1)最终竞价报价最高的竞价人(如采取抽签方式时,则为抽中数字号码大的竞价人)为竞得人,其最终的最高竞价报价为竞得价;

(2)如竞得人放弃竞得、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本次招租有关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竞得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竞得条件的,招租人可按照最终竞得价确定其他有意向承租的竞价人为竞得人。

如有意向承租的竞价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时,则以其最终报价最接近最终竞得价的竞价人先后顺序确定竞得人;如最终报价最接近最终竞得价的竞价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竞得人(抽中数字号码大的竞价人)。

如无按最终竞得价意向承租的竞价人,该商业用房本次竞价招租作流标处理,招租人另行通告招租。

5.竞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第一轮竞价

第一轮竞价以竞价人提交的《参加竞价报价单》中的报价为准。

①由工作人员在竞价招租会上当众开启竞价人提交的《参加竞价报价单》,公布竞价人的竞价报价,并由竞价人签字确认。

②竞价人的竞价报价必须等于或大于竞价招租底价,低于竞价招租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第一轮无效报价的竞价人不能进入下一轮竞价。

③在第一轮竞价中有效竞价报价的所有竞价人,须以本轮的最高竞价报价为竞价底价,参加第二轮竞价。

(2)第二轮竞价

具体流程如下:

①由参加第二轮竞价招租会的所有竞价人查验投票箱,并监督工作人员封闭投票箱;

②以上一轮的最高竞价报价为竞价底价,竞价人现场填写第二轮《现场竞价报价单》(附件6,空白《现场竞价报价单》竞价人自行准备,由竞价人现场填写)并投入票箱内。

《现场竞价报价单》必须有竞价人的签名,填写处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改,否则无效;

③工作人员在所有竞价人监督下,打开票箱,清点第二轮《现场竞价报价单》数量,依次公布第二轮《现场竞价报价单》中的竞价报价,并由竞价人各自签字确认;

④在第二轮竞价报价中,如只有一个竞价人的竞价报价为最高报价时,工作人员当众宣布竞价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该商业用房本次竞价招租的竞得人;

⑤如第二轮竞价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竞价人的竞价报价相同、且为最高竞价报价时,由竞价报价相同、且竞价报价最高的竞价人进行下一轮竞价。

(3)第三轮竞价

按照第二轮竞价流程实施。

(4)第四轮竞价

①在第三轮竞价结束后,仍出现两个及以上竞价人竞价报价相同、且为最高竞价报价时,则采用“大号竞得”原则以抽签方式确定该商业用房本次竞价招租的竞得人,即抽中数字号码大的竞价人,为该商业用房本次竞价招租的竞得人;

②通过抽签确定的竞得人,在第三轮竞价中的最高竞价报价,为该商业用房本次竞价招租的最终竞得价;

③第四轮竞价的抽签顺序以竞价人提交《竞价文件》时的先后顺序确定。

6.对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的结果,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站和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同时公示三个工作日。

如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或投诉,招租人向竞得人发出《竞得商业用房承租权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签订手续。

如在公示期间收到对商业用房竞价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招租人将暂缓发出《竞得商业用房承租权通知书》,待调查核实后,再行处理。

十八、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的签订

1.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的招租人,为《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的甲方,授权委托招租承办人具体负责《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签订及合同履约监管等工作。

2.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的竞得人(即承租人),为《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的乙方。

3.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的竞得人,应按《竞得商业用房承租权通知书》规定时限,签订所竞得的商业用房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招租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4.未竞得者,在竞价招租的竞得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持竞价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原领取竞价保证金收款收据地点,办理返还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手续。

十九、特别提示

1.承租人(即竞得人)不得将所承租的商业用房整体或擅自拆分后部分转租(让)给第三方。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不得欠租。

3.承租人须签订《商业用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⑧)。

在承租期间,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全面承担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责任。

禁止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搭建阁楼、留人住宿、明火做饭等“三合一”或“多合一”的违法违规行为;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解除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同时,承租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招租人举行的商业用房竞价招租活动。

