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甘州区长安镇洪信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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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甘州区长安镇洪信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要将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一、是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二、是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四、是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由学校、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校膳食委员会职责
每所学校都要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
学校膳食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
1.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
2.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公开招标;
3.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
4.参与对供餐企业(单位)的评议;
5.监督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甘州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由区财政和教育部门制定适合我区的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1.乡中心学校依法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
2.全面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实行实物消耗定额管理。
3.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为切实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食物中毒防制要求,特对餐饮食品留样事宜规定如下:
1.设立专人负责各餐次菜肴留样,对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留样,以备查验。
2.建立留样登记制度,每餐菜肴必须按餐登记清楚,填写《食品留样登记表》。
3.留样饭菜在在0-6摄氏度条件下保留48小时。
4.每份饭菜留样不少于100克,置于经消毒后有盖(或保鲜膜)的容器内。
5.每餐留样要标明:
留样日期、餐次、留样人。
6.留样菜不得再继续食用。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公开招投标制度
1.成立由学生营养计划实施领导小组成员、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招标工作小组,对提供学校所需食品、原辅材料及供餐服务的供应商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管理。
2.所有招投标记录和结果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备案。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品准入制度
1.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是本校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及供货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3.本校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对供货产品的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学校的快速通道,保障入校食品的安全。
米、面、油、酱、醋等原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方可进入学校;肉、蛋、蔬菜应具备市级标准化示范企业和无公害产品条件,并有产地质量检测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学校。
成品、半成品食品必须有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方可进入学校。
4.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参与学校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
5.学校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
6.本校与供货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7.建全、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制度
1.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建立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制度。
2.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规定,建立学生健康监测指标体系,对学生身高、体重、贫血率、学习等情况跟踪调查监测。
3.定期对学生营养状况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提供更加科学和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营养、运动干预建议,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科学依据。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公示制度
1.按照“专款专用”和“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建立营养计划公示制度,定期公开营养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营养食谱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
2.公示内容:
(1)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与职责。
(2)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
(3)营养改善计划学期实施进展情况。
受助学生人数、姓名、班级等情况。
(4)学校食堂饭菜价格、营养食谱。
(5)补助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
(6)学校膳食委员会名单及工作情况,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
(7)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等其他情况。
3.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退出制度
供货商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依照合同取消其供货服务资格:
1.未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合同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2.发生供餐学生食物中毒,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因擅自提高营养食品价格,或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发性事件,影响恶劣的。
4.掺杂使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未按合同要求供餐,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6.在供餐过程中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7.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停止供餐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各校要抓好经常性指导检查,食堂或营养膳食供应单位要时时自查,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指导检查机制。
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贮存、餐具消毒、场所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2.加大学校食堂餐厅检查力度,监管工作小组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供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3.区监察局、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公室将组织职能部门对中小学营养膳食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机对备案信息进行抽查核实,对在营养膳食资金申请核销、食品招标采购、食品安全管理等环节中的违规、失职、渎职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一经查实,对单位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紧急处置办法
1.立即停止供餐,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2.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4.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餐餐前洗手消毒制度
一、洗手程序
(一)在水龙头下先用水(最好是温水)把双手弄湿。
(二)双手涂上洗涤剂。
(三)双手互相搓擦20秒(必要时,以干净卫生的指甲刷清洁指甲)。
(四)用自来水彻底冲洗双手,工作服为短袖的应洗到肘部。
(五)关闭水龙头(手动式水龙头应用肘部或以纸巾包裹水龙头关闭)。
(六)用清洁纸巾、卷轴式清洁抹手布或干手机干燥双手。
二、标准洗手方法
11.掌心对掌心搓擦2.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3.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
4.两手互握互搓指背5.拇指在掌中转动搓擦6.指尖在掌心中搓擦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厨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二、厨具洗涤、消毒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厨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清三消四保洁的顺序操作。
四、消毒后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厨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五、厨具保洁柜应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六、使用后的厨具必须在指定的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置于另一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七、学校食堂内待用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经餐具保洁柜消毒,否则不得使用。
八、学校食堂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柜内进行消毒。
九、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生营养餐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一、清洗加工食品时,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得加工,清洗加工后的食品不落地存放。
二、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不含泥沙杂草。
三、荤素食品分池清洗,食品容器、砧板、刀具、按不同类别食品分开使用,并有标识。
四、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物,鱼类清洗后无磷、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和爪。
五、
五、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六、垃圾容器应保持清洁,容器应由塑料内袋,做到垃圾不外露。
七、烹调加工间所用的原料应新鲜,腐败变质以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八、盛放熟食品的容器或餐具应生熟分开,应有明显标识,不使用未消毒的容器或餐具盛装熟食菜肴。
九、食品应充分加热,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防止里生外熟,同时,生熟食品不得同台存放。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二、餐厅桌面、地面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扫做到无残菜剩饭,无油渍。
三、餐厅应保持整洁,有人进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四、餐厅应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五、餐厅垃圾容器应保持清洁,容器应有塑料内袋,做到垃圾不外露。
六、餐厅内洗手池的水龙头每天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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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
八、安排管理人员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九、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班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寄宿生凭有关证件进入,迟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值班教师准许方可进入。
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
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3.学生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被盗或丢失。
4.保持宿舍区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
5.保持宿舍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
6.注意宿舍卫生,勤晒被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7.宿舍须安装纱门、纱窗,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8.盥洗室瓷砖无积垢,便池、水池、地漏内无杂物。
拖把、畚箕、垃圾篓保持洁净,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
9.床上、桌面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
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讲究个人卫生,不随便动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洗头、洗澡、换衣。
11.按时起床、就餐、出操、早读、就寝。
1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午休和熄灯后不讲话,严禁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13.学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条,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班教师处登记。
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
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尝费用。
15.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
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从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学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甘州区长安镇中心学校
值班教师陪宿制度
1.生活老师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爱校如家,爱生如子。
2.要督促寄宿生搞好个人卫生及室内外卫生。
3.坚持宿前点名制度,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按时起身。
4.帮助寄宿生整理好被褥及生活用品,并逐步提高寄宿生的生活自理能力。
5.生活老师要与学生词吃伺住,24小时不问断看护寄宿生。
6.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要迅速釆取相应措施,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
7.若发现学生生病,要立即与医务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