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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三防专项管理制度.docx

雨季三防专项管理制度

一、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为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

1.暴雨洪水一旦涌入矿井,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地面,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

2.要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

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

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

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3.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4.建立雨季巡视制度。

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

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5.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以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没有全部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雨季必须采取停产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6.建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煤矿企业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雨季“三防”期间带班制度

一、总则

为落实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领导带班工作职责,规范带班工作程序,确保汛期防汛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参照有关防汛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规定

(一)带班时段

1、防汛带班时段: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2、遇特殊情况,灵活提前或延长带班时间

(二)带班范围及班次

针对本矿具体情况,由调度室制定汛期值班表,相关领导按照雨季三防工作的需要,认真贯彻执行。

3、工作内容与职责

1.全面掌握本地区内实时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

2.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接到防汛值班人员重大信息、重要信息、防汛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要即时做出判断,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会商,提出决策意见,做出工作部署。

3.对汛情突发事件,要密切跟踪了解,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4.做好与上下级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5.带班领导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擅自脱岗。

6.带班领导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

7.遇突发事件带班领导要到达值班室坐镇指挥。

 

三、雨季三防期间预警预报制度

为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高平市煤炭工业局【2017】117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煤矿企业防汛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预警

1.已发生事故、事件或灾难,或发现重大险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事故基本情况。

2.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接到汇报后,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

如果事故很小,不足以启动我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3.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难以控制,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一旦达到安全生产事故标准,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下达启动科兴前和煤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二、信息报告

1.调度中心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8000、8001、2359009),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公司调度中心报告,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2.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要认真做好记录,迅速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附件一)和“应急救援通讯录”(附件二)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公司调度中心待命。

三、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调度中心。

调度中心立即上报科兴集团、高平市煤炭工业局和高平市政府。

2.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指事故受伤3人、被困3人、涉嫌3人及以上的)的事故时,必须在20分钟内上报高平市煤炭工业局,并30分钟内直报晋城市煤炭工业局。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调度中心在依照上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4.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在30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四、信息传递

1.由煤矿矿长通过电话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第一负责人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险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当发生的事故波及周边的社会时,指挥部必须明确通知场外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使其尽快进行紧急避险,减少事故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技术职能部门提供事故前有关技术资料,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四、雨季“三防”期间巡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公司雨季“三防”的部署,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坝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3、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4、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5、应急处置

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排险查险、及时组织井

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6、具体要求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

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地测防治水科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

做到接话及时,传达迅速,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汇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站,以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

6.地测防治水科要定期对塌陷区、地面裂缝、河道、水库等认真进行检查、组织充填,疏通河道、排水沟、泄洪道,并设专人昼夜巡查。

我矿最大的水灾威胁是老窑积水,突水可能通过老空区进入我矿。

因此,泵应经常保持性能良好状态,水仓也应保持应有的仓容,以利抵御水患。

7.要加强探放水机具的维修与保管,确保正常使用。

8.中央泵房由矿组织在汛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并写出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

9.若探水中间发现险情及时与矿救护队联系。

汛前各队要编排防汛劳动组织,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10.六月底前由矿防治水小组组织一次地面检查,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的汇水、渗漏情况,并根据相关地质灾害,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井下。

(1)机电组负责安排专人对矿井供电线路、主排水泵房、各排水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巡回检查,保证排水系统完好运行。

(2)安全科安排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涌水量及积水量进行全面检查

(3)调度室安排有关单位在井上各重要场所门口备有足够的黄土并装袋,为防止暴雨期间雨水涌入

(4)汛期前地面检查发现的地裂、沉陷、渗漏等异常情况,防治水小组立即制定治理措施,负责限期完成治理工作,且治理后定期进行观测。

(5)矿探水队要加强各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6)地测防治水科在汛期加强对周围塌陷区的观测,检查治理山洪情况,防止山洪通过裂隙进入井下。

(7)中央泵房由矿组织在汛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并写出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

11.当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立即派专人了解水情、测量突水量、分析突水水源,制定下一步处理方案。

如水量较大,调度室要做好撤人准备。

12.当发现水量突然增大时,可能是老窑突水影响,除及时调查突水原因外,要及时增开水泵,当发现井下涌水量大于60m3/h时,由矿调度通知各作业地点人员做好撤人准备,如达到100m3/h时,由矿调度室通知各作业地点人员必须按避灾线路撤出。

