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财务报表项目认定及进一步审计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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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财务报表项目认定及进一步审计程序
考虑可能发生潜在错报的不同类型的分类:
(一)与所审计期间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
1.发生:
记录的交易或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
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
3.准确性:
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4.截止:
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分类:
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二)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
1.存在:
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
2.权利和义务:
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
3.完整性:
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已记录。
4.计价和分摊: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三)与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
1.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
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
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3.分类和可理解性:
财务信息已被恰当的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
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针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进一步审计程序相对于风险评估程序而言,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披露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内容
控制测试
实质性程序
1.含义
控制测试是指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的审计程序
实质性程序是指用于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包括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细节测试是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具体细节进行测试,目的在于直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是否存在错报。
实质性分析程序用以识别在一段时期内存在可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
2.性质
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
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分析、重新计算、函证
3.时间
提示:
鉴于特别风险的特殊性,对于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不论该控制在本期是否发生变化,注册会计师都不应依赖以前审计获取的证据,应当在每次审计中都测试这类控制。
(1)期中是否进行测试
一般在期中进行控制测试
由于实质性程序的目的在于更直接地发现重大错报,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时更需要考虑其成本效益的权衡。
(2)剩余期间是否追加程序
针对期中至期末这段剩余期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针对剩余期间,能否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或将实质性程序与控制测试相结合,降低期末存在错报而未被发现的风险。
(3)是否利用以前期间获取的审计证据
考虑拟信赖的以前审计中测试的控制在本期是否发生变化
在以前审计中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通常对本期只有很弱的证据效力或没有效力。
4.范围
考虑控制执行的频率、时间长度、预期偏差率等因素。
由于信息技术处理具有内在一贯性,除非系统发生变动,通常不需要增加自动化控制的测试范围。
考虑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和实施控制测试的结果。
一、主营业务收入
(一)发生认定
定义:
利润表中记录的营业收入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目标:
确认已记录的交易是真实的。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必要时,实施以下实质性分析程序,对有异常情况的项目做进一步调查:
①了解营业收入的构成,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预算或预测数等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②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或预算或预测数据、同行业企业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③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④根据增值税发票申报表或普通发票,估算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比较。
2.复核主营业务收入总账、明细账以及应收账款明细账中的大额或异常项目。
3.对本期交易额进行测试,追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分录至销售单、销售发票副联及发运凭证、客户签收记录等原始单据。
将发运凭证与存货永续记录中的发运记录进行核对。
4.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5.结合对应收账款实施的函证程序,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检查有无截止报告日尚未取得对方认可的大额销售。
6.对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期后重大的销货退回情况,核查至原始单据。
7.检查有无特殊的销售行为,如: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委托代销、售后回购、以旧换新、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分期收款销售、出口销售、售后租回等,选择恰当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核。
8.存在外销的,检查当期销售合同,包括境外代销机构的合同;重点检查通过境外代销机构销售的代销清单,以及是否有最终客户确认的书面依据,必要时发询证函予以确认,以证实该项外销是否符合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
(二)完整性认定
定义:
所有应当记录的营业收入均已记录。
目标:
确认已发生的交易确实已经记录。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必要时,实施以下实质性分析程序:
①了解营业收入的构成,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预算或预测数等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②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或预算或预测数据、同行业企业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③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④根据增值税发票申报表或普通发票,估算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比较。
2.将发运凭证和相关发票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的记录进行核对。
3.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4.检查有无特殊的销售行为,如: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委托代销、售后回购、以旧换新、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分期收款销售、出口销售、售后租回等,选择恰当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核。
(三)准确性认定
定义:
与营业收入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目标:
确认已记录的营业收入是按正确金额反映的。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追查主营业务明细账中的分录至销售发票,并复算销售发票上的数据。
2.追查销售发票上的详细信息至发运凭证、经批准的商品价目表和客户订货单。
3.结合对应收账款实施的函证程序,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4.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5.检查有无特殊的销售行为,如: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委托代销、售后回购、以旧换新、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分期收款销售、出口销售、售后租回等,选择恰当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核。
(四)截止认定
定义:
营业收入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目标:
确认接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实施销售的截止测试:
