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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及时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各级职责范围,与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渠道。

2.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3.依据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工程项目相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的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范。

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单位应为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所需的监理设备。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以前,派出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准备工作。

5.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6.工程如需分包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有关资质资料,符合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报建设单位批准。

7.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8.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特总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施工人员的上岗证,施工机具使用证、仪表校验合格证。

9.项目监理机构应确定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目标,落实责任人,明确控制重点,制定相应监理措施。

10.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审核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并绘制工程进度控制计划表。

1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建设单位。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工程质量控制

1.进场设备、材料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对进场的设备和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开箱清点和外观检查。

(2)核查通信设备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檐式凭证、通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检查抗震设防地区公用通信网中使用的交换设备、传输设备的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

(3)当材料型号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而需要其它器材代替时,必须征得设计和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4)对未经监理人员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建立工程是应急

2.设备安装工艺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和YD/T5077-2005《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44-2005《SDH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122-2005《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T5141-2005《SDH微波接力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完成电(光)缆走道(槽道)、通信设备安装、线缆布放工序后,填报相应的安装工序报验单。

(3)对于微波通信设备的安装,承包单位还应填报微波天线、馈线、波导安装报验单。

(4)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单为报送的各项安装工序报验单后,应对其安装工艺进行检查。

发现不合格部分,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3.设备调测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加电前,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人员认真核对接线、电源电压及个开关位置,确认无误。

(2)设备加电时,监理工程师应旁站监理,对测试过程、测试结果予以确认。

(3)设备调测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填报设备测试报验单,审查后予以签认。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应按照下表中各相关表的内容对相应的通信设备安装进行质量控制。

光缆传输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序号

工序名称

质量控制点

控制方式

1

安装准备

机房环境:

土建已竣工,温/湿度、市电引入、照明、地板、预留孔洞及预埋件

机房安全:

荷载、消防、防震、接地

检验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外观

审查施工员上岗证及进场机具仪表的使用证

审核检查

2

设备安装

电(光)缆走道(槽道)的路由、规格、高度、垂直、漆色、接地

机架安装位置、排列、固定、垂直度、平行度、接地

子架安装位置、排列、插接件接触

电(光)缆布放、连接、编扎、跳线、成端、标识

旁站巡视检验

3

设备测试

SDH系统:

1.本机:

光接口、电接口、SDH抖动性能、时钟性能、电源及告警功能2.系统:

系统性能及功能3.网元管理功能

WDM系统:

1.本机:

波长转换器(OUT),合波器(OM)、分波器(OD)、光放大器(OA)、光谱分拆单元(OPM)、光检测通道(OSC)2.系统:

系统性能及功能3.网元管理功能

DXC设备:

交叉连接功能、交叉连接性能、网络保护和恢复、系统接口、网络管理

旁站检验

4

验收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设备的检查及抽验

审核检验

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

序号

工序名称

质量控制点

控制方式

1

安装准备

机房环境:

土建已竣工,温/湿度、市电引入、照明、地板、预留孔洞及预埋件

机房安全:

荷载、消防、防震、接地

检验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外观

审查施工员上岗证及进场机具仪表的使用证

审核检查

2

设备安装

电(光)缆走道(槽道)的路由、规格、高度、垂直、漆色、接地

机架安装位置、排列、固定、垂直度、平行度、接地

子架安装位置、排列、插接件接触

电(光)缆布放、连接、编扎、跳线、成端、标识

旁站巡视检验

3

设备测试

设备通电检查

软件、硬件检查

系统功能检查测试:

系统的建立、系统的交换、系统的维护管理、系统的信号方式及网络支持

旁站检验

4

验收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检查测试项目:

系统的可靠性、障碍率、基本业务性能、局间信令与中继、接通率、维护管理和故障诊断、数字网的同步与连接、处理能力及过负荷、环境条件试验、传输指标

审核检验

微波接力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序号

工序名称

质量控制点

控制方式

1

安装准备

机房环境:

土建已竣工,温/湿度、市电引入、照明、地板、预留孔洞及预埋件

机房安全:

荷载、消防、防震、接地

检验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外观

审查施工员上岗证及进场机具仪表的使用证

审核检查

2

设备安装

电(光)缆走道(槽道)的路由、规格、高度、垂直、漆色、接地

机架安装位置、排列、固定、垂直度、平行度、接地

子架安装位置、排列、插接件接触

挂式机箱安装牢固、稳定、遮阳、防雨

电(光)缆布放、连接、编扎、跳线、成端、标识

天线:

平稳、牢固、方位角、俯仰角、极化方式、接地

馈线、波导:

固定、走向、弯曲、接头、密封、防雷、接地

旁站巡视检验

3

设备测试

微波设备单机调测:

微波发射机、微波接收机、微波调制解调及

微波信道指标调测:

数字段主要信道指标、电路全程指标

业务联络信道通话试验、波道倒换性能试验、监控系统功能试验

天/馈线系统指标调测:

天线接收场强、极化去耦度、极化鉴别度;天线、馈线、波导系统电压驻波比

旁站检验

4

验收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设备的检查及抽验

审核检验

工程造价控制

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条款、施工图设计,对工程项目的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针对易突破的环节制定防范性对策。

2.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包单位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3.对于工程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从工程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变更的方案,并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4.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5.凡设计合同以外的停工、窝工、用工、材料代用和材料追加等签证,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无误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6.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该部分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

7.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实施监理工作。

2.保修阶段对工程修补、修复要求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一致。

3.监理人员应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搽分析,确定责任归属。

对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督促承包单位进行修复,对修复完毕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单位进行修复,并与检查确认,还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修复的费用。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1.监理工程师应收集好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

2.监督和检查合同的履行,坚持按合同条款办事,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保守商业机密。

3.协助建设单位签订于工程相关的后续合同

4.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工程暂停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与建设单位协商后,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5.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并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施工合同中有关工期延期的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后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的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6.项目监理机构收到工程变更单,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署得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7.当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下列内容公平合理的处理和解决费用索赔: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后,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

8.出现合同争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和调解,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的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9.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由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确定承包单位应的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0.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管理

一监理资料

1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2)监理规划

(3)监理实施细则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5)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7)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8)工程变更资料

(9)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0)工程款支付证书

(1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2)监理工作联系单

(13)报验申请表

(14)会议纪要

(15)来往函件

(16)监理日志

(17)监理周(月)报

(18)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19)分布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0)索赔文件资料

(21)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2)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

(23)监理工作总结

二监理资料的管理

1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3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资料的归档保存应严格按照保存原件为主、复印件为辅和按照一定顺序归档的原则。

5监理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内容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执行。

6监理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提交建设单位。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1.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3.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并符合以下规定:

3.1.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指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3.2.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4.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总监理工程师前任后实施,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现场监督:

5.1.1.土方开挖工程

5.1.2.起重吊装工程

5.1.3.拆除爆破工程

5.1.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或者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6.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对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设施进行了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原设施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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