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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清理计划外用工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清理机关、全民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动员大会,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对全县机关、全民事业单位计划外人员清理工作进行部署。
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从去年开始,就组织有关人员对乡和县机关部门使用计划外人员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着手开展清理计划外用工的前期准备工作。
今年,县里专门召开了编委会、县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和四套班子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
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计划外用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问题由来已久,近几年来问题越来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要求全面彻底清理计划外人员的呼声越来越高。
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将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首先必须对计划外人员进行清理。
另外,从其他县来看,这项工作基本上做好了。
因此,清理计划外用工已成为我县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任务,它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呼声;是当务之急,更是大势所趋。
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把清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清理计划外用工,是加强编制管理,严肃人事纪律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省委、省政府《浙江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都非常明确地指出,党政机关不准使用临时工,要结合党政机关行政编制的精简,精简事业编制,大力清理、清退各类临时人员。
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也联合下文,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已聘用的计划外用工做全面的清理、清退,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人员的聘用管理。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县县级机关、乡机构改革已初步完成,如何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为现实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下一步,还将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准备用三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妥善分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清理各单位计划外人员是首要前提。
为确保我县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实施,就必须要下大决心、动大真格、花大力气,把滞留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计划外人员坚决予以清理。
要通过这次清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切实理顺各单位人事关系,确保机构改革的成果得到有效落实,并为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清理计划外用工,是减轻财政负担,加强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
据初步统计,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计划外人员总数为2745人,其中县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2161人,乡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584人,计划外人员总数比全县在职公务员总数(2717人)还多。
年工资支出达2048万元,加上其它费用,是一笔十分惊人的开支。
我县财政供养的人员多,财政压力已经很重,还要承担比全县公务员还多的计划外人员,使财政负担雪上加霜,计划外人员已经成为县、乡两级财政的沉重包袱。
一些单位由于某一临时性的工作任务需要聘用了计划外人员,但工作完成后,临时工就成了长期工;一些单位已经人满为患,可是还养了一批计划外人员,正式人员上班没事干,工作却让临时工去干;有的单位聘用计划人员并不是真正从工作角度出发,而是出于个人利益或人情关系。
同时,由于聘用计划外人员绕过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批,往往由单位的几位领导说了算,甚至于个别单位连集体研究的程序都省略了,你安排一个子女,我也安排一个亲属,各行其是,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不正之风,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
清理计划外用工,是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的具体举措。
去年6月份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学《纲要》、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主题活动和“效能革命”,狠抓“四条禁令”的落实,一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分别受到了辞退处理以及撤职、降职等处分,在机关中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和震动,机关效能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但也不可否认,我们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
其中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人太多、效率低、收费高。
比如,一些单位部门经费支出十分困难,但出于个人私利或碍于人情关系聘用了计划外人员,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为了弥补使用计划外人员而造成的日常经费不足,就千方百计收取不合理费用,以收费养人,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
前不久,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大会,把今年确定为“项目推进年”、“狠抓落实年”。
我们开展计划外用工清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降低政府运行成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正是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
同时,只有切实做好计划外人员的清理工作,才能更有效地对正式在职人员执行效能监察,促使他们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切实改善工作和服务态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效能革命”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明确任务,把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计划外用工清理工作
清理计划外用工,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求很高的工作。
县委、县政府已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关、全民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整个清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明确清理范围和对象。
此次清理的范围和对象,是指县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及其所属的全民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及其所属全民事业单位的现有工作人员中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开具行政和工资介绍信进入的各类人员。
根据调查分析,现在我县机关、乡镇聘用的计划外人员主要为驾驶员、炊事员、门卫等,经济发达乡镇聘用计划外人员相对较多,如昆阳镇达103人,鳌江镇84人、水头镇200人。
县机关部门自聘计划外人员主要分布在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几个系统,如教育系统有800人,其中代课教师426人;卫生系统有136人,其中卫技人员81人。
计划外人员超过百人的县机关部门还有工商局、公安局、广电局等。
这类人员是这次清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把握清理原则。
这次清理工作涉及到清理对象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我们必须把握好以下五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是“一刀切”原则。
在清理工作上要有“一刀切、切一刀、切到底”的决心,各级领导要克服畏难情绪,打消各种顾虑,冲破各种阻力,不乱开口子,不留尾巴,坚决全面彻底清理各类计划外人员。
二是谁聘用,谁负责清理原则。
乡聘用的,由乡负责清理;县有关部门聘用的,由部门负责清理;县直属事业单位聘用的,由直属单位负责清理。
对被清退人员,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该人员的具体情况适用不同办法。
如符合平政发[1998]211号文件规定的,可给予社会养老保险。
若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标准按每使用一年补偿一个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平均工资按被清退前一年本人实际平均工资计算;工作时间从聘用单位最后一次聘用时开始计算。