13.泵房现有三台水泵,两趟排水管路,单台水泵排水能力为85m3/h,必要时还可加安临时抢险泵和抢险水管。

14.安全科负责加强水灾撤人线路的检查,必须保证撤退道路畅通无阻。

 

五、防汛应急值守制度

为切实履行雨季“三防”的职责,准确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保障汛期我公司各项防汛抗洪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2019年应急值守制度如下:

1、值班职责

1.及时准确掌握天气趋势,详细了解并综合分析雨情、水情、工情、灾情。

2.及时准确接受、传达上级有关防汛抗旱、抗险救灾的汛情信息、调度计划、指令、决策等。

3.对突发性事件迅速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认真详细清楚地做好值班记录,包括传真、电话等所有信息已办和未办事项。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值班纪律

1.各单位负责人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值班人员在值班当日严禁喝酒、打牌。

2.节、休假日及主汛期紧急状态值班,由各科队正职负责。

3.因特殊情况请假需经值班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得缺岗或调岗。

值班人员须在值班室值班,不得迟到、早退,对缺岗或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点名通报批评;对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造成事故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4.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打开手机。

值班时必须全部签到,未签到的视作未到岗,由他人代签的,点名通报批评。

5.值班人员要进行认真详细的交接班。

接班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上一班值班负责人应将本班主要汛情、灾情情况及已处理或待处理的重要事项向下一班全体人员进行详细交代,接班人员应详细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

6.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值班室的安全管理和卫生工作。

不准利用电脑玩游戏而影响工作,必须保持值班的文明秩序。

三、其他要求

1.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防汛抗洪有关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要主动了解、熟悉、掌握井田内水系情况、水文气象特性和主要水利工程情况,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抗洪抢险应急处理能力,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3.主要领导汛期必须24小时打开手机,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在汛期紧急状态时期,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服从调度。

4.紧急状态值班期间,矿区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六、防汛工作问责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雨季三防安全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促使各部门、各相关领导、责任人履行职责,顺利度过汛期,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问责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有错必纠与职责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2.坚持由事后追究变为事前追究,由事后问责变为事前问责,变事故追究为对不负责任人追究。

2、问责方式和范围

(一)问责隐患为防汛安全隐患问责,对隐患相关责任人、部门进行问责。

(二)本矿范围内各部门、班组及事故责任人。

(三)问责认定标准

1、是否制定完善防汛组织领导机构,是否职责、分工明确。

2、是否制定完善“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雨季三防演练方案”、“雨季三防演练总结”及“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是否执行汛期24小时双值班制度。

3、防汛报警设施是否完善齐全有效。

4、变电站、炸药库、监控系统、主副立井避雷接地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地面裂缝填充情况,钻孔的封闭情况,采空区、矸石山、废弃旧井筒等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井上下排水沟、水仓、涵洞的清理,泵房、排水管路等设施是否适应防排水要求。

6、防洪应急物资的储备及抢险队伍的准备。

7、是否落实井下避灾路线,设置明显标志,加强宣传教育。

8、是否执行雨前、雨中、雨后的巡查工作。

9、是否执行汛情上报,信息互通及24小时双值班工作制度,随时了解掌握天气预报、雨情、水情信息。

三、问责的追究处理

1.限期整改。

2.经济处罚。

3.责令免职。

追究处理根据我矿的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七、雨季“三防”领导双值班制度

按照上级有关雨季“三防”管理规定及我矿雨季“三防”文件要求,为规范我矿雨季“三防”安全管理,我公司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组,执行汛期领导“双值班”制度,确保公司在汛期能够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

现编制雨季“三防”领导双值班制度,请有关值班人员严格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值班时间、人员及地点:

5月1日至9月30日(特殊情况另行确定)为值班时间,参加值班人员为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副总工以上矿领导,每天安排二人值班,值班地点在矿内,值班期间24小时不得离矿,每天上午7:

30为交接班时间。

二、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的汛期紧急情况,并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与主管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沟通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值班情况,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情况提出意见,并安排及时改正;

3、负责完成上级领导单位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值班期间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

4、负责值班期间紧急电话,申报的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解决值班期间生产经营单位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6、负责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三、值班注意事项:

1、了解掌握雨季“三防”情况,作好记录。

具体内容是:

(1)汛情:

了解实时雨情,雨量大小,是否对井口造成威胁;地面排洪通道是否畅通;当日是否有雷、电,是否对安全生产设施造成影响;

