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委政法委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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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委政法委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秦皇岛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和《秦皇岛市市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秦皇岛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对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部署,并监督贯彻落实。

3、负责检查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情况,制定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4、负责监督区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大要案。

5、负责管理政法信息,开展政法宣传工作。

6、负责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提出加强市政法部门领导建设的建议、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区政法部门的干部队伍。

7、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协助管理市政法部门的信访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秦皇岛市委政法委是正县级单位,本单位无下属部门。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秦皇岛市政法委

行政

正县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秦皇岛市委政法委机关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7年预算收入1666.4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66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4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94万元,为本级支出,主要为联防护路工作经费、法治秦皇岛建设专项经费、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经费、全市维护稳定和司法求助工作经费、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经费、全市政法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全市政法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法学会法律专家服务站经费、“三位一体”调解工作经费、文职人员管理经费及综管办专管员工资及办公经费。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1666.47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26.7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36.6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0.1万元,主要是新增了法治秦皇岛建设、法学会法律专家服务站等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严格执行人员编制和经费双控制度,按照规定标准和项目核定人员经费670.54万元;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101.9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08.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干部经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党组织活动经费、不可预见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秦皇岛市委政法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58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78万元,较上年减少5.73万元,因车改单位公车数量减少,预算安排数也减少;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

在实际工作中一直严格按照财政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五、绩效预算信息总体绩效目标:

以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暑期绝对安全为核心,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开放兴市、文明铸市”发展战略,切实强化风险防控、法治思维、创新发展、责任担当四个理念,努力提高预防预控、保驾护航、依法履职、司法为民四种能力,圆满完成维护稳定、服务大局、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四项任务,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313中共秦皇岛市委政法委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人优

主良

中中

产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60.00

抓好打击、防范、管理、控制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掌控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扎实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努力打造平安城市、平安社区活动。

按照“整体防控,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以面保点”的工作思路,通过组建治安协管员、志愿者队伍、开展平安港城、非访治理和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政法、综治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各敏感时期稳定的工作目标。

  "1、政法综治宣传

2、政法系统培训费

3、检查全市政法系统值班备勤和慰问

4、开展平安志愿者服务活动

5、治安联防和铁路护路队员执勤巡防

6、全市政

260.00

1、利用各项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行政法综治宣。

2、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培训。

3、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及暑期期间以及各敏感时期,检查全市政法系统值班备勤和慰问。

4、开展平安志愿者服务活动印制红袖标、太阳伞、安保防爆设备器材等。

5、治安联防和铁路护路队员执勤巡防设备、服装、防暑防蚊等用品。

6、组织抽查全市各县(区)政法部门2014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治安等各类型案件,检查执法办案质量,了解掌握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现状,着重发现执法司法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

打击、防范、管理、控制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掌控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扎实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努力打造平安城市、平安社区活动。

90-100

80-89

60-79

60以下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50.00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制度、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能力明显提高,打击违法犯罪效能明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明显提高,应急处置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高。

刑事案件特别是八大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多发性侵财犯罪发案率逐步下降;经济犯罪案件数及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逐步下降;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逐步下降;进京赴省访、集体访等异常访数量逐步下降;火灾、交通和危险品引发的重大事故数量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逐步下降。

严防在全国、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恶性案件及治安事故;严防在全国、全省、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暴力恐怖犯罪和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严防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中发生重大事故。

  "1、推进全市司法公开工作

2、开展护路联防

3、暑期期间到北戴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4、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

"

50.00

"1、司法工作工作的推进和宣传,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宣传司法公开成果以及便民措施。

2、加强护路联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护路队员执勤和安保设备。

3、暑期期间到北戴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人员住宿费。

4、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法治秦皇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推进法治秦皇岛各项工作开展,办公经费支出。

"

"1、实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程序制度。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实现阳光司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展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和新媒体时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强化铁路沿线的治安管理,保持辖区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3、解决和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服务群众,维护社会政法稳定。

4、把法治秦皇岛建设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提高党委依法执政水平,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促进各级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

加强社会管理制度、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90-100

80-89

60-79

60以下

全市维护稳定和司法救助工作

170.00

社会维稳经费对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证,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有利条件。

司法救助资金开展国家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维稳和司法救助经费项目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完善和创新维护稳定工作体制机制为动力,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着力点,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主要目标是:

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有利条件。

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1、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2、反恐防暴演练,健全以公安专业队伍为骨干、基层队伍为基础、志愿者队伍

170.00

"1、为全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拨付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2、在学校、商场等场所开展反恐防暴演练活动。