4.本次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纪委、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代表招租主管部门对竞价招租全程进行监督,竞价招租会现场全程录像备案。

二十、其他须了解和注意的事项

1.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业用房的面积均属建筑面积。

2.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业用房,出租人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付使用。

竞价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对申请参加竞价的商业用房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确认该商业用房的现状符合自身经营要求,并同意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接。

其中,“南山区深云村公建综合楼一层101号和103号”商业用房,因现状为与相临商铺没有墙体分隔,须竞得人竞得后自行承担费用、自行砌建墙体分隔。

同时,该商铺没有门面,不能在外墙开门。

3.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承租人缴纳,具体以该商业用房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标准为准。

竞得人在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后须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进驻或装修等相关手续,并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时间为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时间。

4.如需对现有配备的水、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容等,由此产生的手续费用和责任均由竞得人(承租人)负责,迁离、退还该房屋时不得拆除前述设施。

5.如需在商业用房内自行安装空气调节系统,安装前须事先获得出租人和商业用房所属物业管理处核准。

6.如需在商业用房外墙处装设招牌的(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须事先获得出租人、物业管理处及有关部门的核准。

7.本须知为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附件:

①空置商业用房基本情况及公开竞价招租要求

②商业用途经营项目分类和申请主体一览表

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文本)

④商业用房现场查看确认书

⑤商业用房承租权竞价招租申请和承诺书

⑥参加竞价报价单

⑦现场竞价报价单

⑧商业用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4月23日

附件①:

空置商业用房基本情况及公开竞价招租要求

序号

物业位置

面积

(㎡)

水电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费

移交方式

申请主体要求

招租项目

须缴交的竞价履约保证金

(元)

竞价招租底价

(元/㎡·月)

租赁期限

(年)

免租金装修期

(月)

租金价格涨幅

1

福田区景鹏大厦1~4栋裙楼一层102号

按现状

按现状

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负责缴纳,具体以该商业用房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标准为准。

按现状移交使用

个人或单位

零售或服务

3

2

第一年度的月租金价格按竞得价确定,第二年起每年度的月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按3%上涨。

2

福田区梅林二村

1号附楼一层3A号

3

1

3

福田区梅林二村

1号附楼一层7号

3

1

4

福田区梅林二村

2号附楼一层1C号

3

2

5

福田区红荔村17栋一层10A号

3

1

6

福田区红荔村17栋一层11号

3

1

7

福田区红荔村17栋一层12号

3

1

8

福田区红荔村17栋一层14号

3

1

9

福田区红荔村17栋一层16号

3

1

10

福田区益田村12栋3号

3

1

11

福田区梅林一村五区裙楼二层219号

3

1

12

福田区梅林一村五区裙楼一层110号

3

2

13

福田区梅山苑5栋一层A133号

3

1

14

福田区梅山苑5栋一层A136号

3

1

15

南山区桃源村82栋一层103号

3

1

16

南山区深云村公建综合楼一层101号

3

1

17

南山区深云村公建综合楼一层103号

3

1

特别说明

1.在上述列表中竞价招租商业用房的水、电以现状为准,竞得人竞得后需自行承担费用实施改造。

2.经营项目须符合出租人在《商业用途经营项目分类和申请主体一览表》中的规定和要求。

3.上述列表中竞价招租商业用房,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再分隔分租。

4.上述列表中竞价招租商业用房,出租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申请。

5.上述列表中序列号为16、17的“南山区深云村公建综合楼一层101号和103号”商业用房,因现状为与相临商铺没有墙体分隔,须竞得人竞得后自行承担费用、自行砌建墙体分隔。

同时,该商铺没有门面,不能在外墙开门。

 

附件②A:

商业用途经营项目分类和申请主体一览表

零售类明细

(不含任何形式的加工、不得设置厨房及设施)

申请主体

要求

服务类明细

(不得设置厨房及设施)

申请主体

要求

1

预包装食品(士多店)

个人/单位

1

衣物干洗代收点(干洗店)

连锁品牌

2

百货

个人/单位

2

美发

个人/单位

3

五金、灯具

个人/单位

3

美容(不含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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