(2)井下水情:

当日井下涌水量及排水量情况,是否出现异常涌水增大现象等。

(3)灾情险情:

如发生雷、电灾害,洪涝灾害,排水不畅通或者淹井,雨水涌入井下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出现的灾情。

2、按时请示传达报告。

按照报告制度,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报告。

对需要采取的防灾措施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

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

3、对发生的重大灾情要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

4、组织雨季“三防”小组相关人员做好工业广场雨后的巡视工作,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危房进行搬迁,预防山体滑坡和危房倒塌给职工家属生命及财产造成影响。

对居住区各条排水沟、涵洞,生活服务区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确保畅通。

要做好分管范围内涵洞的清理工作。

对危及工业广场区洪流必经地段,及时修建挡墙,疏通水沟。

5、加强对原煤堆和矸石山的挡防和巡查管理工作,疏通水沟,修筑防洪沟,防止暴雨、洪水将煤堆冲失及矸石山出现滑坡。

6、雨季期间,要加强对主斜井、总回风平硐井口、主扇风机房、主提升绞车房、压风机房、机修厂房、办公楼等的巡视和排水沟的清挖工作,并及时整改隐患,预防暴雨和洪流造成矿井损失。

7、雨季期间,防治水办公室要加强井下水文地质工作,经常观测井下涌水量,认真调查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矿区范围内小煤窑资料。

每次大雨时及大雨后,要定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涌水,必须查明原因并汇报雨季“三防”领导小组。

8、参加雨季期间本矿区范围内矿井供电线路每日巡视检查,加强对矿井供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对影响供电线路安全的林木,要上报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进行修剪或砍伐;杆塔拉线要检修好,加强对杆塔周围滑坡地带的观测,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的正常供电。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四、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值班,由所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整人员,并向调度室及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值班空缺。

八、红线意识奖惩制度

为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坚守底线、不越红线,确保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防汛安全红线底线

1、防汛队伍不健全、未按规定配备防汛物资的。

2、未对周边水利工程、护坡、墙体、烟台、矸石山等进行检查的。

3、未对地面裂缝、沉陷区进行治理的。

4、未摸清矿区范围、上、下组煤层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位置和水量的。

5、未对工棚、旧土窑房、施工队临时住房、职工危房等进行排查、治理的。

6、未对水仓、水沟、沟渠、河道、涵洞等进行清挖的。

7、未对中央水泵房设备进行检修、设备入井绝缘防护进行检测的。

8、为对矿区范围内的供电、井上、下通讯、监控系统、办公楼等要害场所的防雷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的。

二、考核制度

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

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1、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2、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

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3、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100-500元奖励。

(1)健全防汛队伍、配备齐全防汛物资的。

(2)对周边水利工程、护坡、墙体、烟台、矸石山、地面裂缝、沉陷区等进行定期检查、治理的。

(3)矿区范围、上、下组煤层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位置和水量摸清的。

(4)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对矿区范围内要害场所的防雷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的。

(5)对工棚、旧土窑房、施工队临时住房、职工危房等进行排查、治理的。

(6)对水仓、水沟、沟渠、河道、涵洞等进行清挖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100-500元处罚。

(1)未按规定健全防汛队伍、配备齐全防汛物资的

(2)为按规定对周边水利工程、护坡、墙体、烟台、矸石山、地面裂缝、沉陷区等进行定期检查、治理的。

(3)未摸清矿区范围、上、下组煤层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位置和水量的。

(4)未按规定对矿区范围内要害场所的防雷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的。

(5)未对工棚、旧土窑房、施工队临时住房、职工危房等进行排查、治理的。

(6)未定期对水仓、水沟、沟渠、河道、涵洞等进行清挖的。

 

九、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矿防汛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现制定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

1、成立汛期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

成员:

各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各队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2、排查地点:

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

3、排查内容:

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4、汛期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防治水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领导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水害隐患排查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

7、各队组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尤其是采掘队组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8、地测防治水部门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9、相关部室(队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水害隐患排查组成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

十、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一、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老空区发现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相邻矿井发现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

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二、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

1、矿井发生重大水患后,应该委派一名现场总指挥(如需要,也可以委派副手),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总指挥应该指导井下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的人员撤离。

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退却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

4、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

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伤人。

6、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7、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应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8、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

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9、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10、遇险人员应该选择就近路线进行撤离:

采区作业人员皮带巷或轨道巷风井或副井地面

11、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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