3、购置防恐及处理突发性事件安保、防火、防暴设备。

4、暑期北戴河处置突发和群体性事件人员住宿费。

5、两节、两会及各敏感时期处理我市及赴北京、省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6、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打击,依法加强宗教活动管理。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8、建立信息资料数据库,形成教育、稳控和打击的有效衔接。

9、随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有效及时处置,开展宣传和处置工作。

"

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有利条件。

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90-100

80-89

60-79

60以下

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30.00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充分调动和激励我市群众参与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健全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基,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开展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宣传见义勇为,发动群众,宣传见义勇为,弘扬人间正气;向群众宣传见义勇为,提供法律保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报告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正气,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的浓厚氛围。

组织《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在城市主要街道、火车站、商业区进行见义勇为的宣传,弘扬见义勇正气。

  "1、见义勇为工作宣传

2、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慰问

"

30.00

"1、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工作,宣传、广告费。

2、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慰问。

"

健全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基,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90-100

80-89

60-79

60以下

政法队伍建设,为政法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7.00

随着为各级政法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的正式实施,将充分调动各级政法干警的积极性,更好的集中精力投入各项政法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政法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的出台,是对全市现行民警抚恤优待政策的有力补充,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的具体措施。

  为政法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7.00

政法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将充分调动各级政法干警的积极性,更好的集中精力投入各项政法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90-100

80-89

60-79

60以下

政法信息网络建设

170.00

应对政法工作面临新挑战、新要求,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法综治工作实际问题,提升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政法视频终端可快速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政法内网逐步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1、政法网络运行维护

170.00

1、政法网络维护。

保证政法网络软硬件运行稳定。

2、光纤铺设、节点熔接、断点维修。

3、光纤铺设、节点熔接、断点维修

1、政法网络的政法视频会议终端畅通、政法内网稳定运行。

提升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90-100

80-89

60-79

60以下

“三位一体”调解工作

60.00

“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具体举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新时期的新发展。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整合调解资源,建立综治部门协调,人民群众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为主体,乡镇(街道)为重点,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1、三位一体规范化建设

2、涉法涉诉接访及案件的处置

"

60.00

1、规范三位一体场所建设,方便服务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化解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位一体”调解机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方式,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综治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90-100

80-89

60-79

60以下

文职人员管理工作

24.00

政法部门担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政法系统法律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市委政法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专题会议纪要》(纪要[2010]9号)提出用聘用文职等人员的办法缓解政法部门人力不足,保证各项政法工作的完成。

理配置文职人员,缓解警力不足,使有限的警力从大量庞杂的非执法类事务性工作中真正解放出来,沉到一线。

  文职人员管理工作

24.00

加强对文职人员的管理,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配套制度,做好工资、保险、日常管理,提升文职队伍的战斗力,更好地服务政法工作。

以提高政法机关行政效能、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缓解警力不足。

加强对文职人员的管理教育,提高服务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

90-100

80-89

60-79

60以下

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

93.00

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

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

93.00

对暂住、重点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管理

通过信息采集、登记等手段,加强对暂住、重点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掌握底数和变化情况

户口登记项目准确率

90-100

80-89

60-79

60以下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秦皇岛市委政法委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77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13中共秦皇岛市委政法委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中共秦皇岛市委政法委员会小计

377.00

377.00

377.00

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180.00

被服

A070301

700

0.10

70.00

70.00

70.00

全市维护稳定和司法求助工作经费

170.00

警械设备

A032507

1

40.00

40.00

40.00

40.00

全市政法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

37.00

保险服务

C1504

1

37.00

37.00

37.00

37.00

全市政法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

170.00

运行维护服务

C0206

1

65.00

65.00

65.00

65.00

全市政法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

170.0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

C03

1

70.00

70.00

70.00

70.00

全市政法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

170.00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08

1

25.00

25.00

25.00

25.00

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180.00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A0201

1

35.00

35.00

35.00

35.00

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180.00

印刷品

A0802

1

35.00

35.00

35.00

35.00

 

七、国有资产信息

秦皇岛市委政法委部门固定资产2016年决算数为12693389元,固定资产系统中2016年底固定资产数为13761220,比2016年决算数多1067831元,原因为2007年单位财务独立,成为财政预算单位,而2003-2006年在财政集中户中设有小帐户,其中固定资产数在固定资产系统中已登记入帐,在决算数中未包含。

单位价值在200万以上的设备为全市政法信息网络建设系统和“平安铁路”视频监控系统。

2017年度本部门拟购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计算机设备、软件。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主要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缴上级支出:

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5、“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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