三是主要领导负总责原则。
县直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和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对清理工作全过程负总责,不能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和违反有关清理工作规定和纪律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是限期清理原则。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清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迟拖延。
五是严格聘用原则。
对少数岗位因工作需要,且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人员中无法调剂,确需聘用计划外人员的,由单位填写计划外用工岗位需求表,报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再聘工作。
清理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县委、县政府要求,清理计划外用工工作必须与“效能革命”的深入实施相结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从3月中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
一是准备阶段。
县委、县政府成立清理计划外用工的相应工作机构,抽调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人员开展工作,出台一系列有关清理计划外用工的政策、文件,为整个清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政策指导。
二是自查自清阶段。
各单位向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清理计划外用工的领导小组名单以及相关表册。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规定明确清理范围和对象,周密安排每个工作环节,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要严格按照计划、规定,平稳有序地开展清理工作,每周一向县清理办公室上报清理进度等工作情况。
进行再聘的单位,要根据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下达的岗位数,同步开展再聘工作。
再聘工作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拟聘用人员经人才公司办理手续后上岗。
再聘人员原属计划外用工的,不得领取经济补偿金,不予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三是检查验收阶段。
县机关各单位和各乡对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写好总结报告,上报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届时,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将带队到各单位检查计划外用工的清理情况。
县里要对清理计划外用工工作进行总结、奖惩,探索建立计划外用工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出台相关制度。
三、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清理任务如期完成
清理计划外用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
搞好计划外用工清理工作,责任在班子,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
县机关各单位、乡、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县里专门成立了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沈伟副书记、董君敏常务副县长、岑利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体改办、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广电局、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协调处理组。
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制定清理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组主要负责对各清理单位的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清理不力、任务难以完成的和拒不落实的单位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对隐瞒不报或其他违反清理规定的单位进行查处等。
协调处理组主要负责对各清理单位在执行政策、落实措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矛盾进行协调处理;对政策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政策解释和接访工作。
同时,有清理任务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也要建立相应的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专人抓这项工作。
要按照“做细、做实、做好”和“不动摇、不走样、不变调”的要求,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工作、时间“四落实”。
主管部门领导要深入所属事业单位,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清理工作。
注重宣传教育,狠抓贯彻落实。
这次清理工作涉及的范围和对象十分广泛,为了减少工作阻力,确保清理任务如期完成,各单位、各乡务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视对被清理对象的思想教育。
要把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贯彻好,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工作声势,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在具体的清理过程中,各单位既要严格实行一刀切,又要注意工作方法,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清理工作。
在清理工作开始前,要事先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将清理对象进行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清理工作过程中,要切实抓好责任的落实,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不定期开展自查,以确保清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要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要把广大干部对清理工作的思想认识统一好,使他们自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规定努力开展工作。
要把清理对象的观念态度转变好,使他们自觉做到顾大局、识大体,消除误解和顾虑。
有清理任务的单位领导要包干落实,对每个被清退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同时尽可能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在清理计划外人员工作过程中,各部门和单位还要及时掌握和上报信息,尤其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矛盾要及时向县清理计划外用工领导小组汇报,防止矛盾激化,影响全县清理工作的进度。
上下齐心协力,严肃组织纪律。
这次清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承担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使用计划外人员隐瞒不报,清理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清理任务的单位,要给予党政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任务。
县委组织部要把清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战斗力的考察内容,作为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考察内容。
县人事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对清理任务完成不力的单位,依据情节予以扣分或降低等次。
凡未完成清理任务的单位,要冻结一切人事、编制工作,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行政事业费,审计部门对其支付计划外人员的资金和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严格审计。
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大局为重,支持、协助和共同做好计划外用工的清理工作,不讲情、不干扰,不做不利于清理工作的事。
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如果自己的家属、子女或亲朋好友属于这次清理对象,希望同志们要从讲大局的高度,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积极动员自己的亲属和朋友配合清理工作。
希望有关同志把这次清理工作看成是对自己党性观念的一次考验。
在清理工作中,对无理取闹、扰乱清理工作秩序和打击报复的有关人员,要按有关清理工作的纪律规定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置,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志们,清理计划外人员,是一项牵涉面广、难度大,又容易“得罪人”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要通过这次清理,让吃财政饭的少了,而不能多了;财政负担轻了,而不能更重了;人事关系更灵活了,而不能更僵化了,要实现顺流,而不是倒流。
通过这次清理,真正建立精干、高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整体工作效能,为**“一都三县”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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