①通过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且金额大于N的发货单据,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防止少计收入);同时,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且金额大于N的凭证,与发运凭证核对(防止多计收入),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②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和发货水平,确定业务活动水平是否异常,并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实施截止测试程序;
③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④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检查有无未取得对方认可的大额销售;
⑤调整重大跨期销售。
2.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3.检查有无特殊的销售行为,如: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委托代销、售后回购、以旧换新、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分期收款销售、出口销售、售后租回等,选择恰当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核。
(五)分类认定
定义:
营业收入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目标:
确认被审计单位记录的交易经过适当分类。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检查有无特殊的销售行为,如: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委托代销、售后回购、以旧换新、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分期收款销售、出口销售、售后租回等,选择恰当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核。
(六)与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
定义:
营业收入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目标:
确定主营业务收入的列报是否恰当。
1.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
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
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3.分类和可理解性:
财务信息已被恰当的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
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二、应收账款
(一)存在认定
定义:
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收账款是存在的。
目标:
确认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收账款是存在的。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检查涉及应收账款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等指标,并与被审计单位相关赊销政策、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同行业同期相关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复核应收账款借方累计发生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是否合理,并将当期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与管理层考核指标和被审单位相关赊销政策比较,如存在异常应查明原因。
2.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选择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重大关联方项目;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为零的项目;可能产生重大错报或舞弊的非正常的项目。
收回的询证函若有差异,注册会计师要进行分析,查找原因。
3.复核应收账款和相关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现金日记账,调查异常项目。
对大额或异常、关联方应收账款,即使回函相符,仍应抽查其原始凭证。
4.标明应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对关联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客户的交易事项作专门核查。
(二)完整性认定
定义:
所有应当记录的应收账款均已记录。
目标:
确认所有应当记录的应收账款均已记录。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检查涉及应收账款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等指标,并与被审计单位相关赊销政策、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同行业同期相关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复核应收账款借方累计发生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是否合理,并将当期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与管理层考核指标和被审单位相关赊销政策比较,如存在异常应查明原因。
2.标明应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对关联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客户的交易事项作专门核查。
3.抽查销售合同与发运记录,与应收账款明细表中的记录比较。
(三)权利和义务认定
定义:
记录的应收账款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目标:
确认记录的应收账款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选择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重大关联方项目;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为零的项目;可能产生重大错报或舞弊的非正常的项目。
收回的询证函若有差异,注册会计师要进行分析,查找原因。
2.标明应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对关联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客户的交易事项作专门核查。
3.检查银行存款和银行贷款等询证函的回函、会议纪要、借款协议和其他文件,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已被质押或出售。
(四)计价与分摊认定
定义:
应收账款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已恰当记录。
目标:
确认应收账款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已恰当记录。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取得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算其总账金额是否正确。
2.检查涉及应收账款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等指标,并与被审计单位相关赊销政策、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同行业同期相关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复核应收账款借方累计发生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是否合理,并将当期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与管理层考核指标和被审单位相关赊销政策比较,如存在异常应查明原因。
3.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4.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选择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重大关联方项目;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为零的项目;可能产生重大错报或舞弊的非正常的项目。
收回的询证函若有差异,注册会计师要进行分析,查找原因。
5.标明应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对关联企业、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客户的交易事项作专门核查。
6.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取得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评价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方法。
①检查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和方法,判断计提方法、依据和金额的合理性;
②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以及检查期后事项,并参考同行业的坏账准备计提的标准和坏账比率,评估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③逐笔评估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特别是对欧洲发生债务危机国家的客户的应收账款,需关注是否存在无法正常回款的迹象。
(五)与列报和披露相关的认定
定义:
应收账款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目标:
1.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
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完整性:
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3.分类和可理解性:
财务信息已被恰当的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4.准确性和计